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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和解失败 微软前景堪忧
发信站: 紫 丁 香 (Tue Apr  4 07:04:52 2000), 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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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0/04/04 02:54 ChinaByte
  调解无望,和解无法达成
  (ChinaByte 特稿)负责调解美国微软公司垄断案的法官里查德·波斯纳(Richard P
osner) 4月1日宣布原被告双方所进行的庭外调解谈判没有希望取得任何进展,他将不 
再主持以实现本案和解为目的的调解工作。
  波斯纳在声明中说:“我遗憾地宣布我将结束微软垄断案的调解工作。”
  不过他也为未来谈判预留空间,表示本案只是无法在“现阶段”达成和解。
  历时四月,终无功而返
  里查德·波斯纳是美国联邦第七上诉法庭的法官,同时兼任芝加哥大学法 学院高级
讲师,著有《超越法律》、《法律与文学》、《司法经济学》等著 作,《财富》杂志曾
发表专文介绍过他,称他是新学科领域“法律经济学”的 重要开拓者。他于去年11月1
9日被微软垄断案主审法官任命为原被告双方和解 调停人。
  消息公布后,控辨双方都表示欢迎。美国乔治敦大学法学教授比尔·科瓦 西奇曾指
出在美国反垄断法律实践历史上,从来不曾有过联邦地区法院法官请 求联邦上诉法庭法
官主持和解谈判的先例。他称赞杰克逊法官的这一招棋是 “极富创意”。他还预计此案
以和解方式结束的可能性大大增强,因为波斯纳 法官有能力促使当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在波斯纳法官的调解下,控辨双方一度取得进展。3月24日,微软向政府 提出了一
项和解建议,主要内容包括微软将向电脑生产商提供不包含互联网浏 览器“探险家”的
视窗操作系统,对视窗操作系统收取统一的价格、承诺公司 应用编程接口以使其他应用
软件开发商将它们的程序与视窗集成到一起。
  然而,政府方经过认真审议,得出的结论是微软的让步还很不够,表示不 能接受。
在经过又一轮协商以后,调解依然没有能够取得进展。近4个月的努 力彻底宣告失败。

  调解失败意味着主审此案的法官杰克逊可能在下周做出微软违反了哪些反 垄断法条
款的裁决,然后再决定必须采取什么样的惩罚措施。杰克逊原来计划 在上星期宣布判决
,但为了给原被告双方更充裕的时间进行调解,应波斯纳的 要求推迟了判决宣布的时间
。杰克逊去年根据收集到的证据裁决微软确实滥用 视窗操作系统软件的市场垄断地位,
损害消费者、竞争对手和其他公司的权 益。
  盖茨迅速作出反应
  在得知由波斯纳法官主持的调解失败以后,微软及其董事长比尔·盖茨均 迅速作出
了反应。
  盖茨把调解失败的原因全部归于政府,称对方“不愿意接受一个公平而合 理的和解
”。他在一份书面声明中说:“ 我们为解决这起案件作出了异乎寻常 的让步。但是政
府却不愿意接受一个符合消费者与业界利益的可使本案得到圆 满解决的公平而合理的调
解方案。”
  盖茨在声明中称他本人为与控方达成和解的工作量超过了3000个小时。他 说微软的
调解小组勤奋地工作了近四个月,目的就是为了努力达成“一个公平 而合理的调解方案
”。
  声明说:“最终,由于(联邦)司法部与各州政府无法取得一致,本案无 法实现和解
。”盖茨指责联邦司法部与各州政府在是分解微软还是迫使微软作 出其他重大让步上产
生了分歧,从而造成调解工作不能取得任何成效的结局。
  他还指责控方提出的要求远远超出了本案所涉及的法律范围。
  微软公司对与政府的和解谈判失败表示失望。微软公司发言人说,微软为 了了结此
案已做出了重大让步,如果微软在美国地方法院败诉,微软准备进行 上诉。
  调解失败原因各持观点
  本案原被告和解谈判破裂的消息一经公布,除了盖茨指责原告方立场僵硬 以及相互
