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Qrace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redfox (有红色的狐狸吗?), 信区: IQrace
标  题: 时间的证物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0年05月31日12:14:36 星期三), 站内信件

88  时间的证物
冬天的早晨,重案組接報去到西貢海邊。一具用鐵鏈和大石綁在一起的男屍仰臥在
海邊的岩石上,由於長時間浸於海水中,屍體已發脹,亦因此影響到推斷死亡時間
的準確性。根據驗屍官初步檢驗,屍體泡在水中已有二十天左右的時間。

負責此案的是張大勇督察和拍檔義仔。明天就是平安夜了,這時還發生這種不平安
的事情,大勇和義仔顯然有點兒沮喪。他們在死者的大衣內袋找到錢包,裡面有數
張大面額的鈔票、信用咭以及死者的身份證。死者名叫劉偉,現年四十歲。大衣內
袋除錢包外,還有一隻石英陀錶,錶殼背面刻著「給我最愛的偉」。陀錶已入水,
秒針動也不動,顯示的時間是十二月三日九時三十二分,大勇和義仔意味深長地互
看一眼。

戴著手套的義仔繼續搜索著屍體,忽然有所發現,喊了聲:「勇哥!」 原本面向大
海沉思的張大勇倏地回過頭。義仔從死者大衣內一個特製的隱藏式夾層袋,掏出兩
樣東西,分別為開山刀和隨身聽。大勇拿過開山刀,從皮套中拔出刀鋒,鋒利無比
的刀刃在和煦的陽光下綻放出冷冷的光芒。義仔檢查著隨身聽,那是沙灘防水型,
義仔按下「PLAY」鍵,只聽到「卡嚓」一聲,錄音帶捲到盡頭了。

回到警署,鑑證科的人員套取了證物上的指紋,張大勇拿著陀錶端詳,義仔則研究
著隨身聽。

    義仔:「勇哥,所有證物上都只有死者的指紋,這是真的嗎?」

    大勇:「是,你有什麼看法?」

    義仔:「絕對不是謀財害命,不如聽聽隨身聽裡的錄音帶再說。」

說罷,義仔取出帶子,放進錄音機中回捲。按下「PLAY」鍵,空氣中出現兩把聲音


    甲:「你找我有何貴幹?」

    乙:「李明兄,你最近春風滿面嘛...」

錄音帶中的乙道出了一件桃色事件,男主角是李明,女主角是一位富豪的太太...


    甲:「你到底想怎麼樣?」

    乙:「也沒什麼啦,最近手頭很緊,想老兄你幫幫忙。」

    甲:「你!... 你到底要多少?」

    乙:「三百萬。」

    甲:「什麼? 我哪來那麼多錢!」

    乙:「你有的。」

    甲:「沒有就是沒有!」

    乙:「啊... 你就不怕事情揚了出去?」

    甲:「你...」

    乙:「看你那副模樣,哈哈哈...」

    甲:「笑什麼笑,你給我去死吧!」

    乙:「哎呀! 你想怎麼樣? 我... 救命呀! 救命呀! 救命...」

呼叫聲越來越弱,乙的脖子好像被緊緊勒著,空氣中傳來雜亂而急促的呼吸聲,過
了大約三分鐘,剩下一人急促而沉重的呼吸聲,隨時間流逝,呼吸聲漸變得緩慢和
有規率。再次開口說話的是甲。

    甲:「慘了,我為什麼如此衝動的啊! 怎麼辦?」

大約過了一分鐘的時間,甲再次開腔:「還是盡快離開吧!」

接著聽到汽車的引擎聲,聲音逐漸遠離,變得很靜,只有水滴的聲音。大約五分鐘
後,汽車的引擎聲由遠而近。「唦唦...」,似乎有人觸碰屍體,「彭」的一聲,
好像是車門或車尾行李箱關上的聲音,過不多久,汽車的引擎聲再度響起,不過這
次不是遠離,而是間歇地持續著。「卡嚓」,錄音帶捲到盡頭了。

大勇和義仔面面相觀,大勇斬釘截鐵地喊到:「還等什麼?」 大勇的一組人開始行
動了。不到半天時間,下屬就抓來了錄音帶中的甲,此人叫李明,是一個二十來歲
的富家公子,樣子雖然俊秀,態度卻囂張,不是很願合作的樣子。他承認認識死者
劉偉,但是否認殺死了劉偉和沉屍大海。義仔拿來了錄音機,當場播出死者留下的
錄音帶,李明顯得渾身不自在,但最後仍然否認錄音帶中的甲是自己。

