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milyLife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freexiaoyu (●逆风飞扬●), 信区: FamilyLife
标 题: 只有分手才有幸福(1)
发信站: BBS 哈工大紫丁香站 (Wed Sep 15 02:17:23 2004)
分手是痛苦的,但分手在很多时候都是为了幸福。本想简单的写出这个道理,我的笔
却不听使唤,非要详尽的把我生命中经历、眼见、耳闻的三段关于分手关于幸福的故事写
完不可。
金玉良缘
金玉良缘这四个字里含着我们两人的姓氏,即便分手了,依然感谢生命赐予给我们的
这份缘。
8年前,我独自踏上北上的火车,提着大包小裹的行李。为了避免和父母车上车下告
别的场面,我自己进站上车,找了座位,不时摸摸内衣兜里缝好的学费,不时盯盯那几个
没人稀罕偷的破箱子,上大学,我打算开始吃苦,死活不坐卧铺,结果一夜被冻感冒,等
我熬了20小时的硬座到了大学所在的城市,花季少女的形象已经变的灰头土脸没法看了
,一边拖箱子,一边拿手抹着鼻涕,头发蓬乱,双目无神。一出站就看到学校派来迎接新
生的队伍,我像看到亲人一样的扑过去,着急忙慌的拿出录取通知单自我介绍,有个声音
对我说:“我们是一个系的。”良后来说他对我是一见钟情,我至今也不相信,那天的我
又脏又傻。
我和良不仅在一个系,还在一个班,专业教室里我们是老师指定的同桌。他是我们那
届的状元,比我的分数高出150,考取清华易如反掌,而他却把所有的志愿都报在家乡
,对此解释为:“为了离父母近,好孝顺他们。”我对此非常不解,假如考上更好的大学
,以后有更大的出息,不是能更好的孝顺父母吗?他说:“孝顺父母,只争朝夕,父母不
需要我用钱和出息来孝顺,只要我尽心。”他的这番话听的我很感动。
我考上大学时老爸说了句:“谈恋爱去吧!”十几年的苦读,终于到了自由的乐土,
我何尝不想快快知道什么是爱的滋味?大学聚集的城市里一般都有这样的几段话:“X大
的女生,X大的汉,X大的流氓满街窜,X大的女生一回头吓的男生全跳楼。”我所在的
大学属于顺口溜的第二条,‘色香味’俱全的男生怎么那么多啊?!我的同桌良也算一号
,但我没打他的主意,在我看来,只有无能的兔子才吃窝边草,开学后的一个月,我在文
学社、学生会、舞蹈团结识了两位数的有待发展对象。从高中开始,我便发现自己具有很
好的社交能力,不需要夸夸其谈也不需要低俗的献媚,简单的交流微笑就可以为我赢得许
多朋友或是追求者。那时自信没有我得不到的,只有我不想得到的。
我参加的模特队在新生文艺汇演中拿了一等奖,可惜特等奖被别人拿走了,他就是我
的同桌,他在台上吹萨克斯风的时候我还在后台换衣服,据说他随意的舞动身体吹奏美妙
的音乐让台下的男生吹匪哨女生尖叫。直到这时我才开始注意自己窝边的这个人。
那个城市的冬天来的很早,十月末就下了场不小的雪。我和几个来自香港的学生一起
在学地上撒野,我是在北方长大的,但他们初次见到雪的激动感染了我,我们把脸埋在雪
里,忽然抬头,像圣诞老人般滑稽。良不知何时走到我身后,提着一个装乐器的大箱子,
他问:“现在想听吗?”自从那次我错过他的演出,就一直磨他给我来个独奏音乐会,他
果真又把萨克斯从家里背来,在那个冬天第一场雪的来临之际站在洁白的世界里,他问:
“可以开始了吗?”我们的故事也就这样开始了。
我自小喜好音乐,却阴差阳错的学了美术,但心理总有那么一方世界是为音乐保留的
,哪怕自己唱歌跑调哪怕一样乐器也不会,我依然会被贝多芬的乐曲轻易打动,会在流浪
艺人的杯盘里放进我仅有的钱,会在交响乐无人欣赏时穿着校服坐在前排仔细聆听,一丝
不苟的鼓掌。但我爱上良并不只是因为他的音乐,音乐只是他走进我心里的一块敲门砖。
我不认识柏拉图,听说他的理论是形而上的,认为只有思想才是真实的,而我们眼见的手
摸的都是虚幻的,以至于恋爱在他眼里也应该是精神的,拒绝肉体的。我对良的爱却有很
大一部分来自肉体的吸引,最初,这种吸引要比音乐要比崇高的人格更加让我着迷。
听说过很多关于女人体香的报道,有人说美女大多有体香,还有人说把茶叶放在处女
如花蕾般含苞待放的胸部会增加茶香。而我第一次嗅到体香却是在良的脖颈附近,不同于
任何一款香水的味道,那么自然,那么神秘,或许那就是传说中的男人味。恨不得把这种
味道装进瓶子里,像鼻烟壶那样的装置,或是氧气罐头,总之,那种味道让我朝思暮想。
