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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coolbeckham (如果我是杨过~铺着小坦子~最爱包包), 信区: Health
标 题: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有什么区别?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Sat Jan 27 11:00:27 2007), 转信
2000年1月1日,国家《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规定施行,从而使非处方药(OTC)进入百姓的日常生活。由此而产生的一个普遍现象是:大病进医院,小病进药店。
长期以来,我国药品没有实行分类管理制度,除了毒性、麻醉、精神、放射、戒毒类药物外,其他药物都可以在药店买到。由于药品说明书有时并非是针对使用者而是针对医务人员的,所以对于用药剂量、配伍禁忌、药物不良反应等事项,购药者不是一看就能掌握的,因而患者用错药、用错剂量、药不对症、发生不良反应的事情时有发生。推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就可以减少上述问题。
药品分类管理是根据药品安全有效、使用方便的原则,依其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进行管理。包括建立相应法规、管理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药理作用大、治疗较重病症、容易产生不良反应的各类药品限定为处方药。处方药解除病患,是临床用药的主体,必须在医务人员指导下,凭执业医师签发的处方,并在医师的监护下购买使用。非处方药是方便消费者自我保健,用于快速、有效地缓解轻微病症的药品,不需要凭医生处方,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对药品实行分类管理,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有利于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有利于逐步与国际上通行的药品管理模式接轨。
1999年,我国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国家非处方药目录》共分上下两篇,上篇收载西药,共23类165个品种:下篇收载中成药160个品种。非处方药主要包括感冒药、镇痛药、止咳药、助消化药、抗胃酸药、维生素类、驱虫药、滋补药、避孕药、通便药、外用药、护肤药等。列入非处方药的药物,一般都经过了较长时间的全面考察,具有疗效确切、使用方便、毒副作用小、方便贮存等优点。有关部门要求非处方药的标签与说明书要十分详尽,文字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病人根据自身症状做出自我判断,然后按照说明书进行自我治疗。说明书内容项目有药品名称、主要成分、药理作用、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生产日期、有效期、贮存条件、批准文号等。
有人认为,非处方药比处方药疗效差。其实,这是认识上的误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两者的“效果”是无法比较的。在临床上,一些有经验的专科医生常利用非处方药来减轻处方药的毒副作用或增进其疗效。如服用处方药复方新诺明(SMZ)和先锋霉素时,为了抵消药物的副作用,常加用非处方药维生素B6等。而有些药物却是“双栖药”,既是处方药又是非处方药,只不过使用的范围和治疗的疾病不同罢了。如布洛芬,作为处方药时,主要用于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脊柱炎、腱鞘炎等,最大剂量日服2400mg,可长期服用;而作为非处方药时,却主要用于治疗头痛、肌肉痛、痛经等症,最大剂量日服1200mg,只能短期服用。又如法莫替丁,作为处方药时,其适应症为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急性胃黏膜出血,口服每次20mg,每日2次,疗程为4~6周;而作为非处方药时,主要是解除胃酸过多,每日口服20mg,24小时内不超过40mg,连用不超过7天,16岁以下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再如解热镇痛药阿司匹林,用于处方药时必须遵照医嘱,治疗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及心血管疾病等可长期较大剂量应用;而用于非处方药时,用量及疗程均应给予限制,其适应症只能是退热、镇痛(指头痛、腰痛、牙痛等),用于解热只在3天内服用,用于止痛只在5天内服用。可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只是职责不同,并无“好”与“差”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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