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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MoMoJesse (★优雅的吸血鬼★), 信区: Fantasy
标 题: 《大宋日月记》30~34章
发信站: BBS 哈工大紫丁香站 (Tue Nov 23 08:22:21 2004)
正文 第三十章 绝唱
(更新时间:2003-4-6 3:56:00 本章字数:7784)
天地顿为之小,四周血战的画面与声音突然淡化了,成为一个遥远的背景,只
有中间那仿佛立于宇宙之巅的一人一马进入他的视界。
那一杆披云挂月、渴饮敌血、留给后人无数想象的丈八铁枪遥指他的咽喉,那
一双意志若金、斗志若火的利目上下打量着他,那一口河朔口音的官话送将过来:“尔便
是明日么,放下尔背上女子,我岳飞枪下不伤无辜!”
大英雄竟识得自己!他受宠若惊,一时感到无比的激动和自豪,再一寻思,还
不是那通缉榜的效应,又有些羞愧难当。没等他寻过味来,他已经拔地而起,画了一个圆
攻向自己的偶像。
不应便打,当真毫无道理!看来轿中人深恐阴谋败露,故意作出轻视对手的姿
态,阻止大英雄可能产生的怀疑。
满足、兴奋、担忧、焦虑等各般心情复杂地交织在一起:他为一睹大英雄风采
的千年夙愿得偿而满足,又为即将领略大英雄的冠勇身手而兴奋,再生起对大英雄安全的
担忧——毕竟后世的武侠小说往往将沙场战将写得不堪江湖高手一击——而轿中人又的确
给人以不可战胜的感觉,但他最焦虑的是自己满腔要对大英雄倾诉的话儿无法出口——像
秦桧、十二道金牌、莫须有、风波亭之类可以改变大英雄悲剧结局的话儿—
—可是这般情形下他即便能说话大英雄又怎能相信?
天——老子……他恼极地肚骂了一句脏话儿:你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让老子
在此时此地此形势下与大英雄见面……不,老子一定要吐出这些憋了太久的话儿,即便大
英雄现在不信,但只要记得一句半句,这总会应验的预言说不定令大英雄有所醒悟、有所
防备,而做出改变历史的决定。
他开始寻找机会,寻找轿中人全力出击的机会,只有那一刻他才能开口讲话。
那铁枪凌空一抖,呼呼生风,像一条蜿蜒前进的龙蛇,闪电般穿过那威力强大
的圆,“嗤啦”一声,他胸口的衣衫破裂,他的身体忙在空中一旋,心脏部位的压力一闪
即逝。
他看得清楚,乃那枪尖所发的一股气流所致,枪气——大英雄已达到了枪人合
一的境界?透过长达五、六米的铁枪发出暗劲,这需要怎样的内力!可是这枪气的来源又
分明不同于武人的内家真气,两者的区别他还是能感觉的,毕竟,他现在就“身怀”雄厚
的内力。
好厉害的枪气,若非“他”即时一旋,即便有护身甲挡住,只怕胸部已然受创
,好!
他在心中大声喝起彩来,浑然忘了自己正是受攻击的对象。
第一回合,“他”落于下风。
他对大英雄的信心陡然坚定起来,退一步想,即使大英雄不敌轿中人,也不应
有性命之虞,因为若历史不容改变的话,大英雄决不会倒在这里,倒在自己的手里。
他一直渴望知道的答案——在同样挑战人体极限却又各自有别的两大领域——
沙场之技与江湖之技的一较高下,终于由两大领域的顶尖人物揭开了帷幕,这是一场战技
与武技的较量,这是一场绝顶战将与武学高手的较量,这一战,无论谁胜谁负,都是惊天
地、泣鬼神的一战。
只见他的身子开始螺旋般地在空中飞舞,那一圈又一圈的漩涡向外扩散,与对
面的枪气发出激烈的碰撞,扭曲的影象在眼前破裂,却没有气流的声音,他立刻明白轿中
人的“大水法”再度施展,他又失聪了。
这正是“大水法”的第一个变化:水之柔性的一面——“不争”——或许惟其
不争,天下莫能与之争。
可是“他”不像前两次那样即转即停,而是越旋越快,他竟丝毫不觉头晕,心
底却冒出阵阵寒气,晓得轿中人这次已毫无保留地将功力提升到最高点。
这正是他想要的开口机会,因为漩涡中的大英雄可以听到他的声音了,他却转
念不吭一声,甚至连那“不争”的应对之法都不提醒大英雄。
因为他想到了对君不见君所帮的那个致命的倒忙,全因他的提醒而起,中华高
深的武学岂是他这样一个三脚猫能领悟的?尤其想到那漩涡随心所欲的转向——将水的变
化无常之性表现得淋漓尽致:刚刚风平浪静,波澜不惊;转眼巨浪滔天,无坚不摧。他更
噤若寒蝉,在这种生死关头,他不敢因自己的因素影响大英雄的正确判断。
大英雄出招了,他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
源自轿中人的超常感应,令他看清了大英雄的每一个变势:驭骑不动,那一杆
枪的枪尖有如长蛇点头,抖出一个快、圆、小的圆圈,正是百枪之法的最精妙所在——“
圈为枪法之母”,那搬、扣、刺三动一气呵成,却没有刺向对手,而是向天刺去!
那一枪刺在空处,大英雄的周身皆为空门,竟是不攻不守……太棒了!他几欲
鼓起掌来,以“空”对“不争”,你有“不争若水”,我有“虚怀若谷”,异曲同工,较
番僧格波巴的“随波逐流”犹胜一筹!那受杀气激引的小涡流看来无论如何也生不出了。
他相信常年征战的大英雄绝不会听过这劳什子的“大水法”,能还出如此精妙
的一招只证明了一件事——大英雄在个人修为上已突破单一的战技领域,与超出“武”之
概念的轿中人殊途同归,皆晋入了万物共通的原质境界——无数习武、修道、练佛之人梦
寐以求的“天人合一”。
这一战,足可称之为天人之战。
他认为自己的一切担心纯属多余,此刻不开口更待何时?他冒出的第一个词便
是“大英雄”,方觉不妥,这洋溢着他自幼崇拜之情的赞誉之词说出来真有点肉麻,倒像
拍马屁一般,他认为这也是对偶像的不敬,所以他立刻改口:“岳飞将军,留意我背上之
人……”
咦,怎么听见自己的话了?他才发现自己反向旋转起来,那大漩涡的外旋力变
成了内旋力,正往里收缩,他的心也是一缩,“大水法”的第二个变化出现了:水之刚性
的一面——包容万物的“不争”亦可变成终结万物的“至争”——或曰无极生太极,太极
归无极。
如同宇宙间的黑洞——他记得后世的科学书籍是这样阐述黑洞的:它不断地吞
噬周围的星体,连光都逃脱不了,科学家们曾预言黑洞就是宇宙的归宿。“大水法”虽不
可同日而语,却运用了同样的原理,所以他的声音也被吸回来,外人自是听不见了。
那格波巴是借助“妙音迷魂之术”才反败为胜的,当然,那是金夏合演的一出
戏,可是真正的克招在哪?岳飞该如何面对?
岳飞那凌空指天的长枪亦忽然变向,令人意外地转头向下,竟一枪刺入马首前
方的地上——那红马儿一声长嘶,四蹄亦陷入土中。
一股强烈的枪气自枪尖落地之点激荡而来,形成与大漩涡内旋力相抗衡的反作
用力。
他再次感受到了那枪气,终于体会到它更接近一种金戈铁马的浩荡之气,与岳
飞周身环绕的正气一呼一应,他明白了,这是一个胸怀赤心、身具铁骨之士在千军万马中
千锤百炼出的斗气,惟有如此之人,才有如此之气!
与后世所有经不起推敲、见面不如不见的偶像们不同,他见到了心中的偶像,
一刻比一刻生出那些流传后世的虚名远远表达不了岳飞真人具有的震撼形象,他感动得想
哭、想笑、想疯、想狂……他此刻方理解了他一向看不起的后世追星之辈的怪诞行经,只
不过,眼前之人,不是那些萤火之星可以相比的。
“嘭!”两股气流在地面对撞,巨大的轰响震得他耳朵都快聋了,扬起的灰尘
竟形成了一个小蘑菇云,真是谓为奇观。
可是,岳飞还是落入了下风,他看到那四蹄陷于土中的马儿正缓缓地向自己移
动,后面拖出长长的四条痕。
而他在空中旋转的身子仿佛与天空融为了一体,毫无力竭之象,原来那自然流
动的空气化为他的动力,取之不竭,用之不尽……他终于捕捉到了大水法的真义所在:第
一个变化是守势,第二个变化是攻势,一柔一刚,一静一动,于柔刚之间守攻,于静动之
间采气,从大自然中汲取无穷能量,“愈战愈勇”在他身上变成了事实。
天哪!这是“天”的力量!
他一向认为,在某个范围内,人是可以胜天的,比如开山而行,引水为灌,再
比如后世可以方寸之内改变四季的的空调,甚至人工降雨,但一旦出了一个临界点,人是
不可能胜天的,无穷无际的天,谁能战胜?大概只有天自己吧。
委实看不出任何局面扭转的希望,他心目中的大英雄要落败了,而且是败在他
的手里,他急、他恨、他不忍、他无能为力……
岳飞蓦地变势,大喝一声,松开一手,以单手持枪,抡拳锤敲般地往枪把上捶
去,“夺”地一声,那正由斜角往直角方向运动的铁枪头部整个钉入了土中。
新的变化随即生出,在枪头与他下方两点一线的距离内,一条突然隆起的地弧
快速袭来,一股仿佛来自地底的力量破土而出,夹带着无数的尘土喷泉般地射向半空中的
他——“暴”。
他的身子顿时一晃,旋转的速度放慢下来,大漩涡的吸力也有所减弱。
岳飞再从腰间抽出一件兵器来,半米多长,方形有四棱,却是一把铁锏,代替
铁拳击向枪把,铁锏之力比拳头又厉害多了,那每一锏击下,铁枪便向地里深入一截,便
“泉眼”处喷出更为强烈的尘流,将那大漩涡冲得四分五裂。
岳飞似变成了神话中的雷震子,只不过雷震子凿天,而岳飞凿地。
他又惊又喜:原来能战胜天的还有一物,便是地!在那乾坤未判的混沌之世,
天与地本是一体,而后才有开天辟地,所以,天地的原质是一样的,岳飞能看破这一点,
并能地人相合,以地克天,真非常人也!
孙子说过: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那么,他现
在面对的,就是一个神,一个战神——大英雄岳飞是也!
随着铁锏的一次次击下,地面上方的铁枪越来越短,越来越接近直角,岳飞一
人一骑离他越来越近,与开始的被动情形不同,现在岳飞是主动接近。
那铁锏恰倒好处的节奏,似一个大铁锤一下一下地击向他的心脉。
他似一个失去平衡的走钢丝者在空中摇晃着,那大漩涡还在,却已经被岳飞的
斗气所制,失去了护体之效,他体内气血翻涌,胸闷异常,终于一张嘴,一大口鲜血吐出
,接着又一口鲜血吐出,他眼前一片通红,知道“他”已败了。
他感觉到背上轿中人的颤抖,并有粘湿的液体流到自己脖子上,原来“他”也
吐血了,显然亦受到了内创,他露出一丝解恨的微笑,一面苦苦挣扎,最大限度地跟战神
祭起的死神对抗。但他知道这是徒劳的,他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力正随着漩涡的破碎一丝丝
地流走,他绷紧的生命之弦开始放松了,一个欣慰的念头安抚着他逐渐模糊的双目:我见
到大英雄了,这个近千年多少代人梦寐难求的梦想在我身上实现了,这是何其的幸运!并
且我还要死在大英雄的手里,太值了,夫复何求?啊——要回家了……
回到那闭上眼睛就栩栩如生的家园了……”
不久前君不见君的死,令他比任何一次都深深地体会到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在眼
前消亡的痛苦,生的娇艳转眼变成死的枯萎!生者生矣,死者死矣……
死,或重如泰山、或轻如鸿毛,但对于死者有何意义?君先生倒下了,立起了
一座忠义的丰碑,但那是给生者看的!现在即将倒下的是他,留下的只怕是耻辱的骂名,
但那也是给生者看的。而真相是,他是冤枉的,对他有区别么?没有!
生命,因存在才有意义!
如此推断,那些死去的人,又有多少死得其所?谁可以在生与死之间刻下轻重
的分界线?这世界上,谁可以决定他人的生死?或许有一天,步入真正的大同社会,当人
类不在彼此仇恨,不在彼此残杀,人才真正得以为人。
这个念头有如一道黎明破晓的闪电,划破他混沌暗淡的脑海,原来,不杀的真
谛藏在这里——人不杀人,人才得以为人。这就是人类的归宿吧,可是不知要经过多少个
千年的进化,人类才得以进入这个梦幻纪元。
原来,自己太超前了,超前得寻不到任何的历史支撑,他大彻大悟:自己“不
杀”的信念是正确的,正如同人类进入“大同社会”前要经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等
不同阶段的发展一样,“不杀”的信念同样要经过不同阶段的发展,在初期的贯彻执行上
要符合客观的历史条件……他顿悟了,可是就要步君不见君的后尘,唉,也算朝闻夕死吧
。
那个总是冷不防出现在他梦中的那个最恐惧的梦境再次出现了:大雾弥漫的山
中,他亡命地跑啊、跑啊,身后有一群怪物在追赶他;终于,他被逼到了一个悬崖上,看
着那些发绿的眼睛越来越近,他惊恐地一失足,落下了悬崖,好在悬崖上有一棵小树挂住
了他;他惊魂稍定,才发现这棵小树已承受不住他的重量,正一点一点地脱离附着的岩壁
;他忙向上看去,上方的绿眼睛依旧在那,他往下看去,下方的雾中传来一阵狼嚎,真是
上有怪下有狼啊!毕竟暂时还是安全的,这时一阵唏唆细声传来,他正眼一看,顿时魂飞
魄散,一条色彩斑斓的毒蛇吐着信子缘着小树丫向他游来;万分绝望之际,他看见脸旁的
树叶上挂着一大滴晶莹剔透的露水,剧烈奔跑后的他忽然感到十分的口干……这个梦他每
次做到这里都会惊醒过来,然后就是找一大杯水灌下去,平抚惊悸的心情。
他一直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这个梦继续下去会发生什么?但他现在想知道了,
因为他现在的处境几乎是同样的,后有陷害他的轿中人,前有要他命的大英雄,周围是对
他不怀好意的各路人马。
他不知道自己会在哪一刻倒下,他只想回到那个梦境当中,用他干裂的唇去接
那滴甘甜的露水,然后闭上双目,尽力去品尝甘露的滋味。
心窍大开的他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竟悟到了生命的真谛,生命的真谛在于—
—只要生一刻,就用生命去活一刻!
