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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luling (思成), 信区: Emprise
标 题: 血鹦鹉3
发信站: 紫 丁 香 (Sun Sep 13 20:06:41 1998), 转信
第三章 鹦鹉楼惊艳
夜雨潇潇。
道路上的行人已经很少了,平安老店外却有三骑急驰而来。
马快,人的动作更快。
马蹄未停,三个人已纵身下马,钉于般钉在地上,下盘稳如泰山。
他们的下盘本来就应该稳。
一个人若是练了二三十年的腿上功夫,下盘再不稳,那才是怪事。
南拳北腿。
大河两岸的英雄豪杰们,练腿功的也不知有多少,能比得上他们的却很少。
他们姓谭。
也许他们并不是北派谭腿的嫡系,可是他们自己要这么说,就没有人敢怀疑,也
没有人否认。
拼了十三年命,经过了大小两百多次浴血苦战,“谭门三霸天”确实已在江湖中
稳稳站住了脚,想推倒他们的人,大多数已被他们一脚踢死。
平安老店是个客栈,也是家酒铺。
窗外夜雨如丝,窗内昏灯如豆。
谭老大谭天龙第一个闯进去,随手掀起了头上的斗笠,就看见了一口棺材。
秋雨秋风令人愁。
在这种天气里,如果没有急事,谁也不会连夜赶路的。
谭家兄弟更不会。
现在他们部已是家资巨万的豪富,谭老三谭天豹新娶的一位爱妾非但美貌如花,
据说还有内媚。
若没有急事,就算用鞭子抽他,他也懒得从床上爬起来的。
什么事如此急?
这是他们兄弟的秘密,其实也不能算是秘密,谭门三霸天做的是什么买卖,早已
是公开的秘密。
只不过十万两银子以下的买卖,他们是绝不会插手的。
现在看他们赶路赶得这么急,这趟买卖当然不小。
要出去做买卖的人,不管是做什么买卖,就算做的是没本钱的买卖,出门撞见棺
材,总不是件很吉利的事。
谭老大刚皱起眉,谭老二谭天虎的拳头已重重捶在柜台上。
柜台立刻被打裂,掌柜的胆子也几乎被打裂了。
谭天虎瞪着他,厉声道:“这里是酒店?还是棺材铺?”
掌柜的一面抹汗,一面陪笑,道:“小店只卖酒,不卖棺材。”
谭天虎道:“酒店里怎能会有棺材?”
掌柏的道:“那是这位客官带来的,而且一定要带到屋里来。”
谭天虎道:“为什么?”
掌柜的道:“因为这位客官一定要棺材里的朋友陪他喝酒。”
“这位客官”是个年轻人,落拓的年轻人,酒总是难免喝得大多。
现在他又在对着棺材举杯,道:“这杯酒轮到我了,我喝。”
他果然一口气就喝干了杯中的酒,喝得真快。
棺材是崭新的,他的衣衫却已破旧,他做的事看来虽然有点疯,可是他的人看来
却长得很不错,只不过眼睛里通常都带着说不出的绝望之色,仿佛对世上所有的事都
已不在乎。
——除了这口棺材外,对世上所有的事都已不在乎。
“这位客官”当然就是王风。
谭家兄弟里,火气最大,拳头也最大的,就是老二谭天虎。
他第一个走过去,拍了拍摆在桌上的棺材,道:“这是你带来的?”
王风点点头。
谭天虎道:“这里面有什么?”
王风道:“有个朋友。”
谭天虎道:“是死朋友?还是活朋友?”
王风道:“只要是朋友,死活都一样是朋友。”
谭天虎道:“死人也会喝酒?”
王风笑了笑,又向棺材举杯,道:“这杯酒轮到你了,代替你喝。”
他一口又喝了一杯。
谭天虎大笑,回头看着他的兄弟,指着王风道:“原来这小子是个酒鬼。”
谭天龙沉着脸,道:“叫他快把棺材搬出去,叫他的人也滚出去。”
谭天虎道:“小子,你听见没有?”
王风道:“听见什么?”
谭天虎冷冷道:“大爷们叫你把棺材搬出去。”
王风道:“搬不得。”
谭天虎道:“为什么?”
王风道:“外面在下雨,我不能让我的朋友淋雨。”
谭天虎看着他,又回头看看谭老大,故意问道:“这人是疯子,你看怎么办?”
