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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清华大学演义--18通识为本,专识为末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4年04月26日00:26:06 星期一), 站内信件

通识为本,专识为末

  1929年秋,学校首先试办了物理与外国语文两个研究所。1930年夏,中国文学、哲
学、历史、化学、生物、算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八个研究所也相继成立,并公开招收
研究生。此外,心理学研究所于1932年招生,社会学与地理学两研究所于1933年开始招
生。到1933年为止,清华大学共设有研究所13个。1934年又奉“部令”将各研究所改称
研究部,而分别归属文科、理科、法科三研究所。

  到1935年6月,经教育部核准,清华共设10研究部(当时全国各大学共被核准成立2
7个研究部,其中清华占百分之三十七)。这十个研究部见下表:

  此外,1934年8月成立的农业研究所和1936年在南昌设立的航空研究所、在长沙设立
的无线电研究所,都是不收研究生,只进行专门研究的机构,所以称为“特种研究所”。

  清华大学研究院各所各部,在工作上,都分属有关院系管理。所主任、部主任都分
别由各院院长、系主任兼任。研究院招生的对象是大学毕业生,考入研究院后,研究期
限至少二年,二年中须修完二十四学分的课程,并在导师指导下,写出研究论文,经过
毕业初试(口试)和毕业论文口试及格(以七十分为及格)后,才准予毕业,授予硕士
学位。如研究生各项成绩在八十分以上,并得到所在研究部的推荐,经过评议会特别组
成的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可由清华资送出国深造(每年至多十名)。所以,一些成绩
优异的大学毕业生或助教,都愿意投考清华的研究院,以便获得出国深造的机会。但由
于清华对研究生要求较严,所以合格者不多。总计从研究院设立到抗战爆发,只有27人
获得毕业资格。

  清华设立农业研究所,实系被迫无奈,敷衍当局。

  原来,1933年教育部命令清华添办农学院,清华当局以为与本校发展理工的方针相
悖,也不具备此方面条件;而教育部要清华办农学院,也是别有用心的。清华的庚款早
令教育部垂诞,当时曾任武汉大学筹备委员,后任教育部长的王世杰透露,如清华不办
农学院,就要求武大去办,其经费则由清华庚款中支付。事已至此,清华当局只答应办
了一个农业研究所,以敷衍教育部的要求。到1934年为止,清华院系设置才算定型。总
计有文、法、理、工四个学院十六个系:

  清华自梅贻琦长校以后,一般地遵循国民党政府提出的《教育实施方针》和《三民
主义教育实施原则》,把培养所谓“为国家社会服务之健全品格”作为教育的目标。而
在实际执行中,则采用了美国的教育思想,即“自由教育”(或称“通才教育”)思想。

  梅贻琦等校方领导反对学生成为“不是左倾,便是右偏的人”,而要求学生能够超
阶级,超党派,具有“客观主义”、“自由主义”的精神。后来的清华教务长潘光旦明
确提出“宣传不是教育”,也就是说,不应该给学生以某种政府派别的思想,而只应该
给学生以一种判断的能力,让学生依靠这种能力去决定自己的政治方向。潘光旦又认为
学生不宜加入政党,皆因学生时代年龄尚稚,没有社会经验,加入政党,一般是糊涂的
。当时有许多学生为捞政治资本而加入国民党,潘氏此说,颇令政府不快。但是客观地
说,潘光旦的观点无疑是正确的。在业务上梅贻琦等人提出“通识为本”,“专识为末
”,要求学生对自然、社会与人文三方面都具有广泛的综合的知识,而“不贵乎有专技
之长”,即便是学工程的,对“政治、经济、历史、地理、社会等都得知道一点。”否
则他就只能做一个“高等匠人”,而不能做一个“完人”。就会“完全变成一个极能干
的工人,而不配称大学生——大学生应该有极完美的常识”。