他忽然唱起歌来,那是一首他永铭在心的老歌,他闭着眼睛可以背出它的歌词
,那优美的曲调无数次令他黯然神伤。他喜欢这首歌的原因既简单又复杂,他曾用这首歌
征服了一个女孩子的心,又由这首歌相伴走过自己的如歌岁月,最重要的是,这首歌唱出
了他心头的岁月沧桑、人生坎坷。
现在,他将这首歌送给自己即将踏上的归途,也将这首歌献给他即将远离的可
人儿、兄弟们,他已不用顾及这后世的歌曲将带给这时代人的震撼了,因为,这是他的绝
唱,再说,漩涡中的他只能自己听到,所以,他用尽最后的气力,尽可能不跑调地唱了起
来,歌词伴随着鲜血被他一口口地吐出:
乌溜溜的黑眼珠和你的笑脸——
怎么也难忘记你容颜的转变——
轻飘飘的旧时光就这么溜走——
转头回去看看时已匆匆数年——
苍茫茫的天涯路是你的飘泊——
寻寻觅觅长相守是我的脚步——
黑漆漆的孤枕边是你的温柔——
醒来时的清晨里是我的哀愁——
或许明日太阳西下倦鸟已归时——
你将已经踏上旧时的归途——
人生难得再次寻觅相知的伴侣——
生命终究难舍蓝蓝的白云天——
轰隆隆的雷雨声在我的窗前——
怎么也难忘记你离去的转变——
孤单单的身影后寂寥的心情——
永远无怨的是我的双眼——
在冷血而沸腾的沙场上,一首奇异的“诗赋”忽然传遍了大地,征战的兵士们
放缓了撕杀的节奏,他们竖耳倾听,那饱含着对生命的眷恋和对爱的渴望的曲调深深地打
动了这些麻木的心灵,这是多么动人的曲调啊,这是多么感人的歌赋啊,是谁的声音,那
么响亮、那么广泛、那么宏大,四处回荡。这曲赋不像人间的曲赋,这声音也不像凡人的
声音,好像来自上苍的圣音,不少兵士竟放下武器,对天叩拜起来。
他没有想到的是,在两大顶尖高手的力拼之中,被破坏了平衡的大漩涡已无法
保持原有的吸引力,使他的声音得以传出。而轿中人的借体亦借给了他武林高手的发音能
力,并且岳飞每一锏击下产生的强大冲击力,更将他的歌声催送到更远更广的地方,在前
后两种不同真气的激扬下,一个只在武林传说中才有的千里传音之功,竟然在他身上出现
了。那歌声越传越远,越传越广,达到了他做梦也想不到的一个效果……
在挞懒大营的一个帐篷里,四周戒备森严,一个美丽的少女将耳朵贴紧帐壁,
一面闭目倾听,一面泪流满面,默念着:“明日,你来了,你终于来了……”
他听见了可人儿的声音了,是的,他真的听见了,他绝不以为这是自己的幻觉
,他宁愿相信,这是老天爷对自己最后的恩赐!
这时,背后传来一声长叹,他听到了一个怪异而耳熟的呼哨。
“扑啦啦”的声音自头顶而落,他的身子一轻,便看到岳飞的身影离自己越来
越远,越来越小,耳边传来巨翅的扑扇声。
他明白了,是神鹰,同属萨满教的轿中人当然也具备召唤神鹰的本领,不过先
前从未闻过令神鹰带人飞翔的,大概受了自己那次空中脱险的启发吧。
负伤的轿中人在前有大敌,后有乱军的形势下,召来神鹰空遁倒真是最佳方案
。他逃过了一劫,却不认为自己还能活多久,吐了那么多血!而且,这神鹰怎能负担两个
人的重量,他看到夜幕降临的大地复又接近,只有零星的撕杀声,看来大战已接近尾声。
尚未到达目的地已不堪重负的神鹰往下落去,在他们的落点处,昏暗的夜色中
,一道分外犀利的杀气忽然袭来,一个不知从哪里冒出的黑影凌空跃起,攻向神鹰,正合
“射人先射马”之意。
看其身手,乃一流高手的层次,轿中人未受伤前大约不会放在眼里,可是现在
不知能否再战?
他听得身后又一声长叹,便感觉一股气流从周身各处往上冲出,似被抽干了一
般,“啪叽”一声,坚硬的大地接住了自己,痛得浑身的骨头都要散架了。原来轿中人用
了丢卒保车之策,将他丢下,以减轻神鹰的负重,如此看来,其受伤不轻啊。那神鹰振翅
一腾,往金营的方向飞去。
这一幕,在黑暗逐渐笼罩的大地上几乎无人看见,而刚才岳飞与他的一战,自
是万众瞩目,惊天动地,他与轿中人借神鹰脱险之际,那时已经大半突出重围的义军及群
豪人人痛呼可惜,大骂小贼千刀万剐,不得好死。
岳飞及其所部的及时出现,打破了金人的如意算盘,不仅义军留存了相当实力
,连他这个本在掌握的活宝贝也遗失在战场上。可谓功亏一篑,人算不如天算。
他摇摇晃晃、勉强站了起来,因失血过多而虚弱无比,此刻任何一人一根手指
便可取了他的小命。他刚抬起头,便感觉一根冰冷的锐器抵在了喉咙上,他晓得那是一柄
剑,来自对方的强烈杀气破灭了他仅存的侥幸:留他活命逼问和氏璧下落。
他眯起眼睛欲看清黑影的面目,想知道是不是自己认识的人,可是夜色中他只
看到对方纤细的身材,管对方是谁呢?反正现在他已是所有人的公敌。一定有很多人欲置
他于死地而后快的,他杀了这么多人,这些人的兄弟或战友不见得都将和氏璧看得很重的
,像君不见七侠余下的六侠,在真正重情重义之人的眼中,一块石头的重要性无论如何比
不上朋友的性命!
完了,他闭上眼睛,发出最后的悲鸣:“楚月,永别了”
戏剧性的场面出现了,黑影忽然发出簌然泪下的娇柔哭音:“难得你此际还想
着我,为什么你是个汉奸?”
大脑立刻高速运转的他已猜到了黑影是谁,他暗呼侥幸,为自己的歪打正着,
脑海里顿时冒出了一段后世的年轻人都能背诵的台词:“当时那把剑离我的喉咙只有0.01
公分,但是1/4炷香以后,那把剑的女主人将会彻底地爱上我,因为我决定说一个谎话。
虽然本人生平说了无数的谎话,但是这一个我认为是最完美的……”
他决定说谎了,因为他从不放弃哪怕是一线的生机,“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
烧”的道理他比谁都懂。
但他是照葫芦画瓢将那个“最完美”的谎言拿为己用呢,还是另行创造一个“
更完美”的谎言……
正文 第三十一章 站直啰!别趴下
(更新时间:2003-4-6 3:56:00 本章字数:8262)
“曾经有一份真挚的感情放在我面前,我却没有珍惜,等到失去的时候我才追
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
那个女孩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这个“最完美”的谎言在他脑际盘旋半天,终于没有出口,因为他无法说出那
三个字——人世间最美丽最动人却被后世人最滥用的三个字——“我爱你”。
在那个物欲横流的后世,除了亲情,其他的一切感情都被加入了太多的功利色
彩,以致于那三个最应该纯洁的字眼都被蒙上了污垢——这一切,他看得太多了,无论从
自己还是他人的身上,由失望、绝望乃至麻木。
直到他回到这个朝不保夕的乱世,他才发现人世间各种美好的感情在这里得到
了留存,他得到了真正的友情,也得到了真正的爱情——一份终于还那三个字以清白的爱
情,虽然他不知道自己能否配得上这些友情,这份爱情,但他再无法将那三个重放光彩的
字送给第二个人——只有失去过的人才更懂得珍惜。
呜呼,美好的东西竟保存在消失的年代里!
在对方的剑下,他知道自己的小命系于其一念之间,刻不容缓。不知怎的,他
一直有种可以吃定对方的感觉,而他对楚月郡主也不曾有此把握,比如现在,他能清楚地
读出其心思:眼巴巴千里赶来,原以为可以托付终生的小子变成了一个祸国殃民的大汉奸
,为国为民除害的思想原本占了上风,却被他将死前的真情流露所打动,勾起了压藏心底
的爱意,两种念头激烈斗争着,左右不定……
他没有解释,因为无从解释,惟有赶紧发挥他能将肚中最少存货发挥最大效用
的专长,寻找对付眼前之人最有效的武器。他搜肠刮肚,总算找到了一点感觉,忆起极欣
赏的后世那个以另类成为主流的女歌手一首古词为歌词的歌,颇为符合他的要求。
他曾沾沾自喜、引以为傲的是,当时香港几大天王天后如张学友、谭咏麟、王
菲等在珠海个人演唱会的推广策划几乎都有他的手笔,这令他得以从平视与纯欣赏的角度
看待这些后世明星们,凭良心说,这三人都各有过人的魅力:张学友愈老弥新,谭咏麟永
葆朝气,以王菲最具个性——对他的胃口——当然他不是那个假另类的香港古惑仔。
他打起仅有的精神:“你杀了我吧,我也应该死。”
说完这句话,他赶紧在对方有所反应之前又唱了起来,心道,今天老子是开个
人演唱会怎的?那一脸凄楚外加淡然生死的神态,正是最令女孩倾心的模样,跟这首后世
谱曲的宋词意境分外吻合:“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
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这被王菲演绎的优美曲调大异这时代的唱腔,在他倾注真挚感情的、充满男性
磁性的低唱下别有一番味道,最妙的是词里嵌着明月二字,正好将他的名字与眼前之人的
名字联系起来——这人,不是那化名“楚月”真名“岳楚”的三相公是谁?他心知肚明:
自己其实是为心底的“楚月”唱的,此“月”非彼“月”也。
他只有些奇怪,三相公竟不知他冒死来见的郡主也叫楚月,因为她若知道的话
,决不会有刚才的会错意反应。想来自视正统的宋人一向对琐异难记的外族人名不着意,
对郡主的大号当然也不放在心上,一声鞑子郡主就行了。其实他又何尝不是,比如他明知
金兀术的叫法是错误的,正确的称呼应是完颜兀术,偏偏幼时小人书所造成的根深蒂固之
影响令他总改不了口。
他悠悠唱着,开始尚担心三相公打断,接着便沉浸其中了,端的好歌好词啊!
这首北宋大家苏东坡创作的咏月名篇三相公如何没听过,其时距苏东坡辞世不
过30年,苏氏笔下的许多名句早已在大宋广为流传,像这篇《水调歌头》更令无数流落江
南的中原人士闻而伤情,每逢中秋,必击节吟唱,以之怀念故土乡亲。
可这小贼唱出了另一种截然不同的曲调,抑扬顿挫,与词意宛若天作之合,远
胜那些文人酸士的平音双调,情似淡还浓,意似漠实炽,这单纯的古代少女如何消受得起
,芳心剧震,再无法下得了手。
至尾声处,那千古传诵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唱出之际,表情丰富的
他恰倒好处地从眼角处流出两颗晶莹硕大的“珠泪”,不无暧昧地露出长相厮守之意,余
音未绝,三相公立刻发出一声长长的鼻音娇叹,那柄剑无力地垂下:“你走吧。”
他差点笑了起来,三相公的反应跟《大话西游》里那个听了最完美谎言之后的
仙子何曾的相似,他知道自己逃过了这劫,暗暗得意,寻根溯源,还是可人儿救了自己—
—用她的名字保护了他。这一点,若是说给任何人听,只怕也无人相信。
他用尽心机的身体再也支撑不住了,他真的很想离开这个被他蒙骗一时的丫头
,生怕她何时又转回了杀念,却又知道不能,现在她可是他唯一的救命稻草,他失血过多
的身体极度虚弱,不要说跑了,连走都走不了几步,只要被人发现——无论是金人还是宋
人,他的下场自己都不敢想象,尤其知道真实情况后的金军与伪齐军,只怕很快就要出动
。
他心里话:“姐姐,我要是能走就好了,你可不能不管不问啊,留下我独自一
人在这虎狼环顾的地方,那跟杀了我没什么两样。”
这话他当然不能说出口,会破坏他刚塑造的形象的,他“毅然”地转身便走,
恰在这时,从金营那边冒出无数的火把,火龙般地蔓延过来。
他明白一定是回营后的轿中人派人捉他来了,他摇摇欲坠起来,这倒有一半不
是装出来了,果然,三相公在他倒地之前扶住了他,他嗅着少女的体香,一阵莫名的自责
:人家一片真心待你,你还如此骗人家,良心上过得去吗?唉,只好再受一次这显然已爱
上自己的丫头的救命大恩了。
逃往东南方向,他趴在她的背上,心道老天有眼,背人半天,总算轮到被人背
了。还好是黑夜,否则那混血或纯种的海冬青一上天,包叫他俩无所遁形。
不过也不妙,身后那些火把越来越近,显然都是骑兵,其中有些火把来势甚急
,应是萨满教的高手们,背着大男人又无坐骑的三相公的轻功大打折扣,很难摆脱了,怎
么办?他忽然俯耳道:“潜往金营。”
三相公一楞,不由琢磨他的用意,他忙不迭地加了一句很后世的格言:“最危
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是我们逃命的最佳方向,若你发觉有异,可以立即杀了我
。”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三相公一再被这小贼嘴里蹦出的稀奇古怪
的劳什子所打动,脚步慢下来,想起他那次破金人伏兵的策略,同样是反其道而行之,再
一思量,这不合常规的一着定大出金人意外,只要小贼不是引她自投罗网,倒真是条好计
,反正发现不对,第一个便取他小命,量他不敢妄动,三相公当机立断,掉身回行。
虽然因为出敌意料,比开始时的亡命狂奔相对安全些,可也不轻松,他俩或伏
或纵,逃过好几次险情,终于通过最后一道搜索圈,一头闯入了金营所在的孙村。
但见村落中旗幡林立,遍布帐篷,隔十多步就插着一根火把,人影憧憧,已相
对稀少多了。
熟悉金军扎营规律的他提示着三相公在金营里绕来绕去,借守夜火把的阴影掩
护,避开巡逻队,直欲穿营而过,往相反的方向逃往。
三相公背着他,剑在手中,一是为了防止撞上金兵,一是为了威慑他的。他如
何不晓得,只祈祷不要节外生枝,赶快通过大营。
一路还真是顺利,不多的巡逻兵远远便可避开。其实也是运气,至少有一半的
金军被派出去搜寻明日,留守的金兵当然想不到一场大胜之后还有人敢潜入大营,难免有
些松懈,给他俩钻了空子。
俩人行的是直线,因为这个距离最短,就在潜至大营中央之际,忽闻对面一阵
人声传来,俩人顿时吃了一吓,难道着了痕迹?
