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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二、后世有关“封建”与“郡县”的历史争论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Wed Apr 13 16:18:57 2005), 站内
二、后世有关“封建”与“郡县”的争论
封建的废除及其反动
古人一般以郡县制与封建制对称,认为秦始皇灭六国之后“废封建”而“行郡县”,
取代分封制的是郡县制。郡县制即是由中央政权挑选和任命地方官吏,并定期予以考核、
升降或更换的制度。这样,郡县制就意味着在两个方面与封建制相对立∶第一是打破分裂
割据而实现统一,加强中央集权和君主权力,第二是打破权力、财富、名位的世袭制而建
立一种人员流动的官僚体制。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废除了封建制,但郡、县的制度则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就产生了,所
以,吕思勉说∶“故谓秦人行郡县,不如谓秦人之废封建之为得当也。”xxxiV 有些学者
认为县起源于春秋时代,甚至西周就开始有县了,但杨宽指出,春秋的县和战国秦、汉的
县性质不同。春秋时楚、晋、秦三国的县具有国君直属的边地军事重镇的性质,国君任命
的县的长官是可以世袭的,如楚的申县,晋的原县,继位者都是原县长官的儿子。xxxV
另外,开始郡的地位要比县的地位要低,所以赵简子在作战时宣誓说∶“克敌者上大夫受
县,下大夫受郡。”xxxVi 县之设,多由于吞并他国,而郡之设,则多由于开拓荒地。郡
面积比县要大,但地广人稀,后来随着人口蕃殖,就在郡下设若干县,产生了郡、县两级
、县统于郡的制度。
秦吞灭六国,丞相王绾等向秦始皇建议分封诸子,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
无以填之”,秦始皇让群臣讨论,大多数人赞成,延尉李斯反对,认为周初分封子弟同姓
很多,但后来却疏远了,互相攻击讨伐如仇敌,周天子也无法禁止。现在海内已经都是郡
县,诸子功臣可以赋税厚加赏赐,较易控制,这才是天下安宁之术。秦始皇听从了他的意
见,于是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来博士淳于越又建议分封,理由是如果仅皇帝一人有海内
,而其子弟为匹夫,若有权臣,则难以相救,需师古以治,方能长久。此议又被李斯驳回
,并引起焚书。xxxVii
这是一个我们熟悉的故事。后来的历史发展,按吕思勉的意见又有过四次封建的反动
∶xxxViii 第一次是秦楚之际项羽尊楚怀王为义帝后的分封,这次为时甚短。第二次是汉
初刘邦封七个异姓王和九个同姓王,异姓之王除长沙王外都旋踵而亡,同姓王则酿成后来
的七国之乱,七国乱后,诸侯被摧抑,不能够自己治民补吏,仅“衣食租税而已”,后武
帝又用主父偃之议,令诸侯将其邑推恩分子弟,实现了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之策,
诸侯名存实亡。第三次是晋朝有鉴于魏对宗室少恩而寡助,又想众建亲戚,以为屏藩,结
果导致八王之乱,兄弟自相残杀。第四次是明朱元璋定天下,封诸子三十九人,使设官属
,傅相,置卫兵,但诸王不得干预政事,封建实已成强弩之未,而清初之封三藩,只能算
是权宜之计。至于历代其他时候的封建子弟,则大都只不过是以爵名受廪禄而已。
封建与郡县之争
所以,秦以后的封建比之于西周的封建,只能说是一些回光返照,一点历史的惰性。
但是,由于在我们的文化传统中有崇敬经典,仰慕古代的一面,所以又时有学者士人,或
不满现状,或激于世变,主张恢复封建古制,这样就和反对者构成了一种历史上的封建与
郡县之争,我们可以分别地考察一下他们各自的理由∶
魏文帝时,虽然分封了诸王,但实际上等于禁锢,诸王行动都不自由,连衣食也受到
监视,“求为匹夫而不可得”∶所以,后来有宗室曹元首上书,认为魏尊尊之法虽明,亲
