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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pivilion (亭在远方), 信区: Fantasy
标 题: 风暴之国度 第一卷 冰泪石中的火焰 第三章 旅途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Fri Mar 25 18:35:14 2005), 转信
“真的没了,不是你偷藏起来?那么一大袋面粉啊!”
欧帕斯拎着布袋的一角在风中抖动,对于这个无声的回答凯森尴尬地避开视线。从伊
涅尤瓦村出发已经十天了,一路上他们都用平底锅烤饼吃。每天早晨,欧帕斯都会准备好
一天的份量,然后一次烤妥,但凯森这个饕餮毫不节制,十几块饼中午不到就全光了,欧
帕斯只好重新来做,后来干脆什么时候饿了再就地架锅,通常挑出的面粉用完时,欧帕斯
只能吃到最后一块,幸好他胃口本来就不大,不然肯定顿顿挨饿。
“为什么你不是法师,如果是那就好了,兴许能变出吃的来。”每当走头无路时,凯
森就会强词夺理,也不管内容多么荒谬。跟他时间长了,连欧帕斯都锻炼出舌锋来。
“是啊,是啊,烤食人魔大餐。”说这话时眼睛是望向脖子以下部分的。
“嗯,嗯,”干咳了几声,故意不屑地说“那是你消化不了的。”
“我说凯森啊,嘴硬是没用的,倒不如想想如何解决实际问题。”
小声咕噜着“实际问题,实际问题”,凯森站在大路中间向四周远眺。他们所处的位
置是科穆宁帝国中部的丘陵地带,虽然是去德瑞芬的捷径,但某些区域人烟稀少,相当荒
凉,两人连续走了四天没看见半个村庄,现在食物告罄,只能勉强支撑一两天,如果仍得
不到补给,那情形就十分糟糕了。
“假如撞见只野兔,哪怕瘦也好,”凯森咽了口吐沫,感叹似的摸着自己的肚子。“
能让我吃饱,我愿意相信任何一个神。”
“哎呀,你这话好危险,单单只求食欲,就能发动战争。”欧帕斯一本正经地说。
“战争?”有些不信“你说来听听。”
“古时候有个王国,所有的人都是大老粗,不去计较别的,每天只为食物你抢我夺。
有一次国王丢失了块煎饼,比王冠不见了还着急,于是下令全国搜查,调查下来是被一个
领国的外来客偷走了,国王大发雷霆,当即要大臣起草国书,声明领国不交出贼就宣战,
恰巧的是那人正好是领国的国王,于是两国打起来,打得天昏地暗。两个国王在战场上见
了分外眼红。国王就问‘你们国家没煎饼吗,干吗跑到这里来偷’,领国国王理直气壮地
说‘我们面粉没了’,国王再问‘面粉没了是理由吗’,领国国王不甘示弱地回应‘你为
块煎饼发动战争算是理由吗’,两人都气不过了,你抓我衣服我扯你头发地打起来,结果
都死了,两国人民也伤亡惨重,后来就订了条规矩,凡是偷吃饼的人必须下地狱,国王也
不例外,凡是只为吃饼而把面粉用光的人,就罚他饿一辈子。”
听到这里凯森才感觉出含义来,他脸涨红了,凶神恶刹般的说:“我明白了,你是绕
着弯骂我啊,现在这里没别人,干脆我煮了你吃。”
他的话没说完,欧帕斯已经逃开了,凯森原想追上去,但跑了几步就停下,因为肚子
已经饿了,再做激烈运动,不是更难受吗!
