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prise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laoyang (老杨同志), 信区: Emprise
标  题: 迷失大陆31-2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11月10日16:14:44 星期六), 站内信件

第二节
  魔法师站在魔法阵的正中间,也就是那个发光的水晶球的旁边——这个水晶球很明
显和他在石之塔里面看到的那个是同类,可以用来增强空间移动魔法。亡灵巫师就站在
魔法阵的外面,面对着他。
  “我还有一件事情想问一下!”在奴比斯正打算启动这个魔法阵的时候,金突然开
口问。
  “说吧!”亡灵巫师把伸出来的手缩了回去。
  “到底是不是老洛克向你推荐了我?”金问到,这个问题他一直不敢问出来,但是
现在却再也按耐不住。
  “金,我已经向你说过一次了,有‘人’向我推荐了你,希望我能在魔法方面给你
一些指导。那个‘人’和我有某种关系,他的要求我不能拒绝,这就是我为什么会突然
找上你的原因!其他的,我不能说更多了!”
  金不说话了,奴比斯一直在试图避开这个问题,不肯说出那个推荐者的名字,其实
在金的心里,已经存在了一个现成的答案,只是需要证实一下。但是如果这个问题得到
证实,那么新的问题就会冒出来,老洛克到底是什么身份,他居然和这个古老的亡灵巫
师有“某种关系”。
  “去吧,你的伙伴们在等着你呢!”伴随着亡灵巫师的话,金的视野被光芒给整个
充满了,这个魔法阵被发动了,德兰特城和亡灵岛的距离实在太遥远了,就连身为僵尸
法师的奴比斯也必须借助这个魔法阵和这个水晶球才能把金送到那里。
  身边的光芒暗淡下去,魔法师发现自己正站在一个小小的山坡上,视力所及,只有
远处那条蜿蜒的大路上面有人和车在行进外。脚下的魔法阵的光芒还没有完全消失,但
是已经被山坡上的野草给遮掩住大半了。这是一个不知道什么年代被刻在大地上的魔法
阵,大概是古代魔法师用来交通的东西,但是现在,除了奴比斯还知道它的存在,而且
利用它外,其他从这个山坡上走过的人恐怕都不知道脚下的野草下面是古代智慧的结晶
之一。时间无情的吞噬了一切,这是所有不能永生的生命的悲哀。
  魔法师走下山坡,向道路走去,奴比斯向他说过他会出现在德兰特城的附近,那这
条路应该是通向德兰特城的,只需要问一下就可以知道往哪边走了。走下这个山坡的时
候,金突然感到一阵的悲凉,为了这个已经完全被野草埋没的智慧结晶,也为了那个曾
经辉煌,现在却已经完全消失的魔法时代。
  “圣光王朝的继承者”这个奴比斯给他的称号就和那个时代一样的遥远,就算金得
到那本魔法书,那又有什么用呢?他不可能像圣光一样开创一个时代,甚至不能对现在
的时代产生多大的影响。也许亡灵巫师希望他成就一番伟业,但是金自己的最终理想实
际上从一开始就没有变过——成为一个大魔导师。
  ……
  “所谓的大魔导师就是这样的魔法师——能够在人类魔法的基础上使用精灵魔法,
人类的魔法起源于高等妖精的精灵魔法,但是因为两个种族的差异,两种魔法最后成了
完全不同的东西。当你的力量和经验达到一定水平,你就会去追寻力量的源头,然后;
发现——无论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真正适合人类来控制精灵的办法,让自己有限魔
力得到最大程度运用的办法!”
  ……
  奴比斯的话依旧还在耳朵里面回荡,他的话从某种角度上断绝了魔法师在魔法方面
速成的梦想,如果奴比斯的话是真实的,那金想成为大魔导师恐怕也要等到他老师的那
个年纪才行了。此刻的金可以清楚的感受到周围精灵的飞舞,但是却无法把握它们的动
向和力量。
  魔法师走上大路,挡住了一辆拉煤的大车。
  “老伯,问一下,德兰特城向哪边走啊!”金收拾起自己的心情,很有礼貌的问那
个赶车的老人。
  “那边!”那个老汉警惕的看了这个魔法师装扮的人一眼,手里的马鞭向车子前进
的方向一指,“步行的话,大概两天就到了!”
  “两天?”
  “差不多,走快一点的话,大概一天半也能到!”
