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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dir (骗子), 信区: Emprise
标  题: 天下有敌7-2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Sat Jan 15 12:24:11 2000), 转信

天下有敌(第7章) 
2.布拉格之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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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都不想死。
    但不想死的不是得就可以下死。
    也有人想死。
    想死的人要死倒也不难。
    你只要看到这片刀光,就知道死有多容易,生存有多困难。
    你不知道那是因为没看见过这片刀光,没见过真正的沙场杀戮,没通上过真正的屠
杀与搏斗。
    杀人其实一点也不美。
    死本来就是件恐怖的事。
    ——只有为大义、大仁、大理想而壮烈牺牲之时,才把死亡洗涤了、升华了、美化
了。
    刀光如电不如雪。
    雷的杀伤力远不如电。
    刀光如梦——现在绝对是场噩梦。
    沙尘挣扎喘息,始能向外大喊增援:“快来——”的时候,他带来的十二名差役,
已死了九人。
    没有人能挡得住一刀。
    一刀也挡不住。
    可是,沙尘即使叫到一半,忽然改变了主意:他觉得“灰耳”和那八名伏兵即使进
来,也决不济事。
    他何必再找人来牺牲?
    所以他反而大呼:“走!撤回去召大军回来,通知四大名捕——”
    他还没喊完。
    但两件事情的发生,阻止了他的喊话:
    一、他看见“灰耳”已率领他的八名部下杀了进来。
    也许,灰耳已发现不对劲,但以灰耳的为人,以及他们之间的情义,他一定不会坐
视不理的!
    二、他已喊不出来。
    他已给一刀切断了喉咙。
    他一时还没死。
    但已断了气。
    ——喉管给割断了,自然没有气了。
    他还在咕噜咕噜的说着话:
    那是血水的声音。
    血虽然一样的红,但可能是因为暮色浓了、深了,可能是因为看多了、流多了,自
然也没那么怵目了。
    但灰耳还是看红了眼。
    他率他的部下拔出兵器杀了过去。
    他一向厚道,但这次下的命令是:
    “格杀毋论!”
    他带同八名部下、以及沙尘那一队剩下的十三人,加上李忠顺还有孟将旅、鱼天凉
等十九人,一共三十三人,全部奋身攻向雷怖。
    这是他们最后的机会。
    三十三人。
    他们冲上去很快。
    因为他们已没有退路。
    不拼命,只有死。
    他们已没有别的选择。
    只有拼命。
    ——三十三条命,为了要活命,就得要先取一人之命:
    雷怖的性命!
    其实雷怖这种打法很少有,极少见,而且也颇不明智。
    他以寡击众。
    以一人之力,来对付全部的人,而且,这些人都杀红了眼,敌汽同仇,齐心合力,
要杀出一条血路:
    那就是要先杀了他!
    他既不是先分化人心,让人各求自保,他才来逐个击破,也不是猝不及防的愉袭暗
算,吓住部分的人、稳住部分的敌,他好逐一清除,取得胜利。
    不是。
    他是一竹杆打一船人的方式——他是以一把刀杀一屋子的人,且还先撩起全酒楼的
人都非得要与之为敌,否则无以活命!
    他只有一个人。
    这种“打法”,这样子的“战容”,显然很不明智,还甚自绝后路。
    但他不在乎。
    他像是艺高人胆大——不,简直是自信到了沸腾的地步,自大到了目中无人的境地,

甚至没把眼前的敌人当是人,仿佛那只是蚁蝼,他老人家要是一个不高兴,一脚便全给
踩死了!
    他绝对有粉碎一切敌人的自恃。
    他横刀。
    拭刀。
    他瞪目。
    横眉。
    看去,他痴于刀。
    看来,他嗜于杀。
    人若要有成就,首先必须得去专注用心在一件事情上,把它做得最好、也最出色,
那才是成功的第一步。
    如果以这种来论雷怖,那么,他所专注的事物,一定是他的刀,而他的专心的事情,

一定是杀人。
    他爱刀。
    他喜欢杀人。
    一个嗜用刀杀人的人,最高的成就,会是什么?
    ——一个成功的杀手?
    还是一个天生的杀人狂?
    ——他在这里会制造出什么成果?死人?
    ——还是“名利圈”惨案?
    这一次,他们很快的冲了上去,但也很快的退了下来。
    快得像一次潮来潮去。
    三十三人上阵,退下来的时候,三十二人。
    少是少了一人。
    ——但比起前几次,已可谓“折损不多”了。
    这一次,他们只“折”了一人。
    这人便是使铁链的藏族高手布拉格。
    他最勇。
    ——作为藏族的勇士,他历经过数百十次的血战、械斗,曾赤手空拳在遇伏时力战
二十七名阻击他的人,也曾身受十四创而奋战到底,所以,遇上这样惨烈惊心的大战,
以及这样残暴可怖的敌人,他一样能奋不顾身,豪勇拼命。
    他走在最前面。
    所以雷怖便先选中了他。
    惜英雄者重英雄。
    也许,“杀戮王”雷怖“惜重”的方式是:砍下他的头!
    一刀断头。
    刀很快。
    雷怖一手抓住布拉格后头的发,把他的头颅拎了起来,然而,布拉格的身子仍在动。

    他仍在拼命,仍在挥舞铁链,攻向雷怖。
    雷怖只在必须的时候,微挪身形,避开来势。
    然后他问:“痛不痛?”
    他问他手上的人头。
    人头居然答:“不痛。”
    雷怖说:“我的刀太快了,所以你还感觉不到痛。”
    他这次只杀一人。
    他这一刀只要证实一件事:
    他的刀已快得让对方来不及感觉自己已断了头。
    他也为了要证明一件事:
    他的刀快得足以让断了头的人仍然可以对话、说话。
    那怕只是一句话。
    他已证明了。
    证实了:
    他的刀快!
    ——快得杀了人,而人仍不知自己已死了。
    他很满意。
    所以,当那没了头的残躯还不知自己已经丧命断头,而仍作出垂死的攻击,一链又
一链的打下来之际,他只轻轻把手上的人头往上一迎:
    “波”的一声,铁链砸在头颅上!
    头裂。
    脑浆四迸。
    ——雷怖让布拉格杀了他自己,打碎了他自己的头。
    然后他很满足的一步跨到柜台前,抄起帐房算帐用的一支毛笔,还有撕下了一张纸。

    ——他要纸和笔干什么?
    难道他要放下屠刀,立地写作?
    还是要算帐:跟别人以及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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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风云阁扫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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