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tasy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nbipfml (天外飞仙), 信区: Fantasy
标  题: 第一卷:金色的死海  第三章:获救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hu Apr 28 08:32:37 2005), 转信

     时间过得飞快,看看日历棒已经有61道刻痕,也就是说张慨陈已经在这里呆了61天了。他的身手更加灵活,猎食也越来越容易,还经常抽空用树叶整理一下口腔——他原本就有点蛀牙,怕会牙痛。 
      陷阱他已经很少用了。因为他找到了一个很歹毒的很容易的办,在这里尖嘴怪兽比较多,它们吃这里的小虫、小蛇和小蛙,住在洞穴里,洞口比较隐蔽。 

      他捕猎的办法就是,用拼子遮住洞口,四周再深深插上七八根“矛”。用树皮将拼子绑在矛上,接下来再点燃一个烟火堆,用一个方形的比较密的拼子(其实是当作扇子),上面绑些树叶,往洞里扇风,一手拿矛将想冲出来的小怪兽赶回去,等烟雾将洞完全弥漫之后,立即用沙子盖住洞口,过那么大半天或者一夜,就是收获时间。到时只要挖开洞口,就可以看到一群小怪兽躺在哪里。 

      他还发现有一种树叶生烟效果特别好,可不敢多用,怕有毒。 

      这些怪兽原本可能处在这里食物链的最高层,但现在遇到张慨陈,算是倒了大霉。他们也算这场意外传送的受害者了。还好他一个人的食欲不大,后来还经常抓些小虫改善胃口,因此这种屠杀还远远没有演变到种族灭绝的地步。他还试着加点草叶在肉里面一起烤,补充维生素,可能最倒霉的事情都已经经过了,他的运气的确不错,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中毒。 

      水池他也用盖子盖住了,为了防止污染,他还将水池通过一个小沟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比较深,算是下游,他在那里洗食物、洗手。另一边算是源头,只是喝水和洗脸。张慨陈将它命名为“我的三峡工程”。原本还想题词,实在是做一个木板太费力,放弃了。 

      但是随着猎食的容易,他先前的锐气与新奇也消磨光了,四周的探察走得最远的一次有大半天路程,最后还是找不到一点人迹。他孤独得像太平间里的尸体,对亲人的思念之情象吞月的天狗一样,缓缓的吞噬着他的耐心。他终于忍不住要离开这里,哪怕面对死亡。他也将鲁兵逊漂流记的作者迪拜骂了个够戗“狗屁,一个人生活20几年?早就自杀无数回了!” 

      “走之前要做好一切准备,不能象上次那样走了将近一天,水漏了一半,还是得转回头。”张慨陈默默的想。 

      而粮食、水、御寒防晒的“衣物”,是必不可少的。这里的小怪兽真正开始倒霉了。 

      今天是来到这个可恶的地方第70天,他终于要离开这里了。 

      他的打扮新奇而又独特,头上戴着自编的极为难看的斗笠,身上披着由十几张兽皮和小数枝、树皮编成的“衣服”腰上绑着四个蛇皮水袋和八个兽皮水袋。水袋口用树皮管做了个吸水口,这个吸水口再用被管状剥去皮的树枝塞好,以尽量减少水的浪费。还有十几块兽肉。负重估计达到40多斤,还好,以他现在的体能尽可以支持得住。 

      下半身,那条底裤已经破烂不堪,还是穿在最里面,外面再围一个树皮和树枝编的“围裙”,手里拿着一根和他一般高的木矛,脖子上挂着他的打火机。他下定决心,如果回家后,一定将这个火机做为传家宝。 

      唯一比较像样的“装备”就是脚上的树皮编成的脚套或者应该叫——鞋子?鞋底很厚实,绑了兽皮,也比较舒服,还有一双备用鞋。 

      看看身后的灌木林,想一想没有落下的东西,他一把火把自己的窝给烧了。“就是死,我也绝对不会回来了。如果我活着或许我会经常记起这个地方,但是我也绝不会再回来,绝对!永别了!”他再也没有回头。 

      前面漠漠的黄沙,一如既往展示着它的壮观和美丽,可谁都知道,它还代表着死亡。对于张慨陈来说它还代表着希望——充满了死亡威胁的希望! 