    義仔問到:「本月三號晚上九時三十二分,你在做什麼?」

    李明想了想後回到:「我和一位舊同學在『尖沙咀文化中心』看表演,表演九
時正結束,之後我們在附近拍照留念,直至十時才和她分手。」

    義仔:「什麼同學?」

    李明:「在英國留學時的女同學,我那時候的女朋友。她以前從來沒有來過香
港,在這裡逗留了一天便到日本去了。」

    義仔:「女朋友嗎? 即使是以前的,證詞可信性有多高呢?」

    李明:「有相為證啊! 好了,在律師來之前,我拒絕再就任何問題作答。」

就李明在棄屍時間的不在現埸證明,大勇的一組人展開了調查,結果就如李明所說
,他的舊女友唯一入境紀錄是本年十二月三號,出境紀錄是十二月四號早上十時。
而李明和舊女友一起拍的照片當中,有三張是在「尖沙咀鐘樓」附近拍的,大鐘顯
示的時間是九時二十分前後。李明在英國的舊女友亦在接受電話詢問時,為李明所
說的話作證。由於這個不在現場證明的成立,李明獲得釋放,臨走時還抱怨警察「
好人當賊辦」。

    「十分鐘內由尖沙咀飛到西貢棄屍? 這不大可能吧!」張大勇嘆息到。

    義仔:「劉偉錄音是為了抓住李明的痛腳,拿來作本錢,以後把李明當做提款
機看待,這一點我都明白。可是他不怕錄音帶成為自己勒索的犯罪證據嗎? 勒索人
拍照不就可以了?」

    大勇想了想便說:「那些問題我也有考慮過,我猜劉偉不是不想拍下李明和闊
太的照片,而是找不到機會,偷拍也得要獵物出現的啊! 而且李明可能已沒有再和
闊太來往了。劉偉大概在某某『小築』碰見李明和闊太,然後想到以此勒索。勒索
完李明後,劉偉回家一定會用轉錄的方式,把錄音帶中不利他的對白刪掉。他在錄
音時已部署好,一開始就把李明的醜事和盤托出,接著等待李明作出反應,只要李
明不作否認,他的詭計就算是成功了。之後的對話刪掉就行了。劉偉知道李明這個
人性格衝動,一定會跌入他的圈套裡面,但估不到李明反應會如此激烈,結果招致
殺身之禍,這完全是他的誤算。和李明談話時他沒有停止錄音,因為怕按『STOP』
鍵的聲音給李明聽見,結果反而把整件兇案的過程錄下,成為李明殺人的有力證據
。」

    義仔:「李明殺人的證據很充分。我們不能確認劉偉被殺的時間,所以說李明
不可能有殺人時的不在現場證明,但最棘手的還是他在棄屍時間的不在現場證明。


    大勇嘆了口氣:「就是這個問題!」

    義仔:「說什麼也得先解決掉這個問題對吧? 那就想想看! 你們也幫忙想想看
。」

房間裡的探員都開始思考起來,各人相繼提出想法,但最後仍然未能得出一個令人
滿意的答案。

    這時,一直陷入沉思的張大勇提出一個有趣的問題:「為什麼死者劉偉好像知
道自己會被殺然後棄屍大海? 隨身聽用防水的就很奇怪。」

    義仔搔著頸背想了一陣子答到:「難道死者剛游完水嗎? 冬天的天氣裡,這實
在不可思議。」

    大勇:「開什麼玩笑! 死者穿成這樣,身上又有錢包,陀錶亦不是防水的,再
隨便的人也不可能這樣子哇? 除非有我們不得而知的理由...」

    義仔翻著資料,過一陣子說到:「死者劉偉這個人處事非常小心認真,他是經
營當舖的,平日喜歡把自己認為重要的東西鎖進甲萬,有賬簿、日記、喜歡的典當
物、跟女人親熱的艷照...」

    大勇:「有這種怪人? 簡直是神經質嘛! 不過,看他勒索帶備了開山刀旁身,
我亦可略知一二,可惜未及拿出來就... 慢著,這麼說來...」

大勇若有所思,忽然雙眼像著了魔般閃動著。

    他叫到:「義仔,快查查最近哪一天有下雨,這冬天裡,我記得只下過一次雨
。」

    義仔出去一會兒後回來報告:「根據天文台的記錄,最近一次下雨是在上個月
的三十號,之前就要數到九月份。」

    「三十號嗎? 果然如此! 義仔,我們去拿逮捕令吧。」大勇信心十足地說。

    「要逮捕誰?」義仔問。

    「這還用問? 當然是殺人犯李明啦!」張大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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