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ke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neverforgot (coolper), 信区: Joke
标 题: 以下为本年度、甚至本世纪最佳律师故事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Fri Nov 22 21:52:45 2002) , 转信
有名北卡Charlotte的律师买了一盒极为稀有且昂贵的雪茄,还为雪茄投保了火险。结果他
在一个月内把这些顶级雪茄抽完了,保险费一毛也还没缴,却提出要保险公司赔偿的要求
。在申诉中,律师说雪茄在「一连串的小火」中受损。保险公司当然不愿意赔偿,理由是
:此人是以正常方式抽完雪茄。...... 结果律师告上法院还赢了这场官司。法官在判决时
表示,他同意保险公司的说法,认为此项申诉非常荒谬,但是该律师手上的确有保险公司
同意承保的保单,证明保险公司保证赔偿任何火险,且保单中没有明确指出何类「火」不
在保险范围内。因此,保险公司必须赔偿。与其忍受漫长昂贵的上诉过程,保险公司决定
接受这项判决,并且赔偿美金一万五千元的雪茄「火险」。
以下才是最精彩的地方:律师将支票兑现之后,保险公司马上报警将他逮捕,罪名是涉嫌
24起「纵火案」!!!由他自己先前的申诉和证词,这名律师立即以「蓄意烧毁已投保之
财产」的罪名被定 罪,要入狱服刑二十四个月,并罚款美金二万四千元。以上为真实的故
事,并且获选为「近期犯罪律师竞赛奖」的第一名!
这种事,也只是有在美国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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