亲之道未备。古代分封是由于先王知道“独治之不能久也,故与人共治之”,“兼亲疏而
两用,参同异而并建,是以轻重足以相镇,亲疏足以相卫”,形成相互间的权力制衡。并
追叙周以下六代,认为周代能长久是因为封建,秦速亡则是因为不封建,西汉封建使诸吕
不能成事,但是“高祖封建,地过古制,大者跨州兼都,小者连城数十”,开始分封过宽
,后来又裁撤过激,遂激起吴楚七国之乱,之后削藩弱候,致使新莽篡权时汉宗室也来歌
功颂德,这是不得已也,“岂不哀哉!”现在魏宗室又是如此“权均匹夫,势齐凡庶”,
甚至不如凡庶,其他贤人,还可超拔为“名都之主”或“偏师之帅”,而宗室有文者必限
于“小县之宰”,有武者必限于“百人之上”,再有才也不能用。而封建子弟犹如植树,
“枝繁者荫根,条落者本孤”,并且,“为之有渐,建之有素”,“树犹亲戚,土犹士民
,建置不久,则轻下慢上”,所以,封建还必须早为着手。xxxix
曹元首身为宗室,有切肤之痛,所以这篇《六代论》是一篇相当认真的为封建制的辩
护辞。时势已变,他早已不敢想望周代的封建,甚至也不敢想望汉初的封建,而更象是为
宗室子弟争一份平等的发展权。晋时又有陆机著有《五等论》,也是为封建的五等爵位制
辩护,此文除援引历史外,主要的理由是郡县官常换而五等侯持久,而企图进取升迁是“
士子之常态”,“修己安人”则是少数“良士”才能达到的,人的“进取之情”甚锐,而
“安人之誉”来得却甚迟,所以,官员只要能迅速得到升迁,即使侵害百姓也在所不惮。
五等侯则不然,他们知道封国是自己的土地,其中的人民是自己的人民,“民安己受其利
,国伤家婴其病”,所以,“为上无苟且之心,群下知胶固之义”。xl
总的说,魏晋南北朝时期虽然有这些议论,社会性的封建也很发展,世族大姓在社会
上势力强大,甚至一度在政治上能与皇权抗衡,如东晋时的门阀政治,曾达到过“王与马
,共天下”的程度,但这种权力的世袭是由下面起来的,自上至下的封建诸侯则始终受到
限制。
至唐代,李百药的《封建论》,颜师古的《论封建表》虽有折衷之意,但基本倾向是
反对封建的。李百药对周秦以来的历史提出了一种不同于曹元首、陆机的解释,他认为,
周封建数世之后即“王室浸微,始自藩屏,化为仇敌,家殊俗,国异政,强凌弱,众暴寡
”,“春秋二百年间略无宁世”,这是由于“封君列国,藉庆门资,忘其先业之艰难,轻
其自然之崇贵”,所以“世增淫虐,代益骄侈”,而“内外群官,选自朝廷,擢士庶以任
之,澄水镜以明之,年劳优其阶品,考绩明其黜陟,进取事切,砥砺情深”,并不会象陆
机所说那样因进取而“伤民”,而“设官分职,任贤使能”,这也就是“共治”而非“独
治”。“总而言之,爵非世及,用贤之路斯广,民无定主,附下之情不固”,这是“愚智
”都能看清楚的。xli 颜师古认为∶“古今异俗,文质不同,不可空捋虚名,以乖实效”
,所以,大举分封,不仅“于理不合”,而且“制度难成”,故分封“莫如量远近,分置
王国……画野分疆,不得过大,间以州县,杂错而居,互相维持,永无倾夺,使各守其境
,而不能为非,协力同心,则足扶京室”,对各就封之诸子“为置官僚,皆一省选用,法
令之外,不得擅作威刑。”xlii
最著名的有关封建的议论自然当推柳宗元的《封建论》,宋苏东坡《论封建》评论说
;“昔之论封建者,曹元首、陆机、刘颂及唐太宗时魏徵、李百药、颜师古,其后则刘秩
、杜佑、柳宗元。宗元之论出,而诸子之论废矣,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xliii 柳宗
元的高明处在于深探封建制的历史根源直至“生人之初”,他认为∶封建“非圣人意也”
,而是“势也”,即使古代圣王那时想废除封建,也是势有不可。人类之初,与万物皆生
,不能博噬,又无毛羽,要想“自奉自卫”,必须利用各种物质资源,这样社会就有争夺
,争夺不已,就要找明智者裁夺,裁夺不听,就要有制裁力使之畏服,这样就产生了“君
长刑政”。人们离得近的会聚而成群,群体之争危险性更大,这样就会“有兵有德”,争
而不已,各群之长就会找势力更大者裁决而听命于他,这样就有了“诸侯”,如此往上,
还会有“方伯”,“连帅”,最后“天下会于一”,就有了“天子”。这样一级一级的首
领,其有德者,他死了之后,众人会找到他的后代来伺奉,这就是封建等级制以及世袭制
