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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好文共赏]英语的学习、翻译与文化修养[陆谷孙]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Sat Apr 3 22:25:43 2004), 站内信件
陆谷孙(1940- ),浙江余姚人。1962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外文系英语专业,1965年复旦外
文系研究生班毕业,后留校任教至今。1984年至1985年曾任美国高级富布赖特学者。现为
复旦大学外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并担任上海翻译家协会理事,上海作家协会理事。19
70年起参加《新英汉词典》的编写,是主要设计者和定稿者之一。1976年起参加《英汉大
词典》的筹备及编写全过程,并任该词典主编。他还是我国英语界莎士比亚研究的著名学
者,从1989年起任中国莎士比亚研究会副会长,并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了《博能返约
,杂能归粹——试论莎士比亚戏剧容量》等莎剧研究论文。陆谷孙教授在英语教学的同时
还翻译了大量外国文学作品,如《幼狮》,《钱商》(上海译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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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英语作为文化载体来考虑,不仅仅是思维的外衣、交际的工具,更不仅仅是在考试
中区别except与except for,而是在文化层面上如何提高素养的问题。在学好英语的同时
,一定要把汉语作为维系民族精魂的纽带。我还希望中文系也能培养出一小撮精英来。
我希望各位把英语作为文化的载体来学习。因为世界是多极化的,所以有人认为语言
也是多极化的。英语在20世纪是强势语言,有人说在21世纪,英语要没落,会群雄并立,
战国时代将要到来,我不太相信。有人引用拉丁语分裂成各种民族语言的历史,因此说英
语也会如此,我认为不会。现在英语已经分成很多品类,过去We used to speak of one
English. Today we speak of many Englishes.这里,英语变复数了,有澳洲英语,中国
英语等等,但英语万变不离其宗,主要是词汇上有很大不一样,像中国英语中也有一些有
趣的部分,被吸纳到英式英语。举个例子,long time no see,本来是洋泾浜英语,现在
英美人都说,但这是极少的。所以,再变,也主要变词汇方面,很难说会发生在语法领域
。还是老话,万变不离其宗,文法不变,所以我不相信英语会变出语法有根本差异的品类
。
从现状来看,用英语的绝对人数达11亿,仅次于汉语,运用范围、广度则大于汉语很
多。评教授时会问,你有没有在《Science》(美)或在《Nature》(英)上发表过文章。
那样的学术杂志75%都用英语,所以你无法回避事实,你得承认它是强势,事实就放在眼
前,这么多人使用,又有这么多用处,像国际政治、国际关系领域、科技领域、计算机、
航空指令等等。另外英语有它的丰富性,从理论上可用词汇40万字多,而法语、德语,20
万字左右。英语中同义字多,林语堂说过,英国人最会骂人了,英国人骂“说谎”,他统
计过有125种讲法“you flirt with truth”(你玩弄真理),“you are guilty of ter
minological inexactitude”(你用语不确),不是因为我教英语,所以对英语情有独钟
,英语就是如此。
英语教育,不准确地说,分为庙堂英语,我属庙堂教法;还有江湖英语,就是外面培
训教法。21世纪是个很个性的时代,今后学语言,你要怎么学英语,完全是你个人的决定
,很可能你会挑短训班,会挑新东方,疯狂英语,DIY,复读机,网络学院,远程教育。江
湖英语教的是,就是我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某种意义上讲,这种想法也不错,语
言的本身是交际,你能做到这一点就可以了,不是说要建研究型大学吗?我的体会就是要
培养这“一小撮”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的精英。比如说复旦大学外文系每年要招48个学生
,只要有个位数,2名或3名,对语言、文学感兴趣,出来以后不那么功利,比较形而上,
喜欢学问本身。你为什么学英语?Well,I like English simply for English's own s
ake.我希望将来还能培养这样一小撮人。我的理解办研究型大学,实际上就是精英教育。
作为文化载体来说,英语很有学头,我举几个有趣的例子。
要学好英语:第一,从技术层面要提高素养,从语言本身,要不断与母语对比,因为
母语的影响根深蒂固,许多学生都不会用过去式,头三句还对,第四句就会出错,没有过
去式的意识。就技术层面上的对比,英语强调形合(hypotaxis),汉语强调意合(parat
axis),这是已故的王力先生所译。
我最近改了一份重要的翻译,头两句是“新世纪赋予我们美好的期待和希望,新世纪
激励我们付出更多才智去建设人类更美好的家园”,这是上海市申办世博会的头两句,气
派很大吧,如果照翻的话,The new century has raised high hopes in our hearts.Th
e new century has in spired us to devote more talent and wisdom to the buildin
g of a better homeland for mankind.但我觉得这不像英语,这么接近的地方两次用cen
tury,它是强调形合的,而不是意合的,所以我把这改成The new century has raised h
igh hopes in our hearts,inspiring us to devote more talent and wisdom to the
building of a better home,不用homeland,因为这个词比较罕用,美国不是新设一个本
土防卫司令部吗,才用上它。for humankind,不用mankind,因为女权主义者不喜闻,把