  这种“自由教育”思想,也是适应了旧中国的社会经济状况和大学毕业生谋职就业
的需要。梅贻琦在清华学校大学部创办之初担任教务长时,就提出“今日社会上所需要
之工程人才,不贵乎有专技之长,而以普通工程训练最为有用”。他说:“在中国工商
界中,能邀致专家以经营一事业者甚少,大多数则只能聘一工程师而望其无所不能。斯
本校之工程学课中,以普通之训练较若干繁细之专门研究为重要也。”过了几年,在19
932年工学院正式成立之际,作为校长的梅贻琦又在纪念周上宣布:“至于工学院各系的
政策,我们应当注重知识,训练不可太狭太专,应使学生有基本技能,而可以随机应用
。这类人才,亦就是最近我国工业界所需要的。”至于文、法、理学院各系,也都是以
进行本系有关知识的最普通的基础训练,培养本系的“通才”为主,以便于学生毕业后
既可以朝科学家、理论家、文学家方向发展,又可以担任中学教师、行政人员等。

  “自由教育(“通才教育”)的实行有其历史渊源。早在清华学校时期,高等科的
教育就已走上了这条道路。1925年大学部成立后,最初采用了当时美国风行的初级大学
办法,也就是分大学部为普通与专门二科。普通科二年或三年,不分系,“重综合的观
察”,所开的课程也是适应所谓“通才教育”要求的有关自然、社会与人文方面的概论
课程。但是,由于它“不文不理”,过于空泛,且与国内一般大学学制不相衔接,不受
学生欢迎,学生纷纷退学,未及一年就只好停办,说明完全按美国初级大学专搞普通教
育的办法行不通。1926年清华改为四年制大学后,即将“普通训练”缩短为一年。1927
年又将这一年的课程规定为全校各系学生的“公共必修科目”,包括中、英文和自然与
社会科学的概念性课程。1933年度开始,根据“自由教育”的原则,校方又进一步规定
大一不分系,以后文、理、法、工各院学生在大一都修习包括自然、社会与人文三方面
的共同必修课。这一时期,文、法、理学院各系必修的本系课程也大都只占总学分的四
分之一到五分之二上下,余为外系课程。所有课程又多属普通的基本训练,专门课程很
少,所有这些措施,都大致是根据了“通才教育”原则。所谓通才教育,并非指学生在
自然、社会、人文方面成为“综合的通才”,而是指他在各方面都要有一定的“通识”
,哪怕不一定精研此学。清华的通才教育思想使学生不致于成为统治者的机器,而作为
一个独立的人而存在。故而后来清华毕业的学生,固然也有为国民党卖命的,大多数都
明白自己的职责,比如学了土木工程,却不去建碉堡,学了机械制造,却不给人造枪炮。

  清华大学本科的学制与国内一般大学一样是实行美国式的“学年学分制”,即规定
毕业期限至少四年,所习课程按学分计算,每“学期每周上课一小时或实验二、三小时
者为一学分。1927年起,学校即规定各系毕业生(工程系除外),至少得修满一三六学
分(体育除外),并通过毕业考试,才准毕业。1929年度起,取消了毕业考试,改为四
年级时撰写毕业论文一篇(相当于一门课,约三——四学分)。1932年度起,按教育部
1931年《学分制划一办法》,将四年总学分由一三六改为二三二(工学院各系一般为一
五五学分左右)。此外尚必修体育八学分,军事训练六学分,党义二学分。

  学生所属年级,按他所得学分编定。“已得三十三学分者,编入二年级;已得六十
六学分者,编入三年级;已得九十九学分者,编入四年级。党义、体育、及军事训练之
学分不计在内。”同时还规定“除党义、体育及军事训练之学分外,每学期所选学分以
十七分为标准,不得少于十四。亦不得超过二十(工学院另有规定)”。“学生于开学
时,请假满二星期者,其所选课程不得超过十七学分;满三星期者,不得超过十四学分
;满四星期者,即令休学一年。”

  与学分制并行的是选课制。学生于每学开学时,参照各系规定的课程表自行选定课
程,中途亦可增选或退选,但大一应修课程不得中途退选。学生每学年开始选修及事后
增选改选课程,都须经系主任签字批准。此外学生于四年中经有关之系主任及教务长核
准,还可中途转系,其已修课程的学分由所要转入的系重行审定,承认有效或无效,并
按学分决定年级。学生毕业后也允许继续留校转系肆业,其已修之该系课程仍可承认其
学分。这样,一般可插入他系二、三年级肆业。

  课程有必修和选修两种。各类课程及学分在各系之课程表中均分别有规定,但课程
表上所列各课程之学年分配与门数是一般的规定。学生不必严格按课程表选课,可自定
计划选修。由于有些课程规定有“先修课程”,同时学生选课均须经系主任批准,故大
致可控制选课,使不致过滥。