谭天龙道:“踢出去。”
谭天虎道:“踢疯子不犯法。”
谭天龙道:“踢‘死’人更不犯法。”
谭天虎道:“好,那我就先踢死人,再踢疯子。”
话没有说完,他脚已踢出。
这棺材就是铁铸的,他也能把它一脚踢出去。
他有把握。
这一脚虽然是随随便便踢出来的,至少也有三五百斤力气。
谁知他一脚刚踢出,棺材就不见了,这闪电般的一脚竟踢了个空。
明明摆在他面前桌上的棺材,忽然间就飞到另外一张桌上去了。
棺材自己当然不会飞。
王风连人带椅子也都已跟着棺材飞了过去,淡淡道:“我这朋友活着的时候一向
只喜欢踢人,从来也没有被人踢过,死了也一定不喜欢被人踢的。”
谭家兄弟总算全部都看了出来,这小子既不是真疯,也没有真醉。
就连一直懒洋洋斜倚在柜台旁站着的谭天豹,腰杆都已挺直。
王风道:“你先踢疯子,再踢死人,行不行?”
谭天虎道:“行!”
这个字说出口,谭天豹也箭一般跳过来,兄弟两人同时一脚踢出,一个踢王风的
右耳,一个踢他左肋下软肋间。
北派谭腿一向是武林中最实在的功夫,讲究的不在招式花俏,而在快。
这兄弟两人的腿不但快,而且准确,踢的部位更好,简直令人无法闪避。
王风根本连一点闪避的意思都没有。
也不知是因为他明知无法闪避,还是胸有成竹,他连动都没有动。
就在这时,已响起了一阵惨呼,其中仿佛还带着骨头碎裂的声音。
虽然只有一声惨呼,却是两个人同时发出来的。
谭天虎,谭天豹兄弟,一腿刚踢出,就同时倒了下去,倒下去后,就再也站不起
来。两个人两条腿的膝盖关节处都已碎裂。
被踢的人骨头还是好好的,踢的人骨头反而碎了。
谭天龙怔住,眼睛里充满了惊吓与恐惧。
他根本没看见王风出手。
王风自己也怔住。
他的确没有出过手,虽然他已有了对付这兄弟两人的法子。
拼命的法子。
可是他还没有施展出来,这兄弟两人就已经倒了下去。
他们的骨头怎么会忽然碎裂?是被谁打碎的?
没有人知道,就正如没有人知道铁恨怎么会突然暴死。
难道这又是魔法?
是谁使出来的魔法?
王风不愿想,也不敢想,掌心中已有了冷汗。
谭天龙吃惊的看着他,哼声道:“这是什么功夫?”
王风道:“不知道。”
谭天龙道:“出手的不是你?”
王风摇头。
谭天龙道:“不是你是谁?”
王风道:“也许根本不是人。”
谭天龙突然怒吼,身子凌空扑起,双腿连环踢出。
这已不是正宗的谭腿,威力却远比谭腿更大,正是他纵横江湖的成名绝技。
谁知他身子刚扑起,就听见“嚓,嚓”两声响,接着一声惨呼。
他倒下去时,两条腿的膝盖关节处也已碎裂。
王风还是动也不动的坐在那里,眼睛里仿佛也有了恐惧之色。
一声惨嚎声过后,屋子里就变得坟墓般静寂。
谭家兄弟一倒下去,非但没有挣扎翻滚,连声音都没有了。
柜台后的老掌柜,已吓得面无人色。
王风忽然抬起头,看着他,忽然问道:“你看见了什么?”
老掌柜的勉强在笑,笑得却比哭还难看,道:“我什么都没看见。”
王风冷笑。
老掌柜道:“像大爷这种功夫,我连做梦都没有看见过。”
王风道:“我说过,出手的不是我。”
老掌柜的也忍不住问道:“不是你,又是谁?”
王风忽然弯了腰,从地上拿起块小小的石头。
石头竟是血红色的,红得可怕。
王风道:“你看这是什么?”
老掌柜迷着眼看了半天,道:“好像是块石头,红石头。”
王风道:“这样的石头,地上一定还有三块。”
老掌柜道:“哦?”
王风道:“四块石头,打断了四条腿。”
老掌柜的赫然道:“这么样一块小石头,也能打断人的腿?”
王风道:“你不信?”
老掌柜道:“我……我……”
王风叹了口气,道:“这种事我本来也不信,却偏偏让我凑巧看见了。”
老掌柜说道:“这……这是武功?还是魔法?”
