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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hanbinger (寒冰儿), 信区: TV
标 题: 从港剧看香港的刑事诉讼制度 zz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Wed Apr 28 23:40:24 2004), 站内信件
我看了多年的港剧,映象最深刻的就是香港法律题材的电视剧,包括专门描写警察和破案的
《刑侦系列》,《鉴证实录系列》,《保护证人组》和《反黑先锋》等等,还有专门刻画法官
,律师形象的《一号法庭系列》,《法网伊人》,《律证新人王》等等.此外,其他港剧中也大
量涉及警察戏和法庭戏,如《大时代》,《创世纪》,《流金岁月》.可见,法律是港剧中一个
比较活跃的元素,也为多姿多彩的剧情锦上添花.因此我想结合港剧通过对几个关键字的解
读剖析一下香港的刑事诉讼制度,顺便谈谈内地的刑事诉讼制度。
(一)警察。
香港建立的是比较单一的警察体系.其中央机构是警务处.警务处长是最高领导并向行政长
官负责.香港的警察总部共分为5个部门:
1.行动处(甲部门)包括行动部和支援部.行动部由行动课,警察机动部队(PTU),特警队
和爆炸品处理组【拆弹专家所属部门】组成.在行动课中有观众比较熟悉的反恐活动组和警
犬队【《宠物情缘》里戴展硕所属部门】.支援部由支援课,警察公共关系科【《谈判专家
》里叶可人所属部门】及交通部【《陀枪师姐3,4》里陈三元和卫英姿所属部门】组成.
2.刑事侦缉及保安处(乙部门)包括商业罪案调查科【《笑看风云》里包文龙所属部门】
,毒品调查科,总部科,刑事支援科,刑事记录科,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刑事情报科【
《刑侦4》里文婉兰和《无名天使3D》里杨sir所属部门】.
3。人事及训练处(丙部门)包括人事部和警察训练部。警察训练部由警察训练总部,警察
训练学校及侦缉训练学校组成。所有加入警队的警员必须在警察训练学校接受一系列的关
于法律法规,搏击技巧,体能训练,枪械技术等知识的训练,为期27周课时。此外《陀枪
师姐》里陈小生所属的军械组隶属于警察枪械政策委员会,负责枪械的设计和战术训练。
1995年首次出现了佩枪女警。
4。监管处(丁部门)包括资讯系统部和服务素质监察部。服务素质监察部里有观众熟知的
投诉及内部调查科。有独立监察委员会对其进行监察和管理。
5。文职及政务处(戊部门)这是一个专门为警队职员服务的部门,包括心理咨询科【《刑
侦4》里武俏君所属部门】等等。
此外,香港警察队伍中还包括了验尸官(法医)【《鉴证实录》里的聂宝言】,香港还于
1960年加入了国际刑警组织,打击有组织的国际犯罪。总之,香港的警察体系分工较细,
职责明确,各部门相互配合统筹行动,有效的打击了各类犯罪,使香港成为世界上罪案发
生率较低和破案率较高的地区之一。
内地的警察队伍亦有5个部分组成,包括:1。公安机关的警察2。国家安全机关的警察3。
监狱和劳动教养部门的警察4。法院的司法警察5。检察院的警察。内地的各个警察部门均
是政府的组成部分,受到司法和行政的双重领导。
香港和内地由于体制,法律渊源,法律法规等的不同,警察被赋予的权限也不同。最明显
的区别是香港警察拥有部分案件起诉权,而内地警察则没有。侦查中,香港警察在询问有
关犯罪嫌疑人时必须向改人发出警戒:“你不必说,除非你自己想说,但是你所说的可能
用笔记录以及作为呈堂证供。”这种警戒我们在很多的港剧中都会看到,我记得《流金岁
月》里程小雨调到CID第一次抓捕犯罪嫌疑人时,由于太紧张还差点忘了说警戒。此外,为
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最大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避免刑讯逼供,香港警方还采用了科学,先
进的同期录音录像手段。用来录音录像的盒带经过特殊技术处理,警方不能中断,删剪,
拼接从而能全过程的监控警方的审讯行为,防止出现诱供问供,防止犯罪嫌疑人受到刑讯
逼供等非人道待遇。我们在港剧里经常可以看到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对其进行同期录音录
像。内地由于资金,技术手段的匮乏大部分的审讯场所都没有录音录像设备,刑讯逼供屡
禁不止,而且还出现了变相的刑讯逼供,如车轮战,使身体长期保持非正常的不舒服的姿
