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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二、各期“封建社会”说的理论依据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Wed Apr 13 16:20:20 2005), 站内

  二、各期“封建社会”说的理论依据 

  “封建社会”的概念在本世纪中叶基本论定之后,遗下的就主要是古史分期和封建社
会为何在中国长期延续的问题了。所以,1949年以后,有关中国古史分期的讨论一直比较
热烈,甚至在学术荒芜的“文革”期间,也曾发表过郭沫若的一篇文章。xli而古史分期
问题,严格地说来,就只是中国什么时候脱离奴隶社会而进入封建社会的问题,亦即封建
社会的上限问题。

  依照对中国何时进入封建社会的不同回答,可以大致分出“西周封建说”、“春秋封
建说”、“战国封建说”、“秦统一封建说”、“西汉封建说”、“东汉封建说”、“魏
晋封建说”和“东晋封建说”九种,也就是说,自西周到东晋,每一个朝代(或有明确标
志的时代)都有主之者,意见如此纷纭,且又迄无定论,主要并不是史实的争论,而是标
准的问题,各家虽然都接受一个共同的前提——“封建社会”的概念,但对这个概念的理
解却相当不同,或者说,所据以解释的理论依据不同。

  下面我们仅考察上述分期说中主要的四家∶

  1.西周封建说∶主张此说的主要有范文澜、吕振羽、翦伯赞、杨向奎、徐中舒、王玉
哲、王亚南、赵光贤、李埏等。其理论依据按照范文澜的陈述是∶

  “一个社会的性质是由当时处于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即基本的所有制来决定的。斯大
林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里给奴隶制度社会封建制度社会规定了定义∶‘在
奴隶占有制度下,生产关系的基础是奴隶主占有生产资料和占有生产工作者’;‘在封建
制度下,生产关系的基础是封建主占有生产资料和不完全占有生产工作者’。根据上述定
义(不切实根据这个定义,所说便缺乏可靠性),我们看商周两朝统治者对生产工作者的
所有制的不同,可以断言商朝是奴隶社会,西周是封建社会。”xlii

  2.战国封建说。主张此说的主要有郭沫若、白寿彝、吴大琨、杨宽、田昌五等,其理
论依据按照郭沫若的陈述是∶

  “我在写《奴隶制时代》时,是有意识地照着毛主席的指示走路的。那就是抓住在封
建社会中的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这个主要矛盾,而且特别是地主阶级这个矛盾方面。如果
在某一个历史时期中,严密意义的地主阶级还不存在,那么那个时期的社会便根本不能是
封建社会。

  “……由于年代的久远和记载的简单,如果单从农民方面来着眼,是容易发生混淆的
。从事农业生产的奴隶和封建农奴的区别,往往不很显著。……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之所
以不容易解决,其主要的原因就在这里。……

  “古代中国的土地所有制,在殷、周时代是土地国有制。……

  “……公家为了增加收入,终于被迫打破了公田和私田的区别而一律取税。这是承认
臣下所享有的公田索性成为他们的合法私有,而他们所私有的黑田却不能再自由漏税了。
这便导致了井田制的破坏,也便导致了奴隶制的灭亡。《春秋》在鲁宣公十五年(前五九
四年)有“初税亩”的记载,虽然仅仅三个字,却含有极其重大的社会变革的历史意义。
它表明着中国的地主阶级第一次登上了舞台,第一次被合法承认。……

  “……奴隶制与封建制的更替之发生在春秋、战国之交,铁的使用更是一个铁的证据
。”xliii

  3.两汉封建说。主张此说的在五十年代有侯外庐,近年有赵锡元。其理论依据按照侯
外庐的论述是∶

  “……真正作为分界线以区别古代和中世纪的标志,应该从固定形式的法典来着手分
析。马克思论到社会变革的绝对分期年代,都是依据一种法典为标志。……

  “问题的关键在于具体分析∶从古代的奴隶制怎样转化而为中世纪的封建制,中国的
封建化过程及其特殊的转化路径是采着什么形态。……

  “著者特别注意中国历史上的秦汉之际。从大量史实来考察,秦汉的制度和后代的制
度,不论从经济、政治、法律以至意识形态那一方面来看,都是近似的,这即是说,秦汉
制度为中世纪社会奠定了基础。

  “我们把中国中世纪封建化的过程划在战国末以至秦汉之际,……然而,秦废‘封建
’,为什么又成了封建制社会呢?我们的答复是∶秦废封建的‘封建’二字,为中国古代
史的另一个术语,其内容指的是‘宗子维城’的古代城市国家;这里我们所举出的封建制
社会,‘封建’这两个字则是立基于自然经济、以农村为出发点的封建所有制形式,译自
外文Feudalism,有人也译作封建主义。中外词汇相混,为时已久,我们倒也不必在此来
个正名定分,改易译法。”xliV