王风叹道:“我也不知道。”
老掌柜道:“这是谁打出来的?”
王风道:“我本来怀疑是你。”
老掌柜吓了一跳,说道:“不是我,绝不是。”
王风苦笑道:“现在我也知道不是了,石头是从窗子外面打进来的。”
他刚才看见窗外有血光一闪,谭天龙就已惨呼着倒下去。
然后他就看见这块石头滚落在地上,滚到他脚下。
他捡起来时,石头仿佛还在发烫,仿佛还带着说不出的血腥气。
死寂中忽然响起一声呻吟。
谭天龙呻吟着,一只手在动,好像想伸手到怀里去拿东西。
只可惜他已连这点力气都没有,但是一双眼睛却总算张开了,正在看着王风,目
光中充满了求助与乞怜之色。
王风竟替他去拿了出来。
他贴身的衣袋里,有个小小的锦囊。
王风道:“你要的就是这个?”
谭天龙挣扎着,说了一句话,声音已细如游丝,王风只听出了两个字。
“给你。”
“为什么要给我?”王风不懂。
但他还是忍不住打开了锦囊,里面竟是双比龙眼还大的珍珠。
虽然这不是颗避毒珠,也不是夜明珠,却无疑也是价值连城之物。
王风皱眉道:“你为什么要将这么珍贵的东西送给我?”
谭天龙喘息着,已连一个字都说不出。
王风道:“你是不是想要我去替你做一件事?”
谭天龙看着他,眼睛里的表情谁也看不出是什么意思,忽然抬起一根手指,指着
对面的窗户。
窗外的屋檐下挂着个鸟笼。
空的鸟笼。
王风却已明白他的意思,大声道:“鹦鹉?你是不是想要告诉我鹦鹉的秘密?”
无论他想说的是什么,都已永远是个秘密了。
他已断了气。
他的兄弟更早已断了气,这块小小的红石头,不但打断了他们的腿,也夺去了他
们的命。
一块小红石,一颗明珠。
这块小小的南M家压嶙⒃谡夥稀?
——图画上的地方,难道就是奇浓嘉嘉普,画的就是那一天?
——那就是诸魔的世界,没有头上的青天,也没有脚下的大地,只有风和雾,寒
冷和火焰。
——那一天就是魔王的十万岁寿诞,九天十地间的诸魔都到了,都刺破中指滴出
了一滴魔血,化成了一只血鹦鹉。
王风看得实在太出神,甚至连屋子里有人走进来,他都没有发觉。
幸好他总算听见了她的声音。
娇美妩媚的声音,带着银铃般的笑。
那全然绝不像血奴飞翔时带出来的铃声。
“你喜欢这幅画?”她带着笑问。
王风忽然回头,就看见了一个他这一生从未见过的女人。
从未见过的美丽,也从未见过的怪异。
她并不是赤裸着的。
她还穿着一半衣裳——既不是上面一半,也不是下面一半。
她右边半身衣裳,穿得很整齐,左边半身却是赤裸的。
她在耳上戴着珠环,有半边脸上抹着脂粉,发上还有珠翠满头。
只有右边。
她的左半身看来就像是个初生的婴儿。
王风怔注。
怔了很久,他才能再回头去看壁上的图画,画上的血奴。
这次他看得更仔细。
他终于发现画上的血奴也是这样的——半边的翅是编蝈,半边的翅是兀鹰,半边
的羽毛是孔雀,半边的羽毛是凤凰。
“血奴。”王风终于明白:“你一定就是血奴。”
她笑了。
她的笑容温柔如春风,美丽如春花,又像是春水般流动变幻不定。
她的瞳孔深处,却冷如春冰。
“你不是鹦鹉,更不是血鹦鹉。”她还在笑:“你是个人。”
王风道:“你看错了。”
血奴道:“你不是人?”
王风道:“如果你是血奴,我为什么不能是血鹦鹉?”
血奴道:“你一定不是。”
工风道:“为什么?”
血奴道:“因为我认得血鹦鹉。”
王风道:“你见过它?”
血奴道:“当然见过。”
王风道:“它也给了你三个愿望?”
血奴道:“它没有。”
王风道:“为什么?”
血奴道:“因为我是血奴。”
王风也笑了。
他开始笑的时候,才注意到她的腰肢是多么柔软纤细,她的腿是多么修长结实。
血奴并不想避开他的目光,反而迎上去,道:“你看中了我?”
