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ke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Amia (小羊·我给自己放假了), 信区: Joke
标  题: 美国新法:性交中一方要停一方不停可判强奸罪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07月30日17:33:43 星期三), 站内信件

 
  中新网7月30日电美联社报道,美国伊利诺斯州通过了一项新的强奸案法律。新法律强
调性行为必须得到双方的同意,人们在性交过程中可以改变主意。

  根据新法律,如果性交双方中的某一方在性交过程的任何时候说“不”,另一方必须
停止,否则就判为强奸。美国全国犯罪受害者法律学会说这一法律在美国还是首次出现。

 
  伊利诺斯州反性袭击联盟总干事琳恩·斯考利特认为,这一法律对受害人、罪犯、检
察官和陪审团来说都十分重要。他们可以就此明确一个事实:人们在任何时候都有停止性
行为的权利。她说:“新法律使检察官在起诉那些受害人与罪犯有性关系历史的强奸案件
中十分有效。”

  新法律产生的缘由是一个加利福尼亚的强奸案:两名17岁的男女少年在一个派对上发
生性关系。女孩中途改变了主意要求停止,但男孩没有立即停止。男孩因强奸罪被起诉。
法院花了几年时间才裁定说,根据加利福尼亚的法律判处男孩无罪释放。加利福尼亚州最
高法院今年一月裁决认为,女方开始同意发生性关系但后来又要停止时,如果男方没有停
止,可以判决男方有罪。

  伊利诺斯州的立法者认为,如果今年在伊利诺斯州遇到同样的案件不应花费那么长的
时间作出裁决。上周五,伊利诺斯州州长罗德签署了这一法律,并于本周一正式宣布。(固
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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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关在果壳中,  ┌─────┐  无限空间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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