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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TOM收购广州鸿翔50%权益 进军大陆音像娱乐事业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2年03月06日10:28:04 星期三), 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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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3月05日 16:46 新浪科技
据最新消息,2002年3月5日,TOM.COM有限公司宣布已就收购广州鸿翔音像制作有限
公司50%权益达成协议。
以广州为基地的鸿翔,从事音像制作及发行分销业务。本次收购是TOM进军内地音像
娱乐市场的重要部署,让集团定位为一家媒体及娱乐公司。
根据协议,TOM将会为鸿翔的50%控股权支付人民币125,100,000元 (约港币118,000
,000元),其中人民币45,000,000元 (约港币42,450,000元) 或相等于收购价约36%会以
现金支付,另外人民币65,100,000元(约港币61,400,000元),TOM会以港币每股5.51元发
行约11,151,548股TOM新股支付。余下的人民币15,000,000元 (约港币14,150,000元) 需
符合获利能力付款之溢利保证。
TOM只会在鸿翔2002年税后溢利不少于人民币30,000,000元的情况下,才会发出“获
利能力付款”给鸿翔。
另外,鸿翔保证税后溢利会在2002年至2006年五年内每年增长最少10%。这五年内的
溢利保证可以累积计算,即合共人民币183,150,000元。若这五年中任何一年达不到溢利
保证的承诺,TOM将有权得到相应的赔偿,而赔偿的形式包括分享鸿翔应得的股息、出售
仍处禁售期之TOM股票或现金。
鸿翔是稳占内地市场领导地位的音乐、电影及电视剧制作及发行商,在行内有十年
历史;拥有超过 4,000小时电影、电视剧及纪录片的内容库。鸿翔25%的收入是来自音乐
发行,包括销售内地、香港及西方流行歌手、古典音乐、中国音乐等音乐产品,而75%是
销售中外影片、电视剧、纪录片等录像产品之收入。鸿翔于2000年录得收入为人民币14
1,200,000元及税后溢利人民币16,800,000元。 2001年鸿翔收入增长至人民币212,100,
000元,税后溢利为人民币30,000,000元。
TOM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王兟表示:“本次收购令TOM再次扩大业务平台,并与TO
M现有的媒体资产及电讯增值服务之业务有更多的协同效益。鸿翔带来以内容为主导的稳
健收入将能增添TOM在现有媒体及电讯增值业务以外的收入来源。涉足中国庞大的音像市
场只是我们的第一步,我们将致力建立大中华地区领先的音像娱乐集团。”
在3月4日的交易中,tom.com的股价以每股3.975港元收盘。在过去一年间,tom.co
m的股价飙升了89%,这主要得益于该公司连续收购传统的媒体公司来补充其互联网业务
。
去年,tom.com凭借其在2000年年初上市时筹集到的资金实施了一系列收购活动,目
的是成为大中华地区出版、户外广告以及体育营销市场上最大的企业。其印刷媒体业务
包括《亚洲周刊》和《商业周刊》以及《家用电脑》等杂志,其几大出版公司均位于台
湾。
上个星期,tom.com表示其将用816万美元收购中国大陆一家户外广告公司60%的股权
,从而将其控股的户外广告公司的数量增加到8家。Tom.com同时还想成为中国大陆最大
的体育营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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