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ssCulture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megie (大漠数蚂蚁), 信区: DiscussCulture
标 题: 关于“Systems禁封kiddo 70天”事件的处罚决定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Wed Aug 16 20:20:00 2006), 站内
【 以下文字转载自 Complain 讨论区 】
发信人: jimu (极目◎毕业一年,漂泊一载), 信区: Complain
标 题: 关于“Systems禁封kiddo 70天”事件的处罚决定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Sun Aug 6 23:43:39 2006), 转信
关于“Systems禁封kiddo 70天”事件的处罚决定
2006年7月28、29日连续2日,网友kiddo在计算文章数English版
发表版面无关文章:《有需要Gmail的请在此留下电子邮箱,还有
90多个》,且kiddo网友利用版内回帖的方式与其他网友联系,
引发大规模的版面无关回帖,致当日十大榜首,7月31日English
斑竹Systems以“灌水也没有你这么灌的!尽管你是好意,但是
在客观上造成了灌水的事实。”为由版面禁封kiddo发表文章权
限70天。
对于kiddo过失与以及处罚的认定:
由于Systems禁封错误(具体附下),Complain判定Systems处
罚无效,撤销Systems版主对kiddo的版内处罚。
complain总管根据《紫丁香站用户管理规定》认定kiddo网友在
English版面1.发表版面无关文章;2.大量回复无关话题的灌水
文章;3.造成严重后果(导致当日十大第一),由以上因素由comp
lain总管禁封kiddo版面发文章14天。禁封天数按照14天减去目
前事实禁封的天数。
对于Systems过失以及处罚的认定:
斑竹Systems封网友kiddo发表版面无关文章,根据《紫丁香BBS
站版主管理办法》第五部分版主的工作,English斑竹Systems为
维护版面讨论秩序,对kiddo采取禁封措施,属正常的版务工作,
Complain总管认定禁封策略得当,但禁封时间以及理由不妥。
斑竹Systemes禁封网友70天,违反《紫丁香BBS站版主管理办法》
5.04 (3)条:“版主在版面最多可给与14天的处罚,封禁由版主
手动或者系统自动解封;”认定版主版主在此有失职行为。
另外斑竹禁封网友具体封禁原因“灌水也没有你这么灌的!尽管
你是好意,但是在客观上造成了灌水的事实。”表述不符合《紫
丁香BBS站版主管理办法》 5.04(1)条:“版主封禁网友的版内
发文权利时,一定要说明具体封禁原因,封禁原因应正规,并且
体现错误的性质。判断的基本原则是在没有看到原始证据的况下,
凭借公告可以区分违规的类型和原因,或者根据公告可以从相关
站规或者版规中找到依据。同时封禁理由应与事实相符合。”斑
竹未指明kiido网友因发表版面无关文章以及回复无关灌水文章
而受禁封的具体原因。认定版主在此有失职行为。
综合以上,认定斑竹Systems在执行版务过程中,未按照即行站规
执行版务工作,斑竹缺失对现行站规的认识。
对Systems处罚如下:
1.根据《紫丁香BBS站版主管理办法》5.02版主有义务注意sysop、
Announce、rules版中的各种公告,并给予配合。虽Systems斑竹
上任时间较长,但担任版主期间仍然需要按照紫丁香站规合理执
行版务。要求Systems斑竹参加BM_test版主训练营学习现行紫丁
香版主工作以及站规。由BM_test站务nonnamer完成考核。
2.根据《紫丁香BBS站版主管理办法》6.13条“版主若违反5.04
条,出现违规封禁现象,一律视为失职。”认定System斑竹在本
次事件中有失职行为。
3.根据《紫丁香BBS站版主管理办法》7.02条“涉及到失职的版
主,可给予全站警告或记过处罚。”由于版主有以上两次失职,
现给予Systems斑竹全站记过处罚一次。
以上
紫丁香complain主管:jimu
2006年8月6日
--
◤o╭──╮▔▔▔▔▔▔▔▔▔▔▔▔▔▔▔▔▔╭──╮o◥ (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_)___ ___ __
▕ ㊣ │██│████████║████████│ │ ㊣ / / / __ `__ \/ /
▕ T235│██│ 哈尔滨←║→长沙 │ │T238 / / / / / / / / /_
▕■══▃▃▃══════════════════▃▃▃══■_/_/_/ /_/ /_/\__,
◢◤▔◎=◎=◎▔▔ \==========/ ≡≡≡≡▔▔▔▔◎=◎=◎▔\◣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22.240.100.221]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3.580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