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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四、西方学者论“中国的封建社会”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Wed Apr 13 16:20:25 2005), 站内
四、西方学者论“中国的封建社会”
韦伯(vax Weber)仅仅把中国先秦称为“封建社会”,秦统一后至清代的中国社会
,他则称之为“家产官僚制”(世袭君主下的官僚制)社会。xcii 韦伯认为先秦以前的
中国与西方很相似,“我们愈往上追溯历史,就愈能发现中国人及其文化与西方人及其文
化有种种相似之处。古代的民间信仰,古代的隐士,诗经中最古老的诗歌,古代的战斗君
主,哲学派别的对立,封建制度,还有战国时期的资本主义发展的萌芽。所有这些儒教中
国特有的素质,都与我们西方的现象非常相近。”xciii
这与梁漱溟的观点在某种意义上不谋而合。中、西所走的根本道路之分,是从战国才
开始明确显现,中、西文化的类型之分,是从秦统一才渐渐定型的。韦伯认为,秦朝官员
俸禄制的建立意味着封建主义的全面废除,秦始皇建立了一个根据功绩与皇恩晋升的严格
官僚制秩序,任何官职的提升都必须具备这两个条件,有助于此种官僚体制的“民主化”
的,是独裁君主与平民阶层为对抗贵族等级所结成的行之有效的天然联盟,事实上,新的
皇权是借助平民力量战胜封建势力的。xciV
而中国的“世袭君主制”(家产制),“为了防止封建等级制的复辟,亦即防止官吏
从中央集权中独立出去,采取了一套举世闻名、成效卓著的办法;实行科举,以教育资格
而不是出身或世袭的等级来授与官职,这对中国的行政和文化都具有决定性的重要意义。
”xcV
我们观察中国与西方的不同历史,注意到中国与西方之异的一个主要之点是∶西方自
封建社会解体而建立起来的中央集权的民族国家,与在社会上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经济密
切配合,很快步入一个工业化和列国争强的时代;也就是说,西方从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
社会之间的过渡期很短,甚至可以说是紧密衔接的。而中国则不然,自严格意义上的封建
社会解体,秦汉建立起中央集权的国家以来,却经过了漫长的、独立的发展和演变,直到
被西方列强敲开国门,才不得不蹒跚地走上向西方之路靠近的工业化(或“现代化”)之
路。而对这两者之间的漫长的两千多年的中国社会,我们实际上很难说它仅仅是一个过渡
期的社会,或者笼统地以舶来的“封建社会”称呼它,这样未免太受西方文化类型的影响
,单纯从西方社会的划分来观察中国社会。若从中国自己的历史特点观察,这漫长的两千
多年实际上是自成一个体系,自成一个社会,自有其进退,自有其动力,所谓“长期停滞
”,所谓“不见社会变革”、“不见社会进步”都是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西方观点,或者
说以西方为中心的“现代化观点”的影响。而在中国这一特殊和漫长的社会历史形态中,
正如韦伯所言,选举制度显然扮演了一个关键的角色。
美国学者德克·布迪(Derk Bodde)在五十年代曾有一文专论中国的封建制。他认为
∶近年来用“封建的”或“封建主义”的词指称近代以前的中国甚为流行,其立论的根据
是经济的而非政治的。中国近代以前社会的农民大多是小自耕农,除了当兵和为匪几乎没
有别的选择,“这样一个社会显然是前资本主义的,但又不可能被称之为奴隶社会(因为
它的实际的奴隶相当少),所以论证就走到了这一步,除了用‘封建’一词怎么可能称谓
它?”xcVi 还有些学者如魏特夫( K.Wittfogel)则不仅否认先秦以后的中国社会是“
封建社会”,也否认周代的社会是“封建社会”,他把中国历代社会一概称之为“水利社
会”或“专制社会”。xcVii eberhard 则称中国古代社会为“gentry(绅士)社会”。
在布迪看来,以上观点都忽略了封建主义的政治方面,中国大多数王朝都是中央帝国
,有一个食俸禄的官僚阶层,这阶层是任命的,非贵族、非世袭,大多是通过著名的考试
制度进入的。因此,从严格的政治观点看,只有两个时代是“封建的”或“准封建的”(
quasi-feudal),一是约公元前1122-前256年的周代,一是公元221-589年的魏晋南北朝
时期(分裂时代)。
布迪认为∶“封建社会”的静态标准(static criteria)主要有∶主从关系(这最
重要)、私人地方政府、世袭、以分封换取服役的土地系统,规定主人对农民的权利、私
家军队等;而“封建社会”的动力标准(dynamic criteria)主要有∶前一个帝国的瓦解
、蛮族入侵、政治统一超过经济统一、中央权威的衰落、军事技术被一个特殊集团垄断、
一个普遍宗教的存在使封建时代成为“信仰时代”等等。中国的周代较好地满足了上述“