他侧头一看,身边的营帐中豁然有一座最高大的帐篷,他认出这是挞懒的帅帐
,按他的思维,可不是越危险就越安全,当即提示三相公往那里掠去,谅无人敢搜查主帅
的大帐。
帐门外仅有两名铜甲侍卫,他心中大喜,天助我也!这大战刚停之际,挞懒一
定没在帐中,否则不会仅有两个守卫,正待让三相公从帐后钻进去,忽然看到帐顶那面巨
大的绣金帅旗,心中又一动,低声问三相公能否上到帅帐顶上去,那面绣金帅旗将成为最
好的遮蔽物,更可看清四周形势,寻找出路。
三相公背着他如何能跃上这高高的大帐,竟难不倒她,三相公一路只听不答,
当下也是点点头,接近帅帐,寻个阴影处,插剑还鞘,双手往弧形的牛皮帐上一贴,壁虎
似地爬了上去。他又惊又喜,这丫头的绝技真层出不穷,一个不光彩的念头浮上来,若真
收服了她,岂不身边有了一个高手保镖,可是收服的方法呢,除了……他暗骂了一句自己
不是东西,便不敢胡思乱想了。
那人声直往这里而来,呼啦围住了整个帅帐,更有一批人入帐搜寻了一遍,幸
亏没藏在帐中,他的一念之差竟救了他俩,帐顶帅旗下的他庆幸不已,同时又心惊肉跳,
是否真被人发现了痕迹?他感觉到身边的丫头剑已出鞘,显然只要他稍有异动,便对他不
客气。他暗暗叫苦,一声不吭,生怕惊动下面的金兵。
人声渐渐安静下来,一个威严的声音响起:“好生守在外面,不准任何人靠近
,某家与执事有要事商议。”
“遵大将军令!”下面的金兵轰然接令。
竟是挞懒,原来其确实未在帅帐内,故入帐前先派人搜一遍,大约防备刺客吧
。这些女真话他听得甚是明白,却不敢翻译给三相公听,因距离太近,一出声便会暴露目
标。
那一排排的脚步声往外散开,在四周警戒,三相公也看出了形势不是针对他俩
,身体放松了,他吃了定心丸,轻轻地用手将三相公的剑推回了鞘中,她没有抗拒。
执事?莫非是秦桧,挞懒和秦桧有何重要之事,竟不让外人靠近,他的心又扑
通跳了起来,直觉这里面大有名堂,若是计划什么阴谋的话,真天赐个良机给他揭破。
他忙附耳在帐皮上,想听他俩商量什么,可是牛皮帐那么厚,又怎么能听到,
他正着急间,三相公见了他的举动,掏出一把匕首来,在帐顶轻轻一旋,现出一个小口,
里面的人声清晰传出。
是挞懒的声音,却用汉语说话:“……想不到以教尊大神的身手竟受了伤,这
岳飞真是厉害,南朝出此人物,只怕我大金再无以往风光了。最可恨那瓮中之鳖的明日也
逃脱了,教尊说他受了伤,逃不得多远,可到现在也无消息,这小子机灵似鬼,只怕逃脱
了……”
他立刻明白了,那陷害他的轿中人竟是大金国师——萨满教教尊,难怪如此厉
害。
另一个汉人声音响起,果是秦桧:“大将军放心,这小子现在四面受敌,能逃
到哪里去,教尊大神好妙计,放出一个风声,便引这小子入套,引来了红巾儿的几大主力
,更陷明日于绝境,现在天下人都以为这小子投靠我大金,他只有死无葬身之地的份儿…
…”
这番话传入两人耳中,三相公无比诧异地抬头看他一眼,虽然很多环节尚不清
楚,但这两个金人高层之间的对话间接证明了他并非她以为之人,两人中的一个应是汉人
,金人中有高位的汉官也不罕见,以汉制汉正是大金的国策之一。
接着小口的微光,他看清了三相公的表情,直到现在,这才算两人的真正照面
,她一身宋兵打扮,娇俏飒爽,正露出一脸的惊喜和歉意,不好,这丫头发觉他不是汉奸
,再也没有防碍她喜欢他的理由了。
他的头大了,又想:老子的冤枉给你知道又如何,你人微言轻,不比君不见君
的证明有分量。哼,还差点让老子做了冤死鬼,不过,现在是将功补过了。
挞懒接着道:“只是这明日一失,某家的大计不得不要做改动……”
他心中一动,什么大计,竟跟自己有关系?
下面两人的声音忽然低了下来,他一点也听不见了,一定是商议那大计了,他
急得不行,却见三相公听得聚精会神,柳眉大皱,他想起习武之人的听力远胜常人,三相
公一定听到了,恨不得叫她听一句,说一句给自己听,可又不现实,他只好暂且将这念头
压下,反正她已不当他是敌人了,脱身后再问她不迟。
下面的声音又大了起来,他晓得错过了最重要的部分,有些心不在焉,盘算着
离开之策,忽然一个熟悉的词传上来:“……莫须有?这乃我家乡的方言哩,意思是也许
有,小子是什么意思,和氏璧明明被他盗去,怎么又成了莫须有了,难道——被别人偷去
了?这小子古怪精灵,怎会被人偷去,是了,他一定藏在极隐秘的所在,连他自己都记不
清位置,所以才说莫须有……此事一定要保密……”大汉奸秦桧似自言自语又似对挞懒解
释。
原来他骗过轿中人——萨满教教尊的这句话作为军事机密传到了这里,哈,谅
你秦桧奸似鬼,也喝了老子的洗脚水,怎么也猜不出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挞懒一拍双手,“好,咱们这个大计就叫‘莫须有’吧,哈哈,执事,此计一
成,天下尽在掌握矣,事不宜迟,尔明早便动身南下,某家已安排好一切,尔回帐收拾行
装吧……唉,休忘了今日之约……”
只听扑通一声,“咚咚咚”几大响,显然是跪地磕头的声音,秦桧的声音响起
,竟是痛哭流涕,嘿,大汉奸也会伤心:“大将军大恩大德,小人衔草难报,若忘了今日
‘莫须有’之约,秦桧生背疽而忘……”
听到这,他不禁冷汗淋漓,这大计——应该叫大阴谋是什么?为什么叫“莫须
有”,难道陷害岳飞的“莫须有”竟从这里而起,不对,他们又怎么知道岳飞以后将成为
大金的心头大患,不可能,挞懒和秦桧绝不可能知道未来的事。
那么,这个大阴谋又是什么,又怎会跟自己有关,天下尽在掌握矣?难道跟和
氏璧有关,他恨不得立刻叫三相公说出她听到而他没听到的那一部分,几乎可以肯定的是
,这一定是个惊天大阴谋!
他无意中听到了这个天大的秘密,这就是后世史学家们争论不休的秦桧南归之
迷?难道所有的一切因自己而起?天哪,这就是还原的历史真实面貌?他看着秦桧的身影
渐渐远去,竟有一种看历史剧的感觉。
只听挞懒在下面踱来踱去,少有地失去了以往的沉稳,仿佛十分兴奋,不一会
儿,挞懒招旗牌官入帐,给其一道令苻,发布了几道不寻常的命令,都是女真话,三相公
没听懂。
然后,挞懒又唤进了一个女真少妇,他以为这老家伙要找女人陪宿了,谁知挞
懒只是异常和蔼地问了一些话,他听得甚是明白,心头一震,便看着那少妇往不远处的一
个帐篷去了,他看着那处,神情异样,目中有泪光闪动。而一心留意下面动静的三相公没
有注意到他的变化。
却听下面传来衣甲披挂之声,不一会,挞懒出现在帐外,大声发令:“都随某
家去搜寻明日去……”
挞懒做梦也想不到其要找的人就在头顶之上,率领部下迅速消失在火把如星的
黑暗里,看来金军要彻夜不休了,此刻不走,更待何时?
三相公背着他滑了下来,他忘了自己要问她听到的那部分最关键的谈话内容,
只是呆呆地看着一个方向。
他发现那方向离自己越来越远,才发现三相公正背着自己迅速离开。这时,前
方有一队巡逻兵经过。三相公躲进了暗处,浑不觉背上的他眼神闪烁。
他终于下定了决心,突然控制不住地大声咳嗽起来。那队巡逻兵立刻被惊动了
,纷纷吆喝起来,往这里奔来。
三相公大惊失色,若非刚才金人的谈话证明了他的清白,只怕以为他是故意暴
露形迹,但现在,她只以为他被牵动伤势而失控,虽然事实是:他是故意的。
他在金兵到达之前飞快地在三相公耳边道:“小月,你立刻出去引开敌兵,否
则,我俩便命丧于此。”
他这话没有丝毫夸张,一旦金兵同时发现他俩,认出他来,必将倾全力袭来,
即便三相公再高的武功,也逃不脱力战而死的命运。若她先行露面,便可引开对方,而金
兵至多当她是宋人探子,能捉则捉,不能捉赶走也行。
三相公当然也明白这个道理,她无奈地将他放下,留下一句“等我回来救你”
,便出现在一个帐篷的顶上:“鞑子有种追来,本姑娘杀你个片甲不留。”
他听着三相公引着巡逻兵往另一个方向越去越远,并没听依言留在原地等她回
来救自己,而是直起虚弱的身子,一面往一个方向挪去,一面不停地鼓励自己:“站直啰
!
别趴下……“
挞懒帅帐往北约百米距离的帐篷中,其中一个气氛与众不同,四周守卫密布,
足有二十名,并有光头的萨满教大护法夹在其中,显示帐篷中人是个重要人物。
不一会,那个曾被挞懒问过话的少妇从里面施施然而出,抱着一些衣衫杂物,
身后跟随俩抬着一个犹冒热气的浴桶的壮妇。
仨人转过一个拐角之际,从相反的方向冒出一个少年将军,满脸通红、脚步打
晃地往这边走来,行到这帐篷处,众多的守卫齐刷刷敬礼:“参见圣将军!”
却不是达凯是谁?其嘴里喷着酒气,大约刚从庆功宴上下来,一挥手,唤过守
卫的头领,在对方耳边低语几句,那头领露出为难之态,达凯便双目一瞪,又连威带吓一
番,那头领看了不远处的帅帐一眼,只好喏了一声,指挥部下撤开。
达凯便一头钻进了帐篷,内中一声娇斥响起,那已经撤到相当距离的头领听到
了,忙指挥部下再退,直退到听不见声音的地方,这时,那帐篷仅在众守卫模糊的视线当
中。
浴后的楚月郡主身着亵衣,仅在外面罩了件长袍,雪白的胸口肌肤、两条粉雕
玉琢的小腿儿尽露在外面,正坐在烛光下,由刺花帮她梳理着湿漉漉的乌黑长发,不期然
她最不想见的人突然出现,主仆俩同声娇斥,俱惊得站起来。
刺花挡在郡主的身前:“圣将军,郡主要歇息了,请出去!”
达凯满脸醉态地哼一声,咕咙道:“圣将军?你……你应改口叫我姑爷了,莫
忘了今天是我和郡主的大喜日子,新娘子当然要陪新郎官睡觉了……嘿嘿,是不是,表妹
?”
自被父王软禁之后,达凯隔三岔五地便来纠缠,楚月郡主对表哥自幼形成的好
感已被其逐渐暴露的真面目消磨殆尽,发展到后来,竟连话儿也不愿跟达凯说了,今天见
其借酒撒疯,语出轻薄,愈发厌恶,当下,她看也不看达凯,向刺花道:“唤侍卫撵他出
去!”
不管如何,挞懒还是疼爱这个女儿的,故配给她的守卫一方面是防止她胆大妄
为,私自出逃,另一方面却是保护她不受人欺负,主要针对外甥达凯。虽说挞懒已为俩人
定婚,却也答应女儿不强迫她,直到她同意为止,故挞懒不停地找来族中能言善辩的巧妇
劝说女儿回心转意,刚刚出去的少妇便是其中之一。
达凯已渐渐习惯了表妹的冷遇,而一颗得到她的心却越来越炽烈,一方面不甘
心被那个荒岛小子情场得胜,另一方面却是越来越难以抵挡表妹日益动人的女性魅力。
达凯看着表妹披散的湿发下,那刚被水汽蒸过的俏脸艳若桃李,柳眉含情,星
眸含水,抹胸微露,构成了一副销魂夺魄的美人出浴图,形成强烈反差的是是她拒人千里
的冰冷之态,反而愈发增加了达凯男人的征服欲与占有欲,正是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
人人自迷,教酒意已浓的达凯如何忍得住?