      ------------------------------------ 

      张慨陈决定向东走,早晨的太阳升起后,他把木棍插在沙地上,朝着影子的反方向前进,下午则朝影子的方向前进。中午,太阳最大影子最短的时候,他会躲在沙堆里,等太阳小一点,再用影子确定方向,继续上路。这样不会走错,但是更适合活动的夜间他绝对不敢乱走。 

      每天张慨陈都喝15到20口水,他计算过,带的水减去可能蒸发掉的,应该够喝半个月,食物省省也可以吃上这么长时间。当然,前提是他还活着。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孤烟我是没有见到,但是圆圆的落日绝对没有错。长这么大,从来没有看过这么壮丽的太阳,即使是这种生死关头,他还是无数次被这大自然的凄美感动得热泪盈眶。经常在独自蹒跚的时候流泪,眼泪很宝贵,可他也需要发泄。 

      老天爷不知道是照顾他还是想让他多受点罪,一路没有遇到大的风沙,但是灼热的日光将他任何暴露在外的皮肤晒得皮开肉绽,一到晚上疼得发晕。最受累的是两只脚,白天在滚烫的沙地上行走,一脚深一脚浅,很快就可以把一双“鞋”报废。基本上是5天一双鞋,到了晚上,他最大的工作就是“修鞋”,可最后的一双鞋在第14天还是完全解体了。还算好的是,他的脚已经锻炼出来了,在沙地上还能走,只不过到了晚上,疼的直打滚,只有冰冷的夜风可以驱赶一下炎热造成的灼伤。 

      “这是第17天还是19天?我怎么还没死!”张慨陈极度怀疑老天爷有虐待狂,要他多受点苦 

      昨天,最后一口水已经喝完了,干渴折磨着他的身体和意志。他想不到一个人可以这样渴望死亡。“你不让老子死的痛快,老子就坚决不死!气死你!”低头看着金沙的沙子,他无数次的咒骂。一双腿还在机械的运动,不愿意放弃。就算每天走20公里,他也走了300多公里了,但是这个该死的沙漠,仿佛没有尽头,而且沉闷得得象地狱一样——尽管没有人告诉他地狱是什么样子,可他觉得地狱也不会比这里难熬。因为那里应该有鬼魂,可自从离开那片小小的绿洲,除了自己和飞舞的黄沙,他再也没有见过任何可以移动的东西了。 

      可这些还不是最让张慨陈恐惧的,他最害怕的是——回到原点。宁愿悲惨的死去,也不愿意再回到哪里苟活了,即使这种可能性基本为零,因为他不时的用影子确定方向。由于是学医的,他知道,人的双腿肌肉不可能是一样的,肌肉发达的腿肯定会走得快点,时间和距离长了。就变成一个圆。这让他象强迫症患者一样,时不时逼迫自己树着个棍子定位。 

      当他最后一次把拐杖插在沙地里,感觉眼前一黑。“该死的这个梦,终于要醒了”这是他最后的想法。 

      ----------------------------------- 

      林中则沉静的脸上也不时的有些焦虑闪过,这逃不过跟随他以久的弟子们的眼睛,更瞒不过无数次出生入死的兄弟——林飞虎。 

      自从一个半月前为了摔开近千敌人的追杀而走进这片死亡之海以来,林中则的心情没有一天开朗过。他们没有足够的准备,除了粮食和水暂时还比较充足,其它的罗盘、帐篷甚至晚上取暖的材火都没有或少得可怜。他第一次没有把握将这些随他出生入死的亲人和兄弟活着带回去,带回那个并没有多少亲情的家! 

      没有人怪他,也没有对他的决定提出置疑,有一个人做决定就够了,因为他们相信,无论是生是死林中则都会和他们在一起。 

      “九叔!前面好像有一个人!”侄女林娅坐在魔兽上突然大叫起来,把身边四处张望的表妹——林薇吓了一跳。 

      .... 

      “他还活着!像个野人!” 

      ———————————————————————————————————— 

      一阵高高低低的起伏把张慨陈轻轻摇醒,他感到身上象重感冒一样酸痛,挣扎了一下,却一丝力都没有。迷糊中一块毛巾在轻轻的摖拭他的额头和脸颊。 

      “妈妈,妈妈。”张慨陈轻轻的喊道,没有发出声音,嘴角却不由自由的往上翘起,想笑,但一会鼻子一阵浓浓的酸意传来,眼泪象出闸的洪水涌出,顺着眼角流到两侧,甚至有一部分到了耳朵里。他内心深处只想哭,只想痛快的哭一场。有将近20年了吧,有将近20年没有这样哭过了,他要将心中满腹的委屈随着眼泪发泄了出来,由无声开始变为哽咽。 

      朦胧当中他还有点不好意思:“不是有首歌叫《男人哭吧不是罪》,我现在哭算不上懦弱吧?”他安慰着自己。 

      “妈妈”终于发出声,但是他却不敢睁开眼睛,他怕又是一个肥皂般的美梦,或者睁开眼还是在那个残酷的沙漠里。一会,又有一只手拿着毛巾给他摖拭眼泪。只有妈妈的手才会这么温柔。 