  4.魏晋封建说。主张此说的主要有何兹全、王仲荦、王思治、 日知、赵俪生等。按
照何兹全的描述,封建社会出现的过程是∶

  “西周春秋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由部落到国家的转化时期,是早期国家出现的时期。
商周两族的关系,是通过征服而建立起来的不平等部落联盟和以此不平等部落联盟为基础
建立起来的早期国家。……

  “春秋战国社会的变化,起自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以农业为基础,出现商业交换。交
换的发展,引出货币、城市的兴起,阶级、贫富的分化,出现商人和知识阶层。

  “交换的发展,产生了地区间和生产和生活上依存关系,产生大一统思想,产生统一
要求。统一国家在此基础上出现。

  交换促使经济繁荣,也促使社会分裂,阶级分化,贫富分化,矛盾增长,促使小农经
济衰落、破产,土地兼并集中,卖儿卖女卖自身。货币问题、土地问题、奴隶问题成为西
汉一代显著的严重的社会问题。

  “汉末魏晋,自由平民逃亡、投靠,奴隶解放,依附关系发展起来。自由平民和奴隶
的依附化,依附民、农奴成为魏晋南北朝的主要劳动人民。一个士庶天隔、身分等级复杂
的中国典型的封建社会出现。”xlV

  以上我们都尽量利用各期封建说主要代表的原文来显示他们的观点。从上面的引文可
以看出,范文澜主要是从社会生产的主体——农民或农奴并不完全被地主所占有来立论;
郭沫若则主要是从社会矛盾的主要方面即地主阶级的是否确立来立论;侯外庐倾向于全面
地、尤其是通过国家法典对封建制的最后确认来判定封建社会是否成形,所以他认为到汉
武帝时才完成了封建化的过程;何兹全则尤注意从城市交换经济到农村自然经济的转变,
以及相应的劳动者身份由自由民和奴隶两极向依附民、农奴的转化。

  以上几种观点,按何兹全的意见,“文革”前是以范文澜为代表的西周封建说影响最
大,“文革”后则以郭沫若的“战国封建说”影响最大,一般教材、年表现多采用郭沫若
的分期法。另外,“亚细亚生产方式”一派影响也不小。

  显然,上述各期封建说都是自觉地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
述为依据的,但究竟在何种程度上依赖他们,又主要依赖于谁却又有不同。侯外庐对马克
思主义的经典著作最熟,xlVi 常直接从原文入手,他主要是依据马克思有关封建主义土
地所有权,以及马克思、列宁有关封建主义国家法律规定的等级品位制的论述;何兹全主
要依据的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有关在封建社会中是农村自然分散的经济与依附关系分
别在经济生活与社会关系中占统治地位的论述;范文澜主要依据的是斯大林给封建制下的
定义;而郭沫若则主要引述毛泽东的教导。xlVii

  在以上侯外庐、何兹全、范文澜、郭沫若四位代表中,侯外庐、何兹全可能最接近也
最忠实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原话,从而也最接近一种对西欧封建社会基本特点的概括,所
以,侯外庐径直说他所用的“封建”一词就是来自西文的“feudalism”。然而,在上述
四种观点中,恰恰是这两种观点影响最小。而范文澜引以为据的斯大林的定义,可能更多
地是根据俄国农奴制概括出来的,斯大林后来名声不佳,中苏又交恶,这一点大概也是范
文澜的观点后来影响减弱的一个原因;但范文澜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照顾了西周“封建”
的古义,所以这一点又可视作其观点初期影响不弱的一个原因。而在这四种观点中,离马
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封建社会”观念较远,最具“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的却显然是郭
沫若的观点,这一点,我们可以引“文革”以后支持战国封建说最力,同时也是近年来在
古史分期说方面用力最勤、论述甚畅的一位学者田昌五的话为证∶

  “有人可能会问我,象战国封建论那样区分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在马克思主义
经典作家中到底有多少根据?我可以明确回答∶根据很少,甚至可以说没有。”xlViii

  接着,田昌五提供了二条我认为是很重要,并且相当有意思的认为不宜在研究资本主
义以前的社会形态时完全照搬马克思、恩格斯的理由∶第一,马克思恩格斯重点研究的是
资本主义社会,封建制和奴隶制对他们来说都是作为资本主义的前提而研究的,所以,他
们并没有,也不可能给我们专门提供一个经过研究的完备的奴隶制形态或封建制形态。第
二,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发源于欧洲(西欧),因而马克思、恩格斯就不能不从欧洲找标本
,这样就导致了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封建制和奴隶制只是欧洲历史上特定的形态。所以
,“我们是不能把马克思、恩格斯说的特定民族和国家的奴隶制形态和封建制形态当作普
遍规律套用的。……可是,到了斯大林手上,却把特定民族和国家的奴隶制和封建制形态
概括进五种生产方式之中,作为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明显的如,封建制就是农奴制。自
此,人们就把欧洲历史上特定的奴隶制和封建制当作一种模式,与此不合的就贬之为不发
达的奴隶制和封建制,得出所谓社会发展长期停滞论。西周封建论和魏晋封建论都免不了
这种模式论的影响。”xlix 田昌五还倾向于认为古希腊罗马的劳动奴隶制是一种奴隶制
的不正常的状态,而中国的家庭和宗族奴隶制则较为正常,同样,严格说来,欧洲中世纪
的封建领主农奴制也不是一种正常的封建社会形态,或最多只能说是封建制的一种类型,
而中国自战国以来的封建社会按理倒应是一种正常的封建制形态。l

