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Qrace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app (飞越迷雾), 信区: IQrace
标  题: Re: 谋杀犯露出马脚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9月23日21:29:57 星期天), 站内信件

枪是巴特在斯塔霍死后放在他身边的

如果巴特是开枪自卫, 斯塔霍被击中后, 人的本能反应是肌肉收缩
握紧拳头,因此枪应该是被斯塔霍紧紧握在手里,
而不是检察官用一支铅笔就可以挑起来的

开枪自卫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 在 redfox (NetAnt) 的大作中提到: 】
: 检察官温斯特一走进斯塔霍的办公室,巴特就迎上前说:“除了桌子上的电话,我什么也
: 没碰过,我立即就给你打了电话。”
: 斯塔霍的尸体倒在办公桌后面的地毯上,右手旁边有一支法国造的手枪。
: “你快说这是怎么回事!”检察官急切地追问。
: “斯塔霍叫我到这儿来一下,我来到之后他就破口大骂他的妻子和我。”巴特说。
: “我告诉他一定弄错了。但他在火头上已经变得无法自制。突然,他歇斯底里地大叫:‘
: 我非杀了你不可!’说着,他拉开办公桌最上面的抽屉,拿出一支手枪对着我就开了枪,
: 幸好没击中。在万分危急之中我不得已只好自卫。这完全是正当防卫。”
: 检察官将一只铅笔伸进手枪的枪管中,将它从尸体边挑起,然后拉开桌子最上面的抽屉,
: 小心翼翼地将枪放回原处。
: 当晚,检察官对哈莱金说;“巴特是一名私人侦探,他的手枪是经注册备案的。我们在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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