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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Ogilvy (奥格威), 信区: Ad_art
标 题: 《大卫·奥格威自传》 九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12月23日10:40:34 星期天), 站内信件
1940年一个美丽的傍晚,我陪乔治·盖洛普坐火车去芝加哥。途中,我们看到车窗
外有一群人,看起来就像是当年坐着五月花号来美国的清教徒。盖洛普说他们是阿米什
(Amish)教徒。三个星期后,我妻子和我骑着自行车到宾州的兰开斯特(Lancaster)
寻找他们的踪影。骑了两天,我们发现自己已经到了因特考斯(Inter-corse)郊区,
在一座整洁的农舍的门廊上,有一大群戴阔沿帽的人。那是星期天早晨,阿米什教徒正
在做礼拜。
阿米什教徒是18世纪中叶为了寻求宗教自由,从德国南方迁出的,在宾夕法尼亚,
他们找到了要找的东西,于是在那儿住下来,已经住了200年,离群索居,远离尘世的
变迁。他们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都为他们严格的宗教传统所支配,不准使用汽车,只
用马车。用马耕种而不用拖拉机。不准用电,只用蜡烛和油灯照明,没有收音机、电视、
电影院,也没有电话。
当地的邮差帮我们找到一家愿意提供外人住宿的艾米许教徒,从此我和我妻子在我
可以抽身逃离华盛顿的每个周末,都要跑到这儿来住:三天晚上的住宿,外加六顿饭,
只收15美元。兰开斯特郡曾经是英国人的殖民区,所以村庄仍沿用着英国名字:因特考
斯(Intercourse)、掌中鸟(Bird in Hand)、天堂(Paradise)、丰饶(Fert)、
蓝色球(Blue Ball)、白马(White Horse)、蜜溪(Honey llrook)等等。(因特考
斯最早被称为十字钥匙(Cross Keys),但在19世纪40年代,村民们认为用一个英国酒
馆的名字当自己村干的名字,并不妥当,因此改名为因特考斯。
莎拉·菲舍尔(Sara Fisher),我们在阿米什社区的女房东,长得酷似老年的维
多利亚女王,但却幸运地享有拉伯雳作品中的人物式的幽默感,还是位极棒的厨师。她
介绍我们认识琼斯·约德(Joas Yoder),一位79岁的退休阿米什农夫,有七个不到12
岁的小孩。这位和蔼可亲的老人,花了好几个下午用他的四轮马车带我们在乡间小路上
徜徉,并为我们解说阿米什教徒的生活方式。树篱中的金银花和田野中的三叶草的气息
直到今天还萦绕在我的身边。那儿有一种充满宁静、丰裕和满足的氛围。史诺顿勋爵
(Lord Snowdon)曾说,作客阿米什教徒的居住地,就像拜访一座非常宏阔的乡村修道
院。
琼斯把他的侄女安妮和侄女婿赖维·菲舍尔(An-nie and Levi Fisher)介绍给
我们,这对夫妻还邀请我们去他们家作客。我们到访的第一天晚上,一场龙卷风掀走了
他们的屋顶,这次奇遇使我们成了最亲密的朋友。多年之后,当他们到康涅狄格州来看
我们的时候,安妮告诉我,我们去作客的那天早上,她自12岁以来第一次没有在早餐前
把牛奶挤好。
大部分阿米什教徒都以务农为生,另外一些不务农的,就做木匠、马具匠、马车匠、
铁匠或家具匠。他们一天工作15个小时。妻子们只有在帮丈夫或孩子做衣服的时候才会
坐下来。妇女们的头发都是中分,在脑后梳成一个合,再用白色的细棉布软帽包住。她
们的衣服都是单色的棉布做的,长及地面。她们一生只穿一次白衣,那就是在结婚那天。
此后,白衣服就被收到箱子里,直到死后才穿它下葬。
男人们蓄着长发与胡子,但却不留上唇髯,因为按照他们传统的看法,只有军人才
留上唇髯,而他们都是和平主义者。他们的外套都是黑的。上衣没有领子和翻领,外面
也没有口袋,衣服用钩子固定,因为钮扣也是军队的标记。他们裤子的式样像谷仓大门,
开口在旁边,而不是在前面。冬天,他们披厚重的黑披肩,戴黑色毡帽。教会规定男人
