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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鹿鼎记》-- 韦小宝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Wed Aug 25 12:08:04 1999), 转信
韦小宝
关于韦小宝,不知多少人写了多少文字赞扬及分析,我对韦小宝没有太大的兴趣
,我对这个人物的意见,相信三言两语便可说尽。
正如康熙是个经过美化的君主,韦小宝是个经过美化的个人。康熙十四岁已经办
事十分精明,金庸大幅描写;康熙利用秘密警察卧底,刺探韦小宝的私隐,金庸以暗
场交代。同样,韦小宝的毛病被写成无伤大雅,他的为朋友、仗义疏财得到大幅渲染
,每个人都喜欢令自己开心的人,韦小宝这个人物极具娱乐性,读者自然觉得他可爱
。
据说,《鹿鼎记》连载之初,很多人对韦小宝十分反感,这无非是习惯及期望问
题。金庸小说的主角,从第一本开始就是不少读者能够代入的英雄侠士,忽然之间出
现了一个污言秽语(旧版更脏一点),总不学好的坏品行少年,自然无法接受。
但到如今,“韦小宝”名头响当当,没有看过《鹿鼎记》的人都知道他是谁,这
种反感便不会出现了。
韦小宝过去难以接受,现在大受欢迎,也显示出这十多年来的社会态度转变。过
去的读者比较纯情、理想化,受不了韦小宝的犬儒幽默,现在的读者现实得多,他们
未必欣赏犬儒幽默,但韦小宝的故事是个穷人发达的故事,事实上,“所有人都爱听
成功史”,韦小宝的什么“反英雄”角色、“反讽意味”、犬儒幽默都被淹没,因为
他赖以成功的因素,包括泼皮无赖、不怕闯、贪心、精灵、懂得作弊、花钱、奉承、
虚伪,顽强的生命力和自信,根本是视作当然的求存之道,反而,像韦小宝那样富贵
而不忘本、有好处不吝分给朋友的人太少了,他的所谓“毛病”不成坏处,他的好处
是罕有而实际的品德,韦小宝又怎能不是现代香港英雄呢?不过,有这个发展,金庸
可能当初也料不到。
金庸在“韦小宝这小家伙!”一文之中,很清楚表明他很喜爱这个他笔下创造出
来的人物,他说,韦小宝的行为及代表的风气实在不足法,但中国人重感情而不重原
则,他也是基于感情因素偏袒韦小宝、纵容韦小宝。
当然金庸不赞成韦小宝的行为,韦小宝最大的本领是“揩油水”,最可爱之处是
把得来的钱财,抽出一部分分给手下,在香港来说,前者是贪污,后者是行贿,金庸
多年来出任廉政公署的咨询委员会,又怎能赞成或同情这种行为?
金庸喜爱韦小宝,对他偏袒及加以纵容,是因为他能够从康熙的角度看韦小宝。
康熙喜爱韦小宝而纵容他,因为康熙自信十分了解他,自信有本事管得住他,大
事上不会让他作反。
小事上可以随他胡闹,反正他有娱乐性,又对自己忠心,又可以为自己办一些无
法让别人办的事。换句话说,他可以享受韦小宝带来的乐趣,因为他知道自己控制得
住韦小宝,不会让他造成不愉快事件。
康熙一直派人暗中监视韦小宝,到最后关头才森然告诉他,早已知道他是天地会
的香主。韦小宝吓出一身冷汗,承认什么都在康熙的计算之中,康熙又有什么不放心
?正因如此,他才能够说:“这小子便有千般不是,对我毕竟有忠爱之心。”
《鹿鼎记》的世界里,只容得下康熙与韦小宝的配搭,余者皆是跑龙套。在权术
至上的人治世界,英明君主跟丑角真是最自然的配搭,而英明君主永远相信自己控制
得住丑角,我相信这种配搭,在别的故事中,甚至在历史上,是个危机四伏的配搭。
由我来评《鹿鼎记》,本来颇不适宜,因为金庸的意思是写一些很中国人社会的
东西,而中国人社会重人情、不重视规则,我不能不承认我是个不能忘记原则的“冷
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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