模样英俊、身份超然的达凯,早已习惯了美女们的投怀送抱,偏偏在自认为最
不会出岔子的表妹身上遭到了生平最惨痛的失败,其每每念及此便夜不能寐,心有不甘。
达凯一声怪笑:“侍卫们都被我支开了,今天是我与郡主的好日子,谁……谁
敢打扰!”
刺花叫唤后,楚月见半天没动静,方信了达凯之言,不过仍不信表哥敢对自己
放肆,再吩咐刺花:“奴才们竟敢失职,刺花,稍后禀报父王。”
楚月故意提起父亲,乃提醒达凯不要忘了大将军的命令——任何人不得动她一
根毫毛。
达凯身子摇晃着,嘴角歪出一丝恶毒:“舅……舅父去搜捕你念念不忘的那小
子,看样子……今晚是回不来了。”
乍闻心上人的消息,楚月顿时身子一震,软禁之中的她虽然信息不通,但已通
过蛛丝马迹看出心上人要来的迹象,尤其是今日白天的这场假婚礼及之后的一场大战,由
于没有刻意隐瞒的必要,离帅帐又近,她早从守卫们的议论纷纷中猜出了大概,她的心也
随着那不断传来的消息一上一下,及至听到破空传来的那首奇异之歌,她终于确认那个朝
思暮想的人儿来了,他没有忘记她,更没有放弃她……
蓦地,刺花的身子飞了起来,撞倒了一个木柜,昏了过去。
不在摇晃的达凯一步步逼上来,其身后闪烁的烛光拉出一个巨大的黑影,将楚
月娇弱的身子罩在其中,其志在必得的声音响起来,再无一丝酒意:“再没有人可以阻拦
我,待那小子被捉回来时,我俩好事已成,舅父可是双喜临门啊,还会怪我么?哈哈……
”
正文 第三十二章 甜蜜蜜
(更新时间:2003-4-6 3:57:00 本章字数:7846)
原来达凯早有预谋,瞅准挞懒离营的空当,先支走侍卫,再击晕刺花,此前皆
以醉态示人,作为大将军怪罪下来的最好借口——酒后失态,最后夺取楚月的贞操……这
一招不可不谓毒矣,却是受到明日小子在那般一边倒的局面下仍可逃脱的刺激,连敬若天
神的师父教尊都擒而复失,达凯比任何人都恐惧那小子对自己的威胁,相信若那小子再次
出现于自己面前之际,便是自己失去表妹之时,达凯终于失去了耐性,宁可冒犯大将军虎
威,也要强行得到楚月的身子,如此才可教她死了心。
楚月当然明白自己不是表哥的对手,反应急敏地回身去抢侧案上那把心爱的银
色小刀——这是父王允许她帐中留下的唯一兵器,当然是防止她大小姐脾气上来,弄枪使
刀地杀出去。
她的意图很明确——故技重施而已,小刀在手,往脖子上一横,便可夺回主动
,自那次她为救明日而重伤自己后,再无人敢怀疑郡主不怕死之心。
达凯早防她这一招,一个虎跃跳过去,在楚月的手触到刀鞘之前已将她扑倒在
地,两人的身体在地毯上一滚,侧案被碰倒,那把小刀滚到角落里,不见了。
翻滚中,楚月两条修长的玉腿从长袍中抖落出来,在烛光下凝脂赛雪,柔滑若
水,北族女子的健美与汉族女子的柔媚在她的肌体上达到了极致的平衡,连阅女无数的达
凯眼都看花了,第一次发现表妹的另一种绝世之美,不觉咽了一大口唾沫,双手毫不留情
地扯下去。
“嗤啦”一声,楚月身后的长袍裂开,露出冰清玉洁的纤背,那系抹胸的红绳
儿在盈盈一握的粉腰间横过,充满了致命的诱惑,达凯通红的双目射出兽性的光芒,几乎
就要灼伤少女娇嫩的肌肤。
“呵——”楚月终显出惊慌之色,本来以她的武艺不致于如此不济,但这生平
头一遭的不堪局面令她羞心如焚而方寸大乱,直至春光乍泄之际,方才下意识地一肘回打
,正中色迷心窍而放松戒备的达凯眼部,其一声惨叫,从楚月身上跳将起来。楚月摆脱了
达凯的魔掌,翻身跃起,这本是她一举反击甚至逃出帐外的好机会,偏偏这已无法蔽体的
着装扮令她产生了片刻犹豫——无论是动手还是逃出都免不了泄露少女的金玉私密。
这本是个在后世决不会成为问题的问题,后世的那些女孩们,穿着该露的不该
露的全露出的服装,公然满世界转悠,生怕别人看不到似的——浑忘了真正的美藏于含蓄
之中的恒古真理;但在这时代,正是一个姑娘家看得比性命还重的问题,楚月虽出身异族
,却自幼喜爱汉文化,在保留了北国姑娘的豪爽之外,于这关系到女子名誉的大处自是十
分在意。
所以,当达凯再次挡在她面前的时候,错失良机的楚月惟有一手上攥袍襟,一
手下护袍角,满脸羞愤地一步步倒退着,一面娇斥一面呼救:“你——走开……来人哪…
…”
“……我已吩咐侍卫,无论郡主帐里发出何声,都不要靠近……嘿嘿,郡马爷
的话,谁敢不听!”楚月这般楚楚无助、贞贞不屈之态,只能激起达凯更强烈的欲念,尤
其在看穿她不敢动手的弱点之后,达凯信心倍增,一面用言语瓦解她的意志,一面寻找一
举攻破防线的机会。
“若再靠近,我……就死给你看!”楚月退到了帐角,退无可退,花容失色,
绝望地欠身大叫。
达凯当然不敢冒逼死表妹的风险,她虽然没有了刀子,但自尽的能力还是有的
,若是逼她太甚,她自击天灵盖或咬舌什么的,自己就竹篮打水一场空了。想到这,达凯
又分外恼火,那个荒岛小子凭什么能耐,值得她这样做?
不过,经此一闹,表妹将再不会回心转意,待舅父回来一告状,那军中抗令乃
是大忌,更侵犯了郡主,大将军盛怒之下,惩治难免,只怕连婚约也要解除了,要知大金
有资格娶楚月的绝不止自己一人……达凯不禁冷汗泠泠,自知开弓没有回头箭,欲火、恼
火、冷火交炽在一起,烧得达凯终于失去了耐心,破釜沉舟地钩出一脚,迅雷不及掩耳地
将楚月绊到,再次扑上去。
“明日,别了!”楚月知道这回不会再有机会了,她凤目一闭,凄然一声,伸
出粉舌,就欲咬下。
千钧一发之际,达凯一掌击在楚月脖子上,堪堪在她咬到舌头之前将她击晕,
已然又惊出了一身冷汗,当真是冷汗叠冒,将欲火浇灭了大半。
达凯看着昏过去的表妹,气喘吁吁,不堪刺激,突然歇斯底里地狂笑起来,现
在的楚月,终于任其摆布了。
达凯将楚月抱进内帐的榻上,一时尚不敢肆意侵犯,勉强定下心来,先为她除
去脚上的粉红弓鞋,那一双柔若无骨的玉嫩天足落在了达凯的手中,握遍了汉女三寸金莲
与各族女子天足的达凯也不禁心摇神曳,双手立刻大快朵颐。
风月老手的达凯当然深懂调情之道,楚月的玉足在其手上移动着,敏感的穴位
被不停地刺激,昏迷中的少女终于发出了一声呻吟。
这一声落在达凯耳中不啻是仙音,本待加大手法力道,却一抬眼看到楚月的身
子已不知何时舒展开来,变成若隐若现的玉体横呈之态,处女的体香扑鼻而来,占有她的
念头顿时膨胀到了顶点,达凯再也捺不住,迫不及待地褪去了衣衫,赤条条地立于榻前。
也幸亏楚月晕过去,守身如玉、心高自傲的姑娘家,若看到男人的这般丑形丑
态,只怕也不想活了。
“表妹,待试过我的本事后,你就不会寻死了……嘿嘿!”达凯趾高气扬,一
副阴谋得逞的模样,一番自言自语的淫笑后,就欲爬上塌去。
就在那一刹间,一只大手仿佛凭空变出般地从榻底伸出,电光石火地扣住达凯
昂然勃勃的命根子,如同握两个鸡蛋一般,死命一捏。
好事在即的达凯正处于全身最放松无备的状态,做梦也想不到会横刺里杀出一
个程咬金来,尚未反应过来,便发出凄厉的一声惨叫,疼死过去。
达凯作茧自缚,远处的守卫们听到这一声,想到其所吩咐,只当作没听见,彼
此哑然对笑,皆以为烈性的郡主怎会被她不喜欢的郡马爷轻易得手,圣将军自然要先受一
番苦头才能尝到甜头。楚月郡主另有心上人之事,在挞懒大营是尽人皆知。他咬牙切齿、
血脉喷张地从榻底爬出,手中握着那把滚落角落的银色小刀。他当真沉得住气,他早来了
,循着女真少妇的路线找到了郡主大帐,却苦于守卫森严,无法接近,幸亏达凯来了,支
走守卫,无形中也帮了他一个大忙,使得他在达凯进帐之后也潜入了内帐。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他都从内帐中窥到了,客观上对达凯的一丝谢意灰飞烟灭,
取而代之的是滔天的怒火。本来,达凯虽是他的情敌,他总以为其还算个汉子,没想到做
出如此卑鄙无耻之事,现在,他只想将其千刀万剐!
他握着那把刚好滚在脚下的小刀,用了最大的克制力才说服自己不要轻举妄动
:他根本不是达凯的对手,尤其在受伤的情形下,他只有一击必中的机会,否则,达凯将
会制住他,更可怕的后果是,达凯一定会当他的面凌辱楚月,这个无耻之徒还有什么行经
做不出来?这正是报复他的最好手段,那时,他与楚月只有生不如死,欲死无门。正是想
到了这些后果,他才忍到现在,坐视着达凯欺负他的可人儿,他心如刀绞,到得楚月欲咬
舌自尽的那一刻,他几乎疯狂了,就要冲出来……天可怜见,终于在达凯玷污楚月之前,
给他抓到了仅有的一次机会。
刷地银刀出鞘,自起了那誓言之后,他从未有过现在一刻的强烈杀念,这种心
境,惟有经历了九死一生、又目睹了心上人在受辱与死亡之间走了一回的人才可以体会,
什么他妈的“不杀女真一人”的誓言,什么“不杀”的伟业,都给我见鬼去吧,老子为什
么要这么辛苦,差点连自己的爱人都保护不了……他比任何时候都想要结果一个人的性命
,手起刀落……
在刀落下去的一刹,他忽然转出一个无比毒辣的念头,这个念头源自后世一位
文学大家的武侠名作。嘿嘿,他学着达凯的坏笑笑了,既不破坏自己的誓言,又教达凯受
到比死更痛苦的惩罚,对付恶毒之人惟有恶毒相待,以毒攻毒嘛!
达凯又一声惨叫,疼得醒过来,正看到了一张最不想见到的面孔,达凯露出难
以置信的神色,那个令其恐惧万分的念头浮上来——再见到这小子之际便是失去表妹之时
,但随即被更大的恐惧所代替,因为达凯看到了自己下体的鲜血,便再次晕了过去,倒有
一半是吓的。
哈哈,“欲练神功,引刀自宫”——老子给你一个成为东方不败的机会,还不
谢谢我?
他极其冷静地为这个再不能成为情敌的家伙包伤止血,依旧得益于达凯的命令
,使他无所顾忌、有充足的时间为这一切善后,不知达凯明白是其自己给他创造了各种机
会后,将作何感想?
他发自内心的痛快,同时发现自己竟有很残忍的一面,他故意保留了达凯的子
孙袋,严格地说来,只是阉了一半,男人的欲念还在,却没有欲念的出口了,对这种色鬼
来说,可是真正尝到了生不如死的滋味。
当楚月郡主悠悠醒转,睁开双目的时候,以为迎接自己的将是痛不欲生的场面
,却看到了朝思暮想的一张脸,她几疑梦中,如痴如傻,这一切是真的?
什么叫从地狱到天堂,现在就是!他用无限爱怜的目光安抚着她劫后重生的心
情,轻轻地点点头,大半年未见,可人儿清减多了,他感觉像过了几个世纪,又像只是分
开了一天。
楚月赶紧看自己的身上,不知何时已穿戴齐整,她的眼中泛出惊疑不定的光芒
,欲言又止。他微笑着回答:“达凯没有得逞!”
楚月那打转已久的泪水终于夺眶而出,扑在差点生死两隔的情郎怀里放声大哭
起来,所有的委屈、漫长的苦候与煎熬终于得到了应有的回报。
皇天不负矣!
一番尽情的宣泄之后,雨过天晴的楚月恢复生气,从榻上跳下来,拉住他的手
:“明日,这里非久留之地,你怎么来的,我们就怎么逃出去!”
被软禁已久的楚月见情郎在白天大战之后,还能夜探金营,并在最关键的时刻
救了自己,还以为他在外闯荡半载而本事大长,尤其傍晚时他那奇异的歌声没有深厚的内
力是绝发不出的。却不知她从守卫那听到的亦只是真实情况的一鳞半爪,而教尊设局挟明
日大战群豪更是军事绝密,除了挞懒军中的有限高层知道外,不曾透一丝风声出去,她跟
所有金军下层的官兵一样,只以为明日为了救那个假新娘不惜与宋人为敌,而大将军这边
并未因此而放过他,其中好像还牵扯了汉人的一个宝贝。
这错综复杂的环节可说来话长了,楚月不明所以,故发此言,他心中苦笑:哥
哥是歪打正着寻到你的,忽然打了个趔趄,坐回了榻上,楚月才发现他脸色苍白得可怕,
顿时醒悟:“你受伤了?”