封建社会”的静态标准,而分裂时代则较好地满足了“封建社会”的动力标准。“换言之
,周代虽然产生了一个真正的封建体系,它看来却是通过相当不同于其他地方封建体系的
动力而达致这种状况的;而分裂时代虽然各项条件很有利,却没有形成一个真正的封建体
系。”xcViii
费正清(J.Fairbank)的观点可能更典型地代表了大多数美国的中国学学者的观点。
他说∶“首先,非马克思主义者一般同意,士绅并非仅仅是一个封建地主阶级,因为中国
社会并没有组成任何可以称之为封建制度的体制,除非是可能在公元前221年以前。‘封
建’这个词也许仍然是个贬斥的字眼,但这个西方述语用于中国,价值很少。例如,封建
主义这个词就其用于中世纪的欧洲和日本来说,所包含的主要特点是同土地密不可分。中
世纪的农奴是束缚的土地上的,他自己既不能离开也不能出卖土地,而中国农民则无论在
法律上和事实上都可自由出卖或购进土地(如果他有钱的话)。……
“中国的士绅只能按经济和政治的双重意义来理解,因为他们是同拥有地产和官职的
情况相联系的。根据中国的传统说法,狭义的士绅地位限于那些通常通过考试(有时通过
举荐或捐钱买取)取得功名的个人。这个定义的好处是显得具体,甚至可以用数量来表示
——这种狭义的士绅的是名列官榜,具有科举功名地位的人,而不取决于他们的经济地位
如何,特别是不取决于是否占有田地,因为那是很难从历史记载中确定其数量的。”
xcix 费正清建议从经济(地产)与政治(官职)的双重意义,而不是仅仅从经济(地产
)决定一切的意义上来理解中国的士绅,但他可能低估了文化(选举)的意义。我们也许
应该更恰当地把士绅视为是政治、经济与文化的“三位一体”,而且,文化在精英地位的
取得方面起着一种关键的作用。
即使是代表着某种“暴烈思想”的复归的巴林顿·摩尔(Barrington voore),他在
他的《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一书中,也不同意把中国进入近代时的社会称为“封建社
会”,虽然他相当重视土地占有关系的政治含义。他说∶“无论如何,使用‘封建主义’
并没有使用‘官僚主义’来得更贴切。在帝国制度下的中国,并不存在一套分封系统。唯
一赐给军事部门的土地也是有限的。然而,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那样,马克思主义强调地
主所有制这一点是完全正确的。总之,在我看来,西方学者竭力否定土地所有者与政权的
联系,而马克思主义者则竭力确认这种联系。”c 可以肯定的是,有一批富有的地主是没
有文化的,而有一批有文化学识的人却没有地产,但是,维持秩序,保障地主财产,确保
正常收租,却正是政府官僚机构的任务。加上人口的过剩,就使地主能在更大的程度上榨
取农民。“到这里,我们已接近了问题的实质。中国的地主——佃户的关系只是一种政治
工具,它旨在榨取农民的经济剩余,并使之转化为令人心旷神怡的文明形态。”ci
但不管如何估计中国的土地所有制的政治含义,我们现在还是需要回到这一问题∶即
中国一直延续到明清的土地所有制是否封建制?威廉·罗(William Rowe )谈到∶西方
大多数人对中国土地问题所持的印象,是得之于约翰·巴克,R·托尼和费孝通等在二、
三十年代的报告。这种印象可以具体简化为下面几点∶⑴自耕农家庭作为农业劳动的基础
,独立决定选种、预算和劳动分配等事务;⑵生产的目的是为了生存,但有大量产品投入
市场;⑶聚居乡村生活,也有零星分散的居住地;⑷耕种者拥有土地所有权在法律上得到
认可,并且非常普遍,但要付高额的租佃税;⑸通常把土地划分为小块,租给小家庭的佃
农。许多人把这种制度看成是剥削性的,但它几乎不可能意味着封建主义。然而,许多历
史学家,特别是中国和日本的马克思主义者,仍把共产党中国以前的这种土地制度描绘成
封建制度。cii
威廉·罗指出大多数历史学家承认在中国历史上或多或少地出现过封建社会,分歧在
于确定“封建制度”这一定义的依据。一般说来有四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西方和中国
非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都认为,中国大约在公元前三世纪秦帝国建立时脱离了封建制,这
一观点的核心是,强调中华帝国是一个中央集权制的官僚国家,完全缺乏欧洲和日本封建
制下的诸侯约束制度。日本京都学派的学者持第二种观点,他们依据比较宽泛的社会政治
标准,认为封建主义在唐宋时期随着贵族的消失和科举制度的完全建立而结束。然而,持
第三种和第四种观点的人,否认中华帝国晚期缺乏封建的政治上层建筑,他们的观点主要
以经济组织为依据。其中东京学派内的不太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持第三种观点,他们看到
,随着庄园经济的崩溃和16世纪到18世纪间奴隶契约制的消失,封建制度宣告灭亡。自然
,中国和其他国家的正统马克思主义者是持最后的第四种观点,这种观点直接来源于中华