王风在叹气。
他不能不承认这个女人实在值得一个男人付出他毕生的积蓄。
他又想起了那个坐在油腻柜台后的老人。
血奴道:“你既然知道找是什么人,就应该知道我很贵。”
王风也承认:“我看得出。”
血奴道:“你带来了什么?”
王风道:“你也应该看得出。”
他带来的是口棺材。
血奴又笑了:“来找我的人,好像是没有用棺材装银子的,你倒是第一个。”
王风道:“我也不是。”
血奴道:“不是?”
王风道:“这口棺村里,连一分银子都没有。”
血奴道:“棺村里有什么?”
王风道:“有个人。”
血奴道:“死人?”
王风道:“不知道。”
血奴道:“你自己也不知道,他是死是活?”
王风道,“我只知道他是我的朋友,是死是活部不重要,所以我就忘了。”
血奴嫣然,道:“你至少还应该知道一件事。”
王风道:“什么事?”
血奴道:“今天晚上,是你留下?还是他?”
王风道:“这有分别?”
血奴道:“有一点。”她笑得更甜:“只要是活人,就得忖钱,死人我免费。”
王风道:“如是个已经快死了的人呢?”
血奴想了想,道:“如果你已经快死了,我可以考虑半价。”
王风道:“不能免费?”
血奴道:“不能。”
王风叹了口气,道:“这么样看来,好像只有他留下,我出去。”
他说走就走。
血奴却又拦住了他:“你想到哪里去?”
王风道:“在外面等。”
血奴道:“现在还没有到晚上,你又何必急着出去?”
王风看着她赤裸着的半边身子叹了口气,道:“因为我若不出去,我身上就有样
东西出去了。”
血奴眨眨眼,道:“什么东西?”
王风道:“也不是什么太好的东西,只不过是颗宝珠而已。”
如果你是个男人,如果你到了妓院,看见了个能让你动心的女人。
如果让她知道了你身上有颗珠子,如果这颗珠子也是能让她动心的。那么你如果
还想保留这颗珠子,你就一定是个猪。
王风的人没有出去,他的珠子飞了出去。
飞得很快。
晶莹圆润的明珠,世上有没有女孩子不喜欢的?
没有。
血奴用面根春葱般的纤纤玉指,拈起了明珠,眼睛里就发出了光。
美丽的珠儿,和她的眼波正相配。
王风静静的站在她身旁,看着她脸上的表情,仿佛想看看她,是不是会有什么特
别的反应。血奴终于轻轻叹了口气,道:“我看不出,真的看不出。”
王风立刻问道:“你看不出这颗珠子的来历?”
血奴道:“看不出你这样的人,身上居然有这样的宝珠。”
王风笑笑道:“我本来就没有,这是偷来的。”
血奴嫣然道:“偷来的更好,我最喜欢偷来的东西。”
王风道:“为什么?”
血奴道:“因为偷来的东西,通常都是好东西。”
王风也笑了。
他不能不承认这句话很有点道理。
血奴用赤裸的半边身子依偎着他,柔声道:“现在你已经可以留下来了。”
王风道:“我的朋友呢?”
血奴道:“如果你想要他留下来,我也不在乎。”
王风道:“屋子里摆着口棺材,你在不在乎?”
血奴道:“只要有人肯送我这样的珠子,不管他是死是活,我都让他觉得满意。
”
王风看着她,忽然发觉那老掌柜的确没有说谎,这女孩子实在又可爱,又可怕。
今天晚上,在这奇怪的屋子里,他是不是也会遭遇到同样能令他毕生难忘的经历
?他不敢想。他怕自己心跳得太快。
硬底的皮靴,摆在一个精致的,雕花的木架上。
“这是干什么的?”
“这是用来踩人的。”
带刺的皮鞭,挂在皮靴旁。
“这是用来抽人的。”
床顶上挂着发亮的银钩,王风却不敢问这是干什么的了。
血奴在笑,笑得又温柔,又甜蜜:“有很多男人都喜欢脱光躺在地上,让我用皮
靴踢他们,踩他们,用鞭子抽他们。”她看着王风:“你呢?”