结果,他们一前一后走了相当远的距离,在中午时翻过一处初雪覆盖的小山丘,低缓
的地势向西一直延伸到五里外一条北去河流的河滩才逐渐消失,这条并不宽阔的河流已然
冻结,看来踏冰过河应该不是问题。
他们加快速度,凭目测选择最短的路径,在山丘腰部稀疏干枯的荆棘丛中开辟道路。
缓缓地下到岸边后,两人都精疲力尽,欧帕斯觅了块干净的场所席地而坐,凯森则四脚朝
天地躺下。
“好不容易遇到一条河,这附近肯定有村庄。”凯森的话里却没有半分欣喜。
“那,你说会在哪里?上游,下游,还是对岸”这就是问题所在了。
“用猜得吧!不过这也不行,已经没力气再走了。”
“那当然,一天没吃东西,现在连草根我都能吞。”欧帕斯抓了一把雪在手中,似乎当成面粉,连眼神都变了。 “要是能飞到天上看看,就知道哪里有人了。”真是好主意。 “啊,对了,或许是办法!”欧帕斯兴奋地跳了起来。 凯森惊讶地张开嘴巴,用看怪物的眼神扫着欧帕斯。“你该不会说自己能飞吧!” “不是我能,是我召唤的宠物能,”欧帕斯手舞足蹈。“应该能招个会飞的出来。” 凯森却稀里糊涂摸不着头脑。“你到底在说什么啊?” “嗯,嗯,这个是魔法啦!”欧帕斯是想很认真说,但表情却严肃不起来。“初级魔法,咒法系和召来系的寻找魔宠,虽然不能具体指定召唤出来的生物是什么,但还是可以简单描绘一下轮廓。” “等等,难道你想告诉我,你还是魔法师?”凯森一副难以置信的神情。 欧帕斯先点点头,然后又摇了摇。“我自己也不清楚。” “这叫什么话,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既然你说能施法,那还不是法师!” “但不同啊,我只是凭直觉施法,不像法师之前还需要预做记忆。”他显得很迷惑。 “主祭大人说我一出身就具有这种能力,古时候像我这样的都被称做术士。” “哇!简直太棒了,这不是好事吗!你说术士?” “对,就是这样定义的。”欧帕斯拣了根细枝条在雪上把这个词拼出来。“不过,我的魔法是通过自身领悟得来,无法从卷轴上学习,所以掌握的数量比较有限,运气好还行,但未必都很有用。” “你刚才说的什么寻找魔宠,以前都没试过?” “一直都没觉得有用,不过现在需要。”他踮了踮脚尖,在地上划了半个圆圈。“那还是让我先完成吧!” 欧帕斯在地上铺好羊皮垫,然后退后几步开始念咒,他的双手交叉仿佛在祈祷,又渐渐 拉开做了几个快速而奇妙的小幅度动作。他吐词的中间部分,是很普通的现代语,所以凯森听得懂是几个限定大小和生物范畴的单词,接着那块羊皮垫竟如同活体般跳动,仿佛在舞蹈,随着欧帕斯声音的提高,羊皮垫的颜色也同时发生变化,原先的浅黄被紫色取代,从中心长处肉样的花苞,在增大到相当程度后突然绽放,如同鲜花盛开,一只银色皮肤花猫大小的有翅动物出现在面前,那不是羽翅而是皮翼,这小动物就像是缩小版的翼龙一样。 那只小动物摆摆尾巴睁开眼睛,一下子就飞到欧帕斯的肩上,它似乎很满意,用长着肉冠的头在欧帕斯脸上蹭来蹭去,动作很是亲热。 “这是什么动物?”凯森伸出手想摸摸,但小家伙转过头来虚咬一口,吓得凯森赶忙缩回去。 欧帕斯抓住小家伙的脖子轻轻拎起来,小家伙乖乖地收起双翼,还吐出舌头做鬼脸。 “是妖精龙,一种外生界的魔法动物,我也没想到把它招来。” “你以前见过?” “第一次,以前听都没听过。” “那你怎么知道。”凯森有种“你想骗我啊”的表情。 欧帕斯一松手,小家伙就绕着他的身体飞起来。“因为一旦受我的召唤,就与我的生命联系在一起,所以心灵相同,它是什么生物,有什么特性,我自然而然就清楚了,而且,我要它做什么都不用开口,例如......” 