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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erliguaiguai (单身人生·阳光·微笑·精致人生), 信区: FamilyLife
标  题: 戒烟元年正月二十一日,同事结婚(zz)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ue May 17 11:12:36 2005), 转信

一直惦记着交按揭的事,16:30被闹钟强行叫起,洗了把脸出去交钱。回家刚准备脱衣
服上床,电话响了。办公室的同事按照周五的约定,提醒我今天还有个婚礼要参加。然
后又是一电话,询问我是去哪里参加婚礼。我非常沮丧地穿起衣服,下楼买红包,打车
参加婚礼。交钱,领糖,上楼,坐下,喝茶。从18:00一直坐到了18:50,婚礼还是没
有开始。在开始上菜的当儿,趁着众人一片欢呼之际,我起身离开。顺着消防通道,穿
过地下停车场,来到酒店侧门,我就这么闪了。
在周末结婚真是一件非常不人道的事情,每周只有那么两天属于我自己。我却不能按照
自己的心愿睡觉,必须去参加什么劳什子的婚礼。为什么到现在为止这个社会还没有形
成一条风俗:过三十还未结婚的人有权不参加任何婚礼?这多少给人点盼头,等到三十
岁生日的时候虽然还没立身立言立德,但是立马省红包了。多少也值得在生日蛋糕前泪
光盈盈一把。
按照这个社会的运行规律,我觉得可能有两种方法能够一劳永逸地避免这种苦难。一个
方法是每次婚礼都还参加,但是每次去了都喝高,喝高了以后拉着新娘子的手不放说些
新婚之夜需知之类的知心话儿。估计三五回以后,任谁打死都不敢请我去参加婚礼了。
这法子的缺点是还需要那么个三五次,而且胃和面部也要受损伤。
另一个法子是狂骂下一个送请贴的人一顿,最好还要揍他一顿,把他扔出我的办公室。
闹得一个公司上下满城风雨,起码讨论一月半月,做到人人贯彻落实到思想深处。如此
,再也不会有人敢冒着生命危险给我派请柬了。这个方法的缺陷在于人人都会想着我已
经接近变态,即使是工作上的事,非正午结伴有官差猛犬护送不敢轻易来找我。
就这么两下,完全不满足我国传统文化中锦囊计中有上中下三策的老路子。我有上策,
而且是绝对的上策:听说哪位兄弟要结婚了,提前约他打一场婚前告别麻将赛。洗光了
他身上的钱,还让他欠我个八百一千的。等到婚礼那天,连红包都不用送,直接发条短
信过去:两讫。估计哥们站在大门口看见这条信息能高兴得背过去,多么善解人意的老
和同志啊!
现在参加别人的婚礼是件很痛苦的事,一点也没有以前好玩。以前都是自己的好朋友,
好兄弟,那是的确当自己的事办的。结婚前一定要搞个告别单身晚会,早早都请好假,
从晚上19:00喝起,一直喝到22:00。然后到KTV接着喝小啤,K歌,再请位小姐在茶几
上来段桌上舞。大家深情地在一边劝酒:“多看两眼吧!以后就只有得看没得摸了。”
然后齐唱:结婚了吧!SB了吧。。。。。。
离开发昏现场,我去了新华书店。惊奇地发现三楼文学厅的炮台上全是郭敬明的各种书
籍,怎么看怎么觉得明年的鲁迅文学奖他不拿都不成。在郭敬明的边上,我看见了菊开
那夜的新书《一直到厌倦》,其实我觉得还是叫《纠缠》比较好。既然是故人的书,毫
不犹豫地掏了银子赞助一本。回到家里,看菊开在前言里说到她博客的事,想起我和她
前年吵架的事情。再想到几个月前她和那年深夏连袂出现在茶馆里的那个夜晚,因此记
起了一句诗:只是它唇边一抹不易觉察的微笑。
一共买了四本书,菊开的一本,赵赵的那本《动什么也别动感情》,什么叉人的一本人
文地理的书,还有就是《阿巴拉岛》。回家粗粗翻了一下,很好奇赵赵是不是庄雅婷老
师的闺中密友。一开篇就是什么“颓了”、“拧巴”之类的单词。或者庄老师就是赵赵
?---她若知道我这么想,估计生撕了我不蘸酱油活吃的心都有。《动什么也别动感情》
是绿腰小妞推荐的,叫我看电视,别买书。但是我哪儿有时间看电视呢?网游都打不完
。赵赵的书印了8万册,估计她看见书能一头撞死---什么JB印刷厂弄出来的垃圾啊?纸
张的质量烂也就不讲了,但是排版也太后现代了。中间不留空行,结果上一句和下一句
之间没任何交代就换了场景,一气读下来简直和《超时空要爱》一样。
《动什么也别动感情》这书不好,我读了第一章,怎么都读不完,一点不喜欢。刘震云
的序言里说把业内一般把剧本变为小说看做是类似男盗女娼的事,看上去很幽默,以为
是明贬暗褒。等我看了书才知道,文人就是文人,孙子真他妈的孙子,看似明贬暗褒,
其实是下了狠心往死里踩。赵赵这本书粗看第一章的前几页,我一个很明显的感觉就是
拍成电视很精彩。但是剧本到小说的转换非常失败。书里没故事,有的只是赵赵自己。
没有多少叙事对话心理活动,有的是赵赵出来抄她的故事大纲和人物小传。所有小说的
魅力所在之处,都出现了一个赵赵在说书:他们之间的关系是这么这么这么,他们之间
的心理优势是这么这么这么建立的。你都说完了,交代了,我还看个JB呀?太不负责了
,太敷衍读者了。哪他妈有作者跳在人物和故事之前说事的道理?
菊开的书没看,苏州女孩子的情感和笔触太细腻,太细致,虽然她们好像都无一例外地
喜欢大漠黄沙烈马长刀什么的。我端着书都觉得自己的一双无茧肉手非常社员陈秉正大
叔—和她那书的细腻相比,我的手就是一双肉钉耙。想着菊开,我突然不想去找莲波了
。如此才情,如此心思,相见不如怀念。
最喜欢的是那本《阿巴拉岛》,奇幻小说是什么小说我不清楚。但是我爱死了它的开本
,几乎是方的。纸张在灯下不反光,和小时候看的那些童话书一样。最NB的是里面有大
量的插图,那些画儿非常漂亮,对得起“幻想”这两个字。我小的时候就喜欢那些有蜡
笔画插图的书,颜色绚丽,主题冷峻,想法奇异。实在很难分清楚,我究竟是喜欢色彩
?还是图画?还是蜡笔本身。不过49块一本,实在是太黑,太奢侈了。
临睡前想起一件事来:一周了,没给相亲的姑娘打个电话。其实也挺好,刚好就把这事
儿过去了吧。做个减法,又轻松了一块。下周就月底了,会很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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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终于不用跟随你的脚步,做着徒劳的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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