的由来。
这就意味着∶表面看起来,封建是出自古圣王之意,是他主动地不想独享天下,所以
由上而下地分封诸侯,诸侯的权力、财富、名望都是从上而来。但实际上,这后面却有一
种自下而上发展起来的形势使古代君主不能不如此做。自上而下的“封”是自下而上的“
势”支持着的,各种名号常常只不过是对这种事实上的“势”的承认而已。在这里,柳宗
元还敏锐地把握到了一个不仅中国,而且是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即等级分化必然要
从各个原始族群中产生,而且是自然而然地产生。任何文明的早期,都会自然而然地出现
一个渐居于社会上层的少数,并且,这居于上层的不仅是少数,这少数还是世袭的。
但是,后来那种不得不封建的形势发生了变化,柳宗元虽然没有明言这种形势缘何而
变,但指出了周秦以后,封建反成了致乱之由,而不再是太平之基。东周时周已剩空名,
其实丧之久矣,列国纷争,战乱不已;秦“有叛人而无叛吏”,汉“有叛国而无叛郡”,
唐“有叛将而无叛州”,都说明郡县制有利于天下和平,而封建割据则常为战乱祸首。
柳宗元所提出的最重要、也是我们最感兴趣的反对封建制的理由是∶废除封建也就废
除了世袭。在周代封建时期,虽然是“乱国多,理国寡”,但“侯伯不得变其政,天子不
得变其君”,而在汉代的郡县官员“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
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这是从能否替换不称位,不称职者的角度说的,但废除封建世
袭无疑还有更积极和更深远的社会意义∶“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贤者居上
,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这就是孔子“举直错诸枉”的本意。废除封建并不是要
废除等级,而是要废除世袭,变封闭的等级制为开放的等级制。如果天下都是“世大夫,
世食禄邑”,则即使有“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如果说封建
是“圣人之制”,这不是圣人自己与自己过不去吗?柳宗元文以指出封建最初“非圣人意
”始,以指出复行封建将“忤圣人意”终,虽然不离推崇古圣的大道,但主要还是以客观
之“势”的变迁而非主观之“意”的圣洁来解释封建之应废。xliV
自柳宗元之后,一直到明未清初,有关封建的辩论确实不多了。苏轼赞成柳宗元的观
点,只是补充了一条理由∶即世袭制会加剧对世袭爵位的争夺,而开放的官职却不如此。
他说∶三代“至汉以来,君臣父子相贼害虐者,皆诸侯王子孙,其余卿大夫不世袭者,盖
未曾有也。近世无复封建,则此祸几绝,仁人君子忍复开之欤?”xlV
但是,在提升了道德理想主义精神的宋代理学中,亦有学者赞同封建和宗法制,北宋
张载认为∶“‘天子建国,诸侯建宗’,亦天理也。”“宗子之法不立,则朝廷无世臣。
……宗法若立,则人人各知来处,朝廷大有所益。或问‘朝廷何所益?’公卿各保其家,
忠义岂有不立?忠义既立,朝廷之本岂有不固?今骤得富贵者,止能为三四十年之计,造
宅一区及其所有,既死则众子分裂,未几荡尽,则家遂不存,以此则家且不能保,又安能
保国家?”xlVi 南宋胡宏也赞成井田封建∶“井田封国,仁民之要法也。……使太宗有
其臣,力能行之,则唐世终无藩镇跋扈篡弑之祸,而未流终无卒徒扶立疆臣制命之事矣。
”xlVii
朱熹对封建的态度似在两可之间,貌似模棱而实则明晰。他谈到封建的好处,是君民
之情相亲,可以久安而无患,不象后世郡县,一二年辄易,虽有贤者,善政亦做不成,并
且现在州县之权太轻,卒有变故,更支撑不住,以道理观之,封建之意,是圣人不以天下
为已私,分与亲、贤共理。但是,既便是圣人之法,也不可能无弊。如果封建非其人,又
是世世相继,就无法换掉他了,而郡县官员若非其人,却只两三年任满使去,忽然换了好
的来也说不定。使膏梁子弟不学而总是居士民之上,其害也是不浅。所以,朱熹认为柳宗