刚才对付达凯已耗尽了他最后的力气,他虚弱地说:“郡主,这里暂时是安全
的,先取点水与食物给我充饥,我饿了一日了。”
可不是,自他夜扮宋兵死尸开始,就滴水未沾,在短短的一昼夜内,他经历了
常人可能一辈子都未尝过的酸甜苦辣、种种打击与奇遇,更没有想到第二个晚上就能坐在
可人儿身边,其中的辛苦与滋味,他连回忆一下都不愿意,虽然还在危险之地,即便离开
了这里,外面又安全么?但是,值了!
现在的处境就跟那个梦境一模一样,可是他终于寻到了那滴甘露了,楚月——
就是他生命里的甘露,他再不管这人世的苦海无涯,再不考虑人生的白驹过隙,他只想将
这滴甘露吸入唇中,注入血中,化入肉中,融入自己的生命中,然后,无论是坠入无底的
深渊腐烂为泥,还是在初升的朝阳中挥发成汽,他都值了,因为,他拥有了一份跨越生死
的恋情——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
心情大开,胃口也大开,他大口大口地吃着楚月端来的点心肉干,咕隆咕隆地
牛饮着温热的奶茶,好不过瘾,回想起来,好像每次与楚月相逢前,自己都是饿着肚子,
然后她便将自己喂得饱饱的,这就是所谓的宿命么!
补充了营养,他的脸色好多了,伺候完他的楚月方留意到榻前地上的一滩血迹
,他不想让楚月看到达凯的丑样,用毛毯裹着这家伙扔在一个木柜后。
楚月以为达凯被他杀了,虽觉其该死,却露出不忍之色,毕竟是她的表哥,女
人一向心软,达凯刚刚对她的侵犯就是死十次也不为过。
他轻叹一声,告诉她达凯没死,楚月眉头一展,略问了一下达凯的伤情,他期
期艾艾了半天,终于让楚月明白达凯所受的惩罚,一团红云儿飞上楚月的脸颊,虽觉不妥
,至少留了表哥的性命,未婚的少女怎晓得这比杀了达凯还厉害。
再救醒了刺花,刺花见到这个当初暗恋过的小子在这刻儿冒出来,当真喜出望
外,不啻于见到了救星,她和郡主一样,认为他变成了大高手。
主仆俩听他简单述说了大战及闯营的经过,当然跟三相公的瓜葛他不敢说出,
因为解释起来颇费口舌,而更远的经历只能留到以后再说了。
与预期相反的真相对楚月并无多大影响,在一边听一边不断惊叹之余,她只是
一往情深地看着情郎,眼中的爱意反而愈深愈浓,当一个男人为救心爱的女人明知不可为
而为,这份爱才尤显真挚、珍贵。
说来说去都是别人,自己不过是个傀儡,越说越无趣的他偶一抬头,正看到可
人儿对自己英雄般瞩目的眼神,不由精神一振,再也舍不得离开这种任何男人都会为之自
豪的眼神,这是一个少女面对心中王子的眼神、妻子面对伟大丈夫的眼神,这是人世间最
温柔、最美丽的眼神。
他与她的目光在空中碰撞、交融,他看到了一份跨越千古、天地动容的爱,这
份爱不含任何的杂质,纯得如那高山的流水、碧空的轻云,深得如同那无边的广宇、无穷
的大宙……天地在旋转、日月在穿梭,一道时空之虹架构的鹊桥,将这相隔近千年的一男
一女牵到了一起。
他已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他原已犹豫的决心终于归位,本来收拾了达凯之后
,他还认为楚月留在金营里比跟着自己漂泊安全多了,而现在,他彻悟了,真正的爱人是
一个可以跟你同呼吸、共命运的人,而非那个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人,你既然得到了这份千
年修来的爱人,就不要退缩,要用自己的双手,开创一片属于你和她的天空。两情若是长
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简直是屁话,爱一个人,就是要一生相伴,长相厮守,看着她与
岁月一同老去,这才是勇者的爱、积极的爱。
这个念头一起,他便知道,这一生,再没有人可以将他俩分开,即便是生死。
仿佛与他心意相通似的,泪光涟涟的楚月上前一步,当着刺花的面,握住他的手,轻轻唱
到:“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
合,乃敢与君绝!”
这么感人的场面却被一旁不知趣的刺花打扰了,一面对他难掩失望地唠叨,一
面对达凯的下场直呼痛快,一面又双手搭胸,感谢大神庇佑郡主。
他与她相视而嘻,“大神!”他想起了那心思缜密的教尊大神,挞懒虽不在,
但这家伙可是个威胁,虽然时间充裕,还是早点进入那个“逃生舱”为妙,以免夜长梦多
,当下不及解释,便要楚月赶快收拾一下,即刻就走。
刺花却没有帮着收拾的意思,在边上嘀咕着,显然要郡主考虑清楚,跟这没保
障的小子在一起只有危险没有幸福哩。
楚月没理她,飞快找了一些细软衣服打成一个包裹,收拾停当,楚月看了他一
眼,欲言又止。
楚月当然知道,现在是逃亡的最好机会,一旦父王回来,就千难万难了。照挞
懒不达目的不罢休的脾气,今晚应回不来,因为其要找的人在这里。不过最迟明早挞懒就
会被惊动,若守卫们见达凯还不出现,又不敢进帐探察,只有向上禀报,而达凯一被救出
,便暴露明日的行迹,那时,挞懒无论是为追回爱女还是为捉拿明日,都会动用其所能动
用的全部力量,所以这个机会可以说是最后的机会,除非……
明日的身体还很虚弱,根本应付不了艰苦的逃亡,楚月焉能看不出来,终于咬
咬牙道:“明日,我们逃不远的,天一亮,海冬青一出动,我们将无所遁形。不若这样,
干脆杀了达凯,父王责问起来,只说他对我无礼而被我误杀,就不会泄露你踪迹,刺花可
将你藏于大营密处,等养好伤、风头过了,我们再逃不迟!”
他大为感动,原本对达凯心软的楚月终于彻底站到了他这一边,做出了最难下
的决定,这简短的一段话,已表明她可以为了他不惜跟她的民族、国家决裂之心。楚月所
言不无道理,他当然清楚这个问题,现在已是冬季,大地枯秃,委实难以躲过天上飞禽的
眼睛。况且,他已成为几个国家的公敌,无论在哪里现身,也难逃群起而攻的命运。
不过他早有定策,这个可以说是万全的脱身之策,却不是他自己想出来的,而
是别人送上门来的,即便是那教尊大神的神机妙算,也料不到他会用这个方法脱身。“好
,达凯就由刺花动手,如此她才能与我们贴心,不过——”他看着脸色变得惨白的刺花,
突然调皮地挤挤眼睛,大笑起来:“还是饶达凯一死吧,山人另有妙计。”主仆俩被他的
大喘气弄得上下忐忑,哭笑不得,却受到他的渲染,原先紧张的心情一下子缓解,这个行
事莫测的小子虽没什么大长进,但绝不会在此刻乱开玩笑的。不知怎的,他忽然感到了前
所未有的轻松,一扫这大半年来心头的沉重与阴影,又恢复了以往的风趣,或许终于和可
人儿团聚,在他眼里,所有的一切问题都不成为问题了吧。
在望风的刺花的一脸狐疑中,他拉楚月躲入内帐,如此这般说了一遍,楚月喜
孜孜道:“真的?”
为了以防万一,楚月还是对达凯又做了一番手脚,确认其至少要到下一个晚上
才能醒来,以多争取一个白天的时间。然后,他俩与刺花依依惜别,不会武的刺花跟着上
路,只会成为累赘,远不如留在金营安全,挞懒一定会善待这个陪女儿长大的贴身伺女的
。
“爹爹,恕女儿不孝!”楚月朝帅帐的方向磕了三个头,哽咽道,他也陪着单
膝跪下,因为身边的女孩已将她的后半生托付给了他,无论如何,他也要感谢给了爱人前
半生的人,同时一份爱的责任也扛在了他的肩上,他的眼睛也湿润了,向远隔千年的父母
祷告:爸!妈!你们好吗?你们有了大儿媳了,祝福我们吧……
不知挞懒得知女儿终跟明日逃了去会有何感触?他俩避开远处的守卫,往一个
方向潜去。
……黑暗中,一晃一晃的,楚月躺在他的怀里,从未试过这一刻的甜蜜。温玉
满怀,他附在她的耳边,嗅着她发际的芬香,强忍着吻她耳垂的冲动,用只有她才能听见
的声音,一五一十、详详细细地讲述着分手后的一连串遭遇,让可人儿分享这一段人生历
程的无数惊险、曲折与感叹,他告诉了她所有的一切,包括和氏璧的真实下落和他组建不
杀军的决心,除了和三相公、襄晋公主的一些说不清的情愫,男人的通病他当然免不了,
总认为反正又没发生什么,不算隐瞒不报。
楚月握住情郎的手,这已是她表达爱意的最大极限,小嘴伸至他耳边,为他的
离奇际遇和宏伟目标惊叹、鼓励,她吐气如兰:“明日,你将这和氏璧的天大秘密告诉了
我,人家才知在你心中的分量。可是你若要成就大业,怎可不杀呢?人家这一点想不明白
,不要为了愚守那一句誓言而束缚了手脚,莫忘了我教你的:沙场对敌——非你死,就我
亡的‘狠’字诀。若你因此而送命,人家也不活了……”
可人儿的软唇在耳际若即若离,左一个人家、右一个人家,嗲得他心猿意马,
一来少女情窦已开,在情郎面前露出女儿家情态在所难免,二来被软禁太久,一朝逃出牢
笼,不欢呼雀跃已是难得,对着情郎撒撒娇又算什么。
可人儿的关心令他汗颜,关于如何不杀的那些要点他没有吐出,这有违他到这
时代后给自己定下的生存法则,但提问的是对他托付终生的爱人啊,他还能左右顾而言他
么,他还能瞒着她么?
他想了一想,终于决定向她和盘托出自己的来历,如果连自己的爱人都信不过
,他还能相信谁呢。他飞快地在大脑里过滤了一遍,以找出能令她接受而不认为他是疯子
的用词。他咽了一口唾沫,正待作出解释。
外面传来一声长吟:“苏武天山上,田横海岛边,万重关塞断,何日是归年…
…我秦桧——终于回来了!”
正文 第三十三章 投奔怒海
(更新时间:2003-4-6 3:57:00 本章字数:7738)
秦桧的声音随着脚步声方正有律地踱近,最后停在了头顶上,他俩忙屏住呼吸
,不再说话。
这家伙竟然自比前代节义之士苏武、田横,真真厚颜无耻。田横孤岛五百壮士
之死义,苏武牧羊十九载一心归汉之高节,岂是这奴颜叛国的大汉奸可比!
大发了一番“感慨”、倾吐了一番“壮志”后,秦桧向一人发问:“孙梢工,
到哪里了?”
一个沙沙的声音从后方远远应道:“秦大人,快到涟水军了。前面乃大金设于
淮水的最后一道关卡,过后便是宋军丁家水寨,守将丁祀,手下数千彪勇乡兵,一旦撞上
,可要小心应付。”
秦桧闻言,往后移动,脚步声消失了。
被秦桧这一打岔,他原本要说的话被堵了回去,再闻即将脱离金军的控制区,
俩人一时兴奋起来,未完的话题就此抛开。
须臾,一丝微光从侧面的气孔中透入,太阳出来了。光线落在他的胸口,刚够
他俩看见彼此挨得很近的面孔,楚月的脸唰得红了,再无黑暗中的大胆,轻轻挣开他的拥
抱,躲在光线照不到的角落。
他忙止住心猿意马,扒着气孔往外观察,但见眼皮下一条源源流长的大河,河
水幽青,一浪接一浪打着密而小的水花,去势甚急,正是顺流而下的方向。
他当然是在河上,在那送上门来的“逃生舱”里——只怕天底下的任何人都想
不到,他竟然躲在了秦桧秘密南归的座船里。
身负绝诡使命的秦桧回宋之事,金人中知情者仅挞懒及其心腹数人而已,宋人
等各方势力当然不会知道,若非当时他就在帅帐顶上,决计听不到这个天大秘密,而秦桧
归行的路线、时间更是到最后关头才确定,当时在场的三相公却因不懂女真话而漏了这一
点。所以,唯一可能猜出他行踪的挞懒,除非发现帐顶的小洞,否则,即便知道他到过金
营并带走郡主,亦不会联想到他竟是从自己安排的路线,与秦桧一路逃出。
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他是这般轻易地逃出各种势力天罗地网的搜捕,还实现
了那成功率只有千分之零点零零一的救美大计。哈哈,真是福大命大造化大,老天爷真的
很关照自己哩。
他和楚月是半夜上的船,这艘小帆船藏在淮河南岸的一处小码头,那旗牌官奉
挞懒命令安排的,由于秦桧此行极其机密,小船周围并无金兵把守,便宜了他俩轻易上船
,当时只有一个船家在睡觉,应是秦桧嘴里的孙梢工了。
他俩钻进了船头下的密封小舱,大约是凌晨时分,才听到秦桧等人出现,好家
伙,足有五、六人之多,虽然都压低了说话声,但个个难掩兴奋之情,想来思乡归国之喜
,是人皆有,只不知除了王氏那奸婆娘之外,其余都是何人?他很有些好奇。
船家立刻起航,原本对秦桧会不会检查小船的担心去掉了,也是,这是其主子
亲自安排的船,有什么可怀疑的,还好楚月不晕船。
“呔!”前方传来一阵吆喝,先女真话后汉话,倒似翻译一般:“来者何人?
可有过关令牌?”
