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ke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atao (阿涛), 信区: Joke
标  题: Joke版十大规则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1月13日17:08:10 星期六), 站内信件

笑话板十大规则
--------------
一. 不得以任何宗教作为笑话主题, 以免侮辱任何宗教的教徒.
二. 不得以任何党政团体作为笑话主题, 以免侮辱任何党员及政客.
三. 不得以任何群体作为笑话主题, 以免侮辱任何群体的成员.
四. 不得以任何个人作为笑话主题, 以免侮辱任何人士.
五. 不得以任何事物作为笑话主题, 以免侮辱任何曾历经此事或拥有此物的人士.
六. 不得有任何有主题的笑话, 以免违反上述五项规则.
七. 不得有任何无主题的笑话, 以免灌水.
八. 不得有任何笑话, 以免违反第六及第七条规则.
九. 不得有任何非笑话的文章, 以免违反本板创板的原意.
十. 不得贴文, 以免违反第八及第九条规则.

--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riee2.hit.edu.cn]
[百宝箱] [返回首页] [上级目录] [根目录] [返回顶部] [刷新] [返回]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2.763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