的平顶帽的帽顶必须高3.5英寸,帽治必须宽四英寸。他们夏季的帽子也是相同形状,
但是用他们自己种的麦子的麦秸编成。小孩子的衣着完全是大人缩小的翻版,看起来就
像是一群小玩偶。
阿米什教徒给人的第一印象是过于冷峻严肃,但事实上,我还没见过比他们更嗜好
狂欢作乐的人。我们第一次参加阿米什人的午宴时,话题转到我和我妻子只有一个小孩
上。这件事让他们觉得不可思议,甚至还有一位可敬的曾祖母级老奶奶建议我妻子“再
去找一只种雉”。阿米什人的家庭非常庞大——平均每对夫妻有8个孩子,而一家有16
个孩子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一个193C年去世的阿米什人,总共留下了565个直系后代,
还有一个人曾留下410个。玛林达·史多兹弗斯留下324个。这样多产的结果,就是阿米
什人的人口比本世纪多了五倍。
也许你会认为像这样在遗传上与外界隔绝的社会,近亲通婚很多,会造成不幸的结
果。但是我只知道一个这样的例子,那是一种只有阿米什人才会有的侏儒。阿米什人的
侏儒每只手有六根手指、心脏畸形,而且全是撒母耳·金(Samuel King)的后代。撒
母尔·金是一位18世纪的阿米什人,他本身并不是侏儒。但是,直到1964年,移民到宾
州之后的200年间,整个社会也只发现了24个这样的例子。除此以外,阿米什人特别健
壮、聪明、长寿。
每四个阿米什人家庭中,就有一家姓史多兹弗斯(意思是骄傲的脚的),七个大姓
的加起来占到了总家庭数的77%:史多兹弗斯、金、贝勒(Beder)、菲舍尔、莱普
(Lapp)、祖克(Zook)以及艾什(Esh)。男孩的名字都来自圣经旧约,像摩西、约
伯、撒母耳、亚伯拉罕、以撒、大卫、乔纳森、丹尼尔、阿莫斯、托比亚斯、本杰明,
以及克瑞斯特(当地人读有押“李斯特”的韵脚)。女孩子的名字则是玛丽、安妮、凯
蒂、莎拉、芬妮、芭芭拉、吕贝卡、丽兹、莎蒂,还有玛琳达。(阿米什人也给他们的
马取英文名字,像吉姆、哈里、查理、汤姆,还有法兰克)。因为用的名字非常有限,
所以很容易在离得木到几英里的家庭中找到四五个以撒·菲舍尔、约伯·金,或者丹尼
尔·贝勒。因为大部分人都有绰号,所以同名同姓的人不会被弄混。我认识一个白胡子
的教会执事,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叫屎蛋阿贝,因为他小时候淘气得要命。另外一位年
高德助的老人叫胡椒丹,70年前他把胡椒放到学校的炉子里,让老师打喷嚏。还有一个
叫做公车班,因为他的谷仓门高得你可以驾着双层公共马车而不是通常的单层马车直驶
进去。然后还有秃头大卫、粉碎机约翰、护花使者乔和黑杰克,黑杰克制作的玩具是我
见过的最棒的。(安达路西亚(Andalusia)的印地安人村落中用的绰号和他们的有点
像。)
阿米什人自己说一种德国方言,但是上学的时候学英语,于是他们的英语便成了一
种混杂着过时英语和直接从他们的德语翻译过来的话的怪异语言。这些怪异语言乍听来
让人发笑。
有一天我开车载着一家阿米什人,有一个孩子放了一个屁。“臭气是做什么用的,
阿莫斯?(What for foulair,Amos?)”孩子的母亲问。他们说一个农场原来“毫无
价值”(drecky),等到一个阿米什人买下了那个农场,就说那是“红五类”(all
red-up)。聚会快结束时,吃光了冰淇淋(一人一夸脱),阿米什人会说:“冰淇淋
是无限的(The ice cream is all)。”一位阿米什妇女曾告诉我她久病卧床的公公在
前一天晚上“拉出”了自己。
“让楼梯跑上去,让窗子关下来。”
(Run the stairs up and shut the window down.)
“他对那匹马的出价对我感到惊愕。”
(Itwonders me what he paldforthehorse.)
“你祖母已经活着了吗?”
(Is your grandmother living yet?)
“让灯出来。”
(Outen the light.)
“好了早就好了。”
(All right already.)