民国时期关于革命战略的争论,在中国的左派学术圈内,这一权力和策略之争反映在20年
代末期的社会史大论战之中。ciii
至此,我们的叙述正好又回到了本章的开头,与我们开始提出的“流行的‘中国封建
社会’的概念是如何产生的”问题衔接上了。本文的目的主要是解释性的,并不是要径直
否定“封建社会”概念在中国的扩大用法,而主要是想展示这一概念的由来、论定、理论
依据、与中国革命的不解之缘、与西方同一概念的比较等等,至于用“封建社会”这一概
念来概括自古代以来一直延续到近代的中国社会是否合适,本文只是提出了一些疑问,明
确的论断尚非本文所能及。无论如何,到现在为止,我们至少已经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了
“封建社会”这一概念在中国的来龙去脉。
i 梁启超∶“论中国与欧洲国体异同”,收在《饮冰室合集》 第一册,文集之四,北京
∶中华书局1989年,第67页。
ii [英]甄克思∶《社会通诠》,严复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新版,“译者序”,
又见第15-16页严复按语∶“夫支那固宗法之社会而渐入于军国者,综而核之,宗法居其
七,而军国居其三。姑存此说于此,而俟后之君子杨榷焉。”
iii 我曾查钟叔河主编《走向世界丛书》郭嵩涛、曾纪泽等出使欧洲日记,未发现有关西
方封建社会的记述,仅在黄遵宪《日本杂事诗(广注)》中,找到黄遵宪1878-79年间在
日本写的“氏族”、“官制”诗注中有关于日本封建及变为郡县的记载,而上世纪末的译
著今天又颇难找到。
iV 1929年,还出版了下列有关著作∶熊得山∶《中国社会史研究》,上海∶昆仑书店
1929年版;吕思勉∶《中国国体制度小史》、《中国宗族制度小史》、《中国政体制度小
史》、《中国婚姻制度小史》,均为上海中山书店1929年版,吕氏此四书以前曾编入《政
治经济掌故讲义》,后加以增订,改称为《中国社会史》,到1985年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
此书时将其易名为《中国制度史》,这是比较符合实际的,因该书主要还是制度史而非社
会史的研究。
V 陶希圣∶《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上海∶新生命书局1929年1月初版,1929年3月再版
,第1页。
Vi 同上书,第264页。我们于此已相当接近了后来“三座大山”(帝国主义、封建主义、
官僚资本主义)的著名比喻,但这并不是说后者来源于前者,而是说这些认识实际上在相
当程度上是当时革命时代人们的共识,而这些共识的明确又是论战各方共同积累,慢慢达
到的。至于后来被大大渲染了的各方的“分野”和“对立”更多地是政治派别的“分野”
和“对立”,而不是真正学术观点上的“分野”和“对立”。
Vii 王礼锡∶“中国社会形态发展史中之谜的时代”,载∶《读书杂志》1932年第2卷,
第7、8期。
Viii 陶希圣∶《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上海∶新生命书局1929年版,第50、190、247页
。于此我们又发现这些观点相当接近于“中国近代社会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的著
名论断,在此之前,1928年7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也认
为中国社会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据威廉·T·罗(Rowe)的研究,是列宁在1912年
最早将“半封建”一词用于中国,八年后,在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上,他使用了“半
殖民地和半封建”的概念,见罗∶“近代中国史的研究方法”,收在∶《再现过去∶社会
史的理论视野》,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06-308页。
ix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上海∶联合书店1930年初版,收在∶《郭沫若全集
》“历史编”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8-9页。
x 同上书,第6页。
xi 同上书,第28页。
xii 同上书,第154-155页。
xiii 嵇文甫∶“评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原载∶《大公报》《时代思潮》
1932年4月,收在∶《嵇文甫文集》上卷,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43页。
