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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cgl (车轱辘), 信区: DiscussCulture
标  题: [合集]不知该说什么好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6月15日08:58:11 星期五),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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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ngs (小松)                         于 2001年06月13日21:51:41 星期三 说道:

本来昨天发第一句话时什么都没想,那句标题应当理解为简单的一句问话,没什么怒不
可遏的意思。要说认真,那是从聊天室开始的,我当时被loneman的言行激怒了(插一句
,没想到的是后来他又说了一句更激怒我的话)。应当说我一直对loneman没有任何成见
,swamp在sysop版的言论我也一直不知道,这次事情如果说被意外的闹大了,决不是我
存心打击loneman的结果。我一直把交情和事情截然分开,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做到,
但在网络生活中,我确实是这样的,许多一度觉得跟我不错的人都曾被我打击过,因而
对我敬而远之,所以渐渐的我在网上面就没好朋友,当然也就不存在什么私敌。说了这
些,就是请那些开口或没开口怀疑我别有用心的人明白我的动机。
这件事让我想起了清朝的漕运案,或者电影the general's daughter的情节,简简单单
的一件事居然牵扯出来这么多事。现在看来问题的关键是怎么处罚loneman了。封,封多
久。我不赞成永久封。但是我拿出来的版规明明白白写着。版规明显是不合理的,至少
是不确切的。我主张借这件事大家商量修改一下版规,然后再按新版规处罚loneman,没
想到erdan先自己做出断绝了。也许erdan的想法是先按现行法规处罚着,等新法规制定
出来之后先来一次天下大赦,然后大家从零开始,这样loneman也就得救了。我一样不欣
赏这样的做法。道理很简单,法律和法律的连续性是我们行事依赖的基石,如果动摇了
法律的严肃性、连续性,今天你当斑竹天下大赦一次,明天我当斑竹大肆改动一下法规
,那谁还在乎你的规矩?就这件事,如果你明天制定了法规并赦免loneman,那他岂不是
实际上只受了一天的惩罚?说白了,erdan这是一种人治的想法,打着法治的幌子。人治
恰恰是最应当为我们警惕和坚决反对的。话说到这儿:我坚决反对大赦。
我也是板斧,我体会得到erdan的难处,erdan交情很广,有处处为着公园的繁荣着想,
不愿意得罪人,这些无可厚非。但是在我这里考虑的更多的是公园很久以来的积习,有
些恶劣的东西现在就是应当挖出来看一看。
首先,wildwolf到底有没有责任?这实际上是在问,wildwolf当时知不知道《看看“小
日本”怎么说》不是原创文章?如果不知道,那么他和我一样是受骗者,把这东西当成
了一种新鲜写法的试验品;如果答案竟然是知道,那么毫无疑问,老狼也应当受到严厉
的处罚。
“为了保证每篇文章所谓的原创性,去掉了一个整体辩论中的一篇使其不完整,。。”
在beauty和moonly得贴子里都出现了类似的回忆,这是老浪当时的意思么?
其次,关于具体的法规。我第一个不同意永久封这一条,(二:非原创作品,一旦发现
将立即删除,永久封掉该账号在本版的post权。--libai《开版宣言》),实际上在这里
贴非原创作品也有着动机和实际危害的差异,对那些情节特别严重的不妨永久封,而对
素来有功的和因无知等原因造成的并没有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处以死刑
以下一个月以上(建议定一个最低限度,一个月仅供参考)的封杀,loneman事件,考虑
到他素来为人和实际的贡献,不应当判处死刑。(但不等于说我认为他在事实上是无辜
的,因为我根本不相信他不知道他的文章被m了,并被收录到精华区中)
第二个,我不同意erdan新近提出的“窃取”和“改编”的定义。我根本就否定它的哪怕
是暂时的法律效力。erdan在提出这一法令的文章《对于songs站友质疑的答复》的一开
始,就声明,“本版主于12日得到cgl总管全权处理的授权。。”,并注明后面靠山是r
ules版的第6条。rules版第6条确有这样的文字:“版主应与版副协商后制订本版规则,
定下草稿后上交分工总管,总管同意后正式开始生效。”但是别漏掉了,里面还有这样
的文字:“版主有责任根据版面建版原因、发展要求、网友需要制定版面规则。。。”
换句话说,如果你定的规则不符合“建版原因、发展要求、网友需要”,即便得到了总
管的默许,一样是可以被否决的。我真惊讶,erdan哪儿来的这么浓的人治思想,想走上
层道路?
那么,为什么不能同意erdan的定义呢?关键就是它实在太模糊了,无法实际操作。你说
什么是“大于30%文字、句式雷同并小于等于80%文字句式雷同”吧?一个字一个字数
?那也不行呀。这条法令太容易被钻空子。就算你把loneman封了,也不要说是因为lon
eman的文章里有80%以上的抄袭成分这样的话。但是关于什么是抄袭,什么是改编,的确
需要一个可操作的定义。这是下一步的事情。
第三个,我想说一下罚文规则,这条规则因为它的过分理想化,到今天已经千疮百孔,
不要放在那里了。我刚才在想,如果我有可抓的把柄,在哪里?想来想去,就在灌水和
罚文上。我好像欠着这里几篇文章。但是,就像电信局给你定了个非常不合理的长途电
话费价格,而你又掌握着打免费电话的手段,你要不要打免费电话呢?打完了电话你要
不要自责呢?我的答案是不自责。但是我毕竟有违反法规的地方,我现在说明了,斑竹
也可以处罚我。
好了,先说这么多,总的来说,现在的法规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不合理就要改。但是
法规毕竟是法规,它有其严肃性,特别是在原创版。这个世界上因为人情、权力金钱的
交易已经腐朽空洞的让人吃惊,难道我们还不好好珍惜,一起捍卫将身边这个公园干净
、纯洁起来的机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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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nc (等天上掉馅饼)                  于 2001年06月13日21:52:26 星期三 说道:

  拜托。。。
  太长了! 不看!
【 在 songs (小松)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来昨天发第一句话时什么都没想,那句标题应当理解为简单的一句问话,没什么怒不
: 可遏的意思。要说认真,那是从聊天室开始的,我当时被loneman的言行激怒了(插一句
: ,没想到的是后来他又说了一句更激怒我的话)。应当说我一直对loneman没有任何成见
: ,swamp在sysop版的言论我也一直不知道,这次事情如果说被意外的闹大了,决不是我
: 存心打击loneman的结果。我一直把交情和事情截然分开,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做到,
: 但在网络生活中,我确实是这样的,许多一度觉得跟我不错的人都曾被我打击过,因而
: 对我敬而远之,所以渐渐的我在网上面就没好朋友,当然也就不存在什么私敌。说了这
: 些,就是请那些开口或没开口怀疑我别有用心的人明白我的动机。
: 这件事让我想起了清朝的漕运案,或者电影the general's daughter的情节,简简单单
: 的一件事居然牵扯出来这么多事。现在看来问题的关键是怎么处罚loneman了。封,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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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auty (小倩☆秋水伊人)              于 2001年06月13日21:55:37 星期三 说道:

【 在 songs (小松) 的大作中提到: 】
: 首先,wildwolf到底有没有责任?这实际上是在问,wildwolf当时知不知道《看看“小
: 日本”怎么说》不是原创文章?如果不知道,那么他和我一样是受骗者,把这东西当成
: 了一种新鲜写法的试验品;如果答案竟然是知道,那么毫无疑问,老狼也应当受到严厉
: 的处罚。
: “为了保证每篇文章所谓的原创性,去掉了一个整体辩论中的一篇使其不完整,。。”
: 在beauty和moonly得贴子里都出现了类似的回忆,这是老浪当时的意思么?
    拜托,我说过了,这件事斑竹的责任都在我这里,我也正在
申请处罚。如果erdan最终不同意处罚我,我将向loneman学习,
自封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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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ngs (小松)                         于 2001年06月13日21:57:03 星期三 说道:

你们这都不是法治的思想。
【 在 beauty (小倩☆秋水伊人) 的大作中提到: 】
: 【 在 songs (小松) 的大作中提到: 】
: : 首先,wildwolf到底有没有责任?这实际上是在问,wildwolf当时知不知道《看看“小
: : 日本”怎么说》不是原创文章?如果不知道,那么他和我一样是受骗者,把这东西当成
: : 了一种新鲜写法的试验品;如果答案竟然是知道,那么毫无疑问,老狼也应当受到严厉
: : 的处罚。
: : “为了保证每篇文章所谓的原创性,去掉了一个整体辩论中的一篇使其不完整,。。”
: : 在beauty和moonly得贴子里都出现了类似的回忆,这是老浪当时的意思么?
:     拜托,我说过了,这件事斑竹的责任都在我这里,我也正在
: 申请处罚。如果erdan最终不同意处罚我,我将向loneman学习,
: 自封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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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auty (小倩☆秋水伊人)              于 2001年06月13日21:57:34 星期三 说道:

    你说应该处罚斑竹的嘛。当时我确实是斑竹呀。
【 在 songs (小松)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们这都不是法治的思想。
: 【 在 beauty (小倩☆秋水伊人) 的大作中提到: 】
: :     拜托,我说过了,这件事斑竹的责任都在我这里,我也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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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nc (等天上掉馅饼)                  于 2001年06月13日21:57:43 星期三 说道:

  haha 现在谈法制和法治太超前
  解决问题是第一位的!
【 在 songs (小松)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们这都不是法治的思想。
: 【 在 beauty (小倩☆秋水伊人) 的大作中提到: 】
: :     拜托,我说过了,这件事斑竹的责任都在我这里,我也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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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ngs (小松)                         于 2001年06月13日21:59:40 星期三 说道:

你还当过原创版主呢?
【 在 beauty (小倩☆秋水伊人)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应该处罚斑竹的嘛。当时我确实是斑竹呀。
: 【 在 songs (小松)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们这都不是法治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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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ngs (小松)                         于 2001年06月13日22:00:06 星期三 说道:

起码自封太不像话了。
【 在 winc (等天上掉馅饼) 的大作中提到: 】
:   haha 现在谈法制和法治太超前
:   解决问题是第一位的!
: 【 在 songs (小松)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们这都不是法治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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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auty (小倩☆秋水伊人)              于 2001年06月13日22:00:08 星期三 说道:

    是呀,要不我抢着受处罚干吗?
【 在 songs (小松)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还当过原创版主呢?
: 【 在 beauty (小倩☆秋水伊人)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说应该处罚斑竹的嘛。当时我确实是斑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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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ngs (小松)                         于 2001年06月13日22:00:46 星期三 说道:

你还知道那不是原创!!
那当然得封。没说的。
【 在 beauty (小倩☆秋水伊人)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呀,要不我抢着受处罚干吗?
: 【 在 songs (小松)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还当过原创版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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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nc (等天上掉馅饼)                  于 2001年06月13日22:02:35 星期三 说道:

  faint 偶的意见是不封
  haha 慢慢商量 不合理的地方太多了
【 在 songs (小松) 的大作中提到: 】
: 起码自封太不像话了。
: 【 在 winc (等天上掉馅饼) 的大作中提到: 】
: :   haha 现在谈法制和法治太超前
: :   解决问题是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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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auty (小倩☆秋水伊人)              于 2001年06月13日22:08:00 星期三 说道:

    是呀,我就是在请封呀!
【 在 songs (小松)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还知道那不是原创!!
: 那当然得封。没说的。
: 【 在 beauty (小倩☆秋水伊人) 的大作中提到: 】
: :     是呀,要不我抢着受处罚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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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ngs (小松)                         于 2001年06月13日22:08:34 星期三 说道:

只封loneman,别人先不动。
【 在 winc (等天上掉馅饼) 的大作中提到: 】
:   faint 偶的意见是不封
:   haha 慢慢商量 不合理的地方太多了
: 【 在 songs (小松) 的大作中提到: 】
: : 起码自封太不像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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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ngs (小松)                         于 2001年06月13日22:09:33 星期三 说道:

你怎么能犯这种错误呢?老狼也差不多吧。
【 在 beauty (小倩☆秋水伊人)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呀,我就是在请封呀!
: 【 在 songs (小松)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还知道那不是原创!!
: : 那当然得封。没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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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auty (小倩☆秋水伊人)              于 2001年06月13日22:10:36 星期三 说道:

    我的原因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辩论的过程
是一个整体。当作论据封存。
【 在 songs (小松)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怎么能犯这种错误呢?老狼也差不多吧。
: 【 在 beauty (小倩☆秋水伊人) 的大作中提到: 】
: :     是呀,我就是在请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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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auty (小倩☆秋水伊人)              于 2001年06月13日22:11:43 星期三 说道:

    但是如果追究责任,我决不逃避。没有某人的问题,
某人可能根本不知道是原创,但是我当时肯定知道。很
久的事情,记不清了。是我一人的责任。
【 在 beauty (小倩☆秋水伊人)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的原因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辩论的过程
: 是一个整体。当作论据封存。
: 【 在 songs (小松)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怎么能犯这种错误呢?老狼也差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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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only (鬼鬼~不当无头鬼)             于 2001年06月13日22:13:47 星期三 说道:

【 在 songs (小松)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不知该说什么好
: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6月13日21:51:41 星期三), 站内信件

: 本来昨天发第一句话时什么都没想,那句标题应当理解为简单的一句问话,没什么怒不
: 可遏的意思。要说认真,那是从聊天室开始的,我当时被loneman的言行激怒了(插一句
: ,没想到的是后来他又说了一句更激怒我的话)。应当说我一直对loneman没有任何成见
: ,swamp在sysop版的言论我也一直不知道,这次事情如果说被意外的闹大了,决不是我
: 存心打击loneman的结果。我一直把交情和事情截然分开,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做到,
: 但在网络生活中,我确实是这样的,许多一度觉得跟我不错的人都曾被我打击过,因而
: 对我敬而远之,所以渐渐的我在网上面就没好朋友,当然也就不存在什么私敌。说了这
: 些,就是请那些开口或没开口怀疑我别有用心的人明白我的动机。

: 这件事让我想起了清朝的漕运案,或者电影the general's daughter的情节,简简单单
: 的一件事居然牵扯出来这么多事。现在看来问题的关键是怎么处罚loneman了。封,封多
: 久。我不赞成永久封。但是我拿出来的版规明明白白写着。版规明显是不合理的,至少
: 是不确切的。我主张借这件事大家商量修改一下版规,然后再按新版规处罚loneman,没
: 想到erdan先自己做出断绝了。也许erdan的想法是先按现行法规处罚着,等新法规制定
: 出来之后先来一次天下大赦,然后大家从零开始,这样loneman也就得救了。我一样不欣
: 赏这样的做法。道理很简单,法律和法律的连续性是我们行事依赖的基石,如果动摇了
: 法律的严肃性、连续性,今天你当斑竹天下大赦一次,明天我当斑竹大肆改动一下法规
         这句话说得好,我赞成
    我从来不认为法律是坚决不可修改的,我就为原创的教条悲哀
    如果一个法律已经到了阻止进步的程度,能多快扔掉它就多块扔掉它,这才对
    没有什么不公平的“最后的处罚”之说
: ,那谁还在乎你的规矩?就这件事,如果你明天制定了法规并赦免loneman,那他岂不是
: 实际上只受了一天的惩罚?说白了,erdan这是一种人治的想法,打着法治的幌子。人治
: 恰恰是最应当为我们警惕和坚决反对的。话说到这儿:我坚决反对大赦。
: 我也是板斧,我体会得到erdan的难处,erdan交情很广,有处处为着公园的繁荣着想,
: 不愿意得罪人,这些无可厚非。但是在我这里考虑的更多的是公园很久以来的积习,有
: 些恶劣的东西现在就是应当挖出来看一看。

: 首先,wildwolf到底有没有责任?这实际上是在问,wildwolf当时知不知道《看看“小
: 日本”怎么说》不是原创文章?如果不知道,那么他和我一样是受骗者,把这东西当成
: 了一种新鲜写法的试验品;如果答案竟然是知道,那么毫无疑问,老狼也应当受到严厉
: 的处罚。
: “为了保证每篇文章所谓的原创性,去掉了一个整体辩论中的一篇使其不完整,。。”
: 在beauty和moonly得贴子里都出现了类似的回忆,这是老浪当时的意思么?

: 其次,关于具体的法规。我第一个不同意永久封这一条,(二:非原创作品,一旦发现
: 将立即删除,永久封掉该账号在本版的post权。--libai《开版宣言》),实际上在这里
: 贴非原创作品也有着动机和实际危害的差异,对那些情节特别严重的不妨永久封,而对
: 素来有功的和因无知等原因造成的并没有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处以死刑
: 以下一个月以上(建议定一个最低限度,一个月仅供参考)的封杀,loneman事件,考虑
: 到他素来为人和实际的贡献,不应当判处死刑。(但不等于说我认为他在事实上是无辜
: 的,因为我根本不相信他不知道他的文章被m了,并被收录到精华区中)

