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dong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wplxb (小兵), 信区: Shandong
标 题: [shandong范文]道德型的鲁国人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ue May 17 10:20:27 2005), 站内
【 以下文字转载自 NewBoard 讨论区 】
发信人: Euro (≡把酒临风≡石头≡黑白之间), 信区: NewBoard
标 题: [shandong范文]道德型的鲁国人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Sat May 7 20:15:47 2005), 转信
这是一个屡屡被人道及的传说:
周初大分封之后,姜尚问周公姬旦:“您怎样治理鲁国?”
“尊尊而亲亲。”姬旦道,又问姜尚:“您如何来治理齐国?”
姜尚直言相告:“尊贤而尚功。”
这个传说见诸《淮南子·齐俗训》,又见乎《汉书·地理志》。它真实地道出了齐、鲁两国在建国方针上走两条不同道路的状况。
“尊尊而亲亲”即以礼治国。
礼者,何也?这是一个妇孺皆知而又甚为模糊的概念。古往今来,国人大多是从他们言谈所需要的某个层面或某一角度来定义礼。最为他们所乐道的,是礼的尊卑贵贱的等级区分。司马光就曾说过:“礼莫大于分。”(《资治通鉴》卷一,威列王二十三年)这种观点尚停留在对礼的表面认识上。
《礼记·礼器》中有一句话:“先王之制礼也,有本有文。”这话不大引人注意,却最切中礼之义。“本”,指礼的精神和原则,乃礼的内在特质;“文”,指揖让周旋的仪式和用来行礼的各种器物,乃礼的外在表现形式。
礼的内在特质有二:神秘性和伦理性。
古时,人统治人的世界被歪曲成神统治人的世界。礼最初的作用,是事神以祈福祛灾。《说文》:“礼,履也,所以事神求福也。”许慎是东汉人,他的诠释是否合乎礼最初的功用?回答是肯定的。在甲骨文中,礼的写法是两块玉放在器皿中,象征人向鬼神有所奉献。这与《说文》的释义是相同的。
这里的“甲骨文”指于殷墟出土的那一批。殷墟出土物,诸如甲骨文、人殉人祭等等,大都可归到“巫鬼”这一主题之下。孔子“殷人尊神”一语(《礼化·表记》),在考古学上得到印证。
商人在子虚乌有的鬼神面前诚惶诚恐,战战兢兢。然而,商朝最终是被人推翻的,商人自诩天之骄子,为什么上天却一改初衷,让虔诚的信徒败亡?从这些思考中周人悟出一个道理:事神敬天之外,更要注重人的力量。
于是,在周礼中,伦理性被强化。
这个划时代的转变主要归功于周公姬旦,正是在他的主持下完成了对周礼的修订——这便是为儒家所称道的周公“制礼作乐”。
内容须靠形式来表达。礼的内在特质——神秘性和伦理性——是藉助揖让周旋的仪式和行礼时陈列的各种器物而得以表达的。对此,宋人欧阳修说过:孝慈、友悌、忠信、仁义这些伦理道德,具体体现在居处、动物、舆服和饮食上。此话一语中的。而体现的方式,则是尊卑贵贱的等级区分。
鲁国的“尊尊而亲亲”治国方针,正是礼治。“尊尊”,就是尊敬应尊敬的人,讲的是尊卑贵贱有序;“亲亲”,即亲爱应亲爱的人,讲的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悌之类的伦理道德。“尊尊而亲亲”是礼治的另一种说法。
周礼是周公姬旦修订的,子循父道,以礼治国,对伯禽来说,那是一种必然。伯禽在鲁,全力推行周礼。后世子孙,亦不遗余力。于是乎,茫茫神州,千百诸侯,鲁成了礼治的样板。及至春秋,礼崩乐坏,周礼趋于冰消瓦解。当此之时,独鲁坚持礼治,令万邦瞩目。外地人至鲁,不去观看礼乐典籍,就不算真正到过鲁国。
公元前540年春。鲁国都城曲阜。
韩宣子奉晋君之命来访向鲁昭公通报了晋国的情况。然后,慕名去观览鲁国的礼乐典籍,不禁叹为观止:“周礼都在鲁国了!”