      “妈妈!妈妈!!”他紧捉住这只手,盖在自己的脸上亲着它,眼泪和鼻涕把它沾满了,终于这只手狠狠的扯开了。 

      他坐起来睁开眼睛,首先还是刺眼的阳光。眯了好一会才适应过来,看到面前盘腿坐着一个用厚布衣包住的人,看的出是位女性,从她露出的脸上找得到一点羞涩、恼怒、嗯····可能还有点恶心——“这应该是我的鼻涕的功劳。” 

      一副标准的鹅蛋脸,皮肤略呈古铜色,鼻子比较挺但也不算太高,嘴巴不大不小,两子眼睛显得特别的大、特别明亮,忽闪忽闪,衬得她更显妩媚。他甚至还发现她左侧嘴角有一粒绿豆大的黑痣,特别圆,随着嘴角轻轻移动,大多时躲在她的脸罩里。给他的第一感觉是有些失望,因为不是妈妈。然后就是觉得她健康而又特别美丽,最后才开始欣喜——“我得救了。” 

      “你好,谢谢你,我叫张慨陈。请问你是谁?”他问。看她有点诧异和不解,他换成英语:“Hi....howareyou?...mynameiszhangkaichen。whoareyou?” 

      没反应,只有一些莫名其妙,他有点羞急了,黔驴技穷,想看看有没有其它人可以听懂他的话。他迫切想和他们交流一下,一是为了过过嘴瘾,二是为了早日沟通早日回家。 

      站起来时打了个趔趄,差点摔倒,不过没等他站稳,周围的事物让他震惊得两腿一软要从半空中摔下去,一人飞掠而来,将他扶住。可他丝毫未觉,看着周围的东西比看到太平间里的尸变更让他恐惧和吃惊,使劲眨着眼睛。 

      他敢肯定,眼前的很多东西很多东西都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前面是个无比巨大的怪兽,大概有5米高7、8米长,腿也有2米多高,但是因为那巨大圆滚的肚子,让怪兽的四肢显得短小。尾巴细小。长了两只又长又大的耳朵垂到腿的上缘。而巨兽的背非常宽阔,上面绑着一个架子,铺盖着被子,有三个人坐在上面望着他。巨兽背上两边绑着小山一样的货物。 

      而他也在这样的一个怪兽背上,从侧面看,除了饭碗大的眼睛就是一个粗得象烟囱一样的鼻子,大概半米长。使他吃惊的不光是这个怪兽,还有两边十来个骑着一种高大的、全身长毛,头上长角的马样怪兽。每个人都用布衣包着,这是为了防晒。大多数人都拿着两米多长的长矛,挂着有一米来长的连鞘长剑,‘马’背上还背着长弓和箭。大多数人身上的袍子有黑色的东西,张慨陈一眼就看出来这些是陈旧的血迹。 

      最让他恐惧的是扶住他的这个人,连衣帽已经取下,头发黑色,一张年纪不大,但是饱经风霜的脸——他脸上的灰尘很厚,有点短短的络腮胡子,显得有些疲惫。正是这种疲惫,更现出他的魅力。 

      “这绝对是我看见过的最英俊的男人,帅气得真是一塌糊涂。”不过这丝毫不能令他吃惊,因为,他的注意力完全被他的眼睛吸引住了。 

      和正常人一样,黑色的瞳孔,白色的巩膜,关键是我们通常称为眼珠的虹膜部分是血红色的,红得刺眼,象一团略带忧郁的烈焰围着黑色的瞳孔异常妖异。更奇怪的是,就在张慨陈呆呆的看住他的眼睛时,他的眼球颜色突然由红变黑,又由黑变红,最后恢复成一片澄清的黑色。帅哥不停开合着嘴巴说着什么,可张慨陈一点也听不到——他傻了。 

      并不是被吓着,他恐惧的是这些怪兽和怪人,这些人的打扮只在传说中和幻想中出现过。他获救的喜悦被一种极深层次的失落和孤独感代替了:“这真是一个完全未知的地方?这是哪里,什么时代。或者说我已经死亡,这就是地狱?”张慨陈不住的胡思乱想。 

      “为什么?这是那里......。你们在干什么....”好一会他才呆滞的看着前面语无伦次的结巴道。心中涌出一种难以言喻的酸楚。嘿嘿一声惨笑,跪了下来,大脑又是一片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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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卡没钱了,mm没有了~~

我就是传说中的灌水之王--灌穿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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