  田昌五批评西周封建说实际上是欧洲封建社会的仿造品,或者说,是给中国古人所说
的封建制(即封邦建藩)披上欧洲中世纪的装束,认为事实上西周宗族奴隶制和欧洲中世
纪的封建领主农奴制是有本质区别的,两者只是形似而实异。li 夏、商、周三代的社会
制度不可分,中间没有一次社会质变,如果把西周定为封建领主制,夏商就也应是封建制
,“这样,中国历史上就没有奴隶制社会阶段了。当然,这样主张也不是不可以,但西周
封建论者却又承认夏、商为奴隶制社会。” lii 另外,西周封建论者也不好处理春秋战
国期间的社会变化,于是他们又提出了一个从封建领主制到封建地主制的规律∶“其实,
在世界历史上根本不存在这样一个封建社会发展规律。”liii “西周封建论的毛病在于
顾后不顾前,只管论证西周为封建社会,却不知西周之前已是如此了。魏晋封建论的问题
出在顾前不顾后,把秦朝膨涨成发达奴隶制社会,岂知魏晋以后,起码到隋唐仍是如此,
如果依了魏晋封建论之说,中国就没有封建社会了。正如依了西周封建论之说,中国不存
在奴隶社会一样。”liV

  我们可以注意上两段引号内的直接引语,从这些直接引语可以看出,作者一方面怀疑
马克思、恩格斯等作为西方人对封建社会的描述是否适合中国,甚至怀疑西方的奴隶制和
封建制是否典型,另一方面仍然强烈地受到斯大林所概括的五种社会形态递进的公式的影
响。

  当然,作者主要不是以此公式为论据来否定其他封建说,他提出来证明战国封建说的
关键论据是社会革命,他认为∶“古史分期是以社会制度的革命性变革为依据的,不能离
开这个根本点,……要辩论,就得抓住这个根本问题。” lV 西周封建说与魏晋封建说的
关键问题在于它们不能令人信服地阐明商、周之际或者汉、魏之际发生了一场社会制度的
革命。

  所以,田昌五认为,战国封建说正是以马克思主义有关经济基础的变化决定着上层建
筑的变化的基本原理为依据的,是符合马克思的社会革命原理的。他列举了战国变法前后
中国在社会生产、生产关系、剥削关系、阶级关系、行政建制和制度、政治体制、社会思
想这七个方面的变化,并特别指出,这些变化都是“在长期的、反复的、激烈的阶级对阶
级、社会集团对社会集团的斗争中实现的。”lVi 其中贯穿着流血的和不流血的斗争。郭
沫若也特别强调∶“制度的变革,在齐、晋是经过剧烈的斗争而完成的,楚、燕、秦的情
形,仿佛是‘和平过渡’,其实并不‘和平’。……事实上是流血革命的阶级斗争的不断
继续。……春秋和战国之交恰好是古代社会的发展由量变达到质变的时期,当时的整个中
国都沸腾了。……在历史的舞台上短短的两百多年的期间不断地翻腾着轩然的大波,这决
不是什么‘和平过渡’!”lVii

  我们前面已提到过∶战国封建说中最吸引人的一个地方就在于它紧紧抓住了春秋战国
期间发生的那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但如何理解这一场变革却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值得
注意的是∶郭沫若、毛泽东等试图解释这一场社会变革的人们,恰恰又处在二十世纪中叶
一场新的社会革命之中,于是他们很自然地以这一革命时代的革命眼光来看待过去的那一
场变革,如到处看到流血、暴力、剑拔弩张,你死我活……,并将这种对历史的重新解释
亦用作动员群众投入革命运动的武器。在某种意义上,战国封建说比起其他封建说来更具
中国特色,不囿守西方作家,那怕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但它却强烈地受到时代
的制约,是革命时代的产物,革命时代的学术,或者按正规的说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
般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它在本世纪的中国取得比其他也是想遵循
马克思主义的古史分期观点影响更大的地位,确实不是偶然的。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封建社会

  由于“中国封建社会”的提出和论定者,以及各期封建说的主要代表都声称以马克思
主义为指导,所以,我们有必要简略回顾一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

