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tasy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yup (旅者), 信区: Fantasy
标  题: 作品相关  高级物品私下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Wed May 12 09:13:52 2004), 转信

作品相关  高级物品私下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女娲界物品交易规则,以下规则适用于官方排名1000名以内的高级装备。
  第一条玩家私下高级装备正常交易 由出售人交纳总收入金额10%的交易税(系统会
强行征收)。(涉及到人民币方面的东西,税是跑不掉的,不管在游戏里还是游戏外)

  第二条馈赠物品。可以通过馈赠指令来执行,但经过一次馈赠的物品,系统将会打
上“赠品”字样,如想再次馈赠或者出售此物品,必须到高级装备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
案,才能解除禁令。馈赠物品也可以直接通过高级装备管理部门来进行,这样被馈赠物
品不会被打上印记。(简而言之,就是高级装备不能无节制的随意赠送,必须受到官方
的监控)
  第三条以物换物 必须经过高级装备管理部门的严格管理,各自交纳自己的10%交易
税,价格由相关部门直接指定,不得有异议。另外,一旦证实以互相馈赠来实现逃税目
的,立即封号,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例:牛奶兄有一把剑 想和我交换一把弓。牛奶兄需要支付那把剑的10%作为税金
,而我则要支付我那把弓的10%的税金。价格则由系统说了算。不服的话你就去把剑给
卖了,再来买我的弓。一样要缴税。)
  (例二 :牛奶兄想到了一个逃税的方法。他把剑按照馈送规则送给了我,而我则把
弓馈赠给牛奶兄,这样表面上没事。但万一查出来的话,要吃官司的。罪名是偷税漏税
。)
  第四条 任何属于官方认定的高级装备,系统强制执行保护状态,即不能以任何形式
扔向地面。(例:牛奶兄想到了一个方法,想把剑扔在地上让我捡。可是想尽了办法也
扔不出来,因为系统不让你扔,它说这把剑是高级装备,你扔在地上是不是想逃税啊!
?呵呵)
  应 一元牛奶兄 所托 再解释一下此规则
  注:缴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请大家务必遵守。
  令:女娲界收税并不是私吞,而是国家委托他们收的。
  例:主角拍卖了那件神器 也交纳了10%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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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人生。感悟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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