元所说基本上有道理,而颇不满于胡宏论封建井田之事,认为这些即便是“圣王之制”而
不可非,在今日也恐怕难下手而无法行。另外,朱熹认为治乱关键还不在此,而在人,所
以说“此等事,未须深论。”xlViii
但是,到了明末清初的时候,由于明朝遇到本为其部属,人数甚少的满族入侵,竟然
在短时间内就土崩瓦解,又激起一轮有关封建制的议论热潮。颜元以为∶“后世人臣不敢
建言封建,人主亦乐其自私天下也,又幸郡县易制也,而甘于孤立”,然而,“以天下共
主,可无藩蔽耶!层层厚护,宁不更佳耶!”并且,不封圣后,“使诸圣人子孙无尺寸之
土,魂灵无血食之嗣,天道岂能容耶?”不恩九族,不封同姓,“宗庙其无怨恫耶?”;
不封功臣,“勋旧其何劝耶?”另外,颜元还提出了一个特别有趣的理由∶即便世君如桀
、纣而汤、武革命,由于汤、武本有封国,有兵丁粮食,就不致于扰民,且可一战而定,
而不致连年大乱而伤民。xlix
与颜元、李刚主等更偏于理想,并主复古者不同,顾亭林是一个相当具有现实感的学
者,他曾博览古代经世史文,著有《天下郡国利病书》,又曾实地走访许多名山大川实地
考察风土民情。所以,他虽然深深感到郡县制施行近两千年之后的流弊,却明白郡县制决
不可能复变为封建,他所提出的对策是“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顾亭林认为∶“封建
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所以,有必要“尊令长之秩,而予之以生财治
人之权,罢监司之任,设世官之奖,行辟属之法”,即加强地方政府的权力,调动地方官
员的积极性,比方说在县一级,“改知县为五品官,正其名曰‘县令’。”夫使县令得私
其百里之地,则县之人民皆其子姓,县之土地皆其田畴,县之城郭皆其藩垣,县之仓廪皆
其。为子姓,则必爱之而勿伤;为田畴,则必治之而勿弃;为藩垣,则必缮之而
勿损。”这样,从县令来说是“私”,但所有这些县令之“私”恰恰又是天子所求的“天
下之治”。如此,“则一旦有不虞之变,必不如刘渊、石勒、王仙芝、黄巢之辈,横行千
里,如入无人之境也。”“故天下之私,天子之公也”。天下人各怀其家,各私其子,乃
其常情,合天下之私,恰可成天下之公。l
顾亭林议论的特点是没有那种道德的“臭味”,li 也没有那种复古的热望。他对人
性的估计恰如其分,因而比较起其他对治方案来,可行性较强,但是,他可能还是低估了
中国传统体制“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特点,所以,尽管他所悬的目标并不是很高——仅仅
只是西汉相当有自主权的地方行政或加上世袭,看来也还是很难行于明清之际的中国。
前已述,封建制一方面涉及到中央与地方,统一与分裂的关系,这方面所涉的主要是
政治;另一方面涉及到世袭与选举,封闭与开放的关系,这方面所涉的主要是社会,或者
说社会与政治相交的那一部分。前面顾亭林论封建与郡县的着眼点是在前一方面,而清末
明初另一大儒王夫之论封建与选举则主要是着眼于后一方面。他们的议论也达到了传统对
封建制认识的最高度,我们正好以他们二人作为这一讨论的结束。
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首先从社会历史根源说明,无论封建制的产生,还是郡县制
的出现,以及郡县制取代封建制的背后都各有其历史的合理性。原始人群中产生君长并非
人有意为之,而是不能不如此,人们自然而然地各推其有德长者或功劳大者,最后推出了
“天子”。每个人都想自贵,但最后只有受到众人奉戴者才能真正尊贵,这里面有一种“
公”。久居高位者必熟悉其道,因而就有世及之理。那怕他们的后代时有愚昧且残暴者,
这种情况也还是胜过最初那种“草野之罔据”的无政府状态,这样过了数千年,人们都习
惯于此了。只是到后来才渐渐“强弱相噬而尽失其故”,战国的时候,以前封的诸侯实际
上已所剩无几,几个强国早已分国为郡县并择人而任,所以说“郡县之法,已在秦先”,
秦所灭的只是六国而非三代之所封。如此,郡县制又实行了二千余年而不能改,上上下下
已经习惯于此了,这样一种大势所趋,也就成了一种“理”。
其次,古代只是诸侯世国,而后大夫才“缘之以世官”,这样就“势所必滥”。与“