xiV 何干之∶《中国社会史问题论战》,上海生活书店1937年版,收在∶《何干之文集》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16页。
xV 郭沫若∶《十批判书》,重庆∶群益出版社1945年版,收在∶《郭沫若文集》“历史
编”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3页。
xVi 同上书,第15-16页。
xVii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上海∶联合书店1930年初版,见∶《郭沫若全集
》“历史编”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7页。
xViii 郭沫若∶《十批判书》,重庆∶群益出版社1945年版∶见∶《郭沫若全集》“历史
编”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6页。
xix 何干之∶《中国社会史问题论战》,上海∶生活书店1937年版,“前记”,第1页。
xx 朱新繁∶“关于中国社会之封建性的讨论”;王亚南∶“封建制度论”;王宜昌∶“
中国社会史论史”、“中国封建社会史”;王礼锡∶“中国社会形态发展史中之谜的时代
”、“古代的中国社会”;李季∶“对于中国社会史论点的贡献与批评”;胡秋原“略复
孙倬章君并略论中国社会之性质”、“亚细亚生产方式与专制主义”、“中国社会==文化
发展草书”;陈邦国∶“‘关于社会发展分期’并评李季”;梁园东∶“中国社会各阶段
的讨论”等。以上文章均收入王礼锡、陆晶清编《中国社会史的论战》第1-4辑,上海∶
神州国光社1932年版。
xxi 陶希圣∶“中国社会形式发达过程的新估定”,见∶王礼锡、陆晶清编《中国社会史
的论战》第3辑,上海∶神州国光社1932年版。
xxii 陶希圣∶“中国社会形式发达过程的新估定”,载∶《食货》1935年第2卷第11期。
xxiii 王礼锡∶“中国社会形态发展史中之谜的时代”,见∶王礼锡,陆晶清编《中国社
会史的论战》第3辑,上海∶神州国光社1932年版。
xxiV 李季∶“对于中国社会史论战的贡献与批评”,见∶王礼锡、陆晶清编《中国社会
史的论战》第2辑、第3辑,上海∶神州国光社1932年版。
xxV 参见∶林甘泉、田人隆、李祖德编《中国古代史分期讨论五十年》,上海∶上海人民
出版社1982年版,第59-67页。
xxVi 毛泽东∶“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见∶《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
1968年版,第3-11页。
xxVii 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见∶《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
1968年版,第12-44页。
xxViii 毛泽东∶“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见∶《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
1968年版,第584页“题解”。不知当时起草的“几个同志”究竟是谁,查人民出版社
1993年12月出版的《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中卷,该书亦未指出起草者姓名。范文
澜是1940年1月才到延安任马列学院历史研究室主任的,但当时何干之和艾思奇已到了延
安。
xxix 毛泽东∶“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见∶《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
1968年版,第586-594页。
xxx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见∶《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68年版,第
625页。
xxxi 参见∶《历史研究》编辑部编《建国以来史学理论问题讨论举要》,齐鲁书社1983
年版。读书12篇文章所列出的建国三十多年来史学界讨论的主要问题是∶1.亚细亚生产方
式;2.中国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分期;3.中国封建社会内部分期;4.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
;5.中国资本主义萌芽;6.中国封建社会为何长期延续;7.农民战争;8.汉民族形成;9.
