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prise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Quick (大傻大), 信区: Emprise
标  题: 《鹿鼎记》-- 韦小宝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Wed Aug 25 12:08:04 1999), 转信

韦小宝
    
  关于韦小宝,不知多少人写了多少文字赞扬及分析,我对韦小宝没有太大的兴趣
,我对这个人物的意见,相信三言两语便可说尽。
    
  正如康熙是个经过美化的君主,韦小宝是个经过美化的个人。康熙十四岁已经办
事十分精明,金庸大幅描写;康熙利用秘密警察卧底,刺探韦小宝的私隐,金庸以暗
场交代。同样,韦小宝的毛病被写成无伤大雅,他的为朋友、仗义疏财得到大幅渲染
,每个人都喜欢令自己开心的人,韦小宝这个人物极具娱乐性,读者自然觉得他可爱

    
  据说,《鹿鼎记》连载之初,很多人对韦小宝十分反感,这无非是习惯及期望问
题。金庸小说的主角,从第一本开始就是不少读者能够代入的英雄侠士,忽然之间出
现了一个污言秽语(旧版更脏一点),总不学好的坏品行少年,自然无法接受。
    
  但到如今,“韦小宝”名头响当当,没有看过《鹿鼎记》的人都知道他是谁,这
种反感便不会出现了。
    
  韦小宝过去难以接受,现在大受欢迎,也显示出这十多年来的社会态度转变。过
去的读者比较纯情、理想化,受不了韦小宝的犬儒幽默,现在的读者现实得多,他们
未必欣赏犬儒幽默,但韦小宝的故事是个穷人发达的故事,事实上,“所有人都爱听
成功史”,韦小宝的什么“反英雄”角色、“反讽意味”、犬儒幽默都被淹没,因为
他赖以成功的因素,包括泼皮无赖、不怕闯、贪心、精灵、懂得作弊、花钱、奉承、
虚伪,顽强的生命力和自信,根本是视作当然的求存之道,反而,像韦小宝那样富贵
而不忘本、有好处不吝分给朋友的人太少了,他的所谓“毛病”不成坏处,他的好处
是罕有而实际的品德,韦小宝又怎能不是现代香港英雄呢?不过,有这个发展,金庸
可能当初也料不到。
    
  金庸在“韦小宝这小家伙!”一文之中,很清楚表明他很喜爱这个他笔下创造出
来的人物,他说,韦小宝的行为及代表的风气实在不足法,但中国人重感情而不重原
则,他也是基于感情因素偏袒韦小宝、纵容韦小宝。
    
  当然金庸不赞成韦小宝的行为,韦小宝最大的本领是“揩油水”,最可爱之处是
把得来的钱财,抽出一部分分给手下,在香港来说,前者是贪污,后者是行贿,金庸
多年来出任廉政公署的咨询委员会,又怎能赞成或同情这种行为?
    
  金庸喜爱韦小宝,对他偏袒及加以纵容,是因为他能够从康熙的角度看韦小宝。
    
  康熙喜爱韦小宝而纵容他,因为康熙自信十分了解他,自信有本事管得住他,大
事上不会让他作反。
    
  小事上可以随他胡闹,反正他有娱乐性,又对自己忠心,又可以为自己办一些无
法让别人办的事。换句话说,他可以享受韦小宝带来的乐趣,因为他知道自己控制得
住韦小宝,不会让他造成不愉快事件。
    
  康熙一直派人暗中监视韦小宝,到最后关头才森然告诉他,早已知道他是天地会
的香主。韦小宝吓出一身冷汗,承认什么都在康熙的计算之中,康熙又有什么不放心
?正因如此,他才能够说:“这小子便有千般不是,对我毕竟有忠爱之心。”
    
  《鹿鼎记》的世界里,只容得下康熙与韦小宝的配搭,余者皆是跑龙套。在权术
至上的人治世界,英明君主跟丑角真是最自然的配搭,而英明君主永远相信自己控制
得住丑角,我相信这种配搭,在别的故事中,甚至在历史上,是个危机四伏的配搭。
    
  由我来评《鹿鼎记》,本来颇不适宜,因为金庸的意思是写一些很中国人社会的
东西,而中国人社会重人情、不重视规则,我不能不承认我是个不能忘记原则的“冷
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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