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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联通之前世今生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Wed Sep 25 18:05:54 2002) , 转信
联通之前世今生
(2002.09.25) 来自:财经时报 胡海岩
成立
毫无疑问,中国联通生来就被赋予了打破电信业垄断经营的历史重任。1994年以前的
中国电信业是由邮电部独家垄断经营的。邮电部既是国家电信政策的制定者和监督执行者
,也是国家惟一授权的经营者。
与后来盈利丰厚、前景光明的局面完全不同的是,1980年以前,中国电信业只是一个
赢利甚少乃至亏损、依靠国家投资的产业。当时电话资费由月租费和通话费组成,因其过
低而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
转变发生在1980年。国家开始大手笔地将各市话局改组成独立核算企业,同时不再对
其进行投资和补贴亏损。作为“交换条件”,国务院给予电信企业一系列优惠政策:批准
市话企业收取电话初装费,允许地方参与电信业的投资。很快,初装费成了电信企业一笔
丰厚的收入。据统计,在1985-1990年间,初装费收入占全部电信投资的40%-50%。
随后,国家陆续出台优惠政策,允许邮电部门利润或所得税只上交10%,各地可以在长
话、电报和邮政等业务中收取附加费等。
国家给予电信业越来越多的价格和税收优惠,再加上经济高速增长带来的对电信需求
急剧增加,使得电信业成为人们眼中赢利前景甚佳的产业,尤其是那些有能力并有近水楼
台之便的潜在竞争者,已经开始盘算如何能得到这块肥肉了。于是,一场以获得国家特许
权为途径、打破邮电部对电信业垄断运营的交锋拉开序幕。
出乎大多数人的预料,最先出手的居然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所属的通信兵部。
1988年,总参通信兵部上书有关部门,寻求经营电信业的特许权。
事实上,当时由于种种原因,中国通信建设已经形成了“公用网”和“专用网”并存
的“二元结构”。前者是邮电部统一规划的公共电信网,后者则是各部门为满足自身需要
而建立的独立于公用网的电信网,分为全国性和地区性两种。
当时,军队通信网、铁路通信网和电力通信网等的全国性专用网共有30多个,大型厂
矿企业所建的地区性专用网更是多达3000多个。这些专用网微波、架空明线和电缆线路的
总长度,分别是公用网的2-3倍。但是,由于国家不允许专用网对外开放业务或从事经营活
动,而且公用网与专用网的网络技术标准参差不齐,因此,公用网与专用网互不沟通。
不过,总参通信兵部的上书并没有得到回音。
次年,两位资深通信专家、中国科学院院士叶培大和张煦教授,联名向中央提交了一
份题为《按照商品经济的规律改革我国通信管理体制的建议》的报告,得到中国最高决策
者的高度重视。这份《建议》提出,邮电部尽快实行政企分开;有控制地放开国家对通信
的专营权等。
眼看自己的地盘将被瓜分,邮电部坐不住了。据知情人士介绍,1990年9月3日,邮电
部向国务院递交报告,强调“邮电部是管理全国通信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通信业务必须
由国家统一经营,专用网只限内部使用,原则上不得开放公众业务”。
这份名为《关于加强通信行业管理和认真整顿通信秩序的请示》的报告,后来得到了
国务院认可。邮电部在这场交锋中暂时占了上风。
随后,民间打破电信垄断的呼声越来越高。1992年6月,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工业
协会和《中国电子报》抛开邮电部,联合举办了关于加速发展通信产业的研讨会。
由于这次会议的参与者几乎没有来自邮电部门的,因而会议的观点倾向于改革中国现