  “啊!”这就是奴比斯说的“附近”,大概距离两天的路程。金身上虽然带了一些
钱,但是却没有任何的旅行用的补给品,这确实是他没有想到的。
  “那……最近的村子要话上几天呢?”金又问了一个问题。
  “看到城墙的时候大概就到了!喂,你到底是不是魔法师?”
  “……是啊!”
  “打算进城参军吗?我告诉你,这看来是要打一场大战了不知道会死多少人,最好
还是不要去送死,你还很年轻!未来还有很多选择,不要只盯着当兵一条路!”
  “参军?大战?”
  “你不知道?南边北边都发生了一场大战,好象死了很多人,现在到处都在招兵!
那些募兵的人看到魔法师或者佣兵打扮的人就上去搭话,什么手段都用,恐怕你到了城
里,无论想不想参军都会被拉去的!”
  老人赶着车走了,留下魔法师一个人。
  “不管怎么说,先飞到德兰特城去看看,不!应该飞到德兰特城城边!”魔法师做
了决定。
  天色黑下来的时候,魔法师就进了这座相别很长一段时间的城市。不知道那个老人
夸张还是天色黑下来的缘故,魔法师倒没有遇到那种情况。
  一切都看起来似乎和以前没有什么区别,金在旅馆里洗澡时这样想。
  伙伴们的预定路线是早就安排好的,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他们将越过诅咒沙漠,然
后通过海路到达德兰特帝国,再到达德兰特城。以时间上安排来说,魔法师应该比他们
迟上几天,但是他们也可能因为什么事情耽搁了,所以金也没有打算一到这座城市就碰
到他们。因此,当金第二天在街道上面碰到列夫时候,甚至没有马上从这个正在讨价还
价的盗贼背影认出他来。
  当金走上去的时候,已经有很多人在围观了——这种事情是不多见的,一个冒险者
居然在卖一把魔法剑。谁都知道这种武器的价值,很少会有人得到魔法武器后还会把它
再卖掉的。
  “十五个魔法水晶币,一个子都不能再多了!”店铺老板大声说,“没有来源,没
有名称,甚至不能确定你是不是偷来的,这东西我只能出这么多的钱!”十五个魔法水
晶币实际上已经是很大一笔钱了,足够在城里买一座店铺的了,但是对于这种古代魔法
武器来说,依旧算是廉价的了。
  “这可是把雷电剑啊!”盗贼在说话的时候才让金听出来,但是他在围观的人群外
面一时间挤不进来。“真正的珍宝啊,我们是杀了一个土匪才拿到的,你以为这种东西
能随便偷来的吗?”
  “十五个魔法水晶币!”店铺里面一点都不肯送口,“如果你不肯的话去别家,我
敢打赌,没有人能像我们一样付出这么多的现金!”
  “我又不是急着等钱用,我相信别人肯定会为了这个东西筹措更多的钱的!”盗贼
转身做出要走的架势,他的脸正好对上刚刚从外圈挤进来的金。
  “列夫!”
  “金!”
  “这里不好说话!”列夫拉住金的手,向人群外面走去,后面传来老板的声音。
  “十七个魔法水晶币,不能再多了!”
  ……
  “发生了什么事情?这把剑从哪里弄来的?”在重新见面的喜悦过后魔法师问到。

  “没有什么事情,只是这把剑没有人能用,所以干脆卖掉!就这样!你可来了,我
们都在等你呢!”
  “我昨天晚上才到,你们什么时候到的,大家都在哪里?”
  “今天大家分开了,各自到处逛一下!我顺便把这把剑给卖掉,我可是打算卖二十
个魔法水晶币的!我们是三天前到的,大家都在等你!甚至还没有去王宫呢!放心好了
,大家现在都很好,就等着你来一起去领赏……不,是酬劳了!”
  “这把剑……”金看着列夫手里面的这把细长的剑,如果没有特殊的力量的话,这
种剑根本无法用于实战,很容易就会在和其他武器或者盔甲的碰撞中被弄断。
  “这把剑拥有雷电的力量,其他武器不能和它正面接触的……算了,别说了,今天
既然和我碰上了,就和我一起逛上一天,跟我说说看,你都学到了些什么……哈哈,算
了,魔法的东西我不懂,你说了也没有用!什么都别说了,现在先轻松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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