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_art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leonado (东方端庄), 信区: Ad_art
标 题: 美国广告联盟的美国商业广告原则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12月21日13:19:31 星期五), 转信
1.真实性原则:广告必须揭示实情,并且揭示重要事实,对此隐瞒将误导大众。
2.确凿原则:在未作出广告声明之前,广告主和广告公司应对该广告公司应对广告声明
有充分的把握和证据。
3.比较原则:广告应避免对竞争对手及其产品或服务作虚假的、误导性的或未经证实的
说明或声明。
4.非诱饵广告原则:广告不得进行产品或服务的减价宣传,除非该确实是想推销广告所
宣传的产品或服务而不是将消费者引向其也商品或服务的诱饵。
5.保证原则:宣传担保和保证的广告必须明确、详实。向消费者讲明主要条件和限制,
如果时间或版面不够,无法进行此类陈述,广告主必须清楚表明消费者在购买前在何处
可以看到担保或保证的全部内容。
6.价格声明原则:广告应当避免作不实或误导性的价格声明,或为无法保证的储蓄作储
蓄声明。
7.证言原则:广告的证言只能由那些真正能反映出真实观点和经验的诚实证人来做,只
有他们才有这种能力。
8.趣味与庄重原则:广告应避免与优良趣味或风俗相对立的令人不快的陈述、图片或暗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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