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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saotaome (てめぇ——おぼえてろ!), 信区: ACZone
标  题: 自由惑星同盟政治制度考(转载)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11月10日10:02:31 星期六), 站内信件

自由惑星同盟政治制度考
“既然我们生病要找医生,买鞋要找鞋匠,也就是要听从专家权威;为什么在政治上偏
偏要去
顺从民意、听普通老百姓的?”
——苏格拉底
做为在银河舞台上能够生存几百年的政治势力,自由惑星同盟自然有其独特的生存之道
。一个国家的兴亡,往往与其所秉持的政治理念与政府结构息息相关。甚至可以这样说
,一个国家的面貌与公民性格,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这个组织的结构与机能运作方式。
身为民主主义思想的守护者,自由同盟的政府结构理所当然地是属于民主形式,但毕竟
时间距离民主主义的诞生已经过去了一千多年,究竟在这期间所谓的“民主政治”会有
多大的变化?这是一个值得玩味的话题。
自由惑星同盟最高评议会
基本构成:成员为十一名评议委员。由议长、副议长兼国务委员长、书记、国防委员长
、财政委员长、天然资源委员长、人力资源委员长、经济开发委员长、地域社会开发委
员长和情报交通委员长组成。
根据权力的分立与制衡原则,民主制度包括两种类型:总统制与内阁制。在总统制下,
总统和国会均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国会不得要求总统对其负政治责任,反之,总统也
不能解散国会。总统一身兼任国家元首与行政首脑。在内阁制(又称议会制)下,国会
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行政首脑(总理或首相)由国家元首任命,并需有国会中多数的
支持--事实上,行政首脑常常是由国会中多数派领袖出任,国家元首仅行使形式上的同
意权。总理(或首相)需对国会负责。国会有权否定政府。
从上面一段民主制度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事实上自由同盟是偏向于内阁制的政体。从
原作黎明篇第六章第四节,最高评议会在做是否出兵帝国决策的会议记录中,我们可以
看到:即使是最高评议会的议长,也无法对此类提案擅自做出决定,而是需要与整个评
议会委员进行磋商——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类似总统与幕僚之间的私下非正式商讨
,而是正式的决策会议,而决议的结果是要通过公开的表决才能够具备法律效力(众所
周知,包括特留尼西特在内的三名委员投了反对票)。这意味着议长并不具备完整的行
政权力,而是需要整个评议会集体对决策负责。
另外一项证据,则是亚姆利扎大败后,最高评议会的人事变动:“……同盟的最高评议
会委员,全体提出辞呈”(野望篇第一章第一节),“集体提出辞呈”这句话说明评议
会的各个部长并非是由议长所分指派的幕僚,而是与议长地位均等的委员。因为在总统
制下,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是由总统指派,部长向总统负责,他们所提出的辞呈,也只
能向总统提出。换言之,连同议长在内的集体提出辞呈这一事实,本身就说明评议会委
员并非向议长或者其他最高权力者负责(从原作里我们知道,评议会议长已经是同盟的
最高权力者),否则正常程序应该是各部门部长向总统提出辞呈,然后总统再向国会提
出辞呈。评议会全体辞呈的同时提出,这是只有在内阁制下才有可能发生的局面。
还有,在黎明篇第六章第四节的评议会会议中,当时的议长桑佛德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
:这样下去是无法在明年将至的选举中获胜的。可以预见得到,在和平派和强硬派侯选
人的前后挟击之下,我们将会被挖去过半以上的票数,各位再看看这里……”,这段话
暗示了一件事:在评议会内,委员们所属的是同一党派。总统制下,部长多为总统的密
友或者幕僚,总统在下届选举的顺利与否,与他们的利害关系并不十分重要。而内阁制
的特点之一,就是由国会中的多数党进行组阁,所以执政党在选举中的表现,与内阁中
的成员利益的关系是十分重要,也就是说如此关注选举的评议会委员,实际上是属于同
一党派的成员。
由以上的分析来看,最高评议会实际上就是政府内阁另外的一个称呼,而议长这个头衔
,也基本等同于内阁总理的职务。
不过,也不能完全肯定最高评议会是彻底属于内阁的存在,比起通常意义上的内阁,最
高评议会还有着些许的不同。
首先一点,在一般内阁之上,还有一个总统的名义最高权力者。而在自由同盟,总统的
地位被内阁总理——也就是评议会的议长一人兼任。理由是,内阁制度下的总统有两个
特点:名义上是最高权力者;只履行礼仪性职能。而这两个特点,则全部被自由同盟评
议会的议长所具备,在原作中我们很明显就可以看出,自由同盟并没有一个职权,哪怕
是名义上的职权,位于最高评议会会长之上的官员存在,这就反政了评议会议长是最上
位者的事实。在风云篇第十章第三节里,莱因哈特与希尔德有过这样的对话:
“如果可能的话,我还想把他这种下流的废物丢到复仇心正旺的激进人群当中去!我…
…”
“我了解您的心情,可是,我们曾以罗严克拉姆公爵之名保证不问罪于最高负责人的。
也许这违背了您的心意,可是,如果我们出尔反尔,就会招来‘帝国不守信义、违反和
约的所载’的不信任之名啊!”
