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_art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Ogilvy (奥格威), 信区: Ad_art
标 题: 奥格威广告标题原则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12月21日11:44:20 星期五), 站内信件
1)平均而论,标题比本文多5倍的阅读力,如在标题里,未能畅
所欲言,就等于浪费了.
2)标题向消费者承诺其所能获得的利益,这个利益就是商品所具
备的基本效果。
3)要把最大的消息贯注于标题当中。
4)标题里最好包括商品名称。
5)唯有富有魁力的标题,才能引导阅读副标题及本文。
6)从推销而言,较长的标题比词不达意的短标题,更有说服力。
7)不要写强迫消费者研读本文后,才能了解整个广告内容的标题。
8)不要写迷阵式的标题。
9)使用适合于商品诉求对象的语调。
10)使用情绪上、气氛上具有冲击力的语调。如心肝、幸福的、爱、
金钱、结婚。家庭、婴儿等
--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天外飞仙]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4.240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