“大卫病得很了不起。”
(Davy is still Sick.)
“我们住在他们家邻居。”
(We live neighbors to them.)
他们说胆敢(dare)的时候,总用已经过时的过去式durst——“你已经胆敢再吃
点苹果奶油试试看。”用“你”(you)的多数的时候,他们用古英语的youns——“阁
下们别客气”。
我们真的宾至如归。我一直搞不懂为什么那么多阿米什人对我们那么好。也许是因
为我们没有试图为他们拍照。他们恪守戒律上的话:“你们不可偏向虚无的神,也不可
为自己铸造神像。”我们奉守安息日,并决不被人看见饮酒。而且我们与他们的邻居门
诺教徒(Mennonote)没有任何相像之处。阿米什人像荷兰人讨厌比利时人那样讨厌门
诺教徒。
1946年,我离开伦敦,在飞机上经历了17小时的乱流,到了巴尔的摩
(Baltimore),我妻子在那儿与我会合,然后我们驱车前往赖普主教靠近因特考斯的
农庄。那幢房子建于1956早期,它是一个缩小了的跳舞厅。房子正要出售,而且主教也
知道我非常想买下来。“大卫,”他说,“我不能卖给你。因为我的同胞们认为你可能
会在这儿搞一个啤酒屋或建个机场。”再怎么跟他解释啤酒屋和机场是我生平最痛恨的
两个东西也没有用。不过,几个月之后,另外一个农场要出售,我请一位阿米什朋友帮
我去投标,成功地将它买了下来。100英亩的石灰岩土地、一个巨大的谷仓、两幢房子,
一共13000英镑。一条游着群鱼的小溪穿过草地,溪里有鱼狗、野鸭、双胸斑沙鸟。我
们在这儿住了下来,我妻子、我,还有我们三岁的儿子,周围都是阿米什人。
在他们的社区中,阿米什人过着极社交化的生活。隔周的星期日,他们都去做礼拜,
人们聚到一起,就像是一群猪狐犬在集会。不去教堂的星期日,他们就驾车四处拜访朋
友,或待在家里等别人来做客。这种无休无止的娱乐活动,要求阿米什家庭的主妇永远
保持食橱中有丰厚的贮藏。有些主妇每年都用瓶子储存五百夸脱的水果、蔬菜和炖牛肉。
按照惯例,客人吃中饭时,桌子的每一英寸都必须摆满肉、肉汁、沙拉、马铃薯、脑黄
瓜、果酱和蛋糕。阿米什人的食量很大,但工作辛劳,所以吃得再多也不会胖。然而,
我不得不遗憾地说,大部分阿米什人在30岁之前,就已经都是一口烂牙了。我不知道为
什么会这样,除非是他们的孩子从小不喝牛奶。
他们对医生的信赖有限,但是对各种庸医却深信不疑。“电水”(Electric Water)
是他们用来治疗多种疾病的秘方之一。他们迷信巫医,而巫医们的治疗方法则纯粹由符
咒组成。约瑟夫·由德(Joseph Yoder)15岁时,一只挑粪叉戳了他的脚,几个小时后,
伤口疼得厉害。他母亲用手在伤口处划了三次十字,两分钟后,疼痛消失了。
阿米什人最令人羡慕的地方是他们对长者的尊敬。我从未听到过任何一个阿米什小
孩对父母无礼。一位父亲年纪大到无法耕种时,就把农场传给最小的儿子,然后搬到预
备自己死后留给妻子的房子去住。但是他的儿子们仍然继续听从他的意见,而他的妻子
仍然继续履行在家中带小孩的永久职责。在阿米什人的社会里,根本就没有养老院这种
东西。
阿米什人认为,既然他们的孩子注定终生务农,那么除了阅读、书写、算术外,学
别的东西是完全没有意义的。因此,孩子14岁后,父母就拒绝让他再上学。在这方面,
他们的根据是《圣经》(哥林多前书>第三章 第19节的说法:“在这个世界的智慧,
在神看是愚拙。”坚持这样的原则使阿米什人常常与宾州或其他州的法律发生冲突,有
人还因此入狱。我听一个阿米什农夫说:“年青人读完高中就什么都不想做,除非让他
们做一件可以坐下来做的工作。他们被惯得不爱做农活。女孩子要是读完大学,就想着
靠罐头食品生活,男人娶到的可能就是个开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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