有通信管理体制,打破垄断,开放通信市场,充分发挥专用网能力。
几个月之后,电子部、电力部和铁道部趁热打铁,联合向国务院正式提出组建联通公
司的请示报告,特别指出,中国电信市场的供需矛盾十分尖锐,只有引入竞争,通信产业
才能更快发展。邮政部当然不甘示弱,针锋相对提出7个反对理由,极力反对成立联通公司
。
然而,在正面交锋中,三部委在国务院的谈判能力和分量逐渐占了上风。当时任国务
院副总理的朱镕基批示并责成有关部门,“共同商量,促成此事,成立股份集团”。邹家
华副总理也批示,“通信网不应邮电部垄断,支持现有的其他通信网力量发挥作用”。
终于,三部委取得了决定性回合的胜利。1993年12月14日,国务院正式同意由电子部
、电力部和铁道部共同组建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并发布了178号文件。
1994年7月19日,中国第二家获得电信经营特许权的联通公司,经过将近一年的筹备,
正式成立。这家由电子部、电力部和铁道部共同发起组建的、以经营基本电信业务为主的
大型国有公司,注册资金10亿元人民币。它按照有限责任公司运作,挂靠国家经贸委,享
有邮电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和进出口权。曾任国家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的赵维臣担任第一届
董事长。
“中中外”项目
中国联通成立后马上就面临资金难题。将铁道部、电力部、广播电视、石油和军队等
几个大的专用网连接起来,进行移动通信的网络建设,需要庞大的资金支持。
然而,尽管有电子部、铁道部以及中信等总共15家大股东撑腰,但直到1995年,中国
联通的资本金仅为13.4亿元人民币,这十几亿元在庞大的投资需求面前只是杯水车薪。于
是,中国联通精心运作了著名的“中中外”模式。
“中中外”模式是一种特殊融资方式,即由联通股东单位所属的一家中方企业?或各级
地方政府下属企业?与境外公司设立中外合作或合资企业,后者再与中国联通公司签订项目
合作合同,项目执行期通常为15年;合资?合作?公司提供资金,双方在一定区域内联合投
资通信网络,建成后由联通公司经营,双方按约定的比例分享现金流?包括折旧费、入网费
和利润?。
实际上,这是中国联通和外资心照不宣打出的政策擦边球。由于外资只是提供设备,
并没有违反中国有关禁止外商涉足中国基本电信业务的经营管理、投资参股运营的规定。
但据后来联通公司的有关资料显示,就投资比例而言,很多合资公司的外资都占有绝
对优势,东北、山东等地的外资比例竟达100%,七成甚至九成的现金流都分配给了外资。
也正因为如此,“中中外”项目并没有让中国联通迅速成长起来。由于收入和潜在利
润大都被投资方在短时间内分掉,中国联通并不能通过自身运作完成积累,而且项目产权
模糊,管理分散。
截至1998年底,中国联通净资产只增长了不到10亿元,资产负债率却高达87%;苦心经
营的移动电话业务只占领了市场的7%,而数据、长话等业务基本上还是几张空牌照。惟一
的成效是,中国联通完成了全国40个城市和地区“跑马圈地”式的覆盖,不过各地各自为
政,没有整体性。
1998年,“中中外”这个擦边球正式被判“出界”。 8月,新就职的总理朱镕基要求
联通“停止执行‘中中外’项目,对合作方的本金予以退还,并适当补偿”。
而在此之前,中国政府对于“中中外”的态度并不明朗。据知情人士介绍,早在1995
至1997年间,邮电部就数次指出“中中外”项目不规范,不过这些“指示”一直停留在口
头和内部。而且,由于邮电部和“中国电信”密不可分的关系,而联通背后站着的是15家
部一级的出资单位,不同意见就被看作是不同势力的较量。
不过,运作三年的“中中外”也并不是说停就能停下来的。据事后统计,截至1997年
12月,中国联通用“中中外”方式与11个国家和地区的32家电信公司共签订了46个项目的
合作合同,主要投资GSM,也涉及市话、长途、CDMA等领域。总投资规模618亿元人民币,
实际融资约为10亿美元。