凯森还在想着例如什么,小家伙就在他脑袋后面啄了一下,他立刻知道自己被耍了,气得头顶上直冒白烟,所以迅速地抬手向后一抓,但是伸出一半的时候,就僵在半空中,如他所看到的,没错,那只小家伙凭空消失了。凯森愣了一会,之后就去欧帕斯的身后找。 “你认为我长出尾巴了吗?” “我怀疑你真有一条尾巴,但那东西哪里去了?”凯森眼里凶光直射,看来欧帕斯如不快点回答,就会被他攥住脖子。 “好,好,我告诉你,还在原来的地方。” “别骗我,那只有空气。” “是吗,你揉揉眼睛再看。”那是恶作剧般的声音。 奇迹般的,小家伙再度出现,的确没离开位置,在空中扇着翅膀,尾巴一左一右动着。 “斯派达尔老弟,还真是神奇啊!” 欧帕斯哆嗦了一下,一旦凯森不用名而用姓称呼自己,那保准是预备给自己几拳,虽然一定会手下留情,但肯定还是会痛的。 “去,飞过去给凯森叔叔瞧瞧。”欧帕斯故意发出声音,看来是魔宠是被他出卖了。 妖精龙飞到凯森鼻子前面,用头拱了拱,那动作很可爱,凯森伸出手指挠了挠它的下 颚,小家伙似乎很享受,发出“咯咯”的声音,眼睛里好像有七彩的光在流动。 “它该不会是在笑吧?”凯森看来没什么火气了。 “我想被你猜中了,好,我决定就叫它伊恩。”欧帕斯很了不起地说。 “马马虎虎。” “什么马马虎虎?” “马马虎虎的名字,马马虎虎的主人。” “算了,我也不指望你欣赏。” ****** 伊恩在天上带路,两个男人被牵着走。这实际上是借助召唤魔宠,取得感观上的一致,也就是说伊恩所见,会直接反映在欧帕斯的脑中,如此一来,周围方圆百里都能一览无余。因此当一座城镇从地面上突起,他们也不能简单地归于好运了。 修勃朗是中部丘陵最大的城镇,从此折道向南将进入平原地带,对于走出丘陵的人而言,这是洗脱跋涉之苦的乐园,相反而即将展开远行的人,会是最后的作乐场所,所以无论世事变幻无常,只要有贸易,修勃朗始终兴盛繁荣,迎接每一个远道而来的客人。 在一大片乌云笼罩旷野的天空前,欧帕斯和凯森来到了修勃朗城。 实际上,他们这纯粹是意外,按照原先的计划,修勃朗并不在设定的路线上,而是远远地偏向南方,现在这种情形说明,早在两三天前,他们就已经走错路了。 “不能怪我吧!”领路的凯森一副委屈的模样,欧帕斯则是不怪你怪谁的表情。 他们沿着一条相当宽阔的街道往里走,在市政厅前的公告栏边停了下来,门口站岗的持戟卫兵好奇地打量他们,因为一个战士一个牧师的组合,怎么也不像是合格的冒险队,而那个牧师肩上的动物,似乎还从没听人提过。 “看到没有,凯森,那公告上说,西边的商道有大批巨魔出没,市政厅正准备组织军队讨伐,所以劝诫往这个方向走的旅客暂时留在城里,或者换走南线,等巨魔被消灭后,再继续通行。” “这妨碍了我们,是吗?”凯森心不在焉地说。 “如果你没带错路,原本不会碰上。但我们还继续走下去,就得考虑这个危险了。” “唉,是的。现在我要找家旅馆吃饭!” 欧帕斯深有同感地点点头,随即向那个一直注意自己的士兵询问 “对不起,请问离这里最近的旅馆在哪里?” 作为值勤的守卫本不应理睬任何无关者,可这一个因为好奇心,不知不觉就做了回答。“这边路一直走到拐弯处,蓑羽鹤旅店,说是哈德让你去的。” “啊,谢谢!” 蓑羽鹤旅店有一个很大的招牌看板挂在外面,老远就能看见字样,非常漂亮的花体字,边上还绘有云层图案。 他们走向那个旅馆,这是红砖结构三层楼的房子,当街开的窗户上镶着玻璃,这说明内部的装饰一定也相当奢华。在科穆宁帝国,普通人家采光都是用天窗,一般有窗子的也多数用云母片,这里在临街的窗户上安置玻璃,也可以说非常有勇气了。 