态,心理恐吓等。这些行为都严重的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二)律师。
香港的律师分为大律师(barrister)和律师(solicitor).符合一定资格的大律师还可以
申请成为御用大律师,类似于英国的皇家大律师(Queen's Counsel).御用大律师出庭身
着丝质法袍,坐第一排椅子,享有崇高的荣誉。在香港,律师和大律师的执业分工不同且
相互独立。一系人士均不得跨越到另一系执业。相对应的香港也分别成立了律师工会和大
律师公会对各自成员的执业活动和专业操守进行监察。香港没有专门的律师资格考试,只
要取得有关证书并经过一定期限的实习就可以申请律师资格。香港的律师(事务律师)只
能办理一般性法律事务,且只能出席裁判署或地方法院代理诉讼。大律师(出庭律师)就
没有执业范围的限制,可以出席高等法院进行较为复杂的刑事辩护。但是他们不能与当事
人直接发生关系,必须通过事务律师去接触当事人。由此可以判断《律政新人王》里的四
位年轻律师均为事务律师,而《一号法庭》里的若辉,余在春和子强就是大律师咯。
内地的律师分为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和特邀律师3类。兼职律师一般为法律院校的教授。内
地取得律师资格有2种途径:1。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再经过
1年的实习期就可以申请律师资格。2。符合一定条件申请律师执业的,可以不经过考试而
由司法部考核批准授予律师资格。内地的律师并无执业范围和出席法庭级别的限制。内地
的律师协会对律师进行监察,全国设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
律师协会。
因为香港和内地实行不同的诉讼模式,所以律师在执业中的权利和义务也有很大区别。香
港律师负有保密义务,同时享有侦察机关审问犯罪嫌疑人时的在场权,会见委托人时要求
警方回避的权利,豁免作证的特权以及律师执业豁免权等。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港剧里警察
在审问犯罪嫌疑人时,旁边的律师频繁的做“善意”的提醒,避免当事人的言语被警方抓
到小辫子。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律师和被告也可以随时交流。反观内地《律师法》对律师
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的比较笼统,律师会见委托人不仅要经过层层审批,而且一般都有警方
在场,更有甚者律师和委托人之间的谈话还经常被监听。律师也没有豁免作证的权利,因
此律师和委托人之间难以做到“坦诚相见”妨碍了调查取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可恶的是
《刑法》第306条专门针对律师规定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罪,妨害作证罪
。公诉方经常以这一条给律师乱扣“大帽子”,让许多律师对刑事辩护望而却步。
(三)检控官。
香港刑事诉讼采取“控审分离”和“检控分流”的原则。控诉犯罪一般由律政署负责,但
是警队和廉署也有部分案件的检控权。律政署下辖的刑事检控科有检控律师(检控官)专
门负责检控工作。从1994年起,律政署开始聘请私人执业大律师代表律政署进行刑事检控
工作。如《流金岁月》里的程天蓝就是律政署的检控官。而《法网伊人》里石修扮演的那
个角色就曾经是律政署的“外聘大律师”。此外,不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经过律政署
的训练也可以在裁判法院行驶检控权。
内地的刑事案件有公诉和自诉之分。除自诉案件外,所有的公诉案件必须由侦察机关移送
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再由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院必须派遣检察官
出庭支持公诉。内地也实行“控审分离”原则,但是没有采取“检控分流”原则。
(四)法院及法官
在很多的港剧里我们经常看到一个喷水池的后面有一幢高大威严的建筑,前面的牌子上写
着“高等法院”。其实香港不光有高等法院,1997年回归后,香港的法院体系从高到低为