  首先是有关社会形态演进的阶段。马克思虽然强调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
历史过程”,具有一种客观的必然性,但他并未明确规定社会形态发展的各个阶段。他在
1849年的《雇佣劳动与资本》中写道∶“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都是这样的
生产关系的总和,而其中每一个生产关系的总和同时又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特殊
阶段。”lViii 在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他写道∶“大体说来,亚细
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
代。”lix 而这里提到的“亚细亚的”生产方式,大概是由一个短语引起卷帙浩繁的研究
和漫长激烈的争论的一个著名实例。而马克思的意见在这里是相当谨慎的,他只是说“大
体说来”,何谓“亚细亚的”、何谓“古代的”,也未作具体说明。恩格斯1884年在《家
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的一段话也许可以看作是他对马克思所说的话的进一步澄清
∶“奴隶制是古代世界所固有的第一个剥削形式;继之而来的是中世纪的农奴制和近代的
雇佣劳动制。”lx 但这还不是严格的规定,社会发展的“五阶段论”是到斯大林明确提
出的,他说∶“历史上有五种基本类型的生产关系∶原始公社制的、奴隶占有制的、封建
制的、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lxi

  其次是对封建社会的描述。有关欧洲封建主义的产生,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
识形态》中注意到,人们一般都是用蛮族对罗马帝国的侵占来说明从古代世界向封建社会
的过渡,但封建社会决不是现成地从征服者的原先居住地搬过去的,而是受到被征服国内
的生产力的影响才发展为封建主义的。中世纪封建社会的起点是乡村。lxii 恩格斯认为
∶征服者的军事首领变成了君主,他把大量田地赏赐给他的宠幸者,起初是作为礼物送给
他们,后来就以“采邑”的方式赐给他们,lxiii 这种“采邑”还不是以后的“封地”,
即还不是世袭的,只要封主和受封人有一方死亡,它就要归还封主,但这种归还的办法不
久就取消了,大的受采邑者甚至比国王还强大,采邑渐渐就成为世袭的封地了。lxiV 因
此,“大地产是中世纪封建社会的真正基础”,lxV “在欧洲一切国家中,封建生产的特
点是土地分给尽可能多的臣属。同一切君主的权力一样,封建主的权力不是由他的地租的
多少,而是由他的臣民的人数决定的,后者又取决于自耕农的人数。”lxVi 我们在欧洲
中世纪所看到的,不是一个个孤立的人,人都是互相依赖的∶农奴和领主、陪臣和诸侯、
俗人和牧师。“物质生产的社会关系以及建立在这种生产的基础之上的生活方式,都是以
人身依附为特征的。”人身依附构成该社会的基础。lxVii 直接生产者是作为不自由的人
出现的。地主从小农身上榨取剩余劳动,只有通过超经济的强制。lxViii 在封建制度繁
荣时代,城乡对立,等级结构表现得非常鲜明。lxix 各种社会地位构成一种多级的阶梯
。后来,列宁进一步细致区分阶级与等级;等级是阶级的一种,是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
的阶级,即由国家法律明确规定而固定下来的阶级。所以,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的阶级
同时也是一些特别的等级,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所有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阶级就不再
是等级了。故阶级有两种∶一种是前两种社会中存在的等级的阶级,一种是后一社会中存
在的非等级的阶级,当我们说到阶级的时候,总是指资本主义社会非等级的阶级。lxx

  我们这里从列宁的论述可以看到∶“阶级”成了一个比“等级”更大的范畴。问题不
在别的,不在资本主义社会有没有阶层的区分、差别、冲突与对立,也不在可不可以用“
阶级”来概括这种差别和对立,而在于用由经济定义的“阶级”来管住和解释过去并非主
要由经济,而可能是由军事,或政治、文化因素决定其地位的等级,即一概用资本主义社
会的情况来解释过去所有社会等级差别的成因是否合理。

  恩格斯说∶“在历史上的大多数国家中,公民的权利是按照财产状况分级规定的,这
直接地宣告国家是有产阶级用来防御无产者阶级的组织的。……在中世纪的封建国家中,
也是这样,在这里,政治的权力地位是按照地产来排列的。”lxxi 列宁把这意思说得更
明白∶“从前主要的势力是地,——在农奴制度时代就是这样的;谁有土地,谁就有权有
势。”lxxii 这些论述是否贴切欧洲和俄国的情况,此非我们现在的研究所能及。但我们
若从中国春秋战国以来的社会情况观察,政治权力与经济状况(主要是地产)两者之间孰
因孰果,两者中谁更起决定作用却还很难说,而政治权力地位的取得究竟是与地产、还是
与某种文化的标准有着更紧密、更直接的关系也尚可推敲。

 

※ 修改:·trijif 于 Apr 13 16:20:33 修改本文·[FROM: 221.212.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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