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prise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yuatomic (我已经不再是我了), 信区: Emprise
标 题: 红色恋人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Sat Aug 19 20:57:17 2000), 转信
从我出生的那天起,我就是一个奴仆,因为我的父母都是慕容家的家奴。从我懂事
的那天起,父母就教育我:你的一生都要对主人尽忠,你要为他们杀人、放火、替
罪和偿命,如果主人有一天喜欢你,你还要为他奉献贞操。你最好的归宿就是成为
主人的小妾,因为奴仆永远都不能成为大房。
许多年来,我一直坚守着这个信念,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萧锋。
萧锋是一个乞丐,却不是一个合格的乞丐。合格的乞丐应该无情,萧锋却多情,而
且他是天下最多情最优秀最有权势的乞丐。尽管他依然是个乞丐。
我见到他的第一眼就爱上了他,这也许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从那刻起,我决定
不再做慕容家的家奴,而是做他萧大爷一辈子的奴仆;只要他愿意。
我记得那天的邂逅是这样开始的:一个男人正在苏州城闲逛,他见有一大群人围着
一个姑娘指指点点、议论什么。好奇心驱使他挤进了人丛。然后我们就相识了。现
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在人丛中做什么,也许上天只是安排我在那里等他吧。
我记得他傻傻地笑着,脸上的胡须被风吹动,被阳光照射,像个单纯的孩子。后来
我知道,他的生命其实正如他的胡须一样单纯,每天都是乞讨、整顿丐帮和杀人,
杀坏人,杀敌人,杀仇人,杀契丹人。
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是一个汉人。那时候他有一个父亲叫乔三槐。他的父亲死后,
他变成了萧锋,变成了一个契丹狗。那时候契丹人都是狗,因为他们杀汉人。因为
他们是狗,所以汉人要杀他们。那时候他不知道自己该去杀谁,于是他选择了谋杀
自己。其实自从父亲死后,他就变得不喜欢杀人,他见到鲜血会呕吐,这是他的练
门。
他醒来的时候,躺在我的怀里。我对他说:“萧大爷,我愿意做你一辈子的奴仆。
”如果在平日,我一定觉得这是很肉麻的一句话,可是在当时,我想说的就只有这
一句。
于是我们便相爱了。我们决定离开中原,到塞外去做一对平常的夫妻,生一群小阿
朱和小萧锋。
然而江湖就是江湖,注定被仇杀和恩怨包围。有一天,他说:“阿朱,塞外好吗?
塞外也有人,有人的地方就有麻烦和是非。”
第二天,他走了。走的时候白雪飘零在整个世界。白雪上有一抹红色,那是阿朱的
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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