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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lingling (学跳交谊舞,三步,四步~~), 信区: HeiLongJiang
标  题: 黑龙江整治"霸王条款" 重点:商服、电信、物业行业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Mon Mar 20 13:23:20 2006), 转信

http://www.northeast.cn   2006-03-20 05:59:29  

  

  东北网3月20日电 20日起,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
为期9个月的清理整治“霸王条款”专项执法行动。“免费停车,车损自负”、“存
包损失概不负责”、“打折商品不退换”等一系列侵权行为,将受到严厉查处。这
是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的。

  “从一进门到出门,每个环节都有‘霸王条款’。例如消费者到超市购物,消
费者出门时要被商家拦下检查购物小票,我交了钱,商品就是我的了,超市凭什么
验票。”今年“3·15”当天,一位消费者愤愤不平地到省工商部门投诉。据省工商
局市场处骆传民副处长介绍,目前一些经营企业滥用垄断和优势地位,制定使用“
霸王条款”,对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已成为群众投诉的焦点问题
,省工商局每年都能接到这类投诉近百起。

  据悉,6月1日前,我省将重点清理整治商饮服行业经营场所使用商业广告及制
度规定等形式的“霸王条款”。第二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重点清理整治旅行社
在旅游组团、退团、收费、违约责任等环节不公平、不合理的约定,以及在行程、
航班等条款中设置合同陷阱等问题;清理整治电信合同中存在的未经用户同意,擅
自开通服务项目、强行收费等问题;清理整治有线电视经营企业扩大经营者权利,
加重消费者义务和责任的“霸王条款”。第三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重点清理整
治房地产商利用预购合同骗取订金、在商品房买卖中设置减免自身责任的格式条款
,在面积计算以及误差处理方面设置合同陷阱等问题;清理整治住宅装修装饰企业
在合同中故意模糊服务项目等问题;清理整治物业管理公司在合同中硬性规定业主
财产被盗损失概不负责,以停水、停电等手段制裁用户拖欠管理费等“霸王条款”
;重点清理整治供热企业在温度计量、热费收取、管网维修等方面设置的“霸王条
款”。

  如果您在日常生活中发生了消费权益受损事件,可拨打全省打假维权热线“12
315”。工商部门还将对社会影响较大、拒不改正的“霸王条款”依法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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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
       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家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凡事要忍耐。
       爱是永不止息
                                                  ----歌林多前书13: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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