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vel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gfxiaozi (功夫小子), 信区: Travel
标 题: 怒族--禁 忌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05月06日18:14:37 星期二), 站内信件
按照怒族的礼节,到怒族人家做客应带些烟、酒之类作礼物。客人不接受同心酒是对
怒族同胞的不礼貌,将失去怒族同胞的信任。火塘上方的神位不能坐人,也不得从这里经
过。忌讳别人踩踏自己的影子。
儿童要禁食熊、虎、豺肉,禁食鸡爪、鸡血,妇女在40岁前不吃心肺。
--
▁▁◢▁▁▁▁▁▁▁▁▁▁▁▁●▁▁▁
▕ ╲▇◤ 躲在大树 ▏
▕◥▇◥◣ 下面... ◣◢ 听着... ● ▏
▕ ◤◥ ● ◥◣▇◤ 树叶在歌唱 ▏
▕▁▁●▁▁▁▁▁◢▇╲▁●▁▁▁▁▁◤
● ◤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02.118.239.80]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2.317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