“我乃大将军麾下侍卫,奉命护送秦执事催淮阳军、海州钱粮,令牌在此。”
忽一个声音出现在上方的船头,却是汉话,口音类同后世的京片子,应燕地之人,并不在
出发时秦桧等的江南口音之列。
“请亮腰牌。”要知挞懒手下侍卫鲜有汉人的,金军守关者不免有些怀疑,看
过令牌后,还要检查腰牌,方才放心,“前方是宋军水寨,大人小心了,开关放行,一路
顺水。”
俩人虽看不清对方的表情,却皆知道对方的震撼,此人来得毫无征兆,一丝儿
脚步声也不带,听其声漫不在意,却传出甚远,显然是个内家高手,挞懒手下侍卫怎有这
等人物,连楚月也不识,看来是特别为秦桧安插的。
想想也是,大汉奸怎会没考虑这点,一介文人,携眷带仆,跨河越海,千里而
归,身边不带个高手保镖怎成?
船上忽然冒出了这等高手,俩人再不敢说话,生怕惊动此人。偏偏这时,他的
尿意渐浓,也是,到了“逃生舱”都半天了。
他忍了好久,直到再也憋不住,再不放出来便要尿裤子了。他牙一咬、心一横
,双手往四下里摸索着,很快找到一个大瓷瓶。
身边的楚月鄢不知他的动作,却不解他的用意,待听到他在自己耳边飞快吐了
一句“小解”,方才明白,黑舱中,空间狭小,避又避不开,楚月已羞得耳根都红了,虽
然他看不见。
他不理人家姑娘的感受,从未有过如此小心地往瓶中撒了一泡尿,竟没有发出
一丝声音,也算尿技高超,方才想起似地故作关心,凑到楚月跟前,用最简短的话窃问:
“郡主,你呢?”
楚月正窘迫难当之际,闻得此言,大嗔,狠狠地拧了他的大腿一下,他痛地就
要叫起来,早算准他有此反应的楚月已提前用另一手封住了他的口。
减轻负担的他心情靓起来,趁此机会,顺势含住楚月的尾指。楚月没想到他还
了这一招,羞得想收回手,又怕他弄出声音,没奈何忍下了。
他得以尽情吮吸着那根粉嫩葱细的小手指,舌头乱动。一阵阵酥痒从指端传来
,一种生平未有的体验,霎时传遍了楚月的全身,单纯的少女满脸发烧,勉强凝神,用力
抽回了被他肆意轻薄的玉手。
初尝甜头的他如何轻易放弃,乘胜追击,贴紧可人儿,大嘴哈着热气逼近人家
姑娘的薄嫩脸皮,欲一品那渴望已久的樱唇香舌。
“君子不欺暗室”,情郎如此得锅上炕,哪里像个“君子”?楚月羞得不行,
既有些喜欢他的“小人”嘴脸,却又不肯轻易就范,身子避不开,只好扭着头,躲逃他的
狼吻。偏偏俩人皆不敢弄出一丝声音来,此情此景,竟充满了一种偷情的趣氛。
……楚月一颗芳心扑扑乱跳,浑身上下散发着诱人的体香,渐渐顶不住了,少
女的初吻即将诞生。
这个乘火打劫、混水摸鱼的大坏蛋!楚月嘤咛的一声消失在情郎的口腔里,玉
体顿时娇软,败下阵来……正是“金风玉露一相逢,得胜却人间无数”,小舱中,真个“
不知今夕是何年”了。
“咄!什么来路?停船受检!”一声粗鲁的吆喝打断了他俩的第一次销魂长吻
,楚月缩回被他吸得生疼的粉舌,受惊羔羊般将头埋在他的怀里,再也抬不起来,小女子
的心态第一次毕露,天塌下来也跟她无关了,因为有这个刚欺负了自己的大坏蛋顶着呢。
他的冲动消失,想起现在还处于危险之中,万不可掉以轻心,再不能如此忘情
。他竖耳凝听,嘈杂声中,熟悉的乡音传入耳中,他明白了,大汉奸一船人包括自己时运
不济,遇到了宋军水上巡船。
唉,自己什么时候跟秦桧成了一条线上的蚂蚱?此刻他的心情极其复杂,既盼
宋兵将秦桧拿下,最好一刀杀了,以免其日后陷害忠良;又希望无风无险过了这关,免得
自己与可人儿也跟着遭殃。
小船显然被逼着靠了岸,便听到“咚咚咚”,几个脚步跳上来,宋兵上船检查
来了。
他心里一动,有那个燕地高手在旁,秦桧怎会有事?
便听秦桧的声音在座舱中响起:“我乃御史中丞秦桧也,尔等……住手!”
却传来一阵女子的惊呼声,想是那些出身乡民的宋兵不识秦桧是老几,对堂堂
御史中丞的夫人王氏动手动脚起来。
他暗呼痛快:“你秦桧现在算老几,除了我这个来自后世的小子,谁会认识你
这个日后的大汉奸,活该倒霉!”
他受到提醒,忙用手在舱底上刮了几层灰,往楚月脸上抹去,楚月知他心意,
任其施为,他顺手又往自己脸上涂抹了一遍——却是防止万一宋兵搜到小舱,见到他俩,
对楚月见色起意,或认出画像满天飞的他来。
只不知秦桧乍见舱底冒出个一男一女来,会怎样的诧异?他想得明白,即便秦
桧再诧异,也不敢随意指证,只怕还要帮忙掩饰,因为既然在一条船上,他俩自是听到过
金军关卡时的对答,若反咬一口,秦桧也脱不了干系。然后在秦桧认出他俩之前,于宋兵
离开的空挡,他俩便跳水逃遁,那个燕地高手在不明底细下,应不至于冒险追击。
现在已在大金势力范围之外,宋人亦想不到他会出现在这个方位,只要他不露
出痕迹,带着楚月溜回根据地——无名小岛的机会很大,这本是他计划之内的行动,只不
过被迫提前了。
在宋兵的嘻嘻哈哈中,那燕地高手出奇地保持沉默,秦桧大叫起来:“这儿有
士人吗?士人该知我姓名!”
一老成的宋兵声音道:“大家先停手,还是请王先生过来看看。”
呼哨响起,又有数人上船来,他才明白了燕地高手未出手的原因,原来宋兵人
数众多,除非有把握将所有人一网打尽,若贸然出手,惊动了宋军大寨,便再休想南下。
新的脚步声进得座舱,一阵嚷嚷之后,闻其中一人恭敬道:“中丞辛苦了,在
下王安道,中丞不是被金人羁滞北地么,因何至此?”
还真有人知道秦桧,其高兴道:“我追随二圣,被拘役已久,今杀金人之监己
者,夺舟来归,王先生,请代我求见丁将军,共议国事。”
“中丞稍候。”那王安道与后上的几人出舱站到了船头,悄声讨论起来,另一
人道:“我看舱中囊橐甚丰,两军相拒,岂有全家厚载逃归者,必鞑子使来阴坏朝廷,宜
速诛之,以绝后患!”
他在下面听得清楚,原来宋军中不乏英明之士,几乎就要应声赞同:“没错,
秦桧就是个执行金人阴谋的汉奸,赶快杀了他。”
当下一个念头生起,现在确是干掉秦桧的最好机会了,一旦其回到宋廷,羽翼
日丰,杀其的机会就会越来越少。
他重又拾回杀死大汉奸的决心,皆因思想上的转变:他原本以为若秦桧先死,
岳飞将不成为后世人顶礼膜拜的永恒偶像。但自见了岳飞那一面之后之后,他才明白,岳
飞之所以成为岳飞,跟任何人无关,那万世不坠的英雄风采绝非任何人可以动摇。所以,
即便杀了秦桧,岳飞照样是岳飞,说不定就此改变历史,直捣黄龙,灭了大金,开创大唐
之后的另一盛世王朝也未必。
这个念头令他激动万分,改写历史的机会再次出现在面前。却听王安道反对道
:“刘靖副将,万一秦中丞不是奸人又如何,岂不害了忠良、误了朝廷,万万不可。”
“这——”那叫刘靖的副将似被说服了,口气松动下来,又不甘心,“他不是
求见丁将军么,不若我们请他过去说话,让丁将军看看!”
“我看秦中丞归心似箭,还是放行吧。”王安道看出刘靖另有心思,一心维护
秦桧。
这酸生简直不知自己在干什么?他在下面急得不行,几欲掀舱而出,揭露大汉
奸的真面目,却感到可人儿把小手柔柔地贴在他的手上,五指交叉在一起,顿时想起了对
她的责任,不由颓然长叹。
少倾,听到拔篙起航的声音,他心知大汉奸逃过此劫。
一阵阵的沮丧与失落中,他从出气孔的光线角度判断到了中午,心想再熬个下
午,就可借助夜幕的掩护逃脱了。蓦地,头顶上方响起了敲击声:“下面的朋友,可以出
来了。”
大惊之下,他脑海里映出自己的手在舱底抹灰的动作,在当时乱糟糟的情形下
,竟没有逃过这燕人的耳朵。
他与楚月心有灵犀地握紧了一下手,再分开,分别擎出了兵刃,他手中是银色
小刀,楚月手上是那把弯刀——楚月先赠于他,再遗失于反出楚州之战,被达凯收为战利
品作随身佩物,最后物归原主。
他俩凛然不惧,皆因船上有威胁的仅此一人,只要收拾了这燕人,秦桧等自是
不足为虑。俩人默契地做了分工,楚月主攻,他助攻,因他本是楚月的徒弟,而身体仍很
虚弱。当最危险的关头来临之际,“不杀”已被他踩在了脚下。
舱盖忽地大开,俩人俱眼一花,已习惯黑暗的眼睛受到强光的刺激,几乎睁不
开来,不妙,这正是敌人的可乘之机,他不顾一切地挡在了楚月身前。
并没有预期的敌人攻入,恢复正常视力的他先回头看了可人儿一眼,只见一张
再厚的灰尘也掩盖不住的俏脸上,正露出感动的光芒,他信心大增,面对的纵是刀山火海
也义无返顾了。
再看清周围俱是镶金嵌银的箱柜,而他充作尿壶的瓶子,乃是个价值不菲的古
瓷,真是身在“富”中不知“富”啊。
他抢在楚月之前翻了出去,尚未看清敌人,便听呼啦一声,一张大网迎头罩下
……
“原来是郡主,赶快放了……”楚月虽然满脸灰尘,秦桧还是一眼认出她来,
忙不迭地从座位上下来相迎。
“这位是——”秦桧站到跟前,一脸狐疑地打量着网里同样灰头灰脸的他,忽
然眼中掠过一丝狂喜,仰天大笑起来:“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明日,是你
!
哈哈……高益恭,把这小子捆好。“
想起了什么,秦桧的笑声嘎然而止,露出紧张的神色:“郡主,你们怎会到这
船上?”
“哈哈!老秦,好久不见!”他倒大笑起来,乘势向正被那燕人解开网缚的楚
月使个眼色,生怕她泄露底细。因着挞懒的缘故,楚月对秦桧没有什么恶感,他苦于无法
说出秦桧以后的恶行,其实这些恶行跟楚月有何干系?若从大金的角度看,秦桧倒是一片
忠心哩。
楚月会意地眨了一下美目,其中的厉害关系,她怎会想不到,若秦桧以为所负
使命被他俩窥破,只怕翻脸灭口亦未必,她故意板起脸,嘲讽道:“咱家是叫你秦执事还
是秦中丞哩,枉我父王如此待你!若非你买通的旗牌官被我制住,咱家还不知有这一条逃
出的密径哩。”
他暗暗叫绝,可人儿这一番连消带打、半真半假的话儿,足可打消秦桧的疑心
,以谎言大师自居的他自问也不能脱口编出这般合乎逻辑的假话,真是越美丽的女人,越
能骗死人!
秦桧心中释然,恢复了笑容:“秦桧只求落叶归根,大将军当能谅解。郡主与
这小子携逃而出,又不怕大将军怪罪么?”
关于明日、楚月、达凯之间的三角关系,秦桧可算是金营中看得最透彻之人,
那个偷天陷阱虽不是其想出来了,也有其一半功劳,当日教尊定计时,秦桧曾详细分析了
明日对楚月的情结,指出他非来不可!没想到眼前真出现了明日救出楚月的结果,可是大
出秦桧意料之外,但一则喜归故乡,二则明日小子落入手中,那和氏璧在望,两大喜事的
冲击下,对一些细节上的疑惑也抛开了。
秦桧像看一个活宝贝似地看向他:“明日,可知现在人人欲得你而甘心,我该
如何处置你?”
“你待怎样便怎样?”他在网中抹去脸上的灰,昂然回应,只看大汉奸奇货可
居的神态,便知自己无性命之虞了,他有心情打量起四周来。
小小的座舱里人还不少,中间是正座上的王氏,这婆娘一袭粉装,高贵端坐,
浑不见之前被宋兵调戏的狼狈,正用一双发亮的媚眼仔细打量着自己;后面立着一个少男
一少女,看其装束,应是一童一婢;侧面坐着一个留着山羊胡的中年文士,非仆非主;肃
立身边的黑面大汉,便是叫高益恭的燕地高手,那张大网是其撒出。众人皆换了宋服,留
宋发,一看蓄谋久矣。
那王氏的身子微微一震,看他的眼神一荡,难道认出他这个跟她有过一夜情的
小子。
刚被放出的楚月拦在他身前:“执事,不可为难明日,否则我与你拼命。”
“郡主——”秦桧一时大感踌躇,不知如何是好,不由瞅了身后的王氏一眼。
一直察言观色的他心神大定,知道楚月给自己又增加了一个筹码,秦桧与挞懒
的关系很不简单,非仅是挞懒于秦桧有恩,两人更有一种神秘的联盟关系,虽然他不清楚
这联盟下进行的阴谋,但对于恩人或盟友的爱女,秦桧决计不会为难。
当然前提是楚月对秦桧没有致命的威胁,否则,这个自私的大汉奸一定会六亲
不认,最奇怪的秦桧看王氏的眼神,分明甚是忌惮。
他的思路展开,因为善于利用敌人的内部矛盾才会捕捉到最有利的战机——脱
身的机会。
他分析:王氏与金人私通,自是得到秦桧首肯或者默许,王氏也因此跟金人有
了千丝万缕的关系;他一直不知道跟王氏私通的金人是谁,当时忙于作战的他哪有心情理
会这些破事,而单纯的楚月更不会想到这种事;最佳人选,应是权高位重者,如此对秦桧
才有帮助,后世小人书上的金兀术就符合这个条件,却远水解不了近渴;最有可能的,搞
不好就是与金兀术同级别的挞懒,而挞懒之所以敢放秦桧南归,凭的是安下的王氏这枚棋
子;以挞懒的威武雄壮岂是阴柔文弱的秦桧可比,王氏真爱上了挞懒也未必。
“有种将老子送回金营领赏吧!”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测,他兵行险着,心知回
去必死路一条,达凯第一个不饶了自己。楚月吓了一跳,为情郎的提议,却阻止不及了。
秦桧浑身一震,万般不情愿地连连摆手:“不可、不可!”
