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ke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chang (大森林), 信区: Joke
标 题: 阿扁与妓女(0.1x)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Sat Jul 6 08:36:22 2002) , 转信
台北的一群有合法执照的“神女”(妓女)来到“总统府”游行,要求阿扁给他们一个正
式的职业名称……
阿扁:你们打算用什么称号呢?传统都叫神女不好吗?
妓女:不是不好啦……我们是要更正式的name……
阿扁:那你们要用……
妓女:我们要用新的名称——妓者!
此时原本在旁采访阿扁的记者们勃然大怒:怎麽可以叫“妓(记)者”呢?这样不是混淆
视听吗?!
妓女们理直气壮地大声说道:怎麽不可以了?你们记者是“服务业”,我们也是嘛;你们
是“欢迎来稿”,我们也是欢迎来“搞”呀!!
阿扁连忙打圆场:啊——各位老记(妓)们,不要争吵,大家都有言论自由,都有合法权
益嘛。媒介的记者只是一个传统称谓,不属于品牌,没有登记注册,别的行业人员称“妓
者”不存在侵仅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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