:终审法院-高等法院(设上诉法庭和原诉法庭)-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专门法庭。
另外还有小额钱债审裁处,淫亵物品审裁处,土地审裁处和劳资审裁处。《律政新人王》
里描述过小额钱债审裁处,处理债权额比较小的追讨案件,并且当事人双方不能由律师代
表出庭。剧中vincent(陈建锋饰)的父亲在小额钱债审裁处追讨2万元欠款,vincent代表
其父以非律师身份参加了案件审理。香港的法官是终身制且在任职期内不得被撤职除非有
特殊情况。法官有级别之分,终审法院的法官是首席大法官。法官个人独立办案,不受任
何机关,社会团体,个人的干涉。
内地的法院体系从高到低为: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
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根据新修订的《法官法》,内地的法官分为12
个等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2至12等级为大法官,高级法官和法官。内地的
法官亦遵循独立审判原则,但是必须执行审判委员会的决定。
香港和内地的审级制度也有很大区别。香港实行三审终审制。当事人拥有双重上诉权。内
地实行两审终审制,只有一次上诉机会。香港回归后,还拥有了司法终审权。以前英国伦
敦枢密院司法委员会是香港的终审法院,现在香港设立了自己的终审法院,终审法院做出
的裁决为最后生效裁决。这项权利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地区绝无仅有的。
(五)诉讼模式
当今世界上无论是英美法系的国家还是大陆法系的国家均采用混合辩论式诉讼模式。英美
法系的国家实行当事人主义,大陆法系则倾向于职权主义。在当事人主义的指引下,控辩
双方在法庭上地位平等,权利对等,由控辩双方各自举证,陈述案情,进行控诉和辩论,
法官只是居中消极裁断。而在职权主义下,法官始终处于积极地位,主导整个案件的审判
过程,公诉方与辩护方地位不平等,辩护方处于严重的弱势地位。香港的法律制度承袭英
美法系,因此当然采取了控辩式的诉讼模式。《一号法庭》中控方与辩方在法庭上针锋相
对,唇枪舌剑,对各自的证人进行交叉盘问,在经过一番质证,争辩后最后作结案陈词。
法官对争论不作表态只是主导程序性问题,所以整个庭审过程自始至终都弥漫着紧张激烈
的气氛。
内地的法律制度受大陆法系影响颇深,虽然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吸收了控辩式诉讼
模式的合理因素,但是总体上纠问式的色彩依然比较浓厚。法官积极主动的对被告人,证
人进行讯问和询问,调查案件事实,主持法庭辩论。由于控辩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庭审过
程中往往出现一边倒的情况。被告人不享有沉默权,辩护律师不享有和公诉方平等的调查
取证权,在法庭上的发言还经常被审判长打断或剥夺。因此难以看到控辩双方有理有据,
你来我往,针锋相对的精彩场面。
最后我以《流金岁月》里的几场法庭戏来论述一下香港刑事诉讼中的特色制度。
1。陪审团
在香港,严重的侵犯人身权利的暴力性犯罪如谋杀,强奸,严重伤害,纵火,毒品犯罪等
由高等法院法官会同陪审团进行审讯。陪审团一般为7人,必要时也可以为9人,以5比2或
9比2的票数对被指控的罪名是否成立作出裁决。《流金岁月》里高等法院审理丁善本和su
brina谋杀熊百滔一案就组成了7人陪审团进行审理。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也规定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案件可以由人民
陪审员和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陪审员与审判员的地位平等,权利义务相同。
2。无罪推定
无罪推定是指被告人非经法院宣判有罪应当视为无罪。它要求检控方承担举证责任,不得
强迫被告自证其罪,疑点利益归被告。《流金岁月》中麻辣律师想尽一切办法混淆视听,
把案件事实弄得要多复杂就有多复杂,抓住疑点进行“无理”辩护,最后再以一句“请陪
审团遵循疑点利益归被告的司法精神,判决我当事人无罪”成功得为当事人开脱罪名。《
