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ke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drome (快乐王子), 信区: Joke
标 题: 晚婚一年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0年11月26日19:56:42 星期天), 站内信件
丈夫到法院要求和妻子离婚。他说:“我们之间不和已经有三年了。”
法官问:“你们结婚多久了?”
丈夫回答:“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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