士之子恒为士”相对的就必然是“农之子恒为农”,然而,“天之生才”并不会选择∶使
士人之后代总是有才而农人之后代总是无才,也有“士有顽而农有秀”的情况,这样农人
之秀者就不会甘心始终屈从于士之顽者,而是会努力翻到上面,这就是“势所必激”。所
以,“封建废而选举行”,后来的太守、县令、刺史,州牧等即便在任职时有过去诸侯的
那种权力,也不可能使其权力世袭、不可能庇护其后代子孙中的不肖者。选举的不慎有时
会使选举上来的守令残害庶民,世袭的权力有时也会使不肖的子孙败乱纲纪,但在这两种
危害中,对民众来说,守令贪残还有希望通过其被罢黜来解脱困境,而于后者就几乎没什
么办法了。所以从天下百姓看,郡县之害还是不象封建之害那么大,后世生民之祸要比封
建时代生民之祸要轻。本来秦始皇是以私天下之心而罢侯置守的,而天却假其私心而行其
大公。使那些“才可长民者,皆居民上以尽其才”,对那些贤而秀者(不管他们出身如何
),皆“奖之以君子之位”,这就是“天下之大公”。lii
顾、王、颜、李之后,有清一代,再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有关封建的言论。至近代,
章太炎晚年曾有总结这一历史之争的一段话,兹引录于下∶
“即如封建之制,秦、汉而还,久已废除,亦无人议兴复者,惟三国时曹元首作《六
代论》,主众建诸侯,以毗辅王室;及清,王船山、王琨绳、李刚主等,亦颇以封建为是
,此皆有激而然。曹愤魏世之薄于骨肉,致政归司马;王、李辈则因明社覆亡,无强藩以
延一线,故激为是论,若平世则未有主封建者矣。余如陆机《五等论》,精采不属,盖苟
炫辞辩,而志不在焉,则不足数已。其次世卿之制,自《公羊》讥议以后,后世无有以为
是者。唯晋世贵族用事,盖数九品中正定人材,其弊至于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自然
趋入世卿一途,然非有人蓄意主张之也。二千年来,从无以世卿为善而竭力主张之者,有
之,惟唐之李德裕。德裕非进士出身,嫉进士入骨,以为进士起自草茅,行多浮薄,宜用
仕宦子弟以代之,此则一人之私念,固未有和之者也。……余意王、李辈本以反清为鹄,
其所云云,或思借以致乱,造成驱满之机耳。以故满清一代,痛恶主张封建、井田之人。
总计三千年来,主张封建、世卿、肉刑、井田者,曹元首、王船山、王琨绳、李刚主、李
德裕、钟繇、陈群、王莽、张子厚九人而已。”liii
章太炎以为王夫之主张封建,可能是记忆之误,也许原意是指顾亭林。我们引这段话
,是想借此说明,正如章太炎所言,历史上赞成恢复封建的人确属少数,并且往往是“有
激而然”。另外,引此两段也是想籍此展示一种仍然基本上属于传统的论证方式,这种论
证方式更象古代的华文,而非现代的学术。liV
最后,我们也许可以略微做一点正名的工作。我们把这一节称作“封建与郡县之争”
,历史上人们也确实是这样争论的,他们认为秦以前与秦以后的基本变化是以郡县制取代
了封建制。但是,以郡县与封建对称显然主要是从政治的角度考虑,尚不足以透出从春秋
战国到秦汉之后社会变迁的实质,所以,我们要特别注意∶在古人所说的郡县制中,除了
加强国家统一和中央权力这一政治的涵义之外,还有一层变世袭为选举,变封闭为流动的
社会涵义,这从我们前面所引的许多言论中已略见端倪,如唐李百药说“爵非世及,用贤
之路斯广”,王夫之说“封建废而选举行”,都是以选举与封建相对而言。由于传统学术
较重视政治事件,郡县制又先于封建制的解体即已出现,且随着封建制的废除即全面确立
,长久不变,而选举制度却经过了漫长的摸索和实践,可以说直到隋唐科举时才基本完善
和定型,所以,以选举与封建对称的说法尚不流行。但是,我们若从社会结构的演变着眼
,选举与封建的对立可能是更基本的。
i “封”字的历史可追溯到商代的甲骨文,“建”字亦早见于金文,如荻建鼎,参见徐中
舒主编∶《汉语大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湖北辞书出版社1986年版。“封建”一词的
使用,据王国维、顾颉刚的考证,第一次是在《诗经·商颂》的“殷武”篇中。
ii 比方说“封建制”、“封建主义”、“封建专制”、“封建地租”、“封建土地所有