之间存在意见分歧外,也有分析人士指出,波斯纳法官的书面声明内 容十分耐人寻味,
仔细加以研究,或许能从中读解出美国司法史上最引人注目 的这起垄断案何以无法在“
现阶段”达成调解的原因。
  波斯纳在声明中对调解失败何以失败提出了一种解释,那就是原被告双方 分歧太深
,没有调和的余地,但是声明虽然称赞了联邦司法部和微软为取得和 解而作出的巨大努
力,却对19个州只字不提。分析人士据此认为这从一个角度 证实了外界关于联邦司法部
与各州司法部产生了意见分歧并导致调解失败的猜 测。
  似乎是为了应证这种推测的正确性,立即有消息人士透露,在31日的谈判 中,19个
州不满意波斯纳法官与微软及联邦司法部达成的一个基本调解协议, 提出了新的要求,
直接导致谈判破裂。它们提出的其中两个要求是微软必须开发一个基于Linux操作系统的
Office软件,19个州均具有在谈判成功后独立通 过和解法案的权力。巴尔的摩大学法学
院教授兰德指出,19个州分别通过有关 立法对微软进行处罚,这是微软无论如何也不能
接受的。
  然而,另外一些消息人士则称调解破裂原因在于微软坚持自己的调解建议 案不让步
,而不是因为联邦司法部与19 个州司法部意见出现分歧。针对盖茨的 指责,康涅狄格
州司法部长里查德·布鲁门梭反驳说:“与原告方与微软之间 的分歧相比,19个州与联
邦司法部存在的分歧实在是微不足道。”爱荷华司法 部长托马斯·米勒则形容此次谈判
“非常复杂” ,导致调解破裂有“诸多因 素”,但是“19个州政府所持立场不是导致
和解破裂的原因”。
  微软命运未卜
  上周,杰克逊法官在宣布推迟宣布判决时间时就已经警告过如果原被告双 方不能取
得任何进展,他将在近期内公布判决结果。观察人士预计所谓的“近 期”很可能就是指
的本星期之内。舆论广泛认为杰克逊法官的判决对微软肯定 不利。前面提到,杰克逊法
官在去年11月就已经裁定微软是一家利用其视窗软 件所构成的市场主导地位侵犯消费者
权益的垄断企业。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反垄 断法专家里奇·格雷自从1998年微软被政府告
上法庭以来一直对此案予以密切 关注,他指出微软现在所面临的前景十分危险。乔治华
盛顿大学法学教授、反 垄断法专家威廉·科维西奇也认为杰克逊法官虽然不可能对政府
的每一条指控 均予以认可,但是判决结果从总体而言将对微软今后的经营活动构成重大
打 击。
  本案原告美联邦司法部在波斯纳法官宣布谈判破裂消息后再次强调本案的 后续处罚
措施,必须强调“微软滥用垄断地位引发的竞争问题”。控方认为仅 仅在经营行为上对
微软实施处罚存在相当的实施难度,因此倾向于结构性处 罚,如把微软分解成几家小公
司。
  而微软呢,虽然它曾表示愿意接受它在过去所不曾接受过的更为严厉的处 罚,但是
显然它能够接受的处罚是有限度的,它绝对不会同意原告方漫天要 价。有关它坚持已方
的和解提议不让步就是一个旁证。如今面临法庭宣布,微 软再次重申绝对不会同意政府
对软件开发、创新或经营战略进行监视或控制, 也绝对不会接受以分解微软的方式来了
结此案。
  观察人士认为如果法官做出不利微软的判决,微软除了上诉,别无他法。
  从目前情况看,法官一旦宣布判决结果,本案将进入最后阶段,即决定必须采 取何
种惩罚措施。专家推测法官可能采纳微软在和解建议案中提出的经营行为 惩罚,而结构
性处罚也不是没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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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时间面前,没有永恒
    ----一个一心一意搞革命的人

※ 来源:.紫 丁 香 bbs.hit.edu.cn.[FROM: 202.118.24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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