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ory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sdklz (山东半岛), 信区: History
标  题: 刘 连仁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Sat Dec 22 19:40:34 2001) , 转信

1944年10月在他的家乡————山东省高密县井沟乡草 坡村(原
属诸城县)被日军抓到日本北海道一个煤矿当矿工。1945年逃 出牢笼,躲进深山老林
。十三年中受尽非人的奴役,过着穴居山野 、“茹毛饮血”的悲惨生活。刘连仁是被侵华
日军根据1942年 11月27日日本内阁会议决定的强迫中国人进行奴役的所谓“移 
入华工方针”劫掳到日本的中国平民。刘连仁回国后坚决要求日本 政府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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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http://bbs.hit.edu.cn [FROM: 172.16.6.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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