制”、“封建意识”、“封建思想”、“封建观念”、“封建把头”、“封建婚姻”、“
封建宗法”以及俗语中的“封建脑瓜”、“封建头子”、“老封建”等等。当然,这些使
用主要是在大陆。
iii 参见徐中舒主编《汉语大字典》,但是,《汉语大字典》、以及新编《辞海》、《辞
源》都只是解释“封”或“封建”为“帝王以土地、爵位、名号赐人”而未有“人民”,
以下我们将说明“授民”与“授土”同样重要,甚至最初更重要。
iV《孟子·万章篇》,以及《礼记·王制》。
V 顾颉刚∶《顾颉刚古史论文集》第二册,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329-330页。
Vi 傅斯年∶“大东小东说”,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二本第一分。
Vii 童书业∶《春秋史》,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6页。
Viii 又《左传·昭公九年》记詹桓伯的话说∶“文、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
”
ix 崔述∶《崔东壁遗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340页。
x 钱穆∶《国史大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38-42页。
xi 许倬云∶《西周史》,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年版,第139-140页。
xii 杜正胜:“周代封建的建立”,《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50本,第3分,第486页
。
xiii 同上书,第140页。
xiV 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 版,第121页。
xV 崔述∶《崔东壁遗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340页。
xVi 王国维∶《观堂集林》第二册,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451-480页。
xVii 钱穆∶《国史大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39页。
xViii 柳宗元∶“封建论”,载∶《全唐文》第六册,卷582,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
,第5876页。
xix 张光直∶《考古学专题六讲》,北京∶文物出版社1986年版,第131页。
xx 张光直∶《美术、神话与祭祀》,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107页。
xxi 同上书,“序言”,第7页。
xxii 韦伯∶《儒教与道教》,洪天富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7页∶“
治水的必要性是中央政权及其世袭官僚制之所以成立的关键所在。”又第23页谈到∶中国
城市的兴盛主要不是靠居民的冒险精神,而是有赖于皇帝统辖的功能,尤其是治水行政;
以及第39页∶“在中国,如前文所述,某些根本性的命运(对我们来说,则是史前的命运
)也许是由治水的重要意义所决定的。”
xxiii 魏特夫∶《东方专制主义》,徐式谷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xxiV Owen Lattimore∶Studies in Frontier Histor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2,p.547.
