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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emanuel (小飞象★傲雪飞扬), 信区: Fantasy
标 题: 吸血鬼黎斯特-第一部(3)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03月13日23:28:31 星期四), 站内信件
3
我的身体渐渐康复,杀狼事件的记忆尽量屏除脑海,母亲说的话却铭刻心底。
我思索她所说:“完全被吓坏了”的话,我不全明白那是怎么回事,只觉得她的话
正好说出事实。如果我是垂死之人,感觉大概没什么两样;比起来,在山上屠狼恐
怕还好过一些。
不仅如此,她一迳默默承受在家里的不快乐;虽然她跟我一样的憎恶古堡里郁闷无
望的生活。如今,在生了八个孩子,死了五个仅仅存活了三个后,她却命在旦夕,
一生即将宣告结束。
我决心振作起来,好让母亲开心一些,偏偏就是办不到。想到她时日无多,我简直
无法忍受;只能躲在房里踱过来踱过去,关在房里吃送来的饭,却一直提不起劲儿
去面对她。
那个月底,古堡突来的访客却把我拉出房间之外。
母亲进来说,村里的商家为了感谢我的杀狼壮举,特别前来拜望,我必须亲自接待
。
“哎,去他妈的!”我口出粗话。
“你非下来不可。他们是来送礼,你必须一尽领主之责。”
我讨厌这一切。
勉为其难来到大厅时,发现所有来客我全认识,村里最有钱的店老板也赫然在座,
所有人都盛装而来。
其中只有一个打扮浮夸的年轻人,我没有马上认识出来。
他大约和我的年纪相仿,个儿相当高,我们目光相对时,我想起他是谁了。他是尼
古拉斯,布商的长子,曾经到巴黎去念书。
他还真不一样了。
身穿玫瑰红镶金的华丽织锦外套,脚趿金跟便鞋,衣领加上一曾意大利蕾丝花边。
只有头发跟从前一样,乌黑卷曲,只不过系着一个丝结在背后,看上去挺孩子气的
。
这正是巴黎的流行款式。而流行的快速递嬗,一如驿站车来车往。
站在他面前的我,却穿着破旧的毛衣,磨损的皮靴,污黄的蕾丝更不知修补过多少
次。
由于他看上去乃镇上的代言人,我们彼此鞠躬如仪。他打开黑斜纹棉布包裹,取出
一件镶毛里的腥红天鹅绒披风,多么艳丽的衣服呀!当他注视我时,眼睛炯炯发光
,让人忍不住觉得他是来觐见君王!
他诚挚地说:“爵爷,微薄之礼请您消纳。披风的毛里乃选自你所杀的最好狼皮,
以后寒冬出门狩猎,穿上去即挡寒又正适合您的身分。”
他的父亲,随着送上一双黑色带毛里小羊皮长靴说:“这双也是,爵爷,打猎穿的
,爵爷--”
他们的诚意深深打动了我。这些店老板的财富,我只能在梦中才得以想见,他们竟
对我这么慷慨有礼,这么客气尊敬。
我收下披风于皮靴,同时也以从未有过的礼貌,向他们深切致谢。
我的背后传来大哥奥格斯丁的语声:
“这下好了,他更要胆大妄为啦!”
我满脸通红,在这些来客的面前恶言相向,简直太过分了。视线瞥向尼古拉斯时,
他的脸上却只见款款深情。
在离去前的轻吻时,他附在我耳边轻轻说:“爵爷,我也曾经胆大妄为!改
天,请容许我再次拜访。届时,您肯告诉我如何以一挡八的经过吗?只有胆大妄为
的人,才能做出胆大妄为的大事呀!”
从来没有商人跟我如此说话,那瞬间,我们恍若回到少年时期,我旁若无人的大笑
;他的父亲有些失措;我的两个哥哥停止窃窃私语;只有尼古拉斯,一直保持着巴
黎人的从容微笑。
访客离开后,我拿着腥红天鹅绒披风和羊皮靴走进母亲房间。
她一边懒懒地轻梳头发,一边仍在看书,从窗子透进的微弱光线中,我第一次看到
她头上长出的白发。我告诉她尼古拉斯所说的话。
“为什么他自称胆大妄为?”我问道:“他的话好像别有含意。”
母亲笑了。
她说:“他当然别有含意。他曾经玷辱家门过呀!”她放下书本直直瞅我:“你知
道他自小受到教育,刻意模仿贵族行为于生活。在巴黎学法律的第一学期,却疯狂
爱上了小提琴。好像他听过一个意大利名师演奏,这个名师天才横溢,以致传说中
,他乃出卖灵魂给魔鬼以换取才气的。尼古拉斯骤听之下,竟放弃一切跟从莫扎特
学习音乐去了。他卖光所有的书,天天练琴,弄得考试也不及格。他希望成为音乐
家,你能想像得到吗?”
“他的父亲一定抓狂了!”
“当然。他甚至砸碎了乐器!你是知道的,一件昂贵的货品,对布商如他意义何等
重大。”
我微笑起来。
“尼古拉斯现在没小提琴了吧?”
“他还有一把,他卖了手表,迅速跑到克莱蒙郡买了另一把。他的确是胆大妄为。
最糟的是他的琴还真拉得蛮好!”
“你听过?”
她对音乐懂得不少,在那不勒斯时,是跟着音乐一块长大的。不像我只听过教堂合
唱,还有市集的演出。
她说:“在星期天做弥撒时曾经听过。他在布店的楼上房间演奏,谁都听得见的。
他的父亲还恐吓要打断他的手呢!”
布商残酷的说法使我抽了一口冷气。我已为尼古拉斯着迷,他的执著行径,令我倾
慕不已。
“可惜他绝不可能成为名家啦。”母亲接着说。
“为什么?”
“他的年龄已过。一旦过了二十岁,你就很难再学好小提琴。不过,我又真懂得多
少?他拉的琴已够神妙,何况他也许能出卖灵魂给魔鬼呢!”
我有些不自在地笑着。这听来太神奇了!
“你为什么不到城里去,跟他做做朋友呢?”她问道。
“我干什么要去?”我反驳着。
“黎斯特,你真是的!你哥哥会恨得半死,而老商人会欣喜若狂,他的儿子竟能和
侯爵之子在一起。”
“这不成理由呀!”
“他曾去过巴黎呀!”她说着,瞅了我好一阵子,然后视线又回到书上,有一下没
一下地梳起头发。
我注视着她的阅读,心里至感懊恼。我好想问她身体怎么了,咳嗽是不是还那么糟
?可是却不敢提起这个敏感话题。
“去找他聊天,黎斯特。”她望也不望我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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