  凡所修课程不及格者不给学分,如系必修课则须重读;如系选修,则可不再选而改
选其他,只要学满规定之学分即可。凡已修及格的课程,本人降级时也不必重修。一方
面学生可以不按一定目标、一定次序来选课,另一方面教师也要以自由开课。清华规定
每位教授每学年大致应开二——三门课(至少每年开课16学分,至多24学分),其中有
必修课程一、二门,另一、二门为选修课,在文法学院,这些选修课可随个人专长与兴
趣自由开课。

  从这时起,教学上改变了主要依靠美国教员开课的状况,而能以早期留美归国的清
华留学生和其他中国教师为主,开出了质量较高的大学课程,乃至研究院的课程。各院
系开出的课程门数逐年增加,1928年度为二五九门,至1936年度增加到五一四门。

  对全校的大学一年级新生,学校设有共同必修的课程。设这种共同必修课程的用意
,在使学生求得关于自然、社会和人文方面的所谓“通识”。文、理、法三院大一不分
系。

  直到抗战前,每年的大一课程,基本无变化,它的内容包括国文、英文、通史(中
国通史或西洋通史,任选一门)、自然科学(普通物理、或普通化学,或普通地质学,
任选一门)、逻辑(或选高级算学,或选微积分,任择一门)。学生在后两类课程的选
择中,一般是由他们第二年要入什么系来决定的。理学院的学生多选择普通物理或普通
化学和高等算学或微积分;文法学院的学生则多选普通生物学和逻辑;工学院的大一课
程则无选择的余地,除国文、英文之外,有普通物理、微积分、普通化学(1935年以后
改为与第二年必修的经济学概念对调)、工程画(下学期为画法几何)、铸锻实习(下
学期为制模实习)。同文、理、法三院的大一课程相较,工学院的大一课程不仅门数多
,而且半数以上都是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基础,工学院的学生,从第一年开始功课负担
就比较重。

  各系课程,大都包括下列五类:大一共同必修课程,必修的本系、他系所开课程,
选修的本系、他系所开课程。共中大一共同必修课程全校统一规定为三十六到三十八学
分,占总学分的百分之二十七点二至百分之二十八点三,即将近十分之三;其他各类课
程所占学分比重,各系略有不同。大致说来,必修的本系课程一般占四分之一到五分之
二左右,其中多属基础课程,而专门性课程很少。

  课程表中关于各年的课程分配,在文、法、理学院,一年级均为大一共同必修课,
二、三年级开始本系的基础课程,四年级为少数带专门性质的课程。在工学院,一年级
为工学院各系共同必修课,二年级则属于一般工程的基础知识,也有少数他系的基础理
论课程,三年级则入入本系和他系的技术基础课程,四年级进行分组,学习为数不多的
几门专门课程。

  此外,各系学生还须共同必修体育、军事训练和“党义”。

  理工学院各系所开课程,除大部分为理论课程外,也还有一些实验、设计与绘图课
程,以及一些教学实习课程,这些都是作为独立的一门课程工出,而不是附属于理论课
程的一个教学环节(只有理学院少数实验和工学院三年级的暑假到工厂实习一月,是不
计学分的)。这些课程的学分比重,在工学院为三比一,在理学院,则实验比较重大。
如化学系开出的二十多门本系课程,只有两门没有实验。但限于当时各方面的条件,这
些实验课程只起到了大致印证书本知识的作用。

  此外,学校还统一规定各系四年级学生应写毕业论文一篇,作为一门课。但是,各
系实际执行情况很不一样。有的系定为必修,有的系定为选修,相当多的系是用选习一
门高级课程来代替。例如在物理学系,毕业论文的内容是指某种比较高级的物理实验,
或就某个物理专题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行阅读有关论文并详细比较结果,相当于读
书报告。工学院各系的毕业论文都是选修。即使选习毕业论文的学生,也是做一篇读书
报告。

  这一时期,理工学院所开课程和采用的教材,大都是仿效英美较好的大学。这虽然
有脱离中国实际的缺点,但使学校的教学质量达到当时的较高水平。理学院的物理、算
学等系所开的课程,其水平与美国较好的大学所开同类课程相比,不相上下;所用教材
,也曾为国内一些大学与中等技术学校所仿效采用,对在文化落后的旧中国介绍传播近
代科学技术知识,起过一定作用。

