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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flaxs (想去挪威的森林), 信区: Emprise
标 题: 阎大为《萧峰应不应该守信用》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0年06月11日14:21:15 星期天), 站内信件
萧峰应不应该守信用
在第十六回,萧峰的契丹血统被揭穿后,他被迫离开丐
帮时,他曾庄严地起誓说“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众位好兄弟。
咱们再见了。乔某是汉人也好,是契丹人也好,有生之年,绝
不伤一条汉人性命,若违此誓,有如此刀。”说着将一柄单刀
弹为两段,当时看来他真是大英雄。后来萧峰违背了这个誓
言,在聚贤庄杀人无数。
是不是应该严格地遵守诺言和誓约,不同人可能有不同
看法。在金庸的小说中也奚落过死板地遵从“说过话就一定
要算数”的人物。
在《侠客行》中就有一位谢烟客,他允诺对“狗杂种”“不
动一指”。为了不违诺言,当然不能亲自动手杀,但又一心想
要致敌于死地,于是就处心集虑设法使”狗杂种”死于非命。
不管这样的死亡原因是不是由谢烟客本人所引起,也不管这
样死亡是不是要经历极大的痛苦,只要谢烟客自己。“不动一
指”,没直接动手“杀”就行。这样的信守诺言的观念和行为。
当然是又无聊又可笑的。
但是如果誓约本身并没有错,那么认真地遵守它又有什
么不好呢?
萧峰在离开丐帮时起誓的动机是很好的,如果在誓言中
将“汉人”改为“无辜汉人”,可能就更好些了。像这样的誓
约,萧峰是应尽一切力量去遵守的,他不遵守,就很难让人信
服他可以算作是“绝顶人物”。否则,“言而无信”这一条被中
国人几千年常常谴责的坏品质,岂不成了“完美伟大的英雄
的”美德了吗。
在这部书中还有一个被调侃的对象岳老三,也在守信用
的观念上出丑。岳老三为了要段誉拜他为师,他追到大理皇
宫中,在第六回中,和段誉比武中失败。在此之前曾约定如
果他输了,就拜段誉为师,木婉清用言语激他:“我瞧你是甘
心作乌龟王八旦,拜师是不肯拜了。”他就一定要拜段誉为
师,以显得自己说话一定是算数的。在此之后,虽然他对拜
段誉为师是非常不情愿的,但基本上遵守了徒弟应守的规
矩。在最后,为了救被捆缚在地上的段誉,死在第一恶人段
延庆的杖下。
岳老三是金庸在这本小说中塑造的一个充当笑料的人
物,就如同《笑做江湖》中的桃谷六仙,处处显出智力甚为低
下,滑稽可笑,这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也不须再多说了。但
“在有些“金学家”的评论中,说岳老三因为“说过话一定要算
数”,所以才显得很愚蠢。是这样的吗?当然不是。不知道
为什么有些“金学家”对“守信用”这一点总看着不顺眼。
“言必信”这一点,在处理人和人的关系时是十分重要
的。如坚持这一信条,有时看起来是吃些亏,但从长远上讲,
一定是有益的。
如果谁从《天龙八部》中研究出一条结论:坚持“言必信”
才使岳老三变得那样蠢,那么这位先生愚蠢的程度也可能和
岳老三相差不是很远了。其实,岳老三在拜段誉为师这一点
上所表现的愚蠢,是在于他并不是武功不行,也不是败于段
誉,而是段誉父子二人合力才将他打败,他不拜师也并不违
背他原来所许下的诺言的,但让木婉清一激,他就糊里糊涂
地拜了,这才是他的愚蠢之所在。
是不是在像香港这样商业气息极浓的地方,人们认为只
有傻瓜才守信用?
也许是在那里,人们大不讲信用了,“言而有信”,“言必
信”等几千年来被奉为美德的信条,都已经过时了?否则,为
什么金庸会让他心目中最大的英雄这样不守信用,并在他的
小说的其他部分多次对严守信用于以调侃?
为什么这么多的“金学家”们都对萧峰这种庄严地起了
誓,但不遵守的行为毫不在意,还认为他是“绝顶人物”呢?
按中国人的传统,守信用是一个很重要的品德。虽然,
不论是在古代还是现代,郁总有人在各种场合下背信弃义。
但是人们在文学作品中公然的鼓吹守信用是不重要的,甚至
是不必要的,还是极少见的。
在现代的政治生活和市场经济中,中国的守信用这一老
传统是不是不应再被重视?按有些国家的观念,如果没有签
合同,没有签具有法律效用的文件,不管说过什么都可以不
算数。
作为一个中国人。还是以尊重和赞扬守信用较好一些。
虽然守信用的人有时看起来不够灵活,因而可能占不了便
宜,甚至吃亏,但从长远上看,不论在商业上还是在政治上。
守信用的人是不会吃亏的。
有位“金学家”在评论金庸的小说时说:“在古代社会,至
少在金庸的笔下世界,言而有信一诺千金是最重要的道德准
则。”面对这样的评论,真有点不知该说些什么了。只能想像
这位先生大概没时间仔细看金庸的小说,只是惟恐晚了就来
不及了,于是就急急忙忙地挤入吹捧者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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