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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flaxs (想去挪威的森林), 信区: Emprise
标 题: 阎大为《师徒通婚》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0年06月11日14:17:16 星期天), 站内信件
师徒通婚违反“礼教”的哪一条
在《神雕侠侣》一书中,杨过和小龙女之间的爱情和婚姻
的曲折和磨难贯穿全书,没有这些,《神雕侠侣》就不能成书,
或完全成为另一种样子。
金庸为了要给这种曲折和磨难营造足够的气氛,在第十
四章中自己伸出头来特别加以评论说:“宋人最重礼法,师徒
之间的尊卑伦常,看得和君臣、父子一般,万万逆乱不得。”不
过这也没有什么,作为武侠小说是可以虚构的,既然整个武
林都是虚构的,再多虚构一条师徒间不能通婚的礼教规矩,
也没有什么大关系。
然而,在金庸为《神雕侠侣》写的后记中,他又一次强调
说:“师生不能结婚的观念,在现代人的心目中当然是根本不
存在,然而在郭靖、杨过的时代却是天经地义。”有一些“金学
家”们也就跟着说,宋朝时的礼教大防最严云云。这样就不
能简单地把金庸营造的“宋人最重礼法”仅只看作是小说家
的虚构,只是用来娱乐读者的东西了。
这里有两个问题,一个是究竟是不是“宋人最重礼法”、
另一个是师生间的婚姻是否违反中国古代的传统或礼教。
先说第一个问题。宋朝出了好几位有名的道学家,他们
极力宣扬道学,崇尚礼教,但这并不能说明“宋人最重礼教”
而恰恰是宋人对礼教重视不够,所以需要特别对礼教加以强
调之故。(X ××《老子》)
宋朝以前的五代时期,按正统的观点看,整个社会的道
德水准极低。像有名的冯道就是五代时人。他一生中在四个
朝廷中当高官,先后服侍过十个皇帝,亡国废君,毫不在意,
没有任何一点忠君的观念。而和他同时代的文人们却崇拜
他为“圣人”。宋朝初年的重要文人和官僚郭忠恕还说冯道
“累朝大臣,诚信著于天下,四方谈士,无论贤与不肖,皆以为
长者。”
宋朝继承了这一封建伦理道德混乱的局面,正统的知识
分子是不满意的。欧阳修等人就曾口诛笔伐;到周敦颐、程
颐、程颢等人手中,一个维护封建统治等级制度和宗法制度
的道学哲学体系,逐渐建立起来;到南宋的朱熹更是此哲学
体系的集大成者。
但是,在宋时,反对道学的力量还是很强的。在南宋时,
朱熹的学说就曾一度被判为“伪学”,在禁止之列。到明清时
代科举考试中,以经义取士,且以朱熹的《四书集注》为准,这
样道学的力量才一天盛似一天。所以,最讲礼法的是在明代
和清代。
程颐是反对寡妇再嫁的,他说过:“饿死事小,失节事
大。”大概他是没有真正挨过饿的,否则他一定不会这么讲。
他虽这么讲过,但丝毫也不能说明宋人都接受他的观点。
南北宋之交有个有名的女词人叫李清照,她48岁时.丈
夫去世,她再嫁给一个叫张汝舟的人,后来又离异。
李清照的父亲叫李格非,曾在朝廷中任礼部员外郎,是
个有名气的文人。值得注意的是,当时科举考诗词,而李格
非却着意经学、礼记(《宋史》卷444),应该是很讲究礼教的。
李清照受过极好的教育,又是在这样一种家庭影响下长
大的,却在所谓“黄昏恋”的年龄,她再婚、离异。可见程颐那
一套宁可饿死不能再嫁的说法,不但没有为一般老百姓接
受,就连大官僚、著名文人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女子也没接受。
不知金庸和诸多“金学家”是根据什么判定“宋人最重礼法”。
既然金庸在《神雕侠侣》的后记中很肯定他说,在郭靖、
杨过的时代,师生不能通婚是天经地义的,那么他一定有充
分的根据,会用一些例证来说明这个问题。恕我孤陋寡闻,
实在想不起来在宋代有什么人,因为师生通婚而受到人们的
谴责。
过去,在有些私塾念书,是要拜“天地君亲师”的牌子的,
把老师抬得够高的了。但这和婚姻好像没有什么直接关系。
这五个字中还有“君”字,但选妃子,尚公主,“君”家都可能通
婚,何况“师”呢。
《西游记》中讲过“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话,那只是说
说而已。别说是现代的教师们,就是古代那些在私塾中教
童的秀才们,若不是得了精神病,绝不会动这样的念头,想让
学生们一辈子将自己看作父亲一般。
笔者是个中国古代文史的爱好者,诚心地希望,金庸或
哪位高明的先生能在这个问题上,即在宋代师生联姻(当然
是指合法的婚姻)是否“逆乱”这个问题上,提出一些例证。
本人将不胜感激。
在有一点上,金庸的聪明还是很令人佩服的。在杨过入
古墓派,拜小龙女为师时,不称为师父,而称姑姑。在当时,
看不出是什么特殊之笔。到了后来,在第十四回,杨过在大
庭广众之中大声说:“姑姑教过我武功,可是我偏是要她做我
的妻子。”从字面上看,这真是“石破惊天”的乱伦的“豪言壮
语”。看到这里,我真佩服他有“先见之明”,佩服他能早早就
为此极有刺激性的“乱伦”语言留下伏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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