  总的看来,清华的课程开设比较活泼,没有僵死之弊,因此,学生自主性较大。一
般毕业后,就业上都比较容易。

  但清华的体育规定每年必修,这在全国真是“独此一家,别无分号”了。这令许多
同学相当痛苦。只是马约翰与梅贻琦观点一致,学生再苦,也无可奈何。

  在罗家伦长校时,曾因马约翰教体育而任教授,有碍观瞻,就把马约翰的教授给撤
了。当时学生因此事而感激罗家伦者,实不在少数。唯因罗家伦太不得人心,助纣为虐
,清华学生会才表示无一人愿意挽留。

  梅贻琦是一向提倡体育的,早年在清华学校时期,他就任童子军的领导。清华每天
实行对学生的强迫锻炼,不知“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清华在此一点上逆天行事,令
许多同学苦不堪言。

  早在清华学校时期,由于留美的需要,清华的英文教学就有较高的程度。这一时期
,学校继续强调了外文作为工具的重要,各系对外文都有较高的要求。除工学院学生因
功课繁重而只修大一英文和物理学系学生的第二外国语是选习外,文理法三院其他各系
,都把第二外国语列为必修,学生要从第二或第三年开始,于德文、法文中选习一种。
有若干系,如化学系、心理学系、经济学系、政治学系等,还规定必须学习两年英文。
在学习第二年英文的同时,或在第三年,学习第二外国语。外文的学分,包括大一英文
的学分在内。为二十四至三十学分,占总学分的比重为18.1-22.7%。

  除了有上述规定的课程保证对外文的严格要求外,多数教师在课堂讲授时或者全部
用英语,或者杂以较多的英文语句;教师所用教本或指定的参考书,绝大多数也是采用
英文本;留给学生的习题、要求学生书写的实验和实习报告、考试试题(中文、哲学、
历史等系除外)等,也都是用英文。从提高学生外文(主要是英文)程度的角度说,这
样做是起了作用的。

  直到1932年以前,清华在社会上和在一般考生的心目中,仍然是一所新办的大学。
对考生的吸引力,远不如北大等著名的老大学。从32年起,各系既已物色到一批知名的
教授,仪器设备又都从国外购进,图书也很充实,又盖起了一批讲究的校舍,于是全国
报考清华的学生年有激增。录取比率之低,竟为全国之首。

  1928—1935年本科应考及录取人数比较表*

  *此表见《清华周刊》第四十四卷响导专号,1936年6月27日。又,百分比中,备取
生未计。

  学生入学水平的提高,为这一时期保证较好的教学质量打下了基础。

  学生既入学后,对于选择院系也有一些限制。学生在入学考试时,数学、物理、化
学的成绩必须达到及格(60分以上),才能在大一新生分系时,进入理学院的算学系、
物理学系、化学系。须知60分的要求在当时甚高,从一九二八年开始录取大一新生总平
均成绩最高年份为48分。有不及格的必须重新受到甄别考试,甄别考试不及格的,须重
新修读《高中物理》或《补习化学》(即高中算学、化学)。为此,物理学系、算学系
、化学系曾专门设立过这类补习课程。

  1933年秋季以后,大一新生不再分系,但学校规定大一学生需经过过数、理、化等
课程的甄别考试,并在及格后,方准选习微积分、普通物理和普通化学。同时,到第二
年选系时,学生又受到了入系的特殊限制。如算学系、物理学系、化学系都曾规定,学
生的微积分或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的全年成绩不及中等(70或75分)者,不得相应地算
学系、或物理学系、或化学系。中国文学系规定,大一国文成绩在超上中等者,始能入
该系。工学院的各系对普通物理和微积分也都有类似的要求。

  上述情况说明,有相当多的系对学生无异作了两次挑选,一次是入学,一次是入系
,采取了所谓“重质不重量”的方针。这种方针一方面固然保证了学生的业务质量;另
一方面也使一部分系只有很少量的学生。比如哲学系,金岳霖先生只有一个学生可教。
但这种方法,终究比把根本不愿干这一行的人调配到该系中来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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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悠悠天地之间,每个人都只是过客……               *      
    ╰─────悄然而来,宛若一阵淡淡的风                              
 *             静静逝去,如同一首无言的诗───────────╮      
   *           我不能给世界留下什么                        ╭●╯      
   >ヾ         但是世界却留给我一片片难忘的回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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