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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四、由名实相悖引起的悖论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Mon Nov 24 13:17:32 2003), 站内信件


四、由名实相悖引起的悖论 

古代中国有不少经典的悖论都来自名家。名家是战国时期的一个学派,他们的学说在于循
名责实,但结果也往往被认为是流于诡辩。名家始于邓析,后有惠施、公孙龙等大家。 


在古希腊,亚里斯多德认为:辩证家与诡辩派穿着与哲学家相同的服装,但不是一回事。
对于诡辩术,智慧只是貌似而已,辩证家则将一切事物囊括于他们的辩证法中,而“实是
”也是他们所共有的一个论题;因而辩证法也包含了原属于哲学的这些主题。诡辩术和辩
证法谈论与哲学上同类的事物,但哲学毕竟异于辩证法者由于才调不同,哲学毕竟异于诡
辩术者则由学术生活的目的不同。哲学在切求真知时,辩证法专务批评;至于诡辩术尽管
貌似哲学,终非哲学(《形而上学》卷四章一)。 

冯友兰先生在《中国哲学简史》第八章《名家》里有专门的讨论。他认为,中国的“名家
”不完全等同于西方的诡辩家、逻辑家或辩证家。如果说古希腊的辩证家和诡辩派专攻属
性而不是本质的话,那么名家则在于研究“名”与“实”的关系,而且重“名”甚于重“
实”是他们的精神实质。这里的“名实”就是名目与实际。冯友兰认为中国的名家应该翻
译为“School of Name”以示区别,我在《不列颠百科全书》上看到的正是
这样翻译的。 

名与实关系的争论对中国哲学的影响巨大,如“孔子有正名、老子有无名、墨子有取实予
名的争辩”。除名家以为,荀子对古逻辑学的贡献也很大。 

公孙龙的辩论执名为实,“专决于名”而不落实到经验的事物,看看他的雄辩,就会发现
一些奇怪的问题。《庄子·秋水篇》提到,公孙龙曾经自夸:“困百家之知,穷众口之辩
”。 

4-1 “白马非马” 

战国时赵国人公孙龙曾经著有《公孙龙子》一书,平原君礼遇甚厚。其“白马非马”和“
坚白异同之辩”都是他的著名命题。 

据说,公孙龙有一次骑马过关,把关的人对他说:“法令规定马不许过。”公孙龙回答说
:“我骑的是白马,白马不是马,这可是两回事啊。”公孙龙的“白马”有没有过关,我
们不得而知。从常人的观点来看,守关的兵士八成认为公孙龙是在诡辩。这也是一个逻辑
上“莫能与辩”,现实中不能成立的例子。 

冯友兰认为《公孙龙子》里的《白马论》对“白马非马”进行了三点论证: 

一是强调“马”、“白”、“白马”的内涵不同。“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白”的内
涵是一种颜色,“白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加一种颜色。三者内涵各不相同,所以白马非
马。 

二是强调“马”、“白马”的外延的不同。“马”的外延包括一切马,不管其颜色的区别
;“白马”的外延只包括白马,有颜色区别。外延不同,所以白马非马。 

三是强调“马”这个共相与“白马”这个共相的不同。马的共相,是一切马的本质属性,
它不包涵颜色,仅只是“马作为马”。共性不同,“马作为马”与“白马作为白马”不同
。所以白马非马。 

前面我们说到,辩证法是在对付诡辩论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黑格尔在《小逻辑》中说:
“辩证法切不可与单纯的诡辩相混淆。诡辩的本质在于孤立起来看事物,把本身片面的、
抽象的规定,认为是可靠的。”(《逻辑学概念的进一步规定和部门划分》) 

从辩证法的角度看,“白马非马”割断了个别和一般的关系。白马属于个性,特指白颜色
的马;马属于一般,具有各种颜色马的共性。公孙龙区分了它们之间的差别,但是又绝对
化了这种差别。白马尽管颜色上不同于其他的马,如公孙龙提到的黄马、黑马,但仍然是
马。作为共性的“马”寓于作为个性的“白马”之中。“马”作为一般的范畴,包括各种
颜色的马,公孙龙的白马自然也不例外。 

4-2 “杀盗非杀人也” 

这个命题与“白马非马”何其相似,尽管论证的方法和目的不同。荀子把墨辩“杀盗非杀
人也”归入“惑于用名以乱名”的诡辩。荀子认为,在外延方面“人”的范畴包含了“盗
”的范畴。所以,说“盗”的时候,就意味着说他同时也是“人”;杀“盗”也是杀人。
 

4-3 坚白石论 

坚白石论指一块“坚白石”,它有坚、白、石三个要素组成。公孙龙主张“坚”为石头的
特性,“白”为石头的颜色。眼睛看到的这块石头是白色的,手触摸到的这块石头才知到
它是坚硬的;白色由视觉而得,坚硬由触觉而来,坚与白不能同时被认知。因此,公孙龙
认为就一块坚白石而言,人不可能同时认识到其中三个组成要素:坚、白、石,而只能是
坚石或白石。 

这是从感知的角度来证明坚、白彼此分离,是分析方法的早期运用。“离坚白之辩”是古
代中国的一个著名命题,习惯上人们并不接受,但是对于名家自身来讲,如果没有精密的
思考,也不可能提出这些深刻的问题。 

尽管名家在逻辑上的辩论天下无敌手,但是遭到诸家反对。庄子说他们:“饰人之心,易
人之意,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辩者之囿也。”《荀子》也认为:“虽辩,君子不
听。”这的确是名家的吊诡。 

中国古有名辩逻辑,唐代传入印度因明,近代又引进了西方逻辑,成为世界三大逻辑的汇
合点。黑格尔在《小逻辑》里说:“一说到诡辩我们总以为这只是一种歪曲正义和真理,
从一种谬妄的观点去表述事物的思想方式。但这并不是诡辩的直接的倾向。诡辩派原来的
观点不是别的,只是一种‘合理化论辩’的观点。”这是针对古希腊人说的,对中国的名
家来讲,同样适合。 

4-4 怎么翻译? 

英语里有一个Buchowski悖论:“My younger brother is 
older than I am.” 

单纯地看这句话是一个悖论,实际上这个“我”有两个哥哥。小哥哥(younger b
rother)自然比他的年龄大。但是younger brother在英语里又有“
弟弟”的意思,硬译过来,如果是:“我弟弟的年龄比我大。”为常识错误;如果是:“
我的小哥哥的年龄比我大。”构不成悖论。 

英语的brother与汉语里的“兄弟”并不完全对应。在这个例子里,汉语对“兄弟
”作了进一步的划分,减少了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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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的伴侣,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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