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prise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woshifeng (月魂), 信区: Emprise
标  题: 迷失大陆第二章第四节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6月17日20:08:49 星期天), 站内信件

振作
这几天是“罗尔城城郊杂货铺”的老板庞克*卡利最为快乐的日子。在五年前,老庞克的
大儿子金在从魔法学院回家的第一个晚上就离家出走了,还留下一封信,宣称自己要去
追求自己的理想去当一名魔法师,这件事让老庞克耿耿於怀,自觉在邻居面前低人一等

  就在第二年,他的二儿子约翰从技能学院回来,学到了一手不错的打铁技巧,然後就
在村里开了一家铁匠铺(金如果成了铁匠,约翰就会继承父亲的杂货铺),这让庞克的
脸上也有了光彩(乡下人的理想,唉)。
  但是,就在三天前,在罗尔城卫戎部队指挥官,西德利科村最大的骄傲,肯*麦得的
陪同下,金回来了。这件事成了全村的大新闻。金看起来相当的落魄,一定在外面受到
很大的挫折。
  老庞克非常的高兴,他认为既然金在外面认识到现实的残酷,一定会迷途知返,继承
他的杂货铺,这样,老庞克的人生目标就达到了一半,再过几年,让自己的孩子们成家
,生孙子,老庞克的一生就没有什麽遗憾了。
  金躺在自己家里的床上,若有所想。他在三天前在一家酒馆里碰到自己以前的玩伴肯
,然後被肯强行拉到他原来不打算回来的家。
金已经不是那个刚刚告别的自己的老师,带著年轻人的自信和对未来的希望的刚出师的
见习魔法师了。一个月前,由於他卤莽的行为,他挑起了一场战争(这一点不是是他的
错,无论有没有金的存在,联盟和帝国一定会打一场),把一个原来可以逃过战火的村
子变成了一个战场,最主要的是,由於他的能力不足,他害死了四个无辜的人。
金真的很希望自己和村长一家一起死在那个山坡上,这样,他就可以不用像现在每天生
活在愧疚和悔恨中。金可以活下来完全是运气,他的老师,大魔导师修*克临别时送给他
的魔法戒指救了他一命。具体情况金不记得了,因为在那时金的意识就很模糊了,他大
概的知道是戒指在最後关头发挥了作用,用一个防御魔法包围了他,让他没有死在神之
雷之下。但是在他受到冲击波影响而昏倒之前(神之雷威力确实强大),他看到了让他
刻骨铭心的一幕,那个小孩,托米,就在他的眼前化做了一团血雾。
在第二天下午,金清醒过来,两军都已经撤退了,他看这这片战场,在刹那明白了神谕
──整个村子都变成了红色,由鲜血染成的红色。
可以想象金是多麽的自责,要不是他愚蠢的引起两军的战斗,要不是他提出昨天晚上就
逃走,那村长一家就不会死,这些战死者也会活的好好的,全是他的错。
金不知道自己是怎麽走出战场的,又是怎样回到罗尔城的,他只知道自己在那几天盲目
的乱走,晚上则睡不著,一闭上眼睛就看到托米在他眼前变成血雾的那一幕。
说句老实话,这个打击几乎完全摧毁了金的信心。在他刚从石之塔出来时,他对自己充
满了信心,他甚至打算用飞行魔法回到家,然後在父母和乡邻的惊叹的目光中降落,让
所有的人都知道,他,金*卡利,已经成了一个了不起的魔法师了。可是在经历了这个打
击後,他怀疑起自己的能力,甚至怀疑自己选择魔法师这个职业是不是正确。
就是在这种後悔、自责、痛苦的状态下,金回到了罗尔城。他心中的郁闷无法消除,於
是到了一个酒馆里借酒浇愁,他只管一杯一杯的喝,完全没有注意到周围的情况,直到
被一个军官拉住衣服。
金愤怒的把那个家夥扔出了酒馆。
就在金又开始喝酒时,又一个军官走到他的旁边,就在金要把他扔出去时,他却一把抱
住金,而且还叫出他的名字,在这时,金才认出,眼前的军官是肯,那个去战士学院的
肯,他近十年没有见过的好友肯!
肯不顾他的抗议,死拉活拽的把他拉回了他认为没有脸回去的家。那天,肯没有去进行
他的晚间巡逻,一直陪在金的身边,一边听金述说他的经历,一边安慰金。他努力的想
让金重新振作起来。
在那天,在晚上肯走後,老庞克对金讲了肯的近况,他说肯已经一个高级骑士,是罗尔
城卫戎部队的指挥官,而且告诉金,肯是整个村子的骄傲,而金则是一个让他父母脸上
无光的魔法师。
老庞克这麽说,当然是想让金放弃他那没有前途的职业(在老庞克眼里),但是却让金
情绪更加低落了。
金在家一步不出的呆了三天,肯天天都来安慰他,终於让他恢复了一点精神。
金现在躺在床上,他正在想今天听到的事情──美米已经嫁给了肯。美米是金在少年时
暗恋的对象,十年的时间磨淡了他对美米的那种少年特有的青涩的爱情,但毕竟没有把
美米彻底的从金的内心深处抹去,金的心灵深处依旧对那个褐色头发的女孩有一点思念
,即使在石之塔的时候。
“一切都已经结束了,”金自言自语,“如果当时我去学习当一个铁匠的话,现在大概
美米是我的妻子了吧!”但是,如果这样的话,自己恐怕一辈子都不会与魔法有什麽关
系吧,魔法,金马上想起了魔法,对了,即使他永远的失去了美米,即使他不被父母所
理解,即使他没有肯那麽成功,即使由於他的错让村长一家四口死了,他依旧爱著魔法
,他在进入魔法学院第二年起,他就被这种神秘的技术所吸引,他的一生,已经不能离
开魔法了(对魔法的极端著迷是金在以後成功的主要原因)。
金想起肯,肯这几天仔细的替金分析了他的行为,然後做出了以下的判断──在整个悲
剧中,金始终没有犯下任何过错,如果一定要追究悲剧的根源的话,那只能归罪为诸神
的作弄(尽管肯有很多的主观的因素,肯的结论还是比较正确的)。
“也许是自欺欺人吧”金心里想,但只要想起肯的结论,金就会感到心里好受多了。
“先在家里过一段日子,好好的复习一下魔法,然後再做打算吧”金下了一个“不孝”
的决定。
外面传来金的父亲,庞克*卡利的声音“肯,今天又来看金拉?”,接著,肯走进来了。