古代民族关系;10.爱国主义与民族英雄;11.历史人物评价;12.历史发展动力。
xxxii 参见∶林甘泉等编《中国古代史分期讨论五十年》,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
版,“前言”,第2页。
xxxiii 参见∶白钢编《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问题论战的由来与发展》,中国社会科学
出版社1984年版,“前言”,第1页。
xxxiV 如瞿同祖曾下决心用一、二十年时间来研究中国以前的社会,他著有∶《中国封建
社会》,商务印书馆1937年初版,1950年9月出至第4版;《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商务
印书馆1947年版,中华书局1981年重印。
xxxV 何干之的《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自1937年1月至1940年,由上海生活书店发行至
第10版,其《中国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作为“当代青年丛书”从1936年11月到1938年6
月,一年半内发行7版,作者在这期间也由一位“籍籍无名”的青年变为一个风云人物,
这可作为一个旁证。
xxxVi 见∶王礼锡、陆晶清编《中国社会史的论战》第一辑,上海∶神州国光社1932年版
。
xxxVii 何干之∶《中国社会史问题论战》,上海∶生活书店1937年版,“前记”,第1页
。
xxxViii 毛泽东∶“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见∶《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
1968年版,第596页。
xxxix 钱穆∶《国史大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引论”,第4页。
xl 钱穆∶《国史大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引论”,第22-23页。
xli 郭沫若∶“中国古代史的分期问题”,载∶《红旗》1972年第7期。
xlii 郭沫若∶“中国古代史的分期问题”,载∶《红旗》1972年第7期。
xliii 郭沫若∶“中国古代史的分期问题”,见∶《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三卷,人民出
版社1984年版,第5-8页。
xliV 侯外庐∶“秦汉社会的研究”,见∶《中国封建社会史论》,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第56-58页。
xlV 何兹全∶《中国古代社会》,河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4-5页。
xlVi 侯外庐另有∶“马克思列宁主义论封建制和全东方的封建社会”等文章,收在《中
国封建社会史论》一书中。他还有《中国古代社会史论》(上海新知书店1974年版,原名
《中国古代社会史》,1955年6月易为现名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其中详研了马克思的“
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概念。
xlVii 郭沫若在“文革”中发表的“中国古代史的分期问题”一文中,甚至在结尾严格地
字斟句酌地引毛泽东所说的“自周秦以来,中国是一个封建社会”一句话中的“周秦”之
间无逗点,不能分开来讲来肯定封建社会是从春秋战国之交开始。
xlViii 田昌五∶《古代社会断代新论》,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56页。
xlix 同上书,第357页。
l 同上书,第349-355页。
li 同上书,第354页。
lii 同上书,第248页。
liii 同上书,第249页。
liV 同上书,第256-257页。
lV 同上书,第257页。
lVi 同上书,第344-346页。
lVii 郭沫若∶“中国古代史的分期问题”,见∶《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三卷,人民出
版社1984年版,第11-12页。
lViii 马克思∶“雇佣劳动与资本”,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
1972年版第363页。以下引述多得益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马克思、恩格斯
、列宁、斯大林论资本主义以前诸社会形态》,北京∶文物出版社1979年版。
lix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
出版社1972年版,第83页。
lx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4卷,人民
出版社1972年版,第172页。
lxi 斯大林∶“论辩证唯物和历史唯物主义”,见∶《列宁主义问题》,人民出版社1973
年版,第0649页。
lxii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
版社1972年版,第28、80-81页。
lxiii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
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48-149页。
lxiV 恩格斯∶“法兰克时代”,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出版,
第549页。
lxV 马克思∶“对民主主义者莱茵区域委员会的审判”,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
卷,人民出版社出版,第290页。
lxVi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
版,第785页。
lxVii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
年版,第94页。
lxViii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2
年版,第890-891页。
lxix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
社1972年版,第29页。
lxx 列宁∶“俄国社会民主党的土地纲领”,见∶《列宁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63
年版,第93页。
lxxi 列宁∶“俄国社会民主党的土地纲领”,见∶《列宁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63
年版,第93页。
lxxii 列宁∶“给农村贫民”,见∶《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99页
。
lxxiii [法]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与资本主义》第二卷,施康强译
,北京∶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506-507页。
lxxiV 布洛赫:《历史学家的技艺》,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第
123-125页。
lxxV varc Bloch: Feudal Society,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eledge Kegan Paul
Ltd, 1961, Vol.2 p.441.