两句并成一句。
还可以从思维习惯上进行对比。比如说,中国人的思维习惯是从大到小,比如问你是
何方人士,我就说我是浙江余姚人,先大后校写信的时候,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再是由
大到小,邯郸路,复旦大学。英语的习惯是由小到大的,与汉语有所不同。其次,中文习
惯是今天晚上7点半,法国队对塞内加尔队,先给你的是一个已知的时间,而英文习惯往往
相反,凸显重要的:A soccer match between these two countries will take place a
t7:30 tonight.我们是从抽象的到具体的,他们是从具体的到抽象的,这是从思维层面上
讲。
文化层面上的差异,主要讲三个例子。1965年,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毛主席的老
朋友,他问毛主席很多问题,毛就说“我现在是和尚打伞,无发无天”,翻译说,I'm a
solitary monk walking in the rain with a tattered umbrella.撑了顶破伞,在雨里
,踽踽独行,结果西方就得到一个印象:毛主席正处于黄昏心态了,其实毛主席那时一点
不黄昏,正确地说,他正准备发动文革,1965年嘛,他是最富于战斗力的时候。应该怎么
翻?monk第一是无发的,The Buddhist monk is hairless and hairlessness in pronun
ciation is similar to lawlessness.第一个是“头发”的“发”,第二个是“法律”的
“法”。第二是无天,because the umbrella separates my head from the sky,sky这
里是指authority,就是我既不服从法律,也不服从任何一个权威。但这位翻译完全翻错了
,这就体现文化差异的问题。这是1965年的事情。
70年代初,尼克松来了,他想讨好毛主席,便想在演讲中引用毛主席诗词,找了许久
,就找到“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希望中美关系也如此,加快我们的步伐,中美友好
起来,他是这样讲的:Let's seize the day.seize,“抓妆;day,“日子”,孰不知,
seize the day,这不是好翻译,这是从拉丁语一个phrase:carpe diem逐字译成英语,实
意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所以许多享乐主义的老祖宗都讲这话,seize the day,成了文学
艺术的母题之一。尼克松可能知道中国人这样翻译,所以他也那么说,但懂文学的人听了
,就会觉得可笑。
还有一个例子,布什在对恐怖主义发表言论时,说“you may run,but you can nev
er hide”,我的一个在外交部的学生译成“你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她十分得意,我
说,你翻得不好,和尚、庙都是中国文化固有的东西,给中国人听着觉得挺好,但跟美国
文化相差太大,这不是一个好翻译应采取的态度。换了我,就译成“你们可以逃亡,但躲
是躲不掉的。”这是两种文化,语言转化之前应考虑这一点。
若干年以前有位首长对上海人有个评价,那时上海人不太争气,他说,上海人精明而
不聪明。然后他自己翻译了:People of Shanghai are clever but not wise.我说你翻得
很好,但我讲个更好的:People of Shanghai are penny wise but pound-foolish.就是
说,上海人对分币的计算斤斤计较,而在大利益上就比较迟钝,这样的翻译就把文化内涵
立刻传达到对方,要比clever,wise理解起来更到位。因为人家知道clever,wise都是褒
义词,不那么注意它们在程度上的区别。Clever,也不坏,wise更好一点。事实上,精明
含贬义,整句话的意思就是小处太计较,大处太糊涂。
把英语作为文化载体来考虑,不仅仅是思维的外衣、交际的工具,更不仅仅是在考试
中区别except与except for,而是在文化层面上如何提高素养的问题。
在学好英语的同时,一定要把汉语作为维系民族精魂的纽带。“精魂”,本来是“精
神”,我这样一改,觉得很满意,因为汉语是我们的魂,我们的魂已经失落得太久了。阿
尔丰斯·都德,是个法国作家,写过短篇小说《最后一课》,我想大多数人学过。普鲁士
人来了,所有阿尔萨斯、洛林的法语学校都要改学德语,他要上最后一课,还在黑板上写
上了“法兰西万岁”,他认为本国民族的语言是维持民族魂的纽带。只要法语还在,法国
就不会灭亡。当然现在没有外敌入侵,我说这话言重了,但是汉语的精魂已经失落得够多
了。比如汉语是很讲对仗的,以痛苦对快乐,现在偏要破坏这种对仗,标新立异,叫作“
痛并快乐着”,因为是公众人物用过的,大家都抢着学样。新新人类已经让汉语失落了很
多,那新新新人类会不会进一步让汉语失落得更多?我很担忧。
也有人叫我“遗老遗少”,他的年纪比我还要大,所以叫我“遗少”,你们应叫我“
遗老”,因为我比你们大,为什么要这样叫,因为我喜欢写文章,刚刚主持人也讲到。我
喜欢舞文弄墨,是一个酸腐文人。我喜欢写点文章,玩弄点雕虫小技,文白相间,就传出
去一个“遗老遗少”的恶名,而且还夹带些英文。
所以我还希望中文系也能培养出一小撮精英来。这些人文白夹杂在一起。现在文言文
对各位来讲,除了中学课本里偶然几篇古文,像柳宗元的,除此之外,就很少接触古文了
。那么,繁体字还认识吗?繁体字不认识引起了很大的技术问题,比如两岸三地要沟通,
像《英汉大词典》出了个大陆版,要出个台湾版。马上碰到字模转化,所有的简体字要转
成繁体字,要把简体字转成繁体字可麻烦了,别以为是个很简单的事情。像简体字“后来
”的“后”,转成繁体字,就是“後”,但是他把“皇后”的“后”也改成这个“後”,
就不对了。这就是很大的技术性困难,两岸三地,包括海外华人社区,要趋向认同和亲和
,没了繁体字,很成问题,我觉得真理是与时俱进的。所以区区冒天下之大不韪,在这里
提倡多识些繁体字,但不一定叫你写,平常我们要注意汉字的规范性,把简体字写正确,
写好。中文是个思想模具,让你的母语支配你的思想“shape your thou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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