当时,包括外资在内的各方人士都低估了中国政府的决心,外资方心存侥幸,希冀中
国政府能对这个已经实施四年之久的“中中外”项目采取“既往不咎、下不为例”的政策
,主张通过参股合营的方式将外资变为股权。
此时,中国电信业改组风云突变。联通的主要股东电子工业部已与中国电信的“东家
”邮电部合并为信息产业部,中国电信顺应成为信息产业部旗下的企业,而联通的去向还
不明朗。
直至1999年初,原信息产业部副部长杨贤足、计划司司长王建宙、原中国电信董事长
石萃鸣等人调任联通高层。对于这一人士变动,业内人士一方面认为中国联通有被“招安
”之意,一方面也看出政府除旧布新的决心。随后3月,国务院召开专门会议部署联通重组
上市计划,要求“尽快解决‘中中外’问题,并由信息产业部着力配合”。7月,中国联通
正式告知合作公司退还本金并适当补偿。
事后中国联通董事长兼CEO杨贤足透露,中国联通母公司及上市公司总共涉及的“中中
外”项目,共涉及98亿元人民币投资本金及超过40亿元的赔偿。其中,涉及到联通上市公
司的“中中外”合资本金共60亿元,赔偿约34亿元。此外,部分涉及“中中外”的投资者
共获得联通上市公司认股权证,总价为52亿元,相当于该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6%。
知情人士分析认为,政府整治联通“中中外”项目实际上是一箭双雕。当总计40亿元
人民币的资金逐步注入联通,再加上国信寻呼随后并入,从规模上看,重组后的“中中外
”项目已不再是联通资产的主体部分,原有的15个国内股东也成了份额极小的分散投资者
。
香港上市
“中中外”项目终止并没有影响中国联通重组上市的进程。2000年6月,中国联通选择
了国内12个省市分公司的移动通信业务、全国的数据通信、长途电话和国信寻呼业务等优
良资产作为首批上市资产,完成了面向全球的首次股票公开发行,并在香港、纽约两地挂
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1.5亿股,筹资56.5亿美元。在纽约和香港股市上市首日,交
投活跃,升幅达到11.3%。
2001年6月,中国联通股票正式被列入香港恒生指数成份股。
业务
目前,中国联通是国内惟一一家持有全面电信服务牌照的电信公司,手中共有长途电
话、市内电话、数据、移动、寻呼五张牌照。
早在成立之初,当时中国联通董事长赵维臣提出,到2000年将提供全国移动通信能力
的30%、全国长途电话的10%,并将全国电话普及率提高1个百分点。时至今日,中国联通移
动用户达到5000万户,达到全国用户总数的30%左右,固定电话和长途电话基本达到10%的
水平,不过其固定电话和长途电话几乎处于亏损的边缘,而移动通信的利润水平又比较低
,只有寻呼业务在国内则称得上第一,不过也在萎缩。
1997年初,国务院允许中国联通经营固定电话业务,但当时邮电部只同意其在天津、
重庆、成都三个城市开展固定电话业务。既使在这三个城市,中国电信也拒绝与联通达成
互联互通协议,直到1998年6月,邮电部被信息产业部取代后,中国电信才答应和联通签订
互联互通协议。
据知情人介绍,当时,中国电信在固定电话方面有垄断优势,而移动业务在国内才刚
刚起步。中国联通高层认为,邮电部的移动通讯技术是1G的模拟传送,如果联通先上2G的
数字传送GSM技术就会比邮电部领先,此外更重要的因素是,移动业务的利润比固定电话高
。
但很快,由于没有地面固定电话网支撑,中国联通的移动业务与当地邮电部门在互联
互通、网结结算方面的纠纷越来越多,放号很不顺利,4年放号量不到50万,而邮电部GSM
移动用户已是2000万。
知情人士指出,比移动业务利润更高的数据业务的承载体也是固定电话网。尽管中国
联通后来意识到数据业务的重要性,但发展的重点仍是不需要固定电话网依托的IP电话卡
业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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