由此可以推断出,身为议长的特留尼西特是同盟的最高负责人。
而从“交换俘虏事件”中特留尼西特迎接同盟军战俘的演说、“巴米利恩紧急停战令”
的发出,巴拉特条约的签订,都说明当时职务为最高评议议长的特留尼西特,具备了礼
仪、和谈以及签订外交条约的权限。
“我这个议长已经被罢免了吗?应该没有吧。那么,做决定的责任及资格就该在我手中
,这是制度赋予我的职责和义务所在!”
特留尼西特这段话发表于风云篇第九章第三节的会议上,由此可见议长的职责,的确已
经包括了和谈、外交条约签定等等最高决策权在内。不过这并非是推翻了我在一开始的
推论“议长并不具备完整的行政权”,因为在这个时期,特留尼西特身为议长的权力已
经异化膨胀。在讨论“向杨下达停战令”这个决策的时候,他无视包括国防委员爱朗兹
在内的全体评议会委员的意见,甚至动用非法武力地球教徒来专横地实行他的想法。换
言之,这只是议长在非常时期所采取的非法手段而已,并非宪法所规定的议长的权限所
在。
最高评议会议长这个职务,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知道,已经凌驾于一般意义上内阁总理所
应有的权力,而是向总统制下的最高权力者总统靠拢了。这个评价还在亚姆立扎惨败后
的人事变动中体现出来。虽然在惨败之后,评议会做出了集体提出辞呈这个明确的内阁
风格举动。但是接下来的人事安排,却是:
“对远征案投下反对票的三位评议委员,他们的意见大受赞扬,因而被挽留,在第二年
的选举前,国防委员长特留尼西特暂时掌握政权。”
身为利益共同体的内阁成员,这样的人事变动是不可思议的。撤换内阁成员人选,本是
内阁总理,也就是议长的职责。当议长也提出辞呈时,则意味着内阁的彻底倒台和全体
委员的下马。特留尼西特、姜·列贝罗、荷旺·路易三人的被挽留,意味着委员在评议
会内部仍旧保持着他们独立的政治人格,因此才能够在本党其他内阁成员辞职的时候,
却仍旧能够担任起看守政府的职责。这也是与传统内阁制所不同的一个特点。另外一个
有趣的事实是:在帝国历489,宇宙历798三月对杨的审查会时,国防委员是由尼古拉庞
这个人所担任。而在帝国历490,宇宙历 799年二月,也就是一年之后,担任国防委员的
却是爱朗兹。自由同盟最后一次大选举是在宇宙历797年(按:请看上面的引文,亚姆利
扎会战是在796年发生,因此第二年的选举,是在797年举办),在798到799这两年间并
没有任何选举的记载,因此国防委员的这个变动,恐怕是出自特留尼西特议长的命令,
这也是证明最高评议会议长的权限高于内阁总理的证据之一。
顺便说一句,在罗严塔尔、米达麦亚兵临海尼森,同盟最高评议会召开紧急对策会议的
时候,特留尼西特面对国防部长爱朗兹的激烈反对,说出了这样的话:那一夜是谁拿着
昂贵的套装餐具到我家来要求我一定要让他成为我的幕僚?”这也是权利腐化与私人化
的一个现象,而非“总统制下总统与幕僚之间的关系”体现。这里就不赘言。
民主主义很重要的一个理论就是三权分立。它是民主立国的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原则
,也是其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这个原则包括分权与制衡两个部分,所谓分权,是指把
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分,分别由三个国家机关独立行使。在自由同盟
中,行政权很明显是归属最高评议会集体所有(虽然最高议长有很模糊的总统倾向),
司法权的归属基本没有涉及到,而立法权,则是归属自由同盟国会所有。这一点,从洁
西卡·爱德华的经历中可以得到确认,因为她是在野党议员之一,而且有过弹劾国防委
员特留尼西特的举动。
“对远征案投下反对票的三位评议委员,他们的意见大受赞扬,因而被挽留,在第二年
的选举前,国防委员长特留尼西特暂时掌握政权。” 因为最高评议会已经解散,所以能
够对他们三人进行挽留的政府结构,就只有国会才有这样的权限而已。
但是,国会在整个原作里,却极少提及。无论是亚拇利扎出兵,还是巴拉特条约签订等
重大决策,似乎都是最高评议会或者议长本人的独断专行,鲜有与国会商榷的描述。虽
然内阁制的特色就在于:内阁与国会的关系远比总统制下总统与国会关系要融洽的,但