于是,泰沂山地西南脚下,洙泗流淌而过的这一方水土,成了礼治的最后保留地。
与礼治相呼应的,是经济上的男耕女织。
鲁地处内陆,没有齐国那样发展海上捕捞、煮海水为盐的条件。但鲁地土壤肥沃,洙、泗足资灌溉。再者,重稼穑尚耕织,也是姬周人的传统。在传统与自然条件的双重驱动下,鲁人男耕种,女纺织,走向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
商业活动也是有的,但开国三四百年间,一直微不足道。自春秋中叶以后,行商坐贾才渐渐多了起来。不过,直到社稷倾覆,鲁国的商业也未能在经济生活中举足轻重。与齐相比,更是黯然失色。齐国各种样式的刀币,迄今仍在大量出土。而鲁国是否铸过货币,至今仍令人怀疑。
这是以礼治国必然态势。男耕女织,自给自足。如此,联结人际关系的,就只有礼这一条纽带了。否则,像齐国那样,工商立国,粜籴买卖,逐利赚钱,礼义势必要淹没于“铜臭”之中。
礼治与耕织,成功地塑造了“道德型”的鲁人。
《庄子·盗跖》讲了一个故事:
有个叫尾生的人,一日与某女子相约在桥下见面。大雨瓢泼,桥下涨水,却不见那女子来。尾生坚守信约,在桥下苦等。水越来越大了,他抱着桥柱,不忍离去,直至淹死。这个尾生,据汉人高诱考证是鲁地人。
廉如鲍叔,孝如曾参,勇若孟贲,信如尾生。尾生成了忠信的楷模。类似尾生这样的人,在鲁国还有很多,如柳下惠、曾参等等。
这里再择一个闵损的故事,以窥一斑。
闵氏有贤郎,何曾怨晚娘。
父前留母在,三子免风霜。
这几句话是写闵损的。闵损,字子骞,鲁国人,很小的时候,生母就去世了。父亲再娶,又生了两个儿子。后母心眼小,待他很不好。冬日里,给她两个亲生儿子穿的是棉絮做的又暖又厚的衣服,给闵损穿的却是用芦花填充的。寒风刺骨,闵损心里明白是怎么回事,却无半句怨言。至此,“单衣顺母”的故事还刚拉开序幕,故事的高潮是父亲发觉此事以后。那是在一个寒风砭肤的日子,父亲有事外出,闵损赶车,冻得发抖,连缰绳都抓不住,掉在了地上。父亲知道了事情真象,勃然大怒,定要休了那个偏心的女人。“母亲在,挨冻的只是我一个。”闵损说,“如果把她赶走了,受寒的就是我们兄弟仨了。”后母听说后,终于悔悟。
在鲁国,不独男子崇尚忠孝仁义,女子也不逊须眉。下面讲两个故事,以为佐证。
齐国大军杀入鲁地。一群士兵远远望见前面有个女子,怀里抱着一个孩子,手里还领着一个稍大一点的,仓惶奔逃。齐军快速跟进,那女子回头一看,荷枪仗剑的士兵已到身后,忙放下那个小些的孩子,把大的紧紧抱在怀里。士兵不解,上前询问,她说:“大孩子,是我的侄儿,小孩子,是我亲生的。保护侄儿是义,爱护儿子是私心。危急关头,宁为义而废私!”
第二个是孔府的“世代恩亲”张姥姥的故事。
那是在唐代,兵荒马乱,孔府又远离朝廷,断了恩赏。孔子第四十二代孙孔光嗣靠在当地做个泗水令,支撑门户。孔府有个洒扫户,原姓刘,叫刘末,后来进孔府当差,改名叫孔末——那时,外姓人进孔府当差都要改姓孔才行,明朝以后,规矩恰好相反,姓孔的不许当差为奴。孔末见时局动荡,就起了篡位夺权的野心,在一天夜里把孔光嗣杀了。为斩草除根,又要杀他的儿子孔仁玉。不巧,孔仁玉去了乳母张妈妈家,还没回来。孔末就追到张妈妈家来了。张妈有个儿子和孔仁玉年龄相仿,且凑巧也是个秃子,闻讯孔末追来了,就脱下孔仁玉的衣服给儿子穿上,眼睁睁地看着他被孔末杀了。孔末以为万事大吉,打道回府,做孔府的主人去了。孔仁玉改名换姓,和张妈妈以母子相称。19岁那年上,他赴京赶考,被选为太学生,乘机向当时的皇上后唐明宗奏明孔末乱孔的真象,明宗派人查办,把孔末杀了,让孔仁玉回曲阜袭爵,断了宗的孔子世家得以中兴。孔仁玉为报答张妈妈舍子救命和养育之恩,奏准皇上,认张家为“世代恩亲”,张家的世世代代都是孔府世世代代的恩人。从此,孔府上下都尊称张妈妈为“姥姥”,这“姥姥”就成了她的官称。孔仁玉还授给张姥姥一根楷木做成的龙头拐杖,可以用它来管教孔府衍圣公的一品夫人。张姥姥死后,“姥姥”的官称和龙头拐杖就由她的长房儿媳继承,世代相传。孔子第七十七代孙孔德懋描述她小时候见过的那一代“张姥姥”说:
那也是一位农家妇女,五十来岁,粗布裤褂,紧扎着肥大的裤腿脚,一双小脚,挎着个竹篮子。酒席筵上在达官贵客中毫不在乎,呼三吆四,大吃大喝,临走时,竹篮里还要装满吃食。“
为了一个“义”字,山东籍的母亲可以置亲生骨肉于不顾,去救她的前任之子,去救侄儿,去救外姓人的儿子。儿子本是她们的全部希望,为了儿子,她们敢上刀山,肯下火海。然而,在危难之际,要在儿子与别的孩子之间做出抉择时,她们去毅然放弃了儿子!
--
以后要醒目点啊!做猪也要做一只聪明的小肥猪,吃得白白,肥肥,胖胖的才可爱啊!
─────────────────────────────────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18.8.25.180]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3.697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