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news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sina (新浪), 信区: ITnews
标  题: 微软对联邦法官的反驳要点
发信站: 紫 丁 香 (Fri Jan 21 09:54:30 2000), 转信

作为对联邦法官杰克逊去年公布的《事实认定书》的回
应,微软公司18日单方面正式公布了《法律结论书》。这份
重要的文件在多处对法官的裁决予以反驳,称裁决是没有事
实依据的。微软律师称原告方“根本没有能够按照法律的规
定以充分事实证明他们对微软的指控”,即微软利用其垄断
力量压制竞争。


  1998年,美国19个州政府联合联邦司法部共同起诉微软
公司采取一系列非法的和反竞争的手段利用视窗和互联网浏
览器软件来垄断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去年12月,主审这
个案件的联邦法官杰克逊裁决微软确实采取了非正常手段打
压竞争对手,在过去10年的时间里占据了90%的市场份额。
杰克逊法官的《事实认定书》中最重要的内容是认定被微软
捆绑在一起销售的IE浏览器和视窗操作系统实质上是两个不
同的软件,而且它们的捆绑“对消费者造成了间接伤害”。
但是杰克逊法官并没有明文指出微软的行为违反了美国的反
托拉斯法。


  微软在18日公布的文件中以1998年6月上诉法院的一项裁
决以及过去30年来的有关案例为依据反驳说政府方的指控-
即微软将浏览器程序与操作系统捆绑在一起是非法的-在法
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微软称政府方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说明IE
浏览器与视窗操作系统是两个单独的软件,它们的捆绑剥夺
了消费者购买市场上销售的软件时的选择权。


  微软反驳的另一要点是微软与其他厂商签订的合同根本
不妨碍它们选择其他浏览器,这主要是针对原告方关于微软
采取非公平竞争手段来排挤网景公司的指控所作的辩护。

--
如果我还有一点希望,那我要做你的男友。 
我还有一点希望吗?……没有。 
所以,很可惜。我今生仍然不是你的男友。 
如果我有翅膀,我要飞回北京来看你。 
我有翅膀吗?……没有。  
所以,很遗憾。我从此无法再看到你。  

※ 来源:.紫 丁 香 bbs.hit.edu.cn.[FROM: jxjd.hit.edu.cn]
[百宝箱] [返回首页] [上级目录] [根目录] [返回顶部] [刷新] [返回]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1.896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