xxV 许倬云∶《西周史》,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年版,第159页。近代西方人从
马克思到韦伯等,都相当重视从经济来解释政治、文化,这大概是受西方文明,尤其是他
们所处的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影响。
xxVi 顾栋高∶《春秋大事表》,收在王先谦编∶《皇清经解续编》卷六十六——卷一百
三十三;“春秋列国爵姓及存灭表”,载∶《清经解续编》第一册,上海∶上海书店1988
年版,第462-465页。陈著有“春秋大事表列国爵姓及存灭表撰异”,见《历史语言研
究所集刊》,第26本,27本,30本,31本,32本,35本。
xxVii 顾栋高∶《春秋大事表》,收在王先谦编∶《皇清经解续编》卷六十六——卷一百
三十三;“春秋列国爵姓及存灭表”,载∶《清经解续编》第一册,上海∶上海书店1988
年版,第462-465页。
xxViii 转引自顾颉刚编∶《古史辨》第二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
150-152页。
xxix 参见吕思勉∶《中国制度史》,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第424-425页。
xxx 转引自许倬云∶《西周史》,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年版,第148页。
xxxi 见其“先秦赐姓制度理论的商榷”,载:《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26本。
xxxii 如侯外庐等学者否认西周封建,认为那只不过“是和罗马的殖民制度相似”。见侯
外庐∶《中国古代社会史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150页。杜正胜亦认为,
周人封建的本质与商人一样,都是“武装殖民”,“唯有军事胜利,封建才能大行其道。
”周人东进,把征服、殖民与封建三者结为一体。见其“周代封建的建立”,《历史语言
研究所集刊》,第50本,第3分。
xxxiii 见顾颉刚∶“周室的封建及其属邦”,载∶《顾颉刚古史论文集》第二册,北京
∶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329-331页。
xxxiV 吕思勉∶《中国制度史》,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第434页。
xxxV 杨宽∶《战国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09页。
xxxVi 《左传·哀公二年》。
xxxVii 《史记·秦始皇本纪》。参见管东贵:“从李斯廷议看周代封建制的解体”,载
:《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64本,第3分,1993。
xxxViii 吕思勉∶《中国制度史》,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第435-442页。
xxxix 曹元首∶“六代论”,载∶严可均校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第二册,北
京∶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1160-1162页。
xl 陆机∶“五等论”,载∶严可均校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第二册,北京∶
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025-2026页。
xli 李百药∶“封建论”,载∶《全唐文》第二册,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
1444-1446页。
xlii 颜师古∶“论封建表”,载∶《全唐文》第二册,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
1491页。
xliii 苏东坡∶“论封建”,载《苏东坡全集》下册,北京∶中国书店1986年版,第
258-259页。
xliV 柳宗元∶“封建论”,载∶《全唐文》第六册,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
5875-5877页。
xlV 苏东坡∶“论封建”,载《苏东坡全集》下册,北京∶中国书店1986年版,第259页
。
xlVi 张载∶《张载集》,北京∶中华书局1978年版,第259页。
xlVii 胡宏∶《胡宏集》,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366页。
xlViii 朱熹∶《朱子语类》第七册,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2679-2687页。
xlix 颜元∶《颜元集》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10-113页。
l 顾亭林∶“郡县论”一至九,载∶《顾亭林诗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
12-17页。
li “臭味”取其古义,意示浓烈,非褒贬也。
lii 王夫之∶《读通鉴论》第一册,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2页。
liii 章太炎∶“论读经有利而无弊”,载∶汤志钧编《章太炎政论选集》下册,北京∶
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865-866页。
liV 如说∶“封建之制,秦汉而还,久已废除,亦无人议兴复者,惟三国时曹元首作《六
代论》,主众建诸侯……”,又“二千年来,从无以世卿为善而竭力主张之者,有之,惟
唐之李德裕。”以及“总计三千年来,主张封建、世卿、肉刑、井田者,曹元首、……张
子厚九人而已。”语言铿锵有力,富有夺人气势,太炎先生大概也是“有激而然”,但这
严格说来只可视为“文章”而非“学术”,太炎先生是近代古文大师,钱穆先生就曾对他
的文章表示过相当的欣赏和推崇。但是,这也说明古代文体已很难适应现代严谨的学术论
证,以及以“文”为“学”的尴尬∶让人很难认真对待其中每一句话。
※ 修改:·trijif 于 Apr 13 16:19:23 修改本文·[FROM: 221.212.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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