那王氏兀自不动,眼中闪着复杂的波光,这里谁都知道挞懒得到明日的迫切之
心,那高益恭却看了王氏一眼,显然等她发话,形势立判,他的猜测被证实了八九不离十
,这里的主事者真是王氏,所以各人才有此反应,那高益恭应是挞懒派给王氏差遣的。
他为自己的提议后悔得肠子打结,若王氏恋奸情热,舍不得离开挞懒,眼下正
是回去的最好时机。现在他的小命、郡主的未来就系于王氏的一句话了,而他唯一的所恃
,便是跟这婆娘有过的一夜情,希望她念在“一夜夫妻百日恩”情分上,放自己一马。
沉思良久,王氏向楚月招招手:“郡主,坐到我身边来,这小子将我们的郡主
迷得欲死欲生,一定有一套了。”
他确认王氏已认出了他,所以才说出这只有他才明白的一语双关之话,心中暗
骂婆娘不要脸,又觉丧气,可不是,他的“那一套”,王氏比楚月清楚。
王氏吊尽了众人的胃口,终于发话:“高益恭,这小子交你看好,郡主就随我
们到江南花绿世界转上一圈,等心情平复再送回大金不迟。”
王氏这番话出口,在场至少三个人松了口气,其中两个当然是他和楚月了,另
一个却是秦桧,想来在金营戴绿帽子的日子不好过,压根就不想回去了。
过了第一关,楚月又受到王氏保护,他毫不客气地要来食物吃喝一通,倒头便
睡,就在这颠簸的小船上睡了一个分外香甜与塌实的大觉,一副明日事来明日当的架势,
他确实太辛苦了。
半夜突然醒来,他发现自己滚下了木榻,躺在隔舱内的地板上,只听舱外声如
雷霆,船身摇晃得厉害,那高益恭竟没在身边看守自己。
巨响中夹着人的大呼小叫,发生何事?他想到了楚月,弹身跳起,试探着去推
舱盖,一推即开,刚探出头,一泼海水正打在脸上,腥冷的海风几乎要将他拔出来,他犹
昏沉的头脑顿时清醒,但见微亮的夜空下,巨影如山,际天而来,震撼激射,吞天沃地,
天!他身在汪洋大海之上。
“小子,还不过来帮手!”那正在船尾拼命掌舵、浑身湿透的孙梢工向他嘶声
喊道。
他才发现船上的男人都出动了,秦桧、高益恭、文士、小童四人正在巨浪中手
忙脚乱地收拉帆收篷,四人中除高益恭外都不是出力气之人,对船性皆不熟悉,又不会配
合,个个披头散发,却怎也收不好帆篷,无法脱身的孙梢工只有干瞪眼的份,用嘴指挥这
个、又指挥那个,哪里有效?
生在燕地的高益恭脸色苍白,吐得一塌糊涂,人的力量在大自然的力量面前,
是如此的渺小。
再这样下去,必是舟毁人亡的结局!可是未必,因为秦桧在这条船上,其会活
到权焰熏天的那日,历史是不会改变的!除非……
这夜,这夜也黑了,是因为这船上载着一个即将只手遮天的黑心大奸么?
这海,这海也怒了,是因为这船上载着一个激起天怒人怨的万恶之徒么?
他慢腾腾地爬出来,以狼的姿势,四肢着地,一步步爬向帆篷,爬向毫无防备
的秦桧,他满怀杀机,他要抓住这上天赐于的机会,去改变历史。
他做好最坏的打算,即便是:要与这大汉奸一起,投奔怒海!
正文 第三十四章 这个杀手不太冷
(更新时间:2003-4-6 3:57:00 本章字数:8273)
杀手——自古有之,后世特指受金钱雇佣的杀人者。当很久以前,杀手们为了
金钱以外的目的或理念去杀人的时候,可称之为:刺客;曾经有过一种为后世激赏的东西
:侠义……
朗朗晴空下,翻涌的蓝色海水激起一抹白色的浪花,那海市蜃楼般的海岸线业
已在望,他抽出那把银色小刀,一连串鲜红欲滴的血珠儿随之洒向空中。
“竖子……”秦桧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一手捂住心脏部位,一手指着他的鼻子
,艰难地吐出最后两个字,便慢镜头般地倒下,身后的江南美景对秦桧来说——真变作了
海市蜃楼。
这一切来得如此突然,齐聚船头为即将踏上故土而欢庆的其余人等皆惊呆了,
王氏最先扑倒在秦桧身上,慌手慌手地在其身上折腾着,其他人方拢上来。
他正犹豫着是不是该补上几刀,一股透力自身后倏而袭至,从腰部一直点到颈
处,他浑身一麻,那把沾血的小刀“夺”地插在船板上,兀自“嗡嗡”抖颤。
自舱内奔出的失职保镖高益恭徒劳地连点他身上几大穴道,这情急之下似乎过
分的举动恰恰做对了,只有颈处的穴道才受制,其余穴道都被他的贴身宝甲护住。然而好
像为时已晚,王氏呼天抢地的哀号响了起来:“郎君……”他歉意地扫过唯一没动的楚月
吃惊而迷惑的脸,这一次连她也瞒了,脑海里一片空白,只剩一个兴奋的声音在激荡:“
我成功了,老子终于成功了……”天!他实现了儿时的伟大梦想:若生在大英雄的时代,
在那大汉奸成气候前将其干掉;同时他也破了到这时代后立下的一个惊天誓言——不杀!
他的目光落在秦桧尸身前面的海面上,似要钻入那不可测的深渊,以领会这一
次刺杀行动的撼世后果——杀一人而动天下——此后的天下,他的思维回到了那个怒海狂
滔的夜晚……
他狼一样地逼近正在收帆的秦桧等人,昏暗的夜色、激空的浪花,令众人看不
清他脸上的狰狞之色。
在大自然的巨大威胁前,惟有同心协力才能渡过难关,即便是不共戴天的仇人
都会抛开恩怨暂时团结起来,何况秦桧跟他没有多大的过结,只在他叛逃大金时正面冲突
了一次,还是他骂得秦桧狗血淋头,他又现为人家的俘虏,所以谁都想不到他居然别有用
心。
他已伏在了秦桧身后,积聚起全身的力量,欲一头将其撞下海去,他和楚月的
武器自是被高益恭收缴了去。
就在那一刹,一声娇呼传来:“明日有伤,我来帮忙!”一个倩影倏地跃入他
和秦桧之间,他大惊卸力,已收不及,正撞在楚月的腰上,刚好一个大浪打来,船身剧烈
抖了一下,在众人眼里,他恰似失去重心而撞上她。
“啊!”楚月的身子顿如断线的风筝一般飞下船舷,迎接她的是黑漆漆张开无
底大嘴的怒海。
“楚月——”悔之莫及的他不顾一切地扑上去,双手刚好抱住楚月的双脚,却
发现自己也跟着栽下去,看着眼前似要吞噬一切的狂滔,猛记起自到这时代后,他已有三
次差点被水淹死,俗话说“事不过三”,完了,这是第四次!
忽然身后一紧,一人抱住了他的腿,他则死死抱住可人儿的腿不松手,在呛口
刺目的海水中扭头回望这千钧一发的恩人,天!是秦桧,是他要杀的秦桧抱住了自己!
秦桧冒着自己也栽下去的危险,拼命拉住已处在生死边缘的他俩,在其余人赶
紧儿的帮助下,将他俩从海神的手里拽了回来。
风暴终于平息下来,落帆的小船遍体鳞伤地自由漂浮着,蓦地,在遥远的海平
面上,一丝金光迸出,一轮红艳艳的圆日探出头来……海上日出的瑰丽与跟大海搏斗半夜
的惊心动魄形成鲜明的对比。
而船上的人连欢呼的力气都没了。浑身湿透的他紧紧抱住娇躯瑟瑟发抖的楚月
,兀自后怕,他转向他俩的救命恩人,极不情愿却又发自内心道:“秦大人,大恩不言谢
,明日还是要说:谢了!”秦桧斯文破碎地坐在船板上,一副不挟恩图报的样子摆摆手,
其满脸疲惫,那曾漂亮的三绺胡子湿漉漉地贴在下巴上,变得稀稀拉拉,倒显年轻了不少
。
他忽发现秦桧的面部轮廓跟自己很接近,同样的刀削脸,只是鼻子没自己大,
眼睛比自己小,肤色较自己白细而已,还较他多了一丝儒气。
一股复杂难言的滋味涌上心头,无论这日后的大汉奸做尽了多少坏事,无论其
救自己与楚月的动机何在,但救了他俩一回是不争的事实,还是在他辣手已出的情形下,
自己该怎么办,若有机会是否还下得了手?
这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暴拉近了他与船上诸人的关系,又因在海上,欲逃无路,
高益恭对他的“照顾”也放松不少,他晓得了那中年文士名叫翁顺,乃秦桧带自大宋的下
属——御史街司,那小僮的名子很雅致,叫砚童,而生得眉清目秀的小婢唤作兴儿。
看来大金对秦桧一家都很关照啊,却不知是怎样的代价才换得这样的待遇。
翁顺第一个主动跟他接近,那时他正看着海水中的一个巨大水母出神,却是为
自己陷入的刺杀僵局而苦恼,翁顺忽然出现在身边:“兄台眉宇不展,莫非有何心事?”
“原来是翁街司,小弟不过在想何时方到达彼岸?”他一楞转头,挤出一丝笑容,对大汉
奸一伙之人怎能有好感。
“唉,苦海无涯,何处是彼岸,回头方是岸啊!”翁顺捻须眺远,将他的随口
之言当作一语双关的感叹了,故应此言。
这厮见地不凡,倒非草包一个,他有了谈话的兴致,接口道:“这天下又有多
少人敢于回头,道理人人晓得,却依旧向那虚无飘渺的彼岸游去。”他心有所悟:自己何
尝不是,杀大汉奸、建不杀军、救大英雄……或许都是自己虚无飘渺的彼岸吧……
翁顺对道:“天下熙熙,皆为名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天下苍生,看不破
这名利二字,自是永无到达彼岸之可能,然千万人中或千万年中总有几人可以达到,纵观
历史,惟秦皇、汉祖、唐宗三人尔,坚己志、得众信、破万难,创不世之业!反观我朝,
有愧先人啊。”他肃然起敬,翁顺这一番话,不啻对大宋立国的批判与否定,他想起后世
的一个令他记忆深刻的说法:在深受汉文化影响的东亚各国,皆以为唐朝及以前的中国才
是正统的中国,所以唐人、汉人的叫法延续至今;而唐以后的中国,自是宋、元、明、清
了,却非正统的中国了,更被一个龌龊小国污以“支那”的称呼,人便是“支那人”了,
这其中的原因,除了落后之外,最主要的当然便是——分裂!犹以宋朝为甚,北宋疆域仅
北到中原,“燕云十六州”成为毕国之憾,而刻下的南宋,更偏安于江南一隅,端的愧煞
先人也!
