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Sun (大灯泡), 信区: Linux
标 题: 控制软件开发的许可协议
发信站: 紫 丁 香 (Sun Apr 25 18:01:35 1999), 转信
为了使所有这些开发工作不背离原来计划的初衷,所有的开放源码软件项目都受到某种
许可协议的制约,这些协议对使用,修改,以及发布源代码作出了规定。现在有几种这
样的许可协议已经发展了数年了。
最著名的开放源码许可协议是GNU计划的General Public License (www.gnu.org)。GPL
也称copyleft,要求程序在发布时带有源代码,而且在此基础上派生出的产物在发行时
也必须附带源代码。这个许可协议的目标是使在其规范内的程序永远保持“免费”。
Linux的核心,GNU编程工具例如C编译器,以及Samba——它使Linux服务器可以扮演
Windows NT文件和打印服务器,这些都是GPL软件的例子。
另一个极端是BSD许可协议——最早应用于Berkeley Software Distribution of Unix
——这是限制最小的协议。在BSD协议的限制下,你可以仅仅对代码做一点点修改,编译
出来,放在CD上,拿出去卖钱——如果你能找到买主。纯化论者反对BSD协议,因为随着
开发者开发自己的私有版本,程序标准变得四分五裂。实际上,多数开发者都会将自己
的工作返回相应的团体。Apache,BIND,以及sendmail都是在松散的BSD协议下控制的。
最近,一些著名的商业软件公司开发了自己的开放源码协议。例如,Communicator 5.0 ,
就是在Netscape和Mozilla 公共协议(www.mozilla.org/NPL/)控制下运做的。该协议以
GPL为基础,但是赋予了Netscape以及其开发合作伙伴一些特殊权利。Sun也宣布所有Java
虚拟机都必须遵从Sun的Community Software License
(java.sun.com/features/1998/12/source_license_QA.html)。所有的衍生产品也必须
通过Sun的兼容测试,以及支付相应的协议费用。
在这些趋势的推动下,去年几个著名的开放源码的倡导者成立了一个监督组织——Open
Source Initiative (www.opensource.org),其目的是将开放源码软件的地位合法化,
并且将其带入商业世界。在下面的章节中,你可以看到,有明显的迹象表明象Linux和
Apache这样的项目已经开始了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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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就是个大灯泡。
※ 来源:.紫 丁 香 bbs.hit.edu.cn.[FROM: 202.118.229.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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