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说:“男子憧憬一个女子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
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惟有占有了她的身体后才能忘记她的灵魂。”我
最先爱上的是他的体香,接下来爱上了他的长腿和宽肩,最后才是爱上了他的灵魂,也就
彻底的爱上了他。
良入选到校足球队,踢前锋的位置,大冬天只穿短裤背心上阵,我和几个‘球队家属
’坐在看台忍受冷风的蹂躏,不无担心的自言自语:“会不会冻感冒?”旁边的女生说:
“别人会,良也不会,他穿着毛裤呢。”我这才发现他的腿毛可以辫小辫了。回到班里我
对他说:“你有返祖现象。”他马上意识到我在说什么,脸红了一下,故作镇定的笑,又
坏坏的问了句:“喜欢吗?”这下脸红的是我。那段时间我总在研究他的身体,他伸出的
手指细长白皙,他的手臂长满只有通过锻炼才有的肌肉,他多毛的腿,三角形的后背还有
结实上翘的臀部,有时我甚至幻想那些我看不到的部位,伴着莫名的冲动。这和我在高中
时的初恋不同,那时有的只是喜欢的心情,而此时,我幻想的多为儿童不宜的情节。并没
有因此觉得自己肮脏,而是欣喜自己长大了,不再惧怕男女的肉体之爱,充满了对此的美
好幻想。此时的良,只是我幻想的对象,就像男人幻想梦露,女人幻想小贝,思恋一个人
的肉体未必是爱情,我深刻的知道这一点,因此那时的良只是我眼里的一个性感男人,并
非我的爱人。
我马虎邋遢的出名,作为一名设计系的学生,遇到我这样的同桌是件倒霉的事。良绘
制了两个星期的作业被我不小心裁了一刀,他得知后一个劲的安慰我:“我早就看它不顺
眼了,一直没下了决心毁,算你帮我一忙了!”那幅作业是他一笔一笔趴在上面画了两个
星期的,像印刷的效果一样,多少同学都过来取经,结果就被我这一刀裁下,像是我嫉妒
的故意之举。接下来的一个月我还是老犯错误,把颜料泼在他的素描上,把水粉抹到他的
衣服上,把水倒到他球鞋里…他被我害的经常早晨5点起床晚上10点离班,在教室赶被
我毁掉的作业,即便这样,他也从无怨言。每次都是先来安慰我,然后自己补救。那种善
解人意的微笑像严寒里的骄阳。不仅对我如此,他对身边的每一个人都那么宽容,那种温
柔透露出阳刚和涵养,女生私下里议论说:谁嫁给他一定会成为非常幸福的妻子。
开学不久,我便找到一份工作,在一家快餐店做小时工,每天放学赶到,晚上10点
下班,一天可以赚12元钱。下班时已经没有公车,只能一个人在冰天雪地里顶着冷风往
回骑一辆二手的破自行车,时常感觉有人跟踪我,于是加快速度,到宿舍时已经吓出一身
冷汗。在北京或南方的人很难想象到那个城市的冬天,寒冷逼迫我把美丽放在最后,穿的
像一只企鹅,这样的装扮,怎么会引起歹徒的兴趣?无论是劫财还是劫色都不该轮到我。
有天感觉跟踪我的那个人已经离我很近了,一加速不小心骑到路边的冰面上,这一跤
把头摔出鸡蛋大小的包。我咧开大嘴哭嚎时良已经出现在我面前,他一边拦出租车送我去
医院,一边逗我说:“你哭的时候嘴张的好大,我看到你的虫牙了!”自从我在快餐店打
工以来,他一直悄悄接我,保护我。那天我们到医院挂了急诊,医生把我们当成情侣,一
个劲埋怨他没有保护好我,他也一个劲道歉,细长的手指轻轻捂着我头上的大包。他为我
交了那天所有的诊疗费,我们也一直牵着手,只是四目一直没有相对,似乎都在回避着对
方的眼睛。出事的那天晚上,他太着急,忘记锁他的漂亮山地车。他笑着说:“哪个哥们
把我的车借走了?也不说一声。你明天开始不许这么晚出去打工。”沉默片刻他很严肃的
说:“我不放心。”
我继续着丰富的业余生活,优秀的男生满目皆是。只是我不再为他们的存在感到兴奋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已经变成渴望吃窝边草的兔子。从来没发现自己竟是如此专一的一
个人,除了良,谁也提不起我的兴趣,我为他一点点的成就感到莫大骄傲,他在球场上进
球后的欢呼隔着八丈远我都能听到,那时的心跳是——咚!咚!咚!我知道,我不只爱着
他的肉体,更深深爱上了他的灵魂。对他的评价不想用形容词,只想用一个名词——男人
。
我终于学会了去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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