肯这几天也很高兴,就像老庞克一样,不过他高兴的原因却不一样。第一,他的童年好
友金回来了,尽管金的情绪非常的低落,但毕竟是回来了。第二,他在昨天接到了通知
书,他已经被任命为将军,一个月後就要去王国首都赴任。第三,也就是今天他来的目
的,他从冒险者工会那里得到了一个重要得情报,一群土匪,大概是在伯瑞克之战中被
打败的雇佣兵团残余,不知怎麽搞的,竟然通过了重重关卡,来到了罗尔城附近,还抢
劫了几个村庄。肯打算在离开罗尔城之前,先消灭这群土匪,一想到能为国为民而战,
肯就兴奋万分(真是一个好战分子)。他今天来就是要金参加这次的军事行动,因为肯
认为打一场胜战一定能让金重新振作起来(骑士的想法),同时,一个魔法师的加盟也
会让自己的战力大增(前面说过,由於罗尔城的风俗,在这一带没有其他的魔法师)。

肯走进房间,对还在床上的金说了他的想法,没想到金拒绝了
“我不想杀人!”
“什麽话,你不是去杀人,而是去消灭万恶的土匪!”
“…….”
“想想看,要是不去消灭他们,有多少无辜的老百姓会遭殃,有多少村庄会被抢掠一空
,会有多少商人会被杀,被抢!”
“……”
“他们可是红色联盟的雇佣兵的残党,也就是杀害村长一家的凶手之一!难道你不想为
村长一家四口报仇吗?”
“好吧,我去”金终於被肯的口才说服了。
大陆历997年四月二十日晚,一支军队在黑夜里出现在丛林茂密的罗尔山上。这支军队大
约有三百多人,全军静悄悄的赶路,没有一个人发出一丝声音,从他们身上的衣甲来看
,他们是拉夫特瓦尔王国正规军,这支军队正是肯统帅的剿匪部队。
肯通过冒险者工会,知道了土匪大概有一百到一百五十人,而且知道了土匪的营地位置
,所以他打算用优势兵力去夜袭,好让自己的损失降到最小。
肯骑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在他身边,是这支队伍里唯一的魔法师金,金一边走一边用
魔力之眼查看周围的情况。
深夜,终於到达了目标,土匪的营地出现在剿匪部队的面前,金仔细的查看了一番,确
定没有危险,然後肯把手一挥,军队静悄悄的散开,把土匪营地整个包围起来,然後静
静的等待进攻的信号。
肯确定全军就位後,一个人悄悄的走向营地,他要先去看一下有没有被绑架的村民,金
紧张的看著他,一个火球已经准备就绪,只要有一点意外,他就会发出火球──总攻击
的信号。
肯走近营地,土匪的营地相当的简陋,附近还堆了一些不知道从哪里抢来的杂物,肯走
近才发现,这里连一个哨兵也没有,肯查看了一下帐篷,所有的帐篷都差不多,都以相
同的方式排列,一般来说,俘虏的帐篷会特别放置,由此看来,这里没有被抓的村民。

肯悄悄的退回金的身边,向金做了一个手势,金就把准备好的火球(火球是火系魔法中
较低等的法术,只比火矢强一点,它有一点爆炸的效果,但主要还是靠火焰来杀伤敌人
)向营地轰去。
刚才还寂静无声的丛林里马上传出一片呐喊声,步骑混合的剿匪军从埋伏的地方冲出来
,向乱成一团的土匪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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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轮明月照大江
半只烧鹅水里游
翠花!上酸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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