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ke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victor (☆精灵族§风云使者☆), 信区: Joke
标 题: Joke版斑猪用刑法典详解(zz)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05月06日16:19:21 星期二), 站内信件
法典1---纯RE: 谁让你用纯净水对Joke万亩粮田进行浇灌,不知道这样会
造成我的农庄都盐碱化了吗?摆脱,至少用点矿泉水,还
能补充一些微量矿物元素。
法典2---关税: 关税不在于事件本身,还是没有科学种田的基本常识。知
道我们国家严重缺水吗?现在都学以色列人的滴灌了,谁
像你一样一杯一杯往往头上倒,极大的浪费啊!
法典3---挖坑: 你知道本斑猪是最最最讨厌挖坑的人吗?为什么?告诉你
吧,本猪曾经无数次被坑所害。想晚上去农民庄稼地里找
点零食,都是这些陷猪坑把我的一条前腿弄断了,肋条折
了5根。最可恨的是有一次一个坑太深,老猪没有力气爬
上去,被人逮猪,从我左脸上削下5吨的猪头肉来,心疼
啊!所以,看见你们这些挖坑的,我就害怕是不是自己的
右脸马上就又没了。...什么,我不要脸了?我至少还有
猪嘴呐?哼...哼...哼...
法典4---x不加x: 这本身就是一直刑事犯罪和道德犯罪你懂吗?鉴于本版的
一贯方针,没有将你起诉至刑事及道德法庭,你应该bg欧
一顿才行。要知道,x笑话不加x等于给纯洁少男少女抽高
纯度毒品香烟,还不警告,还偷着在一旁看他们如醉如痴
的样子,还偷拍。你...这是...数罪并罚...啊,啊,我
怎么也有点晕了,刚才就偷偷瞄了一眼嘛...
法典5---e不加e: 势必会造成国民资源的极大浪费。你知道广大Joker在看
你的帖子之前都吃了些什么吗?鲍鱼海参,凤爪龙肉,看
了之后这些都让你用马桶接了去赚取暴利去?什么,我诬
陷?你都是自己直接用嘴巴接着马桶的下水去收集这些东
东的?好,那就不判你经济犯罪了,...a.o.,我要吐了,
早上刚吃的煎饼果子,还不快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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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诱惑,我无所惧!
victor (☆精灵族§乌迪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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