在门口侍应的引导下,两人进入大厅,这是一个很宽广的空间,天花板上挂有巨大的吊灯,四周的墙壁上支出烛座,靠门的位置摆着花纹精细的搁物架。 “两位打算先用餐还是安排房间?”一个火红头发身材苗条的年轻女孩很客气地说。 “吃饭”“先用餐”几乎是异口同声。 那个女孩微笑着带他们去餐厅。餐厅的墙壁上展示了多幅当地的风景油画,可饥肠辘辘的两人根本没工夫欣赏,刚一坐下就迫不及待地点菜。 “刺柏子酒,番茄汤,白米布丁,鸡肉,炸牛排,煎洋芋。” “好的,”女孩对着欧帕斯说“您要点些什么?” “煎蛋,什锦面包,就够了。对,请为它准备些肉丸。”欧帕斯指了指舒服地趴在自己腿上的伊恩说。 出于礼貌年轻女孩刚才都没问,现在还是忍不住凑上前仔细看。 “这个小动物是?” “我的宠物。我们都很饿,请快点好吗!啊,还有,是哈德叫我们来的。” “哈德!”漂亮女孩脸红了。“好的,马上。” 酒是最先被送上来,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就凯森一个人喝。欧帕斯观察着所处的环境,感叹似的说“尼科波里城的豪华餐厅也不过如此吧!” 这里雕有鸡冠花的白蜡木餐桌上铺着紫色的滑布,细银制的作料瓶.镀金的盐瓶和圆雕饰壶嘴呈天鹅颈形的酒壶放在一个可以旋转的托盘上,连凯森手中的酒杯都是嵌丝玻璃的。 “啊,食宿的价钱一定很贵!” 幸亏附近没有其他客人,不然真丢脸。但欧帕斯的的确确有些后悔了。 “其实你很有钱啊!”凯森不解地问。 这次临出发前,鲁夫斯给了欧帕斯相当巨额的金币,原来盖恩神庙的穷一直是种掩护,不想因强盗的觊觎而惹来麻烦,所以鲁夫斯很慎重地保密,连欧帕斯都蒙在鼓里。 “不是这么讲,主祭大人还在埃塔受苦,我却大手大脚地花钱,不有些过分吗?” “欧帕斯,有些事是无法改变的。”凯森很伟大地说。“你要顺其自然,不要想太多,吃完了就上去吧!终于有软绵绵的床可睡了。” “你就知道吃和睡。” 蓑羽鹤不但装璜漂亮,菜也是一流,欧帕斯和凯森狼吞虎咽地全吃光了,使不远处穿着整齐礼服的侍应生不由得直皱眉,如此精美的食物细嚼慢咽才合适,那两个人干脆用手直接抓着吃,不免有种暴殄天物的感觉。 洗完澡之后,两人被领进房间。 在这个旅店中没有普通间,他们只好订下两张床的贵族套房,一天要十个金币。欧帕斯原来是想出去换家便宜旅店,可一打听因为巨魔出没商道的缘故,多数旅店爆满,很难保证搬出蓑羽鹤是不是就意味着露宿街头,欧帕斯只能屈服,喋喋不休地嘀咕着,使凯森有种用拳头塞住他嘴的冲动。 虽然才天黑不久,两人已在又厚又软的被子里躺下,伊恩睡在的枕头旁,但它很快就钻到欧帕斯怀里去了。 在熄灯前,欧帕斯似乎听凯森说了一句。“我好像又饿了。” -- 我一直觉得,世间的一切早有安排,只是时机没到时,你就不能领会,而到了能够让你领会的一刹那,就是你的缘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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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唱一首歌,古老的那首歌,我轻轻地唱
你慢慢地和,是否你还记得,过去的梦想
那充满希望灿烂的岁月你我为了理想
历尽了艰苦,我们曾经哭泣,也曾共同欢乐
但愿你曾记得我们曾经拥有闪亮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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