如此深识之士,怎会跟叛国汉奸为伍,他忍不住问了一句:“你家秦大人也如
此想么?”翁顺眼中射出狂热的光芒:“我家中丞是‘尺蠖之曲,以求伸也‘,兄台不知
,中丞有凌云之志,再造大宋之心……”“啊!”他没听懂那个典句,却听懂了“再造大
宋”,吓了一跳,是篡位还是要造反,难道这就是秦桧所负的使命,想想其以后的行经,
虽没有篡位亦不远矣。
翁顺自知失言,匆匆告辞,他心叫可惜,这人一定是被秦桧蒙蔽了,什么“再
造大宋”,弄权卖国才是。
第二个登场的是兴儿,这小婢借着给他端茶上膳的机会对他眉来眼去,也不顾
忌楚月在场——他已由阶下囚变成了座上宾,秦桧态度的转变也太快了,他坦然受之。看
兴儿年龄不过十四、五岁,正是含苞欲放的季节,满面春意,只怕早不是处女了,真真“
有其主必有其仆”。
他心道你也不撒泡尿照照,给老子的可人儿提鞋都不配,还想勾引老子?以他
性格本要占占表面便宜的,但当着可人儿怎敢放肆,只好来个不理不睬。
楚月整天陪着王氏呆在座舱的里舱,除了用膳时几乎没有和他见面的机会,他
总不能闯进去,毕竟还未脱离俘虏的身份。
翌日用了早膳,无聊之际,他跟梢工孙静要了鱼杆儿,往船舷一坐,在暖洋洋
的日头下,钓起鱼来。
“明日好雅兴!”正主儿终于亮相,秦桧掖起长袍,也拿了根鱼杆坐到边上。
他心道你不怕老子将你推下海去,却注意到高益恭倚在后面的舱板上晒太阳,
一叹道:“秦大人也好雅兴!”正好有一条银鱼儿咬了钩,他一甩杆拎上来,这技术是他
自幼在故乡的河边练就的,好肥的鱼呀。
“桧一来,明日就钓着鱼了,我俩有缘哩。”秦桧话中有话,不无深意道。
他大感头疼,如此暗藏机锋的对话方式,他还真不适应,远不如跟女真兄弟们
直来直去的痛快,只好回了一句:“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俩人对视一眼,各怀鬼胎
地大笑起来。
已经打下良好的基础,秦桧自不肯放弃这难得的机会,一力跟他套近乎,其目
的不外是那和氏璧的下落了,偏偏又一点不往那上面提,只跟他纵谈风花雪月、中间偶及
国事,却一触即止。
他自然也不肯放弃这虚与委蛇以瓦解大汉奸戒心的大好机会,虽然他脑海里杀
与不杀之念兀自激烈地斗争。
如此两日,一个有心,一个有意,两个聊得十分“投机”。秦桧真个好才气,
谈吐文雅,引古论今,名句信手拈来,令他自愧莫如,只有应声附和的份儿,若非他有先
入为主的印象,只怕真要被这厮迷惑了,难怪那翁顺对其膜拜。
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既跟大汉奸同乘了一条船,又同舟共济了一回,还进行了
表面甚欢的长谈,命运真是捉弄人。
天,他发现自己有点被这个大汉奸吸引了,因为他在不知不觉模仿秦桧的习惯
动作,他有这个毛病,学喜欢的人的动作与语气。
他天生是个很容易受别人吸引的人,所以,他从小就有很多朋友,穿开裆裤时
期的,系红领巾时期的、戴团徽时期的、大学时期的、直到工作时期的……他喜欢交各种
类型的朋友,青梅竹马的、相逢偶遇的、聪明英俊的、傻巴里几的、哥们意气的、志趣相
投的……甚至萌芽中的黑道的。
虽然他跟这些朋友好的时候真如兄弟一样,但那时的他真的不懂得珍惜这些友
情。于是,这些不同时期的朋友,随着时光的流逝,旧面孔渐渐隐没,新面孔不断出现。
很多由于失去联络太久,在人生的长河中,即使再次偶遇,也仅是漠然地点点头,擦肩而
过。不知几曾少年时的激情,是否在他们涸锢的心海里激起一丝的涟漪。
就在他的不懂珍惜中,他仍然在中学时代收获了三个一生难忘的挚友,即便在
后世的功利社会中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甚至其中的一个早已跟他失去了联系,但他
每想到这三个名子,就会从心底泛出浓浓的暖意,这三个名子依次是昆、东、元。
他发现“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一名句,用在一起走过成长之
路的朋友身上才是合适的,无邪的花季、无悔的青春、铸下最动人的友情。
他的中学时代是他心目中的黑暗时代,虽然那所中学是当地人心目中的神圣殿
堂——高考升学率高达80%以上的百年名校。在这个他不认为是自己母校的学校里——他认
为母校如同母亲一样只能有一个,他在真正母校——小学得以释放的各方面个性受到了全
面打压,不屈的性格使他完成了由尊重权威下的顽皮转变到彻底颠覆权威的叛逆之路。
昆是他小学时代的同班同学——一个年龄小小、个子小小的无锡少年,在各凭
关系转入五年制小学的短暂分开后,他和他幸运地在同一所中学的同一个班级重逢了。
小学时的了解到中学陌生环境的失落,使他俩自然而然地贴得很近。不可否认
,突然的落差是他产生叛逆心理的重要因素,毕竟经历了小学时代的辉煌之后,乍到了一
个聚集了全市小学尖子生的集体里,他一点也不显得突出,尤其没捞到一官半职,对当官
已经当了一些瘾出来的他确实是一件难受的事,他不可避免地选择在另一些场合大出风头
,比如捉弄刚毕业的女教师。
直到有一天他无意中听到隔座的女孩评论班上最好看的男生是他时,他才明白
了自己的独有魅力,立刻想到小学三年纪时一大帮同班女孩到他家的那件事,他刚好在外
面疯去了,回来后听父母说了还不太相信——十几个女孩子把开门的父亲吓了一跳。
那层窗户纸被一下子捅破,他依稀记得小时侯故乡的亲戚长辈们老是夸他“这
小臼子刮俊”——家乡土话“这小子很漂亮”,他只以为大人们是在逗他,现在知道是真
的了,自己竟是女生眼里的最好看男生!哈!他后来才知道女生一向比男生早熟的。
但这种突如其来的美誉带给他的洋洋自得没持续多久,大概在这一语道破天机
的女生悄悄话的刺激下,他体内的男性荷尔蒙在某一天剧烈爆发,他那被女生艳羡的俊俏
脸蛋上,蹦出了一颗接一颗的青春美丽痘,几周功夫就爬满他的五官,甚至别人看不到的
背上、屁股上也有,使他成为班上第一个生出此难堪之物的人,也使他以后的青春期大半
在跟这些厌物的搏斗中度过,这种搏斗一直持续到高中时期,最终以他的失败而告终——
在他的脸上留下了清晰可见的“月球表面”。
在那所一心为培养上大学人才而施以层层高压、将学生个性彻底禁锢的学校,
他顽强地坚守着自我,不可避免地与校规、与班主任碰撞,结果当然是他碰得头破血流。
那时慰藉他的只有昆这个好朋友,在失去诱惑女生的资本后,他大部分的课余
时间都跟昆在一起,两人当时的最大爱好是下棋——象棋、军棋、跳棋、五子棋……那时
所能找到的各种棋类,除了中华的国粹——围棋,他天生不喜欢这个劳什子。俩人经常下
得昏天黑地,吵得不可开交,直到昆的父母出来干涉。
昆的离开是当时最令他黯然神伤的事——随父母的工作调动返回无锡,他这辈
子都不能原谅自己的是:那一天,昆来他家找他,当时他正处于阶段性的自闭状态中——
如同女子每月一次的情绪失控一样,他对昆的到来十分冷淡,连门都没让进就将昆打发走
了,直到一个礼拜后,昆忽然从班里、从他的生活里消失,他才明白,那一天,昆是来跟
他告别的,他才明白,他伤了一个最好的朋友的心,昆走的时候,连联系方式都没留给他
。
那句大话名言同样适用于这份突然中断的友情:曾经有一份真挚的感情放在他
面前,他却没有珍惜,等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他剩下的业余时间便是一个人东游西荡,他是在一个无聊的星期天上午发现它
的,他从老妈那儿骗了点钱——以买辅导书为理由,便去那个经常光顾的小人书摊报到,
他忽然发现了一本大书,是真正的大书哩!
他自童年时就熟悉的小人书一排排地摆满倚墙的四方木摊的大部分,一根根的
白线横护着,他搜寻着新上架的小人书,这给了他最初知识与真理的小人书现在的租金已
涨到5分钱/本/次,他五岁时可是一分钱看一本哩,小人书可能是七十年代儿童的最高级娱
乐,哪像八十年代后出生的娇子们要啥有啥,惟独缺了最宝贵的东西——童趣。
他看着那本大书,隐隐觉得它跟自己有着莫大的关系似的,终于咬着牙掏出仅
有的两毛钱付了租金,便充满好奇、小心翼翼地翻开了第一页,也翻开了人生的新篇章。
他做梦也想不到这本书对他日后的影响,正如它足足影响了几乎几代人一样,
他荣幸地成为被它影响的第一代大陆少年,然后那同名的电视连续剧也出现了,女主人公
的扮演者成为他的第二个梦中情人,直到他高三时仍疯狂地收集她的相片贴纸——小小的
一片可贴在铅笔盒上、玻璃窗上、柜子上……煞是好看,他第一个梦中情人是老电影《三
笑》中的秋香姐姐——那时他五岁。
他其实有些迷糊了,已记不清是先看到这本书还是先看到同名电视剧,总之他
立刻被这完全新鲜的事物迷住了。这个新鲜事物就是——当时早已风靡整个华人世界、突
然间席卷大陆的武侠小说。
这本书的名字叫作《射雕英雄传》,那个女主人公叫做“黄蓉”。
他从此陶醉于这不仅仅是成人的童话里,如痴如醉,他的世界观的形成多少受
了它的影响、尤其是颠峰之作《鹿鼎记》的影响。既然武侠的最高境界为非武侠,那人生
呢?他找到了对自己性格的最好支撑:做人的最高原则便是无原则。
还有一个影响是:短短半年,一直是1.5视力的他戴上了眼镜——他不得不躲在
被窝里用手电筒看武侠小说以逃避父亲的灯火管制。
他如父母之愿考上了那重点中学的高中,当然,他也是有些高兴的,因为又有
两个新朋友走进了他的人生:东和元。其实他们最初的接近只是因为他们彼此顺路,正好
作伴。
东是个胖子,他自幼对胖子就有特殊的感情,难怪他对陈矩念念不忘,可能是
在其身上看到东的影子吧。
他觉得胖子是天生的喜剧人物,他讨厌悲剧,自童年时看了那部印度老电影《
忠诚》,陪大人们流了一大把的鼻涕眼泪之后,他再也不愿看悲剧故事了,这也是小说《
红楼梦》与《红与黑》他看了几遍都没法看到结尾的原因。
其实《忠诚》不是悲剧片,至少结尾是喜剧的,那个误会妻子很久的丈夫最终
认识错误而破镜重圆,但真实的人生中有多少可以破镜重圆,酸甜苦辣的人生只有1/4是甜
的,人又何苦自寻烦恼,还制造那么多悲剧故事赚大众的眼泪,哭得还嫌不够么?他喜欢
笑,即便在内心最悲苦的时候也含着泪笑,笑面人生是他坚守的处世之道。
所以,他充分利用自己的笑细胞与东的喜剧效果,经常在班上的文娱活动中表
演小品,也算是开辟新的出风头场合吧。他俩后来还参加了全校文娱晚会的节目竞选而最
终落选,他一直认为他写的那个针砭学生作弊的剧本是他少年时最有代表性的文字成就,
可惜后来遗失了。表演的时候很轰动,他觉得落选的原因是题材的敏感,但他发誓自己一
定会登上学校的那个大舞台。
他的誓言很少落空,不知是上帝的关照还是他的运气,霹雳舞旋风般地出现了
,以另类前卫的特点征服了大陆千万青少年的心,天生是弄潮儿的他立刻赶上这个潮流,
用从老妈处骗来的钱交了学费,利用晚自习之际逃课去学霹雳舞。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老话真的不假,他没日没夜地苦练,完成了
几乎不可能的体质转变,两个月间,毫无武术根基的他竟然学会了只有武术、体操运动员
才能掌握的各种高难度技巧。课余时间,他不无炫耀地在同学们跟前卖弄那电闪雷鸣般的
舞姿,不时串以180度大劈叉、下腰、空翻等惊险动作……面对女孩子们的尖叫,他嘴角泛
出不羁的微笑,很快声名大噪。
在百年校庆之际,他如愿以偿地登上那座大舞台的中央,让所有的掌声响起来
……叛逆征服了正统。
元却是个正统的学生,在他眼里,元是个遵守规则的好孩子,跟他简直是两个
世界的人,他们的关系仅止于顺路而已,直到那一日,班上那个仗着父母是学校老师的小
霸王又在欺负一个弱同学时,元挺身而出。看着戴高度近视镜、身材瘦高的元将那小霸王
打得落花流水,鬼哭狼嚎,他目瞪口呆,看到了元真性情的一面,自此,他把元当作了真
正的朋友,一种似淡如水、实浓于酒的朋友。
眼前的秦桧,他不无遗憾地想,若不叫秦桧多好,他蓦地警醒,这样下去跟大
汉奸成了朋友也未必哩,他突兀地冒了一句锋芒之语:“未知上岸后秦大人打算如何处置
明日?”正一副推心置腹之态的秦桧顿时语为之结,这如何回答,总不能说出“交出和氏
璧就放人”的心里话,秦桧打个哈哈:“到时……自然……”却怎么也“自然”不出个所
以然来,秦桧大概想不到一心笼络的人正转着刺杀其的念头呢,左右顾而言他:“明日,
看那晚霞,正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秦桧,现在就是你的‘夕阳、黄昏
‘了!”他在心里念道,终于下定了杀秦桧之心。
自此,他心定如石,开始捕捉刺杀秦桧的机会,机会是有,可都不是一击必中
的机会,直到他无意中得回小刀:他将所钓的鱼送到后舱给兼任厨娘的兴儿烹饪时,免不
了受到一番调戏,他本欲放下便走,却眼前一亮,那把去鞘的银色小刀正混在菜刀等厨房
用具一起,想来明珠暗投,也作了厨具,他心念顿转,装作脚底不稳地往兴儿身上倒去,
在少女借机大发嗔嗲的混乱之中,小刀儿已到了他袖中。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他耐心地等来了一个最合适的时机——到达彼岸的那一
刹,这正是所有人最放松的时刻。
众人都站到了船头上,看着故乡的土地越来越近,一脸新奇与兴奋的楚月与盛
装的王氏站在中间,翁顺与砚童、兴儿站在右首,而秦桧自是不会冷落了他这个活宝贝,
与他并肩而立于左首,大谈江南的风土人情。
最妙的是,身为北人的高益恭没有归乡的心情,独自留在了座舱内。他知道从
座舱的角度可以看到他的一举一动的,分外小心。
他微侧一下身体,高益恭已看不到他藏着小刀的右手,心脏跳得厉害,他看着
秦桧一张一合的嘴,心想自己是切其喉咙还是刺其心脏?
他的手心开始冒汗,最终选择了心脏为攻击点,因为切喉咙的动作过大,会惊
动高益恭的,刺心脏么,虽然秦桧已穿上了厚袍,他还是有把握一刺而入,毕竟有沙场实
战锻炼出的自信。
“秦大人,对不起!”他道出此刻的真心话——为自己的恩将仇报,秦桧表情
一愕,他话音甫落,小刀无声而出,捅入秦桧的心窝!
--
留得残荷,听血如暴雨……Si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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