lxxVi varc Bloch: Feudal Society,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eledge Kegan Paul
Ltd, 1961, Vol.2, p.446.
lxxVii 霍布斯鲍姆∶“从社会史到社会的历史”,见∶蔡少卿编∶《再现过去∶社会史
的理论视野》,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1页。
lxxViii 瞿同祖∶《中国封建社会》“导论”,商务印书馆1950年第4版。
lxxix 海斯、穆恩、韦兰∶《世界史》上册,北京∶三联书店1975年版,第443页。
lxxx F.L.Ganshof: Feudalism, London: Longman Group Ltd, 1964, "introduction".
此书首次以法文出版于1944年,后被译成多种外文(德文、英文、西班牙文、葡萄牙文)
。
lxxxi Rushton Coulborn (ed): Feualism in History, Princeton,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56, pp.3-7.
lxxxii John Critchley: Feudalism, London: George Allen & UnwinLtd, 1978, p.11.
lxxxiii John Critchley: Feudalism, London: George Allen & UnwinLtd, 1978,
p.11.
lxxxiV 《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3册,北京、上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5年版,
第132页。该书主要根据英文《不列颠百科全书》的《百科简编》1974年第15版以后的
1984年修订重印本编译而成。
lxxxV 张荫麟∶《中国史纲》(上古编),正中书局1948年版,第27-28页。
lxxxVi 瞿同祖∶《中国封建社会》“导论”,上海∶商务印书馆1950年版。
lxxxVii 《辞海》,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版,第715页。
lxxxViii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改革运动中,一般都要经过一个发动农民讨论“谁养
活了谁”的阶段。
lxxxix 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
1973年版,第292页。
xc 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见∶《梁漱溟全集》第3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
年版。第169页。
xci 同上书,第170-171页。
xcii 此译名根据洪天富译《儒教与道教》,江苏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笔者未读过韦伯
该书德文版,不知原文为何,但在读韦伯《经济与社会》英译本“中华帝国”一节时,见
其论述到 "patrimonial bureaucracy",推想此就是“家产官僚制”的英译名。
"patrimonial"原义为“祖传的、世袭的”,但若译为“世袭官僚制”显然与秦后的中国
情况不合,所以,我理解这里的"patrimonial"是指“世袭君主”,或理解为君主把王国
视为其可代代相传的“家产”亦可。
xciii 韦伯∶《儒教与道教》,洪天富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66页。
xciV 同上书,第54-55页。
xcV 同上书,第55页。
xcVi Derk Bodde: "Feudalism in China", in: Rushton Coulborn (ed): Feudalism
in History,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56, p.49.
xcVii 魏特夫∶“中国社会——一个历史的考察”,原载∶美国《亚洲研究》季刊,第16
卷第3期(1957年5月),转引自∶《外国资产阶级是怎样看待中国历史的》第一卷,北京
∶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57-73页。
xcViii Derk Bodde: "Feudalism in China", in: Rushton Coulborn (ed): Feudalism
in History,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56, p.90.
xcix 费正清∶《美国与中国》,张理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26-27页。
c 费正清∶《美国与中国》,张理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26-27页。
ci 同上书,第142页。
cii 同上书,第142页。
ciii 同上书,第3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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