创世纪》里岑颖欣杀夫案由于在台湾审判,而台湾当时实行的是有罪推定原则,被告人需
要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无罪,公诉方不负举证责任。所以颖欣才会被冤枉错判,牺牲了性命
。
我国96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采取了无罪推定原则,但并不是国际通行的无罪推定,
比如没有明确规定面对疑罪案件时,根据“疑罪从无”的司法精神作出有利于被告的判决
,没有规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享有“沉默权”等等。
3。中止控诉
看过《流金岁月》的人一定会对检控官中止起诉丁善本,将其转为控方证人指证另一被告
subrina,而丁善本却突然翻供的一场戏映象深刻。其实在香港的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是没
有资格成为控方证人的,但是如果控诉方向法庭申请中止对某一被告的诉讼时,该被告可
以成为控方证人指证同案其他被告人。中止诉讼非意味着无罪释放,而是不再继续控诉某
一被告让其恢复自由身,从而变成对控方有利的证人,帮助控方指证犯罪。如果被告人不
同控方合作,控方仍然可以原诉罪刑对其重新提起检控。《流金》中由于控方所掌握的证
据不能100%将丁善本定罪,但是如果丁善本作为谋杀熊百滔一案的唯一证人指证subrina
的话再加上其他间接证据,subrina就必死无疑了。所以控方对丁善本中止诉讼,让他转为
控方证人。谁料在签订了中止协议后,丁善本又突然翻供并指证是检控官程天蓝指使其供
述对subrina不利的证言,让检控方陷入了诱供的尴尬境地,从而利用控方的技术失误达到
了既让控方不能再起诉自己的目的,又让控方失去了一位关键性证人,救了subrina一命。
只是可怜了苦命的程天蓝555555。
4。诉辩交易
诉辩交易是指当控方所掌握的证据有限尚不能达到“排出合理怀疑”的程度时,审判前控
诉方和被告方进行谈判,讨价还价,如果被告方满足控诉方的要求则控诉方对其撤销控诉
或降格控诉,从而达到轻判的目的,同时检控方也自然的减少了败诉的可能性,并能避免
冗长的审判过程节约司法资源。《流金岁月》里丁善本犯妨碍司法公正罪,麻辣律师和检
控官进行谈判硬是将几年的刑期减至了6个星期,从而成功的避免了最严重的刑罚处罚,这
就是诉辩交易制度的具体体现。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诉辩交易制度,因为在我国遵循的是“罪刑法定”原则,检察
官是代表国家追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犯罪是严重的妨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不能牺牲国家
利益与被告人妥协。
5。毒树之果原则
《流金》中丁善行控告丁善本绑架一案,程天蓝作为丁善本的辩护律师在控方证据确凿,
麻辣律师乱辩歪辩没能得逞的情况下,以警察钟守康取证程序不合法为由否定了本案最关
键最直接的一个物证,迫使控方撤消了控诉。这个结果体现了香港刑事诉讼中的“毒树之
果”原则,所谓“毒树”是指违法取得的证据。“毒树之果”是指在违法取证的过程中发
现的另一犯罪证据。“毒树”是绝对被排斥的,无论真实与否法庭都不予采纳。而“毒树
之果”则采取相对排除规则,在违法手段较轻微的情况下可以被法庭采纳。当被告人指控
证据是侦察人员刑讯逼供,诱供所得时,侦察人员负有举证责任证明取证的合法性。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只规定了排斥违法取得的言词证据,而对违法取得的物证的效力却没
有明确规定。当发生暴力取证,刑讯逼供时,受害方负有举证责任。
通过对上面一系列关键字和《流金》一剧中具体法庭戏的剖析,相信大家已经对香港的刑
事诉讼制度有了初步的认识。虽然港剧中的一些破案戏和法庭戏有一定程度的夸张,但是
总体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希望TVB能拍出更好更精彩的法律题材电视剧,超越《一号法庭
系列》和《刑侦系列》的辉煌
--
爱港剧,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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