王风道:“我只喜欢踢人。”
血奴的眼睛里又发出了光:“只要你真的喜欢,我也可以让你踢,让你踩,让你
用鞭子抽我。”
王风的心已经跳得很快。
他忽然发现她简直就是个妖怪,虽然可怕得要命,却偏偏又能激起男人心里一种
最野蛮,最原始的欲望。
王风道:“你为什么要在墙上画这些可喷道:“我……我不知道。”
他本来是绝不相信的,可是现在却已完全迷惑。
这世上本就有很多神秘怪异的事,是人力无法解释的,也是人力无法做得到的。
再亲眼看到刚才发生的那些事之后,他已不能不信。
一阵风吹过,空鸟笼在窗外摇晃。
血奴道:“那里面养的本来全都是鹦鹉,因为血鹦鹉也是鹦鹉,我总认为它一定
会在那鹦鹉最多的地方出现。”
王风道:“只可惜它们全都死了。”
血奴轻轻叹息,道:“死得很可怜。”
王风道:“是不是在七月初一那天晚上死的?”
血奴点头,忽又叫道:“你怎么知道?”
王风苦笑道:“我知道很多事,尤其是些不该知道的事。”
血奴看着他,道:“你是不是也知道血鹦鹉会在这里出现,所以才到这里来?”
王风道:“不是。”
血奴道:“你是为了什么来的?”
王风道:“为了我这朋友。”他看着那口棺材,黯然道:“他也死得很惨,他这
一生中,只希望死后能葬在故乡。”
血奴道:“所以你就护送他的尸身回去安葬?”
王风道:“他的朋友不多,我正好没有别的事做。”
血奴又叹了口气,道:“能交到你这么样的朋友,实在是他的运气。”
王风看着她,忽然又觉得她本是个心地很善良的女孩子。
她的怪异和邪恶,也许只不过被环境所迫,是为吸引那些可恶的男人,故意装出
来的。
邪恶岂非本就是人类最原始的一种诱惑。
王风忽然道:“你能不能为我做件事?”
血奴道:“你说。”
王风道:“把墙壁上这幅画毁掉,就算一时毁不掉,先刷层白粉上去也行。”
血奴道:“为什么?”
王风道:“因为……因为我不喜欢。”
血奴看着他,道:“我若听你的话,你是不是就肯留在这里?”
王风道:“我……我至少可以多陪你一段日子。”
血奴忽然跳起来,道:“我们现在就去街上买白粉。”
王风道:“你躺着,我去。”他摸着她的脸,道:“你可以安心睡觉,有我的朋
友在这里陪你,就算魔鬼都绝不敢来惊扰你的。”
血奴道:“你为什么要这么说?”
王风笑了笑,道:“因为我这朋友活着时是强人,死了也一定是个强鬼。”
血奴身子一缩道:“他会不会来找我?”
王风道:“绝不会。”他微笑着:“因为他是我的朋友,你也是。”
血奴也笑了,柔声道:“那么就算他忽然从棺村里跳出来,我也不怕了。”
夜未深。
华灯初上时,鹦鹉楼就开始热闹起来。
庭院中灯火如星,照着满园花树,花树间绿女红男清歌曼舞,看来也像是幅图画
。
这幅图画当然和小楼里墙壁上的图画是绝不相同的,这是幅美丽的图画,充满了
欢愉。
可是图画里的这些人的心里,又有几个人没有妖魔的欲望?
王风大步走过去。
他心里忽然觉得很烦,大步走入了一个六角亭,拿起了一罐酒一口气喝了半罐,
远远的把罐于摔出,砸得粉碎。
在亭子里喝酒的红男绿女们都吓呆了。
王风大笑,忽然出手,抓住了一个人的衣襟,道:“你陪我去。”
这人衣着光鲜,看来好像是个很成功的生意人,吃吃道,“去干什么?”
王风道:“去买白粉。”
这人道:“白粉?”
王风道:“就是刷墙用的那种白粉。”
这人当然不想去,拥抱着美女喝酒,显然比买白粉愉快得多。
只可惜他不去也不行,因为王风已将他整个人都拎了起来。
六角亭里有八个人。六个是女的,很年轻也很美的女孩子——就算是不太年轻,
至少看起来不老;就算不太美,至少都有某种吸引力。
除了被王风拎起来的这个人,另外一个两鬓斑白,虽然在狂欢痛饮的时候,他的
眼睛里并没有愉快的表情。
对他来说,好像到这种地方来并不是种娱乐,只不过是件不得不做的事。
他的朋友被人欺负,他也没有觉得愤怒,更没有惊惶失色。
别人无论发生了什么事,对他好像都没有丝毫影响。不管什么人部一样。
他只不过淡淡的说了句:“白粉很容易买,你快回来,我们等你。”
--
勿以物喜,勿以己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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