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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zcm (西门吹血##杀了你好么?), 信区: History
标 题: 统一与分裂-第一章-第一节〖2〗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Wed Oct 11 16:59:40 2000), 转信
胎死腹中的五服制
在《禹贡》中还记载了一种“五服”制:
五百里甸服,五百里侯服,五百里绥服,五百里要服,五百里荒服。
根据这样一种国家模式,在王报居住的京城往外,第一等是甸服(以农业为主
的直接统治区),第二等是侯服(诸侯统治区),第三等是绥服(必须加以绥抚的
地区),第四等是要服(边远地区),第五等是荒服(蛮荒地区)。
如果说,九州制因为是以名山大川为主要界限,所以还能使人相信为实际行政
区域的话,五服制这样四四方方二千五百里的划分就难以自圆其说了。连宋代的儒
家学者蔡沈在给《尚书》作注释时也不得不指出:“尧的都城在冀州,冀州的北界
在今河北北部和内蒙古南部,恐怕不会有二千五百里。即使算到这么远,也都是沙
漠不毛之地了。而东南最富庶的地区反而被列入要服和荒服(离冀州一千五百至二
千五百里),根据地势来考察,简直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但是一五服制中有一点却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在生产力低下、运输相当困难
的情况下,王(天子)对臣民的贡品的征收不得不随距离的远近而改变。例如在天
子直属区“五百里甸服”的范围内就规定了五种不同的纳贡标准:一百里内割下来
的作物连穗带秆起交,二百里内只交谷穗,三百里内交谷子,四百里内交粗米,五
百里内交精米。实际实行的制度虽不可能如此刻板,但运输能力显然是必须考虑的
因素。
九州制是对未来的设想,五服制却是对过却的理想化。因为在西周和以前虽然
采用类似的分等级统治体制,却并没有把每一等级固定为五百里,实际上也不存在
这样的可能。所以五服制虽见于《禹贡》,却从来没有哪一个君主或政治家有意实
行过,只能胎死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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