若说国会对此毫无意见,却相当奇怪,因为当时反战派在国会内部应该是具备相当势力
。这样的话,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在自由同盟长期的发展中,国会做为制衡的一部分,
其作用已经被最高评议会所大大侵蚀与削弱。这种情况,正好印证了“同盟不彻底内阁
制“的说法,因为最高权力者以内阁总理身份包揽了总统的职权,势必会导致国会力量
的弱化。弱化的另外一个原因,则是财阀政治与黑金政治所引发的必然结果,关于这点
,原作中叙述很多,恕不一一列举。日本国会正是现实中的一个例子。
现代政治中,美国是实行总统制。英国、德国、日本、印度等国采用内阁制。若说自由
同盟的政治结果的现实基础,法国的第五共和国混合制倒是颇为相似的一类。在第五共
和制下,总统享有很大的实权,故而这种制度在实际上更 接近於总统制。第五共和对 
立法权与行政权做了明确的区分,由宪法列举立法权的范围,其余的均须以行政命令的
方式作出。总统有权直接任命内阁总理,并有权解散国会。这些都是限制了国会的权力
而加强了总统的权力。但是按照规定,内阁是要向国会负责的,因为内阁只有在国会认
可它提出的施政计划或一般政策後才能进入运作。内阁总理虽然由总统自由任命,但一
经就任仍具有独立的行政权力,内阁的政策由内阁自己决定,总统不得参与。在混和制
下,总统和总理都负有一定的行政权力,因此又称为双首长制。
从上面一段论述可以看出,自由同盟的政治形式,只是将混合制中的总统与总理合二为
一,并且将国会的力量大幅弱化之后的政治形式而已,其余多非常相近。从理论上说,
自由行星同盟最高评议会制度,只是法国第五共和国混合制的一种变种罢了。
关于选举制度,因为材料的缺乏,无法做出推论,我只能够谈谈自己的猜想。从“自由
惑星同盟“这个名字和内部权力的运作来看,这是一个介乎邦联和联邦之间的政体。宇
宙空间的极长距离将各个星系和行星分割成为天然的选区,各个选区之间应该是除军事
与外交以外,具备一定独立自治的政治实体。因为距离的因素,进行全民直选几乎是不
可能的事情。因此同盟所能采取的方式,应该是类似于美国的选举人制,或者使用更为
古老的逐级递选制,或者叫人民大会制:由各个星系选举出自己的代表,然后再由代表
前往海尼森进行国是商榷。写到这里,我忽然发现了一条新的证据,虽然无法推理出正
确的同盟选举制度,但却足以推翻我之上的推论:在艾尔·法西尔大撤退,以及伊谢尔
伦俘虏交换仪式时,都不只一次提到这些生还的民众与士兵对于选举的票源有多么大的
影响,以至于诸多中央政客——其中还有些是国会议员——争相向这些人示好。艾尔·
法西尔大撤退中生还的三百万人,以及俘虏交换仪式中交换回来的三十万人,当然不可
能籍贯是属于巴拉特一个星系。而这些分散在各个星系的民众与士兵,却得到了政治中
央地带政客的青睐,这是否暗示说:其实整个同盟是采取最为简单的全民直选形式?考
虑到当时的科技水平,这也不是什么难以作到的事,姑为一说,等到更多证据被发现时
再做定论。
综上所述,自由惑星同盟的政体是属于最高评议会、国会以及最高法院(?)分立的民
主政体。同盟所采取的是内阁制,其体现就是最高评议会的存在。但是最高评议会与议
长的权限却明显高于内阁制中的内阁与内阁总理,国会的力量却被大幅弱化,进而造成
最高评议会事实上的专权体制。这,也许就是自由同盟政治腐败的根源所在吧。

PS:精力因素,所以并没在书中进行太多的寻找,本传以外的其他外传也不在被引用的
书目之列。如果哪位能够注意到其他的论据,请通知在下,不胜感激…………对了,报
酬地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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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たちよ――
汝の命短き眷属の望みを聞くがよい。
我らの望み、それは――
汝の本降ちゆく末を看取るこ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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