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od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ersy (黑大游泳真不错), 信区: Food
标 题: 昨晚在小月的遭遇(转载)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11月12日10:09:53 星期三), 站内信件
【 以下文字转载自 Graduate 讨论区 】
【 原文由 abo 所发表 】
11月11日晚,我们三个人(包括一个韩国朋友)在小月吃饭。其中的一道菜扇贝,味
道很臭,找服务员他们让厨师检查之后确认有问题,把菜退掉了。但是因为不是吃第一个
就发现的(因为有很多蒜在里面,所以不容易发现味道不对),所以已经吃进去了几个。
大家都知道,海鲜不新鲜很容易导致食物中毒。为了安全我们找大堂经理让他在账单上给
我们写一个证明我们点过这道菜,但是他不同意,说他们不能在账单上写任何证明。那我
们妥协说我们可以付这道菜的钱,只为了能证明我们点过这道菜,如果出现什么问题有证
据让他们负责任,他们还是不同意,说什么退掉了就不能再打到账单上,还说他能保证他
们的食物不会有问题。既然没问题,一个小小事实的证明都不敢写,更过分的是我们想付
这道菜的钱来证明我们吃了这道菜,他都不让。就是不想给我们留任何证据。我们于是打
消协的电话,但是没人接听(嗨!消协连个24小时服务热线都没有,当时也就是晚上6、7
点钟)。看这样僵持下去也不能解决问题,于是我回实验室拿相机回去拍照作为证据,还
跟旁边桌的几个工大的女生要了电话,如果有问题请她们帮我们证明我们在那里吃过饭。
这种时候还是要自力更生,自己找证据。回去后大约9点左右,我们那个韩国朋友打电话说他有轻微的皮肤过敏,全身又红又痒。我只吃了一个,倒是没什么大问
题。
记得以前就有在小月有悲惨遭遇的同仁,可惜我们没有接受别人的教训,这种时候他
就是不想解决问题,你也没办法。追根到底,还是餐饮业的制度不健全,所以不可能保证
顾客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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