: 第二个,我不同意erdan新近提出的“窃取”和“改编”的定义。我根本就否定它的哪怕
: 是暂时的法律效力。erdan在提出这一法令的文章《对于songs站友质疑的答复》的一开
: 始,就声明,“本版主于12日得到cgl总管全权处理的授权。。”,并注明后面靠山是r
: ules版的第6条。rules版第6条确有这样的文字:“版主应与版副协商后制订本版规则,
: 定下草稿后上交分工总管,总管同意后正式开始生效。”但是别漏掉了,里面还有这样
: 的文字:“版主有责任根据版面建版原因、发展要求、网友需要制定版面规则。。。”
: 换句话说,如果你定的规则不符合“建版原因、发展要求、网友需要”,即便得到了总
: 管的默许,一样是可以被否决的。我真惊讶,erdan哪儿来的这么浓的人治思想,想走上
: 层道路?
: 那么,为什么不能同意erdan的定义呢?关键就是它实在太模糊了,无法实际操作。你说
: 什么是“大于30%文字、句式雷同并小于等于80%文字句式雷同”吧?一个字一个字数
: ?那也不行呀。这条法令太容易被钻空子。就算你把loneman封了,也不要说是因为lon
: eman的文章里有80%以上的抄袭成分这样的话。但是关于什么是抄袭,什么是改编,的确
: 需要一个可操作的定义。这是下一步的事情。

: 第三个,我想说一下罚文规则,这条规则因为它的过分理想化,到今天已经千疮百孔,
: 不要放在那里了。我刚才在想,如果我有可抓的把柄,在哪里?想来想去,就在灌水和
: 罚文上。我好像欠着这里几篇文章。但是,就像电信局给你定了个非常不合理的长途电
: 话费价格,而你又掌握着打免费电话的手段,你要不要打免费电话呢?打完了电话你要
: 不要自责呢?我的答案是不自责。但是我毕竟有违反法规的地方,我现在说明了,斑竹
: 也可以处罚我。

: 好了,先说这么多,总的来说,现在的法规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不合理就要改。但是
: 法规毕竟是法规,它有其严肃性,特别是在原创版。这个世界上因为人情、权力金钱的
: 交易已经腐朽空洞的让人吃惊,难道我们还不好好珍惜,一起捍卫将身边这个公园干净
: 、纯洁起来的机会么?

: --

: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riee2.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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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na (超然)                          于 2001年06月13日22:17:14 星期三 说道:

撑的你!
【 在 songs (小松) 的大作中提到: 】
: 只封loneman,别人先不动。
: 【 在 winc (等天上掉馅饼) 的大作中提到: 】
: :   faint 偶的意见是不封
: :   haha 慢慢商量 不合理的地方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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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ngs (小松)                         于 2001年06月13日22:19:44 星期三 说道:

这件事不用维护任何人。该什么样就什么样。
【 在 beauty (小倩☆秋水伊人) 的大作中提到: 】
:     但是如果追究责任,我决不逃避。没有某人的问题,
: 某人可能根本不知道是原创,但是我当时肯定知道。很
: 久的事情,记不清了。是我一人的责任。
: 【 在 beauty (小倩☆秋水伊人) 的大作中提到: 】
: :     我的原因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辩论的过程
: : 是一个整体。当作论据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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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neman (燃情岁月-简单复杂)         于 2001年06月13日23:06:35 星期三 说道:

再给你解释一句:
直到刚才,俺也没看过精华区第二层是什么样子的,俺容易头疼,老狼弄
的那个精华区像迷宫,实在懒得找,信不信由你了。活活...
【 在 songs (小松)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来昨天发第一句话时什么都没想,那句标题应当理解为简单的一句问话,没什么怒不
: 可遏的意思。要说认真,那是从聊天室开始的,我当时被loneman的言行激怒了(插一句
: ,没想到的是后来他又说了一句更激怒我的话)。应当说我一直对loneman没有任何成见
: ,swamp在sysop版的言论我也一直不知道,这次事情如果说被意外的闹大了,决不是我
: 存心打击loneman的结果。我一直把交情和事情截然分开,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做到,
: 但在网络生活中,我确实是这样的,许多一度觉得跟我不错的人都曾被我打击过,因而
: 对我敬而远之,所以渐渐的我在网上面就没好朋友,当然也就不存在什么私敌。说了这
: 些,就是请那些开口或没开口怀疑我别有用心的人明白我的动机。
: 这件事让我想起了清朝的漕运案,或者电影the general's daughter的情节,简简单单
: 的一件事居然牵扯出来这么多事。现在看来问题的关键是怎么处罚loneman了。封,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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