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tasy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yup (无), 信区: Fantasy
标  题: 正文  序章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Mon May 24 13:03:04 2004), 转信

正文  序章
  看了许多的玄幻文学,一直为作者的奇思构想所打动,期间也萌生了几次自己写的
念头,但一动笔总觉得无从下手,心情很是郁闷。近日遍览了关于网游的几篇幻文,如
《太虚幻境》、《网灵》、《网络修神》、《女娲界》、《龙虎》,不禁心情大畅,可
惜不能过瘾,这回写作的念头愈发强烈,忍不住打开电脑,创建了这么一个文档,开始
尝试写作。名字并没有特别的意义,只是因为我是“起点中文网”最初众多的经常光顾
者之一。内容在这里大致的说明一下,是主角在“起点”中的经历(-_-!,废话,还用
你说!)。“起点”是一款虚拟实境游戏,必然无法摆脱对上述好文一些设定的借鉴甚
至抄袭,也不怕读者扔砖头,好就看,不好看拉倒。其中必然也有许多奇思幻想,甚至
是不合科学常理的东西,只是为了文章好看,小弟并不具备现代科学的理论基础,有荒
谬可笑的地方,大家一笑而过也就是了。
  有关游戏的设定:
  故事发生在2xxx年,科技高度发达,虚拟技术达到了相当的应用程度。涌现了一大
批虚拟实境的网络游戏,“起点”就是其中之一,因为其拟真度高,采用了多种先进技
术(这里不赘述,以后在文章中慢慢展开),并且游戏中使用的货币单位与现实中能兑
换,各种设定与现实生活中非常贴近,成为当时的杰出典范,受到无数玩家的喜爱,玩
家经常在线人数占当时人口的1/10(嘿嘿,人口爆炸,应该也有10亿人吧)。
  吴起,男,26岁,单身,相貌普通,以网游为生,简单地说,就是通过玩现在流行
的虚拟实境游戏,在游戏里赚钱后兑换成现实生活的的银子过活。为了方便,有时候可
能会直接用第一人称“我”进行描写表述。请勿见怪。
  数据设定:
  1、分为力量、智力、敏捷、体力、魅力、悟性(隐藏,100最高)、运气(隐藏,
波动),初始点数为4-12点,有18点可分配,每升1级可获得6点可分配点数,另声望值
。(发展到第十章已取消这几项,改为综合能力值。但前面几章还要用到,就保留着吧
。)
  2、货币单位:1个宝石=10个金币=100个银币=1000个铜币=100元人民币
  3、升级级别无限,但随着级别的升高,每级所需要的经验值增多,也就是说要升级
到无限级别从理论上来说是可能的,但需要近乎无限的经验值,而且人物如果死亡,只
能从初始1级开始练起。
  4、物品交易税10%,赠送稅10%(对持有方收取)。死亡必然掉落身上装备1件,其
他物品可以通过到遗产管理处认领,缴纳500个铜币。
  5、物品等级:神(魔)器、仙(鬼)器、天器、地器、普通物品,并有物品排行榜

  6、职业:居民-术士、剑客、书生、盗贼-天师、剑仙、书神、盗圣-终极职业,
居民10级后可选职业,第2阶段就得100级才能转职,第3阶段得1000级,第4阶段那就是
10000级了,后3阶段的转职都需要特定的物品或者完成特定的任务……(郁闷,有你这
么设定的吗?!!!),经验数为10x(2的级别次方),比如到10级,就得10x2的10次
方,需要10040点经验值。如果坚持写下去,可能还会产生其他职业,或者终极职业以后
的东西,姑且这么弄吧。(发展到第十章已无级别之分,但为了区分人物和怪物的能力
,发展出“能力值”一说,基本上以1级对应10点能力值。至于能力值的提升,由原先的
获得经验值修改为在打斗和消灭妖怪中领悟提升,不再局限在杀死一只妖怪,获得xx点
经验而升级。)
  7、游戏中时间与现实比例2:1,即游戏中2个小时,现实中1个小时。
  8、设定有生活技能,钓鱼-猎手-召唤师(提升宠物)、采药-药剂师-医生(制
药治疗)、烧菜-厨师-鉴定家(识别鉴定)、挖矿-练器师-发明家(制作道具)、
经营-商人-总裁(管理城市)、伐木-工人-建筑师(建筑设计),另有终极职业,
级别越高能力越强,获利越大。
  9、游戏中的花钱和赚钱说明:整个游戏其实映射现实生活中的娱乐服务业,玩家打
到装备物品出售给玩家、受雇于系统或者其他玩家、经营酒楼当铺等可以赚钱(其实还
是玩家的钱);玩家每月花钱购买点数玩游戏,公司从游戏中的交易活动收税,收取“
地皮稅”(玩家开酒楼当铺什么的要买“地”等赚钱。总的来说,只要人数超过一定数
